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夏,奉天城,联合国际总部大厦。
关于如何处置战败的同盟国集团——尤其是其核心德士兰——的最终方案,在经过长达数月的激烈博弈、幕后交易和炎国的“积极协调”后,终于被提上了最终审议日程。
这场所谓的“和会”,其真正决策场所并非在公开的会议厅,而是在奉天大厦少数几个绝密会议室里。
英士兰、法士兰的代表带着复仇的清单和瓜分的渴望而来,意图彻底榨干德士兰,将其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永绝后患。
然而,他们很快发现,最大的障碍并非来自柏林,而是来自东道主。
首席张扬亲自定下了调子:
“战争的目的是为了缔造和平,而非播种更多仇恨的种子。
一个彻底破产、陷入永久混乱的德士兰,不符合欧大陆的稳定,更不符合帝国的利益。”
会议室内,唇枪舌剑。
法士兰代表挥舞着损失报告,情绪激动:
“德士兰必须支付天文数字的赔款!
要补偿我国北部被摧毁的一切!
要让他们这一代甚至下一代人都只能在偿还债务中度过!
这是他们应得的惩罚!”
英士兰代表虽然相对克制,但也坚持:
“赔款必须足以覆盖我国的所有战争开支和损失。
同时,其海外资产必须全部没收,其军备必须被彻底解除,永远不能再对海上构成威胁。”
轮到炎国代表,外交总长顾维君语气平和却不容置疑:
“诸位,愤怒可以理解,但我们需要理性。
首先,关于赔款数额。”
他出示了一份由炎国经济学家“精确核算”的报告。
“我们认为,基于德士兰的实际偿付能力,总额应定为1320亿金马克(这是一个足以让德士兰窒息但仍存一丝喘息空间的数字)。
支付方式为分期,并以实物(煤炭、木材、化工产品、工业设备)抵偿为主,这将有助于欧洲重建。”
(潜台词:大量德国工业产品将涌入炎国市场,抵偿炎国提供的“贷款”和“物资”,同时避免德士兰现金流彻底枯竭。)
“其次,关于领土问题。”
顾维君走到欧洲地图前。
“阿尔萨斯-洛林归还法士兰,这是理所当然。”
“莱茵兰地区非军事化,并由联合国际维和部队(由炎国主导)驻防15年,以确保安全。”
“出于‘民族自决’原则(奉天版解释),西部部分领土划归比士兰,北部划归丹士兰,东部大片领土(‘波士兰走廊’)划归新独立的波士兰,并将但泽设为自由市。”
(潜台词:大幅削弱德国,但确保其主体民族聚集区基本完整,避免产生 领土收复主义的彻底绝望。
同时,在东欧制造一个强大的、依赖炎国的波兰以制衡德士兰和苏什维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顾维君加重语气。
“关于德士兰的工业。”
“我方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彻底去工业化德士兰的方案。
其基础工业,尤其是煤炭、钢铁、化学和机械制造,必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
一个拥有一定工业能力的德士兰,才能拥有偿还赔款的能力,才能成为欧洲经济复苏的引擎,而不是一个需要持续输血的黑洞。”
(核心意图:保留德士兰的工业筋骨,使其未来能成为炎国在欧大陆的“代工厂”和重要贸易伙伴,同时也是一个能牵制英法的潜在力量。
一个半死不活但具备工业潜力的德士兰,最符合炎国的长远地缘经济利益。)
英法代表脸色极其难看。
炎国的方案看似折中,实则完全打破了他们彻底肢解、阉割德士兰的企图。
“这太便宜他们了!”
法士兰代表抗议。
“这将留下后患!”
英士兰代表警告。
但他们的反对在炎国的意志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炎国手握《奉天公约》的解释权、全球舆论的导向、以及驻扎在莱茵兰的庞大维和部队。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重建资金和未来市场,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炎国的“援助”和“合作”。
经过又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最终,一份以炎国方案为蓝本的《奉天对德和约》艰难出炉。
和约核心内容:
1. 战争罪责:德士兰及其盟国承担发动战争的全部责任。
2. 领土:如上所述,丧失约13%的领土和10%的人口。
3. 军备:陆军限10万人,废除总参谋部,禁止拥有空军、坦克、潜艇、大型舰艇。
4. 赔款:总额1320亿金马克,以实物和分期现金支付。
5. 殖民地:全部由联合国际“委任统治”(实则大部分由炎国及其盟友控制)。
6. 工业:基础工业得以保留,但需接受联合国际(炎国主导)委员会的监督,其部分产品优先用于赔偿。
消息传回德士兰,举国悲愤。
尽管避免了最坏的情况(彻底肢解和去工业化),但巨额赔款、领土丧失、军事阉割依然被视为奇耻大辱。
“背后捅刀”的传说和“十一月罪人”的指责开始流传,认为是在前线军队“尚未战败”的情况下,被软弱政客和外部强权出卖了。
而在奉天,张扬看着最终条约,对左右心腹说:
“不要抽干池塘的水去抓鱼。要让鱼活着,才能持续地捞取好处。
德士兰的工业机器不能停,它是我们拴在欧大陆的一头奶牛,既要挤它的奶,又要用它去踢那些不听话的(指英法)。
现在的怨恨,将来会化为有用的力量。”
《奉天对德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欧陆战后的正式格局以炎国满意的方式确立。
德士兰被戴上了沉重的枷锁,但筋骨犹存,为未来的风暴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炎国则通过这份条约,不仅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更成功地将自己的影响力深深植入了欧大陆的心脏地带,成为了欧陆事务名副其实的仲裁者。
关于如何处置战败的同盟国集团——尤其是其核心德士兰——的最终方案,在经过长达数月的激烈博弈、幕后交易和炎国的“积极协调”后,终于被提上了最终审议日程。
这场所谓的“和会”,其真正决策场所并非在公开的会议厅,而是在奉天大厦少数几个绝密会议室里。
英士兰、法士兰的代表带着复仇的清单和瓜分的渴望而来,意图彻底榨干德士兰,将其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永绝后患。
然而,他们很快发现,最大的障碍并非来自柏林,而是来自东道主。
首席张扬亲自定下了调子:
“战争的目的是为了缔造和平,而非播种更多仇恨的种子。
一个彻底破产、陷入永久混乱的德士兰,不符合欧大陆的稳定,更不符合帝国的利益。”
会议室内,唇枪舌剑。
法士兰代表挥舞着损失报告,情绪激动:
“德士兰必须支付天文数字的赔款!
