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夫妻不用那么生疏,以后放开点-《六零换嫁,大小姐随军西北赢麻了》

  “大哥~”

  宋云初情绪激动的开始叫陆云澈大哥了。

  “小偷只有外面才有吗?家属院里也有,我不是第一次丢东西了,就是家属院的原生小偷。”

  嗯?

  原生小偷?

  宋云初这番话终于引起陆云澈重视。

  “丢一次了?什么东西丢了?什么时候丢的?”

  宋云初憋屈的说,“我昨天上午买的两斤糖果,下午就丢了,还是连锅端,一块都没吃着。”

  糖果丢,没心疼,但是丢野鸡,心疼了。

  糖果?

  陆云澈坐在椅子上,“你怎么发现的?”

  他昨天中午看见桌子上有一包糖果。

  宋云初心烦的皱着眉,“我昨天下午去翠花嫂子家还调料,因为马上回来,我就没锁门。”

  “回来发现,你中午翻土的地方有几个小孩脚印,心里咯噔一下,进来人了,我开门进屋发现门口红砖上有土,更确定了。”

  “我特意检查一下,发现别的东西都在,只有糖果没了,二斤啊,全没了,这不是被偷了吗?谁能进屋拿?”

  陆云澈略一沉吟,“你有怀疑的人吗?”

  “有。”

  宋云初点头,“就是隔壁小女孩肖小玲,应该是她进屋把糖果偷走的。”

  陆云澈很慎重,“这么确定?”

  “嗯。”

  宋云初郁闷的眼神还闪着福尔摩斯的智慧之光。

  “因为脚印是从她家翻过来的,就是孩子的脚印,桌子当时放着很多东西,只有糖果丢了,谁最喜欢吃糖果?就是小孩,所以就是小玲偷的。”

  她确定。

  陆云澈微一拧眉。

  他发现宋云初这个女孩很有主意,家里招贼不是小事吧?

  她不说。

  如果不是今天又丢东西,他还蒙在鼓里呢。

  陆云澈问,“你昨天怎么没跟我说?”

  唔?

  还得解释这个问题。

  宋云初闪了闪眸,“因为这包糖果本来想给隔壁孩子送点,还没送呢,糖果都给拿走了,拿走就拿走吧,我也没去隔壁军嫂家问。”

  “因为二斤糖果一时半会儿吃不没,家长一搜就能搜到,但我怕搜到糖果,小玲又要挨打,孩子面黄肌瘦挺可怜,不想追究了,没跟你说,是因为不想让你烦心。”

  解释半真半假。

  宋云初不想说昨天肖小玲因为她的头发挨打的。

  心有愧疚。

  她盯着陆云澈的眼睛,不知道他相信吗?

  谁知看了一个寂寞。

  幽深凤眸如古井幽潭。

  宋云初什么都没看出来,还是听陆云澈说吧。

  “我认为你的做法欠妥,不能怕孩子挨打就不追究,小孩犯错误就要教育,如果让她尝到小偷小摸的甜头,胆子就会越来越大。”

  陆云澈不赞成她的处理方式。

  “嗯。”

  宋云初闷闷不乐,“你说的有道理,肖小玲的胆子越来越大,连野鸡也敢偷。”

  难道她真的做错了?

  陆云澈安慰,“你别难过了,野鸡丢就丢吧,捉贼拿赃,你说的只是猜测,没有证据,再有下次,绝不姑息。”

  没有证据?

  是啊。

  没证据。

  宋云初不说话了。

  陆云澈又说,“你以后记得锁门,院子也别放好吃的,这样小偷就没机会了,躺着休息吧,腿有伤。”

  他把行里上的枕头拿下来递给她。

  宋云初没有接枕头,“四点半,该做饭吃了。”

  “不急。”

  陆云澈把枕头放下,抓着脚脖子给她脱鞋……

  宋云初不好意思,故意勾着脚趾头。

  “我自己脱,不用你。”

  陆云澈挑眉,“怕什么?脚也害羞?”

  宋云初解释,“走一天了,脚有味。”

  他们还没熟悉到那种程度。

  “什么味?”

  陆云澈抓着脚脖子,还要闻。

  艾玛!

  宋云初吓的急忙把这只脚拽回来,藏起来。

  “你怎么什么都好奇,脚丫子能有什么好味?”

  就是不臭也是酸的。

  “扭扭捏捏。”

  陆云澈最后还是把鞋给她脱了,站起来说。

  “夫妻不用那么生疏,晚上我做饭,你休息吧。”

  宋云初惊讶,“你会吗?今天晚上炖鸡吃。”

  陆云澈有办法。

  “我做前期工作,你在旁边告诉我怎么做。”

  他当了八年兵,也吃了八年部队食堂的饭,回家也是吃现成的。

  从未下过厨。

  虽然带兵打仗,野外埋伏,还有野外拉练。

  但都是极限生存,只要饿不死,保持战斗力就行,对食物质量没有要求。

  他做饭能吃,但不好吃,比较之下,宋云初做的就是厨师级别了。

  嗯?

  宋云初微一拧眉,陆云澈的意思是,他当随二?

  也行。

  因为炖鸡前期工作很繁琐,时间很长。

  她腿上有伤,确实不方便。

  “好吧。”

  宋云初点头,“那你先烧点热水,把野鸡烫了,毛褪了,最好褪干净点哈。”

  她同意这么安排。

  陆云澈问她,“褪一只野鸡,还是两只?”

  “两只野鸡都褪了吧,放不住。”

  宋云初买三只野鸡,本来也是要一起炖的。

  炖熟了。

  她还想送翠花嫂子一碗,邻里邻居的,好好相处。

  唉!

  但是现在少了一只。

  “好,我去点火烧水。”陆云澈转身出去了。

  宋云初在他身后说,“我还买干肉蘑了,先用热水泡一泡。”

  她要吃小野鸡炖蘑菇,这是一道名菜。

  “好。”

  陆云澈答应着去厨房,把地上的野鸡和蘑菇捡起来放在案板上。

  他干活的时候心情有些波动。

  因为他爸陆建国曾经说过一句话。

  男人的手生来就是拿枪的,不是拿厨房里锅锅铲铲的。

  他爸虽然跟妈妈感情很好,但从来不下厨房。

  他的朋友吕枫杨的观点也是,男子是干事业的,女人是白天在家里操持家务,洗衣做饭,养孩子,晚上伺候男人。

  各有分工。

  不能混淆。

  陆云澈也从没想到有一天会主动下厨房,干这些琐碎家务。

  但他不能看着宋云初拖着一条伤腿在厨房里忙碌。

  不忍心。

  ……

  宋云初虽然在床上躺着呢,脑子也没闲着,静静的想心事。

  这只野鸡如果被邻居小女孩偷走了,肯定是要吃的吧?

  如果不吃,偷鸡就变的没有意义了。

  怎么吃呢?

  宋云初认为只有两个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