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何倾城-《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这下,曹得虎腰不疼了,腿不酸了,也不想窝在家里种蘑菇了。

  精神抖擞的出门了。

  田淑芬:“……”

  就这b样,真不想承认,这就是红旗大队的大队长。

  摇摇头,她把手里的鸡食,搅和匀了,开始喂鸡。

  管他呢。

  反正,甭管自家男人抽风与否,这日子,归根结底都是照常过的。

  太阳啊,东升西落。

  日子啊,一天天的。

  瞎鸡儿过,就完事儿了。

  ……

  “媳妇。”

  萧振东从山上打了猎物,还没等他跟毓芳炫耀,就看见自家多了一个不速之客。

  额。

  说是不速之客,也不大精准,毕竟,这人,萧振东从来都没见过。

  他嘻嘻哈哈的样子,瞬间就收了起来。

  “芳芳,我回来了。”

  毓芳大着肚子,看萧振东回来了,下意识起身,拿了身旁的鸡毛掸子,就给他扫掉身上的积雪。

  “你也真是的,回家,就着急这么一时半会儿的?”

  她一边动作着,一边碎碎念着。

  “也不知道把身上的雪抖落一下,别仗着自己的身体好,就瞎胡闹,真的生病了,有你受的。”

  萧振东很享受毓芳对自己的服务,只是,现在不是夫妻恩爱的时候。

  “芳芳,这位是……”

  “啊,”毓芳的手,出溜一下,从萧振东的身上拿了下来。

  攥着鸡毛掸子的手,都有些发紧了。

  “看我,”她拍了一下自己的头,不动声色的跟萧振东拉开了一点距离,“还真是一孕傻三年。

  差点忘了介绍,这是何倾城,我小时候,跟她一块长大的。”

  何倾城。

  不认识。

  萧振东望着面前这个泪眼婆娑的女人,微微一颔首,“你好,我是萧振东,芳芳男人。”

  “啊,”何倾城忙不迭拿出帕子,慌乱擦掉了泪水,“是你啊,我听芳芳提过你的。

  听说,你们婚后的日子,过得很不错,真替你们感到开心。”

  萧振东听她说这两句话,就知道,面前这娘们,不像是个善茬儿。

  他微微一笑,“都是应该的,毕竟,芳芳有手艺,我也有手艺,俩人都挺能赚的。

  工分不缺,钱也不缺,日子想过不好,都难。”

  何倾城:“……”

  说实在的,萧振东这话,说的她都有些发懵了。

  正常情况下,他不应该是这个回答吧?

  毓芳也意识到了萧振东的不妥,可是,她没吭声,在她眼里,萧振东现在就是无所不能的。

  他做的事情,九成九都是对的。

  既然如此,自己就没必要跟他唱反调了。

  再加上……

  还有一个比较微妙的点。

  何倾城跟曹甜甜不大对付。

  眼下,可以知道的是,曹甜甜是真心实意对自己的,而且,还成了自己亲嫂子,跟自己是一家人。

  那,里外亲疏啥的。

  都得划分清楚了。

  她没吭声,看着何倾城,笑了一下,“倾城,你别介意啊,我家男人,就是个糙汉子。

  有文化归有文化,就是不大会说话,要是说了点啥你不喜欢的,那,你还是多担待点吧。”

  何倾城更懵逼了。

  不是。

  萧振东这么个陌生人,犯病抽风,就算了。

  可,毓芳跟自己,可是一起长大的啊,她啥性子,自己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她,啥时候也变成这样了呢?

  说话、做事,都奇奇怪怪的。

  她抬头,瞄了一眼毓芳,心里忽然起了点不好的预感。

  “啊,没事儿,”何倾城心里犯嘀咕,面上,却是一点都不显。

  帕子,把流淌出来的眼泪蘸干净。

  她重新变得得体起来,坐在炕边,就连脊背,都是绷的直直的。

  只是……

  萧振东的目光,落在了她的手上。

  一个养尊处优的人,手,不应该长成这样。

  粗糙、黯淡,指甲很短,边缘起了死皮,指纹也是干裂的,这种的,一看就是干了不少活儿的。

  “你们坐,”萧振东笑了一下,“我在,你们说话都不痛快了。”

  “哎呀,那你快点去忙活吧。”

  “成,”萧振东拿着带回来的猎物,重新去了厨房,也不知道为啥,这心里,就是低沉的很。

  总觉着,有点发飘呢。

  “芳芳,这就是你男人啊?”

