巨港宣慰使司的牌匾在湿热的海风中悬挂起来,标志着帝国在海外第一块直属领地的诞生。首任宣慰使郑海生站在新搭建的木质官署二楼,眺望着眼前这片既熟悉又陌生的土地。熟悉的是飘扬的龙旗和士兵们熟悉的号令声,陌生的则是那郁郁葱葱的热带植被、黝黑肤色的土着居民以及空气中弥漫的、与中原截然不同的香料与湿热交织的气息。他深知,军事征服只是第一步,如何长久地统治这片土地,消化这数十万异族子民,才是真正艰巨的挑战。皇帝的密旨中“渐进融合,以华化夷”八字方针,重若千钧。
朝堂之上关于殖民地的争论,也微妙地延续到了这万里之外的实践层面。随行的官员中,大致分为两派。一派以督粮参政王文昭为首,是传统的“华夏正统”论者,他们主张对土着居民实行严格区分的管理制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认为应当划定特定区域供土着居住,限制其流动,严防其与驻军、移民接触,只需他们按时缴纳贡赋,服从统治即可,强调的是防范与控制。
另一派则以年轻的书吏沈墨林为代表,他们深受皇帝“新学”影响,认为“天下一家”,主张更积极地引导和同化。“若视土人如牛马,只知驱使,则仇恨日深,终成祸患。当施以教化,使其渐习我衣冠、语言、礼仪,久而久之,自然归心。”沈墨林甚至在私下议论时提出,可以鼓励驻军士兵与土着女子通婚,以血缘为纽带,加速融合。
这两种观点在官署的日常议事中时有碰撞。王文昭对沈墨林的想法嗤之以鼻:“通婚?简直荒唐!我天朝将士,岂能与蛮夷女子婚配?混淆血统,成何体统!”而沈墨林则据理力争:“王大人,昔日鲜卑、契丹融入华夏,何尝不是通过婚姻教化?陛下旨意中‘以华融夷’,一个‘融’字,已是深意!”
郑海生听着双方的争论,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作为最高长官,他必须做出决断。王文昭的方案简单直接,易于管理,短期内似乎更“安全”。但郑海生不是短视之人,他想起皇帝在密信中的告诫:“治夷如治水,堵则溃,疏则通。欲得其地,先得其心。”纯粹的高压统治,在这远离本土、土着人数众多的海外之地,无疑是埋下叛乱的种子。沈墨林的想法虽然大胆,甚至有些离经叛道,却似乎更符合长远利益,也与皇帝的思路暗合。
经过数日的深思熟虑,郑海生颁布了《巨港宣慰使司抚夷安民暂行条例》,清晰地表明了官方的种族政策导向:
一、 设塾兴教,文化浸润。 在巨港城及周边主要部落,设立“宣文塾”,免费招收土着孩童入学,首要教授汉语官话及简单文字,辅以算术、帝国地理风俗简介。规定,凡能通过初级汉语考核的土着,可在税赋、交易中获得优待,甚至有机会进入宣慰使府担任低级吏员。
二、 鼓励通婚,血缘融合。 此条最为大胆,也引发了最大争议。条例明文:凡帝国军士、移民与土着女子自愿成婚者,由官府登记认可,赐予婚书,并奖励土地或安家银钱。所生子女,自动获得帝国子民身份,享有与内地百姓同等权利。郑海生顶住压力,甚至亲自为第一对登记结婚的哨长与当地头人女儿主持了婚礼,以示倡导。
三、 尊重习俗,渐进变革。 不强令土着立即改变所有风俗习惯,尤其是不干涉其宗教信仰。但在公共场合及与官府打交道时,需遵循帝国基本礼仪。对于土着中一些陋习(如部分部落的猎头祭祀),则通过部落头人逐步劝导废除。
四、 利益捆绑,经济一体。 招募土着参与港口建设、香料种植园劳作,支付工钱,而非无偿役使。鼓励土着用土产与帝国商队交易,使其切身感受到归附帝国带来的经济利益。
政策推行之初,阻力重重。许多土着对“宣文塾”充满疑虑,不愿将孩子送去。通婚之事更是挑战传统,不仅部分帝国士兵抵触,许多土着部落也视将女儿嫁给外族为耻辱。王文昭等人冷眼旁观,等着看沈墨林的“理想主义”碰壁。
然而,郑海生以极大的耐心和手腕推进着。他亲自拜访有影响力的部落头人,赠送丝绸、瓷器、铁器,解释政策好处。对于首批入学的土着孩童,塾师格外耐心,还提供简单的饭食。渐渐地,一些贫困的土着家庭开始愿意尝试。
通婚政策更是随着时间推移,显示出意想不到的效果。最初几对婚姻确实备受非议,但那位嫁给哨长的头人女儿,因通晓双方语言,竟成了沟通的桥梁,帮助化解了不少误会。而混血孩童的出生,更是让两个族群间产生了无法割舍的血脉联系。
数年后,当巨港城初具规模,街道上不仅能听到汉语,也能听到带着口音的土着汉语;集市上帝国的商品与土着的物产琳琅满目;甚至出现了由土着组成的、对帝国忠诚度极高的辅助治安队伍。一种新的、混合的文化与社会结构正在悄然形成。
