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小蛇-《哈哈哈,大明》

  京城下雪了,冷的不行。

  曹变蛟看了看自己的手开心的不行,去年的手没冻疮,今年的手依旧没冻疮。

  这让曹变蛟很开心。

  他记得老人说冻疮一辈子都好不了。

  直到现在,曹变蛟才明白,原来只要吃得饱,穿的暖,身子暖和了,冻疮就会好。

  不是老人说的一辈子都好不了。

  真要是一辈子都好不了,为什么那些有钱人不得?

  说白了,还是穷。

  曹变蛟很想感谢一下余令大哥。

  一面之缘而已,这些年他一直在给自己钱花。

  不但给自己钱花,自己的伯母也在书铺子找了一个做糕点的活儿。

  如今的日子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已经不会跟以前一样饿肚子了。

  曹变蛟知道,这些都是余令大哥临走时交代的。

  也正是有了他的交代,书铺子这些年才会一直照拂。

  如今新的一年又快来了,不知道大哥还会不会来。

  捡哥说余大哥要回来,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他总是骗自己。

  也就是大人口中的逗小孩。

  曹变蛟已经打定了主意。

  如果今年不来,等到过完年自己再大一岁,自己就跟着那些镖行去长安走一趟。

  问问余大哥还记得自己这条小蛇不。

  “你去哪?”

  “伯母,孩儿准备去书铺子,去问问捡哥余大哥今年来不来,也顺便看看铺子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

  “不要打架!”

  “知道了!”

  曹变蛟认为自己不爱打架。

  可这几年他已经打完了以书铺子为中心,附近三条街上的所有地痞。

  不管是比他大的还是比他小的。

  曹鼎蛟望着哥哥出门露出羡慕的眼神,他也想跟着去。

  可是他的课业还没学完,写不完,就没资格出门。

  “伯母,孩儿也想去!”

  “你看看你那字写的还像个字么,你有什么资格去,我去煮豆子了,你要是敢出这个门,腿我给你打断。”

  “哦!”

  曹鼎蛟轻轻叹了口气。

  曹变蛟冲出家门,走在热闹的大街上。

  京城的百姓已经在为过年开始准备了。

  在京城,没有什么节日能和过年相比。

  天子脚下,光是那股热闹劲都是其他节日无法比拟的。

  卖油的,卖醋的,卖鱼的,卖肉的在街道两边疯狂的吆喝。

  今年过年能不能吃上肉,全靠年底的这几天。

  曹变蛟穿过人潮,到达了书铺。

  书铺里很安静,那些读书相公在书架旁边安安静静的看书。

  看了一眼书架子的编号,曹变蛟无奈的瘪瘪嘴。

  闲书,这群人都在看闲书。

  当然,这些读书相公看闲书你还不能说他们看闲书。

  只要你说了,他们便会用陶渊明的话来和你争辩。

  说什么“开卷有得,便欣然忘食”……

  至于闲书是什么书,曹变蛟就不敢去问了。

  “伤风败俗”的书虽然卖不得,官府也在管,也有人在抨击。

  但这玩意越禁越火。

  书铺子不让印刷,市面上的那些手抄本却在疯狂的流传。

  一本手抄本的价格,抵得上书铺子数百本书的售价。

  有钱赚自然有人卖,书商自然嗅到商机。

  他们在别处偷偷的印,夹带进京城,在勾栏之地售卖。

  为了让更多人稀罕,春宫图他们竟然采用"五色套印”!

  这个一出来,以前的什么秘戏钱,什么欢喜钱,那些线条状,全靠脑子想的“旧物”彻底成了收藏。

  它们输就输在它们没有纤毫毕现。

  五色套印曹变蛟懂一些。

  就是通过多色叠加实现来实现书本色彩渐变效果,彩层次丰富,视觉效果更突出。

  最后达到"夸张拔细"的特征。

  听说……

  曹变蛟也只是听说,听说在五色套印之下,女子身上的一颗小小的痣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就不要说其他的了,看的更清楚。

  在京城,哪个纨绔家里要是没本五色套印春宫图,那就不算有钱人。

  谁若是凑足了八种五色套印春宫图,那就是纨绔中的好大哥。

  能凑足八本可不是有钱就行,还得有手眼通天的实力。

  曹变蛟知道,捡大哥能搞到。

  曹变蛟还知道,街面上,那些跟着地扁蛇大哥混的一帮子人,他们就是这个广大的兜售群体。

  书铺子明面的生意够温饱。

  若想吃饱,那就得搞一些别的路子,书铺子赚大钱的门路就是这些,这些才是赚大钱的路子。

  贡院那边的书铺子其实更过分。

  人家卖《欢喜冤家》这类市井爽文,还是回合制的。

  一回合是一回合的钱,看下一回合你就得再掏钱。

  最绝的当数《金瓶梅》,这些年经久不衰。

  为了看懂这本书,地扁蛇大哥就开始学认字了,在这个京城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看这本书自发的学习认字。

  由此可见这本书有多火。

  朝廷多次禁这本书,但只要想看,只要舍得花钱,一样弄得到,还是手抄本。

  如果再花点钱,插图都能搞到。

  看了一眼认真读书的相公,望着他不自知的在那舔嘴唇,曹变蛟面露钦佩。

  在书铺子转了一圈,并未找到捡哥,曹变蛟忍不住好奇道:

  “岳大哥,捡哥今儿怎么没来?”