  “对,”毓芳放下了鸡毛掸子,重新坐在了炕梢,只是,距离,不再像是之前那么亲密了。

  何倾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接下来的谈话中,不动声色的,重新拉近了二人之间的距离。

  只是,她心里明白。

  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好拉近。

  可,心里的空间呢?

  她觉着,这小两口也真是邪门了,萧振东没回来之前吧,毓芳就是个傻大妞,自己说啥信啥。

  可萧振东回来之后,这一切的一切,好像都发生了变化。

  “芳芳,你怎么了?”

  痛定思痛,何倾城决定不扭扭捏捏的了,直接快准狠,出击!

  她关切的看着毓芳,眉头皱起,一脸担心的,“是不是,肚子不太舒服?”

  一面说话,一面抬起手,试图将手,放在毓芳的肚子上头。

  毓芳:“!!!”

  你干嘛?

  不要过来啊!

  也就是何倾城伸出手的时候,毓芳也抬起手,捂在了自己的肚子上,两条胳膊,严丝合缝,勉强将肚子都盖住了。

  “哈哈,”意识到自己这个动作,传达出来的意思,可能不太友好。

  毓芳也不等着何倾城说话,率先发难。

  微微侧过身,确定了这个角度,何倾城别想轻而易举的摸到肚子,这才皱着眉头,含笑,带着嗔怪的意思,“不是我说你。

  你也生了孩子了,咋就不知道,怀孕的时候,孕妇的肚子,是不能随便碰的?”

  “嗐,你看我。”

  何倾城讪讪的收回手,“我这不是太长时间没看见你,心里高兴,忘乎所以了吗?”

  毓芳在心里尖叫,假的,都是假的。

  现在忘乎所以个啥劲儿啊?

  早干嘛去了?

  何倾城又不是嫁到了外头的县城,三年五载,都难回来一次。就嫁到了不远处的旁边大队。

  逢年过节了,跟公婆、男人干仗吵架了,都会往娘家走一趟。

  一年到头,不说回来十趟八趟,三五趟总是有的。

  她不知道何倾城啥时候回来,但是何倾城知道她家在哪儿啊。

  这么多次,愣是一次都没来找过自己。

  难不成,还不够说明一点问题的吗?

  “嗐,”毓芳笑眯眯的,“你高兴,我也高兴呢。”

  说罢,毓芳一顿,目光落在了何倾城的脸上,“不过,你这次回来,打算在娘家,住多长时间啊?”

  讲真的,要是以往,毓芳不会问这个问题。

  但,架不住何倾城这次太反常了。

  回了娘家,都没待多久,就上赶着找自己呜呜哭,说实在的,毓芳有点怀疑她心中的用意啊。

  “呜呜呜……”

  不说,倒还好。

  一说,何倾城那眼泪,就跟开了闸的洪水似的,一泻千里。

  毓芳:“……”

  好咯!

  这下子,心里真是一点缝儿都没有了。

  “好了好了,”毓芳麻木的哄着人,“先冷静冷静,有话好好说。”

  “呜呜呜,芳芳,我真的,我冷静不了,我、我回不去了,我也没家了……”

  一句话,算是给毓芳干懵逼了。

  “啥?”

  她陡然一惊,“咋了这是?”

  “呜呜呜我也不知道,我们家那个死人,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这,这马上就过年了。

  居然冷血无情到,把我扫地出了门,现在,连孩子都不让我看一眼。”

  “这,怎会这样啊?”