要补偿我国北部被摧毁的一切!
要让他们这一代甚至下一代人都只能在偿还债务中度过!
这是他们应得的惩罚!”
英士兰代表虽然相对克制,但也坚持:
“赔款必须足以覆盖我国的所有战争开支和损失。
同时,其海外资产必须全部没收,其军备必须被彻底解除,永远不能再对海上构成威胁。”
轮到炎国代表,外交总长顾维君语气平和却不容置疑:
“诸位,愤怒可以理解,但我们需要理性。
首先,关于赔款数额。”
他出示了一份由炎国经济学家“精确核算”的报告。
“我们认为,基于德士兰的实际偿付能力,总额应定为1320亿金马克(这是一个足以让德士兰窒息但仍存一丝喘息空间的数字)。
支付方式为分期,并以实物(煤炭、木材、化工产品、工业设备)抵偿为主,这将有助于欧洲重建。”
(潜台词:大量德国工业产品将涌入炎国市场,抵偿炎国提供的“贷款”和“物资”,同时避免德士兰现金流彻底枯竭。)
“其次,关于领土问题。”
顾维君走到欧洲地图前。
“阿尔萨斯-洛林归还法士兰,这是理所当然。”
“莱茵兰地区非军事化,并由联合国际维和部队(由炎国主导)驻防15年,以确保安全。”
“出于‘民族自决’原则(奉天版解释),西部部分领土划归比士兰,北部划归丹士兰,东部大片领土(‘波士兰走廊’)划归新独立的波士兰,并将但泽设为自由市。”
(潜台词:大幅削弱德国,但确保其主体民族聚集区基本完整,避免产生 领土收复主义的彻底绝望。
同时,在东欧制造一个强大的、依赖炎国的波兰以制衡德士兰和苏什维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顾维君加重语气。
“关于德士兰的工业。”
“我方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彻底去工业化德士兰的方案。
其基础工业,尤其是煤炭、钢铁、化学和机械制造,必须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
一个拥有一定工业能力的德士兰,才能拥有偿还赔款的能力,才能成为欧洲经济复苏的引擎,而不是一个需要持续输血的黑洞。”
(核心意图:保留德士兰的工业筋骨,使其未来能成为炎国在欧大陆的“代工厂”和重要贸易伙伴,同时也是一个能牵制英法的潜在力量。
一个半死不活但具备工业潜力的德士兰,最符合炎国的长远地缘经济利益。)
英法代表脸色极其难看。
炎国的方案看似折中,实则完全打破了他们彻底肢解、阉割德士兰的企图。
“这太便宜他们了!”
法士兰代表抗议。
“这将留下后患!”
英士兰代表警告。
但他们的反对在炎国的意志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炎国手握《奉天公约》的解释权、全球舆论的导向、以及驻扎在莱茵兰的庞大维和部队。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重建资金和未来市场,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炎国的“援助”和“合作”。
经过又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最终,一份以炎国方案为蓝本的《奉天对德和约》艰难出炉。
和约核心内容:
1. 战争罪责:德士兰及其盟国承担发动战争的全部责任。
2. 领土:如上所述,丧失约13%的领土和10%的人口。
3. 军备:陆军限10万人,废除总参谋部,禁止拥有空军、坦克、潜艇、大型舰艇。
4. 赔款:总额1320亿金马克,以实物和分期现金支付。
5. 殖民地:全部由联合国际“委任统治”(实则大部分由炎国及其盟友控制)。
6. 工业:基础工业得以保留,但需接受联合国际(炎国主导)委员会的监督,其部分产品优先用于赔偿。
消息传回德士兰,举国悲愤。
尽管避免了最坏的情况(彻底肢解和去工业化),但巨额赔款、领土丧失、军事阉割依然被视为奇耻大辱。
“背后捅刀”的传说和“十一月罪人”的指责开始流传,认为是在前线军队“尚未战败”的情况下,被软弱政客和外部强权出卖了。
而在奉天,张扬看着最终条约,对左右心腹说:
“不要抽干池塘的水去抓鱼。要让鱼活着,才能持续地捞取好处。
德士兰的工业机器不能停,它是我们拴在欧大陆的一头奶牛,既要挤它的奶,又要用它去踢那些不听话的(指英法)。
现在的怨恨,将来会化为有用的力量。”
《奉天对德和约》的签订,标志着欧陆战后的正式格局以炎国满意的方式确立。
德士兰被戴上了沉重的枷锁,但筋骨犹存,为未来的风暴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炎国则通过这份条约,不仅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更成功地将自己的影响力深深植入了欧大陆的心脏地带,成为了欧陆事务名副其实的仲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