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多了一位长老-《我是茅山道士啊,怎么全是邪术?》

  听到钱锦招揽,约瑟夫博士没有丝毫犹豫。

  他钻研了一生的超凡能力,却从来没有见过其他任何超凡之人。

  刚刚,钱锦先是施展法术轻易制住了风神翼龙。

  之后,又将风神翼龙收入万魂幡。

  这幅场景,早就让他震撼不已,欣喜若狂。

  哪怕这次钱锦没有邀请他,他也会想方设法接触钱锦。

  见识真正的超凡世界。

  如今钱锦亲自邀约,他当即激动地回应,“多谢会长!我愿意加入猎魔人公会!”

  钱锦满意的点点头,从现在开始,约瑟夫博士正式成为猎魔人公会伦敦分会的成员。

  受会长克里斯蒂娜的管辖。

  初次接触超凡世界,约瑟夫博士热情高涨,急切想要了解公会事宜。

  当天,钱锦便带着他来到公会的驻地。

  当正在忙碌的猎魔人工会众人,看到钱锦和克里斯蒂娜带回一个矮胖矮胖,走路都有些不稳的光头老头,好奇不已。

  钱宽一边招呼众人接待,一边来到钱锦身边,好奇问道,“这是你新招揽的会员吗?”

  钱锦点点头,笑道,“不要小瞧他,他很快会成为猎魔人公会的第五位长老......”

  听到钱锦的话,曼加斯酋长惊讶看向约瑟夫博士。

  果然,凝心聚神,细细感知。

  他察觉到了约瑟夫博士身边环绕的,强大的精神力量。

  事实上,钱锦成功招揽到约瑟夫博士,一直有种“捡到宝”的窃喜。

  伦敦分会刚刚建立,实力薄弱,克里斯蒂娜目前只是“光杆司令”。

  急需要招收有能力的奇人异士。

  虽然圣公会和皇室会提供帮助。

  但是,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自身强大才是最可靠的。

  约瑟夫博士出现的时间正好。

  别看约瑟夫博士已经垂垂老矣,而且一生小心谨慎,遵纪守法。

  显得有些胆小怕事。

  面对钱锦,不敢丝毫反抗。

  就连钱锦将他研究一生的法术笔记“借走”,他都忍下了。

  但是,钱锦清楚知道,约瑟夫博士不是凡人,而是实力达到五级的强悍法师。

  只不过,约瑟夫博士没有见过其他的法师。

  对自己的实力,认识太模糊。

  原因在于,他自己特殊的经历,让他显得很“偏科”。

  他的一生,都在象牙塔教书。

  埋头于学术研究和修炼,毫无取巧。

  在没有任何“奇遇”的情况下。

  从五十岁开始,日复一日苦修,经过三十多年,才将自己的实力提升到白银中期。

  但是,他没有其他法术可以修炼。

  只有一门难度极大,等级高达五级的“完美复活术”。

  这门“完美复活术”,同样记载在《太阳金经》中。

  整个猎魔人公会中,只有钱锦和伊莫顿有能力施展。

  而约瑟夫博士能够施展这门法术。

  也就是说,他的魔力储备和精神力量,仅次于钱锦和伊莫顿。

  他修炼的这篇冥想法也不简单,名为《伊西斯的恩赐》,足以修炼到七级黄金期。

  在钱锦收集的各种冥想法中,仅次于《亡灵黑经》和《太阳金经》。

  伊西斯在埃及神话中是魔法女神,精通复活与治愈的法术。

  《伊西斯的恩赐》和“完美复活术”为约瑟夫博士打下坚实的基础。

  钱锦相信,他加入公会,得到公会收集的各种法术。

  届时,以他深厚的底蕴,轻易便能将魔力基础,转化为实战力量,成为独当一面的高手。

  到时候,哪怕钱锦离开这里,有他坐镇,伦敦分会也出不了问题。

  幸好约瑟夫博士为人低调,从不惹事。

  否则,他早就被皇室或者圣公会招揽走了。

  也就轮不到钱锦捡漏了。

  此外,钱锦还有一个私心。

  他对约瑟夫博士的学生,女记者阿黛拉十分感兴趣。

  原剧情中,阿黛拉机智勇敢,热爱冒险,关键长得非常美。

  而且,她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

  姐妹花!

  作为一个色胚,钱锦没办法拒绝。

  至于医治阿加特,钱锦胸有成竹。

  毕竟,他对复活术和治疗术很擅长。

  只待阿黛拉归来,便能借机“英雄救美”,达成自己的目的。

  ......

  猎魔人公会的庄园里。

  众人兴致勃勃地围在一起,看着场中央对峙的两人。

  钱锦手持长矛,范海辛则紧握双手长剑。

  突然,钱锦率先发难,手持长矛直刺范海辛胸口。

  范海辛持剑迎上,剑刃精准磕中矛尖,顺势将长矛拨开,随即挥剑劈砍而来。

  钱锦迅速收矛反击,一人使矛、一人用剑,你来我往缠斗在一起。

  周围的起哄声此起彼伏,“会长再加把劲!......”

  “范海辛骑士,不要放水,出剑太慢了!......”

  表面上,钱锦长矛攻势凌厉,占尽上风。

  范海辛只守不攻,专注化解着他的每一次攻击。

  实际上,钱锦大家心里很清楚。

  这是范海辛在给自己喂招。

  如果范海辛全力出手,自己招架不了多久。

  几天前,钉子头埃利奥特带领地狱军团入侵。

  钱锦参与大战。

  不料,在战斗中,钱锦近战技巧太差,被埃利奥特偷袭,险些丧命。

  如果不是有巫毒娃娃替死,后果不堪设想。

  说起来,在远渡漂亮国之前,钱锦每日读经练武,也算练过拳脚功夫。

  但是,来到漂亮国,练成《上清洞真驱鬼役神秘经》。

  之后,钱锦的战斗方式就偏向“法爷”。

  在这片“人杰地灵”,真理遍地的土地上,拳脚功夫实在鸡肋,发挥不出效果。

  敌人要么是鬼怪,要么举枪乱射。

  入乡随俗,钱锦在战斗中,也是要么用枪,要么施展法术。

  到今天为止,钱锦绝对可以算是神枪手了。

  想当初,在欢乐谷小镇,光线昏暗,相隔四十多米,一枪命中巴克曼的独眼,也算是技惊四座了。

  最起码,克瑞恩绝对没有这样的枪法。

  在实力低下时,钱锦的选择没有错。

  枪支和法术能解决绝大部分的问题。

  但是,到达白银期,枪支的威胁就太小了。

  除非极少数,如午夜老爹手中的,五级法器温切斯特王牌步枪,这种强力的魔法枪械。

  其他枪支,对付白银期鬼怪和修炼者,作用太小了。

  而且,这个世界是中魔世界,许多法术直接加持在肉身之上。

  大家的战斗方式,又变成了刀剑相向。

  就连伊莫顿,也经常手持刀剑拼杀。

  而且,他的近战能力还不弱。

  当初对战魔蝎大帝时,他和欧康诺,就是两位主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