当然,矛盾与冲突依然存在,完全的同化远未完成。但“以华融夷”的种子已经播下,它不像西方殖民者那样赤裸裸的掠夺与奴役,而是采取了一种更温和、也更具有韧性的融合策略。这条独特的殖民地治理之路,其长远影响,远超一场军事胜利,它将深刻塑造帝国未来海外领土的命运。而在遥远的欧洲,已经有敏锐的观察家开始注意到东方帝国这种与众不同的殖民模式,并感到了隐隐的不安。
朝堂之上关于殖民地的争论,也微妙地延续到了这万里之外的实践层面。随行的官员中,大致分为两派。一派以督粮参政王文昭为首,是传统的“华夏正统”论者,他们主张对土着居民实行严格区分的管理制度,“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认为应当划定特定区域供土着居住,限制其流动,严防其与驻军、移民接触,只需他们按时缴纳贡赋,服从统治即可,强调的是防范与控制。
另一派则以年轻的书吏沈墨林为代表,他们深受皇帝“新学”影响,认为“天下一家”,主张更积极地引导和同化。“若视土人如牛马,只知驱使,则仇恨日深,终成祸患。当施以教化,使其渐习我衣冠、语言、礼仪,久而久之,自然归心。”沈墨林甚至在私下议论时提出,可以鼓励驻军士兵与土着女子通婚,以血缘为纽带,加速融合。
这两种观点在官署的日常议事中时有碰撞。王文昭对沈墨林的想法嗤之以鼻:“通婚?简直荒唐!我天朝将士,岂能与蛮夷女子婚配?混淆血统,成何体统!”而沈墨林则据理力争:“王大人,昔日鲜卑、契丹融入华夏,何尝不是通过婚姻教化?陛下旨意中‘以华融夷’,一个‘融’字,已是深意!”
郑海生听着双方的争论,手指无意识地敲击着桌面。作为最高长官,他必须做出决断。王文昭的方案简单直接,易于管理,短期内似乎更“安全”。但郑海生不是短视之人,他想起皇帝在密信中的告诫:“治夷如治水,堵则溃,疏则通。欲得其地,先得其心。”纯粹的高压统治,在这远离本土、土着人数众多的海外之地,无疑是埋下叛乱的种子。沈墨林的想法虽然大胆,甚至有些离经叛道,却似乎更符合长远利益,也与皇帝的思路暗合。
经过数日的深思熟虑,郑海生颁布了《巨港宣慰使司抚夷安民暂行条例》,清晰地表明了官方的种族政策导向:
一、 设塾兴教,文化浸润。 在巨港城及周边主要部落,设立“宣文塾”,免费招收土着孩童入学,首要教授汉语官话及简单文字,辅以算术、帝国地理风俗简介。规定,凡能通过初级汉语考核的土着,可在税赋、交易中获得优待,甚至有机会进入宣慰使府担任低级吏员。
二、 鼓励通婚,血缘融合。 此条最为大胆,也引发了最大争议。条例明文:凡帝国军士、移民与土着女子自愿成婚者,由官府登记认可,赐予婚书,并奖励土地或安家银钱。所生子女,自动获得帝国子民身份,享有与内地百姓同等权利。郑海生顶住压力,甚至亲自为第一对登记结婚的哨长与当地头人女儿主持了婚礼,以示倡导。
三、 尊重习俗,渐进变革。 不强令土着立即改变所有风俗习惯,尤其是不干涉其宗教信仰。但在公共场合及与官府打交道时,需遵循帝国基本礼仪。对于土着中一些陋习(如部分部落的猎头祭祀),则通过部落头人逐步劝导废除。
四、 利益捆绑,经济一体。 招募土着参与港口建设、香料种植园劳作,支付工钱,而非无偿役使。鼓励土着用土产与帝国商队交易,使其切身感受到归附帝国带来的经济利益。
政策推行之初,阻力重重。许多土着对“宣文塾”充满疑虑,不愿将孩子送去。通婚之事更是挑战传统,不仅部分帝国士兵抵触,许多土着部落也视将女儿嫁给外族为耻辱。王文昭等人冷眼旁观,等着看沈墨林的“理想主义”碰壁。
然而,郑海生以极大的耐心和手腕推进着。他亲自拜访有影响力的部落头人,赠送丝绸、瓷器、铁器,解释政策好处。对于首批入学的土着孩童,塾师格外耐心,还提供简单的饭食。渐渐地,一些贫困的土着家庭开始愿意尝试。
通婚政策更是随着时间推移,显示出意想不到的效果。最初几对婚姻确实备受非议,但那位嫁给哨长的头人女儿,因通晓双方语言,竟成了沟通的桥梁,帮助化解了不少误会。而混血孩童的出生,更是让两个族群间产生了无法割舍的血脉联系。
数年后,当巨港城初具规模,街道上不仅能听到汉语,也能听到带着口音的土着汉语;集市上帝国的商品与土着的物产琳琅满目;甚至出现了由土着组成的、对帝国忠诚度极高的辅助治安队伍。一种新的、混合的文化与社会结构正在悄然形成。
当然,矛盾与冲突依然存在,完全的同化远未完成。但“以华融夷”的种子已经播下,它不像西方殖民者那样赤裸裸的掠夺与奴役,而是采取了一种更温和、也更具有韧性的融合策略。这条独特的殖民地治理之路,其长远影响,远超一场军事胜利,它将深刻塑造帝国未来海外领土的命运。而在遥远的欧洲,已经有敏锐的观察家开始注意到东方帝国这种与众不同的殖民模式,并感到了隐隐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