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2章 丁正南殒命沙场-《大明帝国一六一六》

  鞑子骑兵已交锋而过,片刻间完成整队,策马再度杀来,这时便有了马速。

  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近卫军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必要逞一时之强给鞑骑当陪练。令旗指向正白旗旗幡,冲锋号再度响起,近卫军马步军置身后的敌骑于不顾,只管向鞑子步卒聚集的鞑子大营杀去。

  斩将、夺旗、先登、陷阵,我让你鞑子四样都取了,我只换你一样:尔等的性命,多多益善。

  万芳含笑而去,他是生犹可恋而死亦无憾。因为他垂死之时看到将士们兀自酣战不休厮杀不己,毫无溃散退却之意。他最担心的事不曾发生:叫人不省心的兔崽子们,你们他娘的可算学会了失去指挥下的自主作战。好、好、好!

  万芳由衷叫好,是因为他看到了近卫军的脱胎换骨,从一支传统旧式军队向梁山军式的近现代武装的转变。

  对阵近卫军。阿多多三兄弟完成了斩将、夺旗、先登、陷阵四大军功。

  对战八旗军。万芳、丁正南正在努力达成歼灭敌有生力量的战争首要目的。

  某为国人,最爱排座次了。某好奇,四大功里头也该分一个主次先后吧。论先后,先把概念搞清楚:大家一起冲破敌阵叫陷阵,其中第一个冲上去而且稳住了的叫先登,这是击败敌人的开始。打败敌人之后才有机会抢夺敌人的旗帜,只有在彻底击败敌人并砍杀其亲兵部曲、阻止敌人逃跑之后,才能完成斩杀敌将这个最终成就。准确来说,你要多次的陷阵先登才能有一次机会斩将夺旗。

  如此,四大军功明显分两个档次:先登陷阵低于斩将夺旗。

  可以赏赐为证:陷阵先登一般只给赏银,明制:陷阵赏五十两,先登赏一百两至几百两。先登属于个人功勋,陷阵是集体功。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人单捞肯定比众人分赃要多---在面对敌坚城的时候,对第一位先登的勇士,有开出1000两银子这种巨额空头支票的。而斩将夺旗的赏赐就多了,除赏银之外,高低还要封个官。

  现在我们知道了:斩将夺旗>先登陷阵,其中先登>陷阵。

  那么就剩最后一个问题:斩将与夺旗,孰高孰低?

  有人把夺旗奉为首功,提出“大旗倒,斩护纛”的说法。这是在自说自话,毫无根据的臆想。大将的亲兵部曲在保卫指挥部的同时兼职护旗。对于他们来说,保证大将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保卫指挥部其余将领的安全第二位,保卫指挥系统健全第三位。至于旗帜鼓号令牌这些东西,只是指挥系统的一部分,没有那么重要。夺旗之功没那么大。旗帜只是为主帅标识军队,各级将领指挥军队的工具。军阵里各种旗帜很多,被抢走几面旗根本不算啥大事。

  旗帜这种东西又细又长,杆子木制甚至竹制,意外倒伏甚至被风吹折都是常事,只是被视为不祥之兆,大旗倒了影响士气导致战败也是有的,就没见哪个主帅因此把持旗人砍了的。最着名的战例就是靖难之战白河沟一役,大明战神李景隆的帅旗被风吹断并因此导致战败,可战后也没见哪个责任人被追究责任。丢弃旗帜的就更多了去了,中国人聪明得很,最务实最讲现实主义,自家小命才重要。被打败了跑路,一路丢旗弃鼓。

  过分看重军旗,把旗帜吹得神乎其神的是西方军队,以及明治维新后接受西式建军思想的日军。

  在西方军队的传统中,标有部队番号标志和荣誉的军旗非常宝贵,甚至有过部队军旗被夺就不能整编重建的说法。

  二战日军的联队旗由于是“天皇”授予,所以是“神赐”的唯一之物,具神圣性,不能复制。很多联队旗因为使用年头太久都已经没有了旗面只剩下了旗冠和缨穂。而这个破破烂烂的长杆子即使带上战场也有专人进行管理和保护,战败时还要有专门的“奉烧军旗”仪式,就是为了防止被敌人缴获---说句实在话,这破烂玩意儿谁特么认得是军旗啊。

  所以说在中国的传统价值观里,军旗的荣誉感固然得有,但是相对于人命,就没那么重要了。

  而斩杀敌方大将,那才是真正的不世之功!想要阵斩敌将最难。那不仅意味着打败敌人消灭其主力,还要全歼其亲兵部曲,让敌人失去日后重建的种子军官。达成这一成就相当于爆了对方的水晶,心理脆弱点的甚至都可以直接投了。

