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 章草原-《哈哈哈,大明》

  “知我儿平安,娘喜不自胜,盼儿归!”

  王文新将信紧紧按在胸口,直到心慢慢的平静下来,他才轻轻地将信拿起来,然后又忍不住从头看起。

  时隔多年,在这个新年的到来之际收到了家人的来信。

  这对离家多年,连想家都是一种奢望的王文新而言无疑就是新年里最好的礼物。

  没有什么比这个礼物更贵重了。

  余令是一个诚信的人,没错。

  娘在信里说的很清楚。

  衙门重新丈量了自己的土地,多少土地就收多少的税,不会像以前那样土地和实际税务不同。

  这是土地上的事情。

  屋舍余令也带人修缮了,娘在信里说了,土疙瘩屋子变成了砖瓦房,余家人出的钱,找的人。

  房子盖好了后余家人并未不管。

  家里的几个能识字的兄弟也被安排好了活,在衙门里有单独的小房间,专门负责统计各种税目。

  “儿啊,月俸七百文钱呢!”

  王文新抽了抽鼻子继续往下看,他现在恨不得马上离开这里。

  回到自己的家,看看自己的新房子,看看自己的娘。

  “儿,衙门的人说你是做大事的……”

  “他们都说你死了,说你干坏事被砍头了,娘就不信,我儿读书人,怎么会干坏事呢?”

  王文新抽了抽鼻子,考童生那年自己回到家,成绩还没出来,村子里就说自己名落孙山了。

  去河边散散心,有人说自己想不开要跳河自杀了!

  “儿啊,明年的五六月你的两个侄儿会带着东西来找你,娘这些年给你做了好多鞋子,不合适的让他们带回来!”

  “儿,余大人跟我说了你有孩子,送回来给娘瞧瞧可行吧……”

  “余大人他说你在草原是为国效力,记住娘的话,直起腰杆多杀敌,别忘了你是老秦人的后代!”

  “儿啊,娘不知道临死之前还能不能见到我的幺儿……”

  王文新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滚滚而下。

  自己哪是做什么大事,哪是什么为国效力,自己手里的恶事一个接着一个。

  把手伸到黄河,黄河都是一片红。

  “娘,儿要赎罪啊,不把罪还了,祖坟都进不去!”

  看着信,王文新把信里的每个字都刻在脑子里,然后颤抖的把信放到火炉里,望着它变成灰烬。

  深吸一口气,拿起第二封信。

  这封信是余令写的,余令信里的内容很简单,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

  找个女人怀个种,把女人交给刘州。

  第三封信更简单了,主要说的是食疗进补之法。

  这封信看罢王文新就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食疗进补之法也是杀人之法。

  这个杀人不是靠毒药,而是五行相克,食物相克之理。

  草原部族之间打仗的时候来不及吃熟食,他们就会吃生肉,喝生水,不知道什么原因好多人突然就死了。

  听人说,肚子里全是白虫。

  医书《金匮要略》里面说食生肉、饮乳,变白虫......

  第三封信看完,王文新知道余令要做什么了,他要打乱土默特的步骤,不给十二部喘气的机会。

  那大汗卜石兔的死,就是下一次祸乱的根源。

  可是自己该怎么做呢?

  这法子是谁给的,到底有用么?

  王文新深吸一口气,他觉得余令的手段是真的令人胆寒,不给人喘息的机会,直接要斩草除根。

  王文新觉得自己得找个女人了,这是自己要做的第一件大事。

  说到女人,王文新愁了!

  在这草原,他有很多的儿子,有很多的女儿,也有很多的女人。

  如果真要细算,他的大儿子已经完亲了。

  可是草原的风气和习俗让孩子不像一个汉人。

  大儿子对自己身上的汉人血脉感到耻辱,厌恶自己这个汉人父亲,他已经不跟自己来往了。

  女儿也是越大,也就越厌烦自己。

  如今大女儿的肚子已经大了,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不对,是她不说。

  在这草原自己王文新虽然妻妾成群,子女无数,手里的权力也不大不小。

  身处热闹之中,却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单。

  王文新不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兄终弟及”是草原的习俗,在这里讲伦理纲常,人伦道理是不可能的,只能认命。

  王文新和余令讨论这个问题。

  土默特的乱就乱在“兄终弟及”和“收继婚”这两个问题上。

  部落首领去世之后,他的兄弟和儿子有机会继承首领的位置。

  为了权力的稳固,儿子会娶自己的母亲。

  如果继任者是雄主,暂且可以维持一代,一旦出现了实力均衡的局面,就会出大问题,大动乱。

  因为……

  因为每一个人的父亲都当过部落首领,身上的血脉都尊贵,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有部落首领的继承权。

