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钱明,你小子上道啊-《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行啊,钱明,没想到你小子的消息还挺准的。”

  瘦猴拍了一下钱明的肩膀,似笑非笑的,“你这消息,从哪儿得来的?”

  “还能是谁?”

  钱明愤愤不平的,“不就是姓吴的,哎呀,猴哥,你别管那么多了。

  反正吴家不是个东西,你赶紧带人,把他们揍一顿,从身上讨个几十块钱花花。”

  他睁着黑白分明的眼,天真的,“到时候,小弟出了气,您也得了好处,咱们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大喜事儿吗?”

  看着钱明这般,瘦猴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老江湖似的感慨。

  “小明啊,你还是太小了,都不是道上混的。揍一顿,算啥?”

  瘦猴深呼一口气,“反正,这事儿我知道了,你心里也有数,以后甭盯着吴家了。

  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知道吗?”

  “啊?”

  钱明挠挠头,傻乎乎的,“猴哥,这话是啥意思?”

  “意思就是,江湖水深,别往里跑了,小心淹死你。”

  瘦猴生怕钱明不把自己的话当一回事儿,还特地吓唬了一顿,“这事儿,你知道,我知道就行,往后,甭管遇见谁,一个字都不许往外说。

  不然的话,吴家啥下场,你只能比吴家还惨!”

  见钱明打了个寒颤,瘦猴很满意,“行了,别在这儿干杵着了。

  记着我的话,回家去吧。”

  “哦,哦哦,”钱明好像是被吓糊涂了,连滚带爬的跑了。

  瘦猴望着他跌跌撞撞的背影,很满意。

  可他没注意到的是,转过身去的钱明,垂下的眸子,一闪而逝的狡黠。

  嘿嘿,任务完成。

  接下来就是看狗咬狗。

  好戏,很快就要上场啦~

  彩霞大队的好戏,还在预热,可红旗大队的好戏,已经唱上了。

  毓芳昨儿挖到了山参,今天就不打算再上山了,那株八十年的自家炮制一下留着用。

  剩下两株,毓芳打算,直接出手,换成金子。

  是的。

  “全都换成金子?”

  “对,”毓芳低声道:“反正咱家现在不差钱,吃的喝的更不缺。”

  肉可以上山打,蔬菜自家种,自家种的还没出,可以回娘家薅。

  再不济,还能上山。

  别的不说,走的稍微偏远点,有的是野菜。

  与其换钱,不如换金子。

  “为啥这么想?”

  萧振东觉着,他媳妇真的有点东西,黄金确实能搞。

  毓芳歪头看了他一下,“哪有什么为啥不为啥的,喜欢呗!亮闪闪的,放在家里,看着多开心了。

  再说了,这东西也能换钱,还好储存,根本不怕被老鼠咬了。”

  提起这事儿,毓芳就心痛难忍。

  她捂着心口,“我告诉你啊,之前,我费劲巴拉攒了十块钱,结果找不到了,我以为被我三哥顺走了。

  结果,是被老鼠拉走了。”

  掏鼠窝的时候,才把这十块钱给扒拉出来,失而复得的喜悦,搞得毓芳痛哭一场。

  她还特地写了信,给当时已经当兵的毓湖分享这个喜悦。

  想想,时间当真是过的好快。

  一眨眼,她都结婚了。

  想到寄信,毓芳一拍脑门,“差点忘了,我给你看看我的宝贝。”

  毓芳放下背篓,跑到屋子里,掏出来一个大大的相册本。

  只是,里面放的不是相册,而是邮票。

  萧振东:“!”

  他当真是震惊了。

  乖乖,就他媳妇这误打误撞的意识。

  甭管是集邮,还是买黄金,到了后世,都是稳赚不赔的。

  当然,前提是把手里的东西往外出手,要是入手的话……

  那就不好说咯,倾家荡产,也不是不可能。

  “咋样,好看不?”

  毓芳摸着上头的邮票,欢喜的,“我就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

  萧振东:“?”

  他有些不太确定的,“就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吗?”

  “对呀,”毓芳指着上头的一张三分邮票,上头画着牡丹花,确实红闹绿静,看着都精彩万分。

  “这个多好看了。”

  萧振东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上毓芳清凌凌的双眼,心里就相当打鼓。

  欣赏了一下自家媳妇的收藏,萧振东当即二十四孝好老公似的表示,“好看,往后还能整,只要你喜欢,我都无条件支持你!”

  “真的?”

  “真的!”

  毓芳欢欢喜喜的把集邮册送了回去,背上小背篓,坐上了萧振东的自行车后座,“那咱们跟大队长说一声,就去县城。”

  “好。”

  望着家里那辆基本上没动过的自行车,毓芳心疼的捶了一下萧振东,“看你,之前就不让你买自行车。

  你非要买,现在可好了,用不上放在家里吃灰,多糟蹋东西。”

  萧振东一使劲儿,踩在脚蹬子上,自行车立马滑行了老远。

  “甭管吃没吃灰,该咱的东西,可不能少。”

  这就是个态度问题。

  萧振东力求做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别以为他不知道,这是好好的,没吵架呢。

  但凡吵架,那翻旧账,哗哗的。

  萧振东就能牛逼的,让她翻旧账都翻不出来水花。

  二人走远,小驼鹿在溪水里吃饱了,悠哉悠哉回家,到门口发现进不去,掉头就走,那叫一个干脆利索。

  至于目的地,那是它混吃混喝,还能混个刷毛毛的毓家。

  毓母这人吧,不喜欢咋咋呼呼的,都是默默把事情做了。

  知道萧振东养的这些小动物对家里有大用,二话不说就帮忙照顾。

  喂吃的,喂喝的,还特意使唤毓庆做了个毛刷刷毛。

  萧振东带着毓芳到了大队长家,还没下车,就看见那边闹开了。

  萧振东:“!”

  毓芳:“!”

  两口子对视一眼,登时觉着卖山参嘛,啥时候卖掉都行,也不急于一时。

  可这天大的鬼热闹,要是真错过了,再想找下次,就难了。

  “我觉着,”毓芳扯了扯萧振东的衣角,“咱们把车子放在一边,等一下再去,也行。”

  “英雄所见略同。”

  小两口一拍即合,立马下车。

  萧振东把自行车往旁边的树上一靠,拿着个铁链就把车子给拴上了。

  至于原因……

  啧。

  这车就是他顺手牵羊弄来的,被人顺手牵羊走了,也算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