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西昌灭门惨案-《大案要案详情录》

  一、终审时刻:正义的枪声

  2003年1月的西昌,寒风刺骨。西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内,气氛凝重得仿佛能拧出水来。旁听席上坐满了受害者家属、媒体记者和关注此案的市民,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被告席上的三名男子身上。

  罗宁凉、高原、王帮慰,这三个曾让西昌市民闻风丧胆的名字,此刻在铁窗后显得格外渺小。罗宁凉眼神阴鸷,嘴角挂着一丝不屑的冷笑;高原低着头,不敢直视前方;王帮慰则面无表情,仿佛对即将到来的判决毫不在意。

  "现在宣读判决!"审判长的声音打破了沉寂。

  "被告人罗宁凉,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高原,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帮慰,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着判决结果的宣读,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唏嘘声。受害者家属们有的掩面哭泣,有的握紧了拳头,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芒。这一天,距离"10·17"灭门惨案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当法警将三名被告带离法庭时,罗宁凉突然转过头,对着旁听席上的记者们喊道:"老子就是变态!杀人怎么了?你们能把老子怎么样?"这句话让在场所有人不寒而栗,也让人们再次意识到这起案件的凶残程度。

  二、暗夜追踪:专案组的不眠之夜

  2001年10月17日上午10点,西昌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宁远安居小区发生一起灭门惨案。当警察赶到现场时,眼前的景象令即使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谢志平一家三口横尸家中。谢志平双手双脚被捆,身上多处受伤,已窒息身亡;妻子陈守慧全身赤裸,被杀死在床上,胸口心脏部位连中数刀,显然生前遭受了性侵害;他们年仅10岁的儿子,也未能幸免,死在自己的房间里。

  西昌市公安局立即成立"1017"专案组,由经验丰富的刑警周德明担任组长。现场勘查发现了诸多异常:门窗完好无损,没有撬动痕迹,表明凶手是和平进入;客厅茶几上有剩菜剩饭、酒瓶、香烟、烟灰缸,桌上有烟灰,地上却无烟头;厨房有做饭痕迹,炒过鸡蛋,鸡蛋壳随意丢在洗菜池里;现场未留下一枚指纹和脚印。

  "凶手至少有两人以上,反侦查意识极强。"周德明在案情分析会上说道,"他们不仅杀人,还在现场肆无忌惮地通宵逗留、做饭吃饭,心理素质极其过硬。"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走访调查小区居民,另一路则去银行调查受害者家的存折使用情况。调查发现,案发后第十天,即2001年10月27日,有人拿着受害人的存折在银行取走了2000元钱。

  银行监控录像显示,取钱的是一名男子,但由于当时监控技术不发达,无法清晰辨认面部特征。为了尽快破案,警方决定向社会公布监控视频,并悬赏2万元征集线索,同时将侦查方向放在有前科的犯罪劳释人员排查上。

  然而,案件调查陷入了僵局。就在这时,2002年1月16日清晨6点,西昌火车站职工宿舍区再次传来噩耗。一名浑身是血、赤身裸体的女子跌跌撞撞地从楼上冲下来,向邻居求救:"唐妈,快报警......他们杀了我妈和孩子......"

  这名女子叫陈丽,她的67岁的婆婆身中16刀,死于客厅中;9岁的儿子身中三刀,死于卧室;8岁的女儿全身赤裸,死于另一间卧室,颈部有淤青,生前遭受性侵害。

  三、血色记忆:幸存者的泣血控诉

  陈丽在医院苏醒后,向警方讲述了那个可怕的夜晚。2002年1月15日晚8点,一个自称是物业的人打电话给她,说要检查管道。随后,三名男子来到她家,进门后就用刀逼迫她交出钱和存折,并开始翻找屋内的钱财。

  晚上9点多,陈丽的婆婆带着两个孩子回到家中,在歹徒想要蒙住她的嘴时,她喊了两声救命,结果就被凶残的歹徒杀害,并控制了两个孩子。留下的两个人对陈丽进行了性侵。两名歹徒在对陈丽进行侵害后,在屋内翻找食物进行烹饪,随后二人就如同在自己家一样喝酒聊天。

  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三人中的头目高原来电,两名歹徒声称搞定了,随后用一个软物包裹陈丽的头,用硬物进行击打。在打了五六下之后陈丽昏死过去,歹徒继续用刀在陈丽的大腿、腰部和下身进行刺杀。在确定陈丽没呼吸后,又对孩子下了狠手。

  "拿刀子杀我大腿,后头又杀,下身又弄了两刀,腰杆又杀了两刀。"陈丽泣不成声地向警方描述着当时的惨状。

  专案组在勘察陈丽家现场时,发现这起案件与"10·17"案件极其相似:和平进入房间、捆绑受害人、蒙眼堵嘴、翻箱倒柜、侮辱受害者、在现场通宵逗留煮东西吃,甚至离开时拖地的细节都如出一辙。

  "这两起案件肯定是同一伙人所为。"周德明在专案组会议上坚定地说,"立即并案侦查!"

  根据陈丽的描述,警方锁定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叫高原。经查,高原现年37岁,2000年10月从新疆劳改释放后回到西昌,居无定所,下落不明。

  在设卡堵截和调查高原社会关系过程中,警方意外抓获了一名冒充他人身份的男子。经过审讯,此人正是高原!面对警方审问,高原起初一言不发,经过18小时高强度审问,终于交代"1·16"案件是伙同狱友罗宁凉、王帮慰所为,但声称未参与"10·17"灭门案,怀疑是罗宁凉伙同他人所为,且通过银行监控确认取款人是罗宁凉。

  四、恶魔现形:连环杀手的真实面目

  警方全力追捕罗宁凉,很快查明他已逃往攀枝花市。办案民警迅速赶往攀枝花蹲守,在第二天将罗宁凉抓获并押解回西昌。

  经过审问,罗宁凉交代了两次杀人全过程及其他5名同案犯王帮慰、李光明、余银才、姜云洪等人。经查,"10·17"案由李光明、余银才介绍,罗宁凉、王帮慰、姜云洪3人所为,他们杀人只为搞钱。

  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民警问道:"你们就是单纯的求财,为什么要杀人?"罗宁凉冷漠地回答:"他们仅仅是怕被别人指证,便惨无人道地对受害人进行杀害。"

  更令人震惊的是,王帮慰在审讯中交代,他以前在成都就有命案,杀过2个人。这伙人已经在西昌、攀枝花、成都等地踩打探好了多户人家,如果他们不是被警方抓获,还会继续制造更多以侵财为目的的灭门惨案。

  "我是变态,算是一种心理变态。"罗宁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毫无悔意地说,"正常的人不敢杀人,我敢杀人,心理变态了。"

  当被问及为什么要杀害无辜的孩子时,王帮慰冷酷地回答:"在你们心目中你们也有兄弟姐妹这些,怎么想这个事?你觉得你们身上还有一点人性吗?肯定没有人性。"

  这些泯灭人性的回答让办案民警们既愤怒又心寒。他们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案,而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手段极其残忍的连环灭门惨案。

  五、铁证如山:法庭上的生死对决

  2003年1月,西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震惊西南的连环灭门案。公诉机关指控罗宁凉、高原、王帮慰等人犯有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多项罪名。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记录、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其中最关键的证据是罗宁凉在银行取款的监控录像,以及陈丽的指认。

  面对这些铁证,三名被告人的态度各不相同。罗宁凉拒不认罪,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高原则承认了部分犯罪事实,但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王帮慰则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毫无悔意。

  "我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