  举例戚家军,如一队的队长阵亡而队员退却,则全队处斩。所以戚家军作战奋勇当先,屡屡创造杀敌上千自损失数人的叫人战绩。野猪皮创建八旗,也抄袭了此军规。所以这早期的八旗很能打,战时也是人人争先的。

  综上,中式传统四大军功按照功劳从大到小排序是:斩将>夺旗>先登>陷阵。

  多铎,比哥哥多尔衮小两岁,还嫩呢。大哥在,听二哥的。大哥不在,听二哥的。二哥多尔衮当仁不让是为主帅,正忙着指挥作战,小弟多铎则立一旁观战学习。打仗嘛,就那两下子,学得差不多了。多铎不愿待在中军帐听汇报,更愿意站塔台上看厮杀,这个才过瘾。

  “这火器能打响吗?”

  副将点头道:“奴才已试过,能打响。只是收罗来的药子只6副。”

  “拿来!”

  多铎口中的火器是缴获的近卫军向前式步枪。后金鞑子之所以是这个时代的强军,在于其作战经验丰富且善于学习。多铎本人打小在军营里泡大,对武器有强烈的把握感和无师自通的本事。他接过枪,不需标尺帮助瞄准,只凭感觉:射击的感觉,对目标捕捉和感知。他打光6发子弹打倒了两个近卫军,一个是丁正男的警卫员,另一个正是丁正男。

  “好铳!打完仗仔细收集不得有遗漏!”他倒也没想过自己今天还能不能活着回去,他倒是自信今天这一仗,最后站着的必定是他阿多多三兄弟。

  丁正男只是被打穿了右肩,多铎没能要了他的命,但他还是死了,死在了后续跟上的鞑子骑兵的刀下。他身大力不亏,而杀死他的鞑子才十五六岁。只因为丁伤了右边肩膀,左手使工兵铲不甚顺手,只一个交锋就被这未成年鞑子划开了喉咙。

  丁正男擦拭掉蒙在眼睛上的血污,看见自己的掷弹兵呐喊着冲锋而来。“休叫儿郎们耻笑他们的师长将屁股朝着鞑子。”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和意识用双手捂住喷血的喉咙,手肘支地弓腰爬转,才挪动些些方位,已自气绝。

  误打误撞,多铎联手鞑子童子军荣立斩将之头功。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中了狗屎运,因为师长丁正南的服色与士兵基本一致。也因如此,寻找杀害丁正南凶手也成了一桩无头案。多铎作恶多端死有余辜,但杀害丁正南元凶的帽子终不曾扣在他身上。

  人跑不过马,骑兵缠斗了一刻多钟后,近卫军先行出击的步兵才抵达战场。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马背上的近卫军骑兵了,都倒下了,倒在了鞑子刀箭下,倒在了战马这庞然大物的冲撞下。

  但有7000鞑子给战士们陪葬,其中5000鞑子是被手枪干掉的,单论白刃对砍,1800近卫军只干掉了2000鞑子,基本算兑子。

  放眼望去,站着的都是辫子兵了!

  “弟兄们,对不住啦,你们哪个还没咽气被误伤的,托梦于我,蒙格日后为你立牌上香!”助跑投弹,蒙格牌手雷率先炸响,紧接着几百枚手雷在血肉战场上爆炸,没等鞑子步骑反应过来,又是几百枚相继爆开。

  眼前这一幕,蒙格记了短短一辈子。手雷爆炸,烟幕原本应是黄白黑相间,但此间此时爆炸烟幕中却伴有粉色迷雾。那原本不是粉色,是红色,是血色,是被炸开的血沫。

  手雷扔光了,蒙格在地上捡了把细长的骑枪往粉色迷雾中冲,跑了几步地上有把关东大扫子,于是弃枪捡刀。他冲太快,有战友扔出的手雷在他前面不远的地方爆炸,斜刺里激来半截断臂,手里握着柄断刀。蒙格躲避不及,刀把结结实实砸中嘴巴,将上下五六颗牙齿砸断,带出满嘴的血。弯腰将嘴里的血吐掉,见地上出现了一双鞑子的皂靴,抬头看,见那鞑子满身泥巴血迹,口鼻留着暗红的血疤,耳朵处还在淌血。鞑子整个人仿佛站立不稳,虽手持利刃但刀尖朝下,显是被爆炸震迷糊了的。

  “鞑子,爷爷我叫你不得好死!”蒙格乃退后两步,拖大刀绕腰打了两个圈,借着势挥舞大刀,将鞑子连人带甲齐刷刷拦腰砍为两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