  “哦,你说掌柜啊,掌柜去大爷家了!”

  “大爷要来了?”

  “听说是大爷要来了,掌柜的带着一帮子兄弟去收拾屋子了,昨日把火炕也烧好了,我估摸着是!”

  曹变蛟闻言大喜,往嘴里塞了一块糕点就往大爷宅子的方向冲。

  ……

  余令此刻已经到保定府了。

  本来今日就能到京城的,吴墨阳这个手欠的玩火折子把人家的草垛子点了。

  人家报官了。

  一群人被请去了衙门,喝了会儿茶,赔了人家钱,这一耽搁,浪费了一天的时间,不然今日就到了。

  到了保定,队伍走的就更慢了。

  这一次来京,和上一次又不一样。

  这一次余令不需要跟任何人行礼,也不像先前一样被忽视。

  余令往那里一站,接儿子的队伍就会来找余令。

  “余大人,下官陈默高他爹,隶属南镇巡抚司,逆子无礼,让大人费心了!”

  “余大人,下官是张嘉杰,逆子张航让大人费心了!”

  苏家老爷子也来了,朝着余令拱了拱手,由衷道: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恩情苏家记住了,苏家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余令谦虚的回应,这些感谢可是真心实意的。

  官场就是花花轿子众人抬,谦虚待人永远都不会有问题。

  今日非正式的会晤,简单的寒暄认识之后,这些“家长”就去找自己的儿子去了。

  原先以为苏怀瑾他爹来保定迎接儿子是爱子心切。

  今日才发现天下的父母其实都是大差不差的。

  队伍里这群锦衣卫二代的父母都来了。

  乖啊,宝啊,让我看看受伤没有啊.....

  这样的话层出不穷!

  陈默高母亲身子都哭软了,非要儿子脱衣服看看身上有没有伤。

  人群里最伤心的还是谭百户,儿子没回就算了,孙子竟然没来。

  “谭伯父,你就别唉声叹气了,孩子那么小,还不到一岁,说句不好听了,这么远的路,路上那个若是有个好歹……”

  “我知道,我就是心里不舒服!”

  余令笑了笑:“别不舒服了,他有写信,你先看信!

  对了,忘了说,走之前他告诉我又怀上了,估摸着还是个男娃!”

  谭百户一愣,随后大喜,他突然有了辞官的念头。

  不怪乎他这么想。

  因为先前杀人太多了,他跟老爹一样拜了无数的神佛,找了无数的高僧,都说无子是他的命。

  谭伯长就是过继而来的。

  不少高僧断言,若不行善事,子嗣都难。

  如今得知这个消息,他怎么能忍得住,若第二个也是男娃……

  那自己就有两个孙子了,算是开枝散叶,又如何不激动。

  谭百户激动的心还没停稳,脚边突然跪倒一个人。

  在闷闷的提醒下,肖五知道这就是自己要磕头的人,立马跪下。

  “一两银子一个头,这是第一个,这是第二个,这是第三个……”

  肖五真的磕头,每磕一个头,他嘴里就会念叨一次,五两银子磕了五个头。

  肖五觉得不好,这钱来得太容易,心里过意不去,又磕了一个。

  “这是第六个,我额外赠送的!”

  说罢,肖五抬起头,用他那一贯的态度,认真道:

  “大人,你有需要磕头的人么,我可以代劳!”

  余令想堵嘴已经来不及了,这话能说么?

  谭百户闻言身子有些轻微的发抖,胡子往上翘,手也不自觉地握在了刀柄上。

  他现在有点想砍人了。

  谭百户推开过来捂人嘴的余令,咬着牙道:

  “我给你五两银子!”

  肖五大喜,赶紧道:

  “回去给谭伯长磕头么?

  如果是,这个钱我不能要,他比我大一点点,这个头我磕不下去,如果非要,得加钱,七两银子可以!”

  “不磕头,你回去打他一顿!”

  肖五大喜,他早就想打谭伯长了。

  不就夜里想听听他们在床上说什么,这谭伯长竟然放狗咬自己。

  “好。”

  “回去,把他的腿打断!”

  “好!”

  余令闻言顿时一哆嗦,肖五性子不会拐弯,分不清人话里隐含的意思。

  他只能理解别人话里表面的意思。

  谭百户说腿打断。

  肖五若是回去一定会把谭伯长的腿打断,就算没打断,肖五一定会想法子把谭伯长的腿掰断。

  余令闻言赶紧道:

  “打一顿就行,打一顿就行,可不敢打断……”

  谭百户其实不气,他开心还来不及又怎么会气?

  真要让肖五把谭伯长的腿打断,你看他心疼不心疼。

  谭百户把余令拉到一边,低声道:

  “守心啊,伯长给我来信说他并未去归化城,为何三边总督的功勋奏报里有他的名字?”

  “我偷偷的加上去的,这年头有个功勋比什么都强!”

  谭百户笑了,他觉得当初自己真是明智,把小余令给了余员外。

  如今回馈来了。

  圣人说的好啊,一饮一啄,莫非前定,皆有来因!

  当日因,就是如今的果,没去战场的儿子都有军功,这不应了圣人的话?

  “回去把信烧了!”

  谭百户压低嗓门道:

  “三边总督的功勋奏报一来,我就把伯长的信给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