  毓芳满脸都是不相信。

  无他。

  何倾城嫁的这个男人,也算是远近闻名了。

  袁文。

  老爹是大队里的会计,读书识字。

  老娘也是个好学的性儿,跟着自家男人念了书,识了字儿之后,就被大队聘请到了村小,当老师。

  一家人口简单,但架不住,人家脑子好,也勤勉。

  家里,就兄妹俩人,妹妹因着模样俊俏,再加上嘴甜会来事儿,嫁到了县城吃供应粮。

  就算是自己,连带着生的龙凤胎都没城市粮本,婆家也把她们娘仨,当成个宝贝蛋子。

  张嘴闭嘴就是儿媳妇,孙子,孙女儿。

  而且,这公婆也不是只动嘴,不动手,人家有钱是真的掏啊。

  动不动就给儿媳妇塞零花钱,感念亲家给自家培养了这么个能耐的儿媳妇,也是三五不时,就跟着老伴儿来到大队,两家子一起聚聚。

  来的时候,真是大包小裹的。

  搞得,袁父、袁母都不好意思了,人家往自家带东西,她们也往回送,主打的就是,你的礼物俺们收了。

  但是!

  为了不叫亲家轻看自家,连带着轻看闺女,也是在尽力回礼。

  可,袁淑婆家要的,又不是这个。

  思来想去,决定,还是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那就是,工作。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与其想方设法的接济儿媳娘家,不如一步到位,直接给他们弄个可以谋生的营生。

  倒也巧了,瞌睡了,那边就送了枕头过来。

  运输队,有个临时工的名额,老两口得了消息,兵分两路,一面去拿工作,占定名额,一面回了乡下,给当时已经要子承父业,继续给大队做会计的袁文,薅走了。

  袁文很懵逼。

  这,是要干啥?

  可,妹子的婆婆就一句话,别问,跟老娘走。

  袁文也是个实诚孩子,挠挠头,不让问,那就不问了,跟着走了一趟,直接就给工作敲定了。

  因着脑子聪明,性子踏实,干起活儿来也卖力,一点都不偷奸耍滑。

  很快就被上头的领导赏识。

  工作大半年,更是因着细心,及时扑灭了仓库里燃烧着的火堆,挽救了运输大队的财产。

  样样都过硬,再加上大功一件。

  自然而然就从临时工转为了正式工,不到半年,又被提拔成了小组长。

  一桩桩,一件件,打从这之后,那两家人好的,跟一家人似的。

  而何倾城嫁给袁文,就是袁文临时转正的关键节点上。

  三两年,日子就彻底红火起来了。

  去年,用早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和袁文胆大心细,靠倒腾东西,以及工资,起了个青砖大瓦房。

  那时候的何倾城,日子那叫一个红红火火。

  她回来不找毓芳,毓芳也没上赶着去找她。

  可谁知道啊,这才一年,怎么就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而且,连孩子都不给看了。

  嘶!

  要是没记错的话,那孩子,才几个月大,刚断奶才对,怎么就闹到这份上了?

  “好了,”毓芳不明内情,也不大好安慰,只能干巴巴的,“你别着急,我觉着,这里头,兴许是有啥误会呢?

  小两口嘛,不都这样。夫妻吵架,床头吵,床尾和。”

  毓芳宽慰道:“你先在娘家过两天清闲日子,回头,等你家男人想开了,兴许,就不一样了呢。”

  是的。

  这会儿,只要想劝和的。

  基本都这一整套话术,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何倾城的内情,压根就没法说。

  那事儿,确实是她做出来的。

  她也明白,自己确实是回不去了。

  不然的话,但凡有那么一丝丝可能性,她都不会放下袁家大好的日子不过,回娘家来吃糠咽菜的。

  虽然,红旗大队今年的日子,确实是好过了不少。

  但,比较起袁家来,那还是差远了。

  穷惯了的人,骨子里都刻着小心谨慎这几个字儿,就算地窖里的存粮,可以敞开肚皮,啥也不干就吃到明年开春的。

  可,谁都不敢放开了大吃大喝,都想着,能积下一点,就算一点。

  万一,真的赶上不好的年景,这玩意儿,是能救命的。

  何倾城在娘家消沉了一段时间,又找上了袁家两次,次次都被拒之门外不说,最后一次,袁家那么体面的人家,也跳出来破口大骂。

  她就知道,自己是彻底回不去了。

  所以,眼下要做的,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保障,让自己的日子,不会太差。

  她,不再嫁,那就算了。

  可既然决定要再嫁,那就必须得像是毓芳的姐,毓美那样,嫁个好人家!

  就算是赶不上袁家,那也得保证自己衣食无忧!

  她,要掐,就掐最好,最厉害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