  比如说……

  素囊是三娘子的孙子,卜石兔是扯力克的孙子,而扯力克是第三代顺义王,还是三娘子的丈夫。

  所以素囊不认为自己的血脉比卜石兔差。

  宋濂老先生的“胡虏无百年国运”这句话虽然有些不准确,但绝对是至理名言,足以流芳百世。

  从俺答可汗的如日中天,到现在土默特乱成一片,这个时间刚好是百年左右。

  想到这些,王文新突然有了决定。

  他要在这里买一个女子,怀上自己的种后回长安。

  从那一刻起,他就是自己家的大妇。

  若生出一个儿子他就是自己的长子,一想到这些,王文新突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道。

  在大明长大的儿子,那才是自己的儿子。

  自己还能干,必须干,为了自己的儿子也要干。

  烧完信件,王文新脱胎换骨。

  走出帐篷的时候他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他要找一个胖的,壮的,屁股大的……

  此刻的刘州开始了自己的“探子”生涯。

  这一路他收获颇丰,素囊和卜石兔的胜负已分,素囊从归化城跑了,听说跑去了青海土默特部。

  其余十二部也闹腾的厉害,都有了自立为王的心思。

  刘州低下头在本子上写道:

  “今,宣府白洪大自为一枝,河套吉能自为一枝,虏王所制者,山、大二镇十二部而已,其余皆拥兵自重!”

  笔迹干涸,刘州满意的抬起了头。

  自从踏入了河套区域,这一路虽然小事不断,但区别却也感受得到。

  草原人没有以往的嚣张不说,也会笑了。

  刘州知道,他们这是在继续积蓄力量!

  力量的来源就是大明的物质,刘州很多时候忍不住想,若是大明彻底的断绝商道,死守长城,这草原能抗多少年。

  草原人崇拜强者。

  先前的时候刘州也这么认为,可自从跟余令有过一次深入的交流后,刘州不这么想了。

  刘州现在还对余令当初的话记忆犹新。

  “崇拜强者?”

  余令不屑的吐出嘴里的茶叶沫子嗤笑道:

  “不要侮辱崇拜这个词。”

  “不掺杂利益的崇拜叫慕强,一旦掺杂了利益那就是势利眼,还崇拜强者,他崇拜个狗屁!”

  刘州深以为然,国与国之间就像是人与人之间,哪有什么崇拜。

  他觉得余令毫不客气的话说粗听之下强词夺理。

  细细一想却觉得好像就是这样,既然反驳不了,但这话就能站住脚。

  出了帐篷,刘州刚好碰到王文新,很自然的打起了招呼。

  “这次主要售卖的是什么?”

  “盐巴和布卷!”

  “换什么?”

  刘州低声道:“战马最好,如果战马没有,牛筋,羊筋这些也可以,肉干不要,最次也要皮革!”

  “私人的买卖?”

  刘州闻言心里叹了口气,他也想把这活儿搞成私人的。

  长安有货源,这边有接头的,只要路走通了必然会越走越大。

  奈何亲侄儿在沈毅手里。

  更痛苦的是,如果想用粗盐来换马,这些粗盐他搞不到。

  必须走衙门的路子才能从花马池换取食盐。

  三边总督衙门办公地就在花马池。

  如此一来歪心思也就不用动了,没有人有胆子去三边总督那里。

  没地方知府衙门的手书,去了也只能干看。

  和塞外部族交易,盐才是大头,俗称马中盐!

  所以,这样的生意,以及今后的生意长安衙门和三边总督衙门拿一半,剩下的一半由刘家和沈毅商议着来。

  “不是私人的买卖!”

  王文新懂了,既然不是私人的那就说明可以按照流程来,也就说余令并未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

  刘州若是说是余家的生意。

  那他刚才提到的战马王文新一定会帮着搞到手,若不是,给些帮助就行了。

  王文新觉得,自己明年要来的侄儿他们才是跟着余家的人。

  “战马别想了,牛筋,羊筋这些我给你凑!”

  刘州点了点头,这样也行,皮革可以做护甲,牛羊筋可做弓弦,这些搞回去也不亏。

  自己虽然是来搞消息的,但如果能多赚点钱他也不嫌弃。

  “敢问大人在哪个部门任职?”

  刘州知道自己的话很唐突,说罢赶紧道:

  “余大人说你信的过我才问的,本官是千户!”

  王文新笑了,这个时候说官职无非就是想在货物上多占点便宜,多要点好处,拉近一下关系。

  王文新背着手轻轻一笑道:

  “锦衣卫北镇巡抚司王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