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收获不小-《乱世悍卒,先抢大将军花魁娘子》

  此时这皮甲蛮兵还坐在马上。按正常讲,就算他弯下腰,他手中的弯刀也够不到秦枫。

  但这名皮甲却一条腿放开马镫,身子几乎横下九十度,在秦枫面前炫了一把他的马术。

  这名皮甲蛮兵硬是靠着这高超的马术,将自己手中弯刀的攻击范围直接扩大了两米。他手里的弯刀也快速向秦枫头顶斩下。

  秦枫没料到这名皮甲蛮兵的骑术这么高超,想要出刀已经晚了。

  秦枫只好急退数步。

  皮甲蛮兵眼见秦枫避让,脸上嚣张之色更浓,催动马儿追上秦枫,又是一刀朝秦枫脖子砍来。

  不得不说,这名北蛮皮甲的刀法很不错,再配合上他高超的马术。确实远超大周那些武将。

  此时秦枫也终于有点理解,为什么丁二他们会对北蛮人畏之如虎。

  这皮甲的等级,还仅仅相当于大周的一名伍长,手下通常只有三四人。但他的战力已经远超大周伍长。

  别说是伍长,哪怕是大周最精锐的禁军百夫长,也很难找到可与这名北蛮皮甲抗衡的高手。

  好在秦枫前世做了十几年特工,还学了一套以快见长的劈挂刀法。

  这套劈挂刀法非常适合用于战场,曾在民国国难时,在二十九军的大刀队中广泛使用。

  不过,秦枫由于刚魂穿过来,还没有完全适应这具身体,加上这具身体的底子不足。他现在也仅能发挥这套劈挂刀法一成的威力。

  眼见皮甲蛮兵连环刀再次劈来,秦枫忙向后急倒,这才躲过这又快又狠的一刀。

  皮甲蛮兵的弯刀,几乎是贴着秦枫的面门扫过去,距离不到半寸。

  如果再往下一寸,秦枫的小命就交代在这儿了。

  山上的丁二几人,此时全都紧张地握紧了拳头。而胡长顺则是一声冷笑,认定秦枫这次必死。

  “你们不用替秦枫担心。他这回是必死无疑了!

  等这小子死了,我便将他的人头割下来,拿回去给总旗交差。

  到时候,咱们就说秦枫这小子投降北蛮人,出卖了我们。徐姑娘才会被北蛮人抢走。

  咱们虽然没能抢回徐姑娘,但是却成功手仞了秦枫这个叛徒。

  这样,总旗自然就不会追究咱们丢掉徐姑娘的罪!”

  丁二四人全都不说话。

  他们虽然怕死,但却不会像胡长顺那样无耻。为了不被罚,便诬陷自己的战友是叛徒。

  但他们也没有勇气反抗胡长顺,只能在心里默默乞求老天开眼,让秦枫能捡回一条命。

  ……

  山下的村庄小院里,皮甲蛮兵两刀没有砍中秦枫,也十分意外。

  收回弯刀,皮甲蛮兵重新坐直身子,俯视着对面的秦枫,神色也终于认真起来。

  “小子,你是我遇到的大周人中,最强的高手!”

  “不过,今天你遇到我,那就只能怪你命不好了!”

  皮甲蛮兵说着,跳下战马、双手握刀,慢慢向秦枫逼近。

  秦枫经过刚才两次的遇险,对这具身体已经适应的更好,他也可以发挥出前世刀法更强的威力。

  这次不等对方出手,秦枫手里的腰刀便已经主动向对方斩过去。

  北蛮皮甲叫了一声“来的好”,挥出弯刀便想拦下秦枫这一刀。

  可他低估了秦枫刀法的精妙。

  秦枫这一刀其实只是虚招。不等北蛮皮甲的弯刀迎上,秦枫已经手腕一翻,腰刀顿时改劈为削,轻松绕过北蛮皮甲的弯刀,重重劈在他的脖子上。

  鲜血飞贱,北蛮皮甲的人头就这么被秦枫一刀斩落。

  山坡上,原本还等着捡秦枫人头的胡长顺,被秦枫这一刀吓得脸色剧变,瞬间便没了血色。

  那名堵在门口,防止秦枫逃跑的无甲蛮兵见此,也终于生起惧意,掉转马头就想逃。

  秦枫自然不可能让这送上门的十两银子逃走。

  不等这名蛮兵逃出院子,秦枫已经将腰刀当标枪掷了出去。

  这名蛮兵没有护甲,秦枫的腰刀直接命中蛮兵后背,穿体而出。

  蛮兵挣扎两下,从马背上掉落下来。

  秦枫杀完三名蛮兵,将刀在他们身上擦干血迹,这才收回刀鞘。然后他又拿起三名蛮兵的弯刀。

  虽然秦枫不是很习惯用这种弯刀。但是不得不说,北蛮用的弯刀,比胡长顺这把腰刀要好得多。

  秦枫这把腰刀还没砍几次,上面已经破了一个大缺口。

  而北蛮骑兵用的几把弯刀,却是只有几个极小的口子。

  那把皮甲蛮兵用的弯刀明显更好,一点口子都没有。

  眼下他们一伍六人,便只有一把腰刀,还被秦枫砍出一个大缺口。有了这三把北蛮人的弯刀,可以让他们这一伍的战力直线飙升。

  秦枫虽然对自己的刀法很自信,但他也知道,打仗不是街头打架。个人武力值再强,也十分有限。整体的战力,才是胜负的关键。

  秦枫收好三把弯刀,又将三匹马牵进院子。

  按大周军规,这些东西都是秦枫的战利品。现在属于他的私人财物了。

  一匹战马的价格大概是一百两银子,三匹战马就价值三百两。对秦枫这个平常连饭都难吃饱的人来说,光光这三匹战马,便已经是巨大的收获。

  搜完这三名蛮兵的身,秦枫又搜到几十两银子,还有几袋肉干。

  这几十两银子倒没什么。但是这几袋肉干对秦枫他们来讲,作用就太大了。

  他们军中发的那点口粮,也就勉强能让秦枫混个半饱。

  今天秦枫一大早起来,负责伙食的军卒早跟着吴青跑得不见人影,他们到现在还没吃到东西。

  秦枫刚才又跟三名蛮兵恶战一场,消耗了大量体力。他现在早就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

  看到肉干,秦枫不客气地坐在徐莺儿马车上,大口啃食起来。

  如果是之前的秦枫,他绝没胆子坐徐莺儿的马车。毕竟,徐莺儿是孟县第一花魁,相当于现代的小明星。

  而且,她还是千户大人送给大将军的礼物。未来可能会成为大将军夫人。

  就徐莺儿这身份,连他们的总旗都不敢上她的马车。

  但是现在的秦枫可不管那些。

  山上的胡长顺五人看到秦枫成功杀掉三名北蛮骑兵,全都兴奋地冲下山来。

  虽然胡长顺有些失望,但他此时却再也不敢表现出来。

  看到秦枫坐在徐莺儿的马车上,啃着肉干,丁二几人全都羡慕的眼睛放光。

  “秦哥,蛮人的肉干好吃吗?”

  丁二他们也都与秦枫一样,平常连肚子都混不饱,自然更没什么机会吃肉。

  一年之中,能在过年时吃到一两次肉,那就已经是十分难得了。

  现在看到秦枫大口吃肉,几人自然羡慕的不行。

  秦枫瞥几人一眼,将旁边一袋肉干丢给丁二。

  “这袋肉干送你们了。丁二你们四个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