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雾灰裙角载雪,赴一场晨色之约-《青衫误我半生缘》

  连续三天的24小时值班终于划上句点。

  晚上十点整,指挥中心的灯光依旧亮如白昼,键盘敲击声、对讲机呼叫声还在空气中交织,林砚书却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是被无数根细针轻轻扎着。她扶着冰凉的操作台边缘,缓缓站直身体,双腿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每挪动一步都牵扯着后腰的酸痛——这三天里,她累计只睡了不到六个小时,其余时间不是守在监控屏前分析数据,就是处理突发状况,连喝口水的间隙都要掐着表。

  “砚书,交接清单我核对好了,你看看没问题就签字吧。”接班的战友陈玥递过来一个文件夹,眼里带着明显的心疼,“你这眼底的青黑,都快掉到颧骨了,回去可得好好补觉。”

  林砚书接过文件夹,指尖控制不住地微微发抖,连签字的笔画都有些发飘。她强撑着精神逐行核对,确认所有数据无误、装备归位齐全后,才在落款处写下自己的名字。笔尖划过纸张的瞬间,她长长舒了口气,紧绷了三天的神经终于有了一丝松懈,随之而来的是铺天盖地的疲惫,太阳穴突突地跳着,像是有个小锤子在里面反复敲击。

  “走了,替我盯着点,有特殊情况随时叫我。”她把文件夹还给陈玥,声音沙哑得厉害。

  “放心吧,你快回去休息!”陈玥拍了拍她的肩膀,“对了,外面好像飘雪了,路上慢点。”

  林砚书抬头看向窗外,果然见夜色中飘着细碎的白点,路灯的光晕里,雪花像被揉碎的星光,缓缓坠落。她裹紧了身上的迷彩服外套,走出指挥中心的大门。深夜的风带着寒意,刮在脸上有些凉,却让她混沌的大脑清醒了几分。

  宿舍离指挥中心不远,步行只需十分钟。她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前走,雪粒子落在头发上、肩膀上,瞬间融化成细小的水珠。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明天清晨的约定——沈策说,要带她去城郊那家开了二十年的老字号早茶店,听说那里的蟹黄汤包和桂花酒酿圆子,是他来这里最惦记的味道。

  这个念头像一剂微弱却有效的强心针,让她疲惫的身体里生出了一丝隐秘的期待。她和沈策第一次重逢,其余时间都是在深夜匆匆通个电话,或是偶尔在微信上分享几句日常。这次约定的早茶,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约会。

  回到宿舍,她先把迷彩服脱下来挂好,衣服上还沾着深夜的寒气和淡淡的消毒水味——那是这三天里,她最熟悉的味道。宿舍不大,却被她收拾得干净整洁,书桌上摆着几本书,墙角的绿植长势喜人,给这个略显单调的空间添了几分生机。

  她走到床边坐下,只想立刻躺下睡去,但想到明天要见沈策,还是强撑着站起身,走进了浴室。打开热水器,热水顺着花洒倾泻而下,带着适宜的温度,冲刷着紧绷的肌肉和满身的疲惫。她闭上眼睛,任由热水流淌,蒸汽渐渐氤氲了整个浴室,模糊了镜子里的身影。

  连日在干燥的空调房里待着,她的肌肤变得格外干涩,尤其是脸颊和嘴唇,都起了细微的皮屑。她特意放慢了洗澡的节奏,用温和的沐浴露仔细清洁身体,又用磨砂膏轻轻揉搓手肘和膝盖这些容易粗糙的部位。洗完澡后,她没有立刻擦干身体,而是先涂抹了身体乳,指尖顺着肌肤轻轻按摩,直到乳液完全吸收,皮肤变得柔软光滑。

  裹着浴巾走出浴室时,镜子上蒙着一层薄薄的水汽。她伸手擦掉一小块,看着镜中自己眼底的青黑和略显苍白的脸色,轻轻叹了口气。她从抽屉里翻出一片保湿面膜,小心翼翼地敷在脸上,冰凉的触感让她精神一振。

  就在这时,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是沈策发来的视频通话请求。林砚书看着屏幕上他的名字,指尖在屏幕上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按了拒绝,转而回复消息:“刚洗完澡,在敷面膜呢,不方便视频。”

  消息发出去没多久,沈策的回复就来了,还附带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他住的宾馆房间,灯光暖黄,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家居服,头发有些凌乱,眼底带着一丝疲惫,却对着镜头笑得温柔。配文是:“刚和李闻野他们聚完,回到宾馆了。你交班了吗?累不累?”

  林砚书看着照片里他的笑容,心底像是被温水浸过,软乎乎的。她想象着他和朋友聚会时的场景,或许是谈天说地,或许是回忆往事,又或许,也会偶尔提起她。她指尖敲击屏幕,回复道:“刚回来,准备休息了。不累,就是有点困。明天早上我去接你?”

  “不用,我早点过去,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沈策很快回复,“你好好休息,别熬夜,明天我想看到精神饱满的大宝贝。”

  林砚书看着“大宝贝”三个字,忍不住笑了笑。认识这么久,他偶尔会这么叫她,带着几分调侃,却又格外亲昵。她回复了一个“好”字,又加了个晚安的表情,才放下手机。

  面膜敷了十五分钟,她取下来时,感觉脸颊水润了不少,疲惫的痕迹似乎也淡了些。她接着进行后续的护肤步骤:爽肤水轻轻拍打在脸上,促进吸收;精华液仔细涂抹在眼周和法令纹这些容易显老的部位;乳液和面霜则层层叠加,锁住水分。最后,她在嘴唇上涂抹了厚厚的润唇膏,准备带着它入睡,这样明天嘴唇就会变得柔软饱满。

  做完这一切,已经快午夜十二点了。她走到衣柜前,拉开柜门,开始了一场郑重的挑选。明天要穿什么,其实她在值班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盘算过无数次,可真到了挑选的时候,却又觉得每一件都不够满意。

  她先取出一件燕麦色的羊绒衫,对着镜子比了比。这件羊绒衫质地柔软,颜色温和,很衬肤色,可她总觉得太过休闲,少了点仪式感。她摇了摇头,把羊绒衫放回衣柜。

  接着,她又拎出一件克莱因蓝的连衣裙。这条裙子是去年生日时买的,颜色明艳,款式也好看,可转念一想,明天是去吃早茶,又是在飘雪的冬天,穿连衣裙似乎太过张扬,也不够保暖。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裙子挂了回去。

  她甚至还考虑过穿军装常服——那是她最熟悉、最自在的穿搭,可转念一想,这次是约会,不是执行任务,穿常服未免太过正式,反而显得生分。她叹了口气,看着床上堆成小山的衣服,有些无奈。

  就在这时,她的目光落在了衣柜角落的一个防尘袋上。那是她某次休假去省城培训时买的,一套雾灰色系的搭配,因为平时工作忙碌,一直没机会穿,仿佛就是为某个重要时刻特意准备的。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防尘袋,先取出那件烟灰色的双面呢大衣。大衣的面料是高品质的羊绒混纺,触感柔软细腻,带着哑光的绒感,斜纹肌理在灯光下隐约可见,低调却不失质感。长度恰好落在小腿中部,是最显高挑纤细的长度。

  接着,她拿出内搭的炭黑色高领针织衫。针织衫的织纹细密,像揉皱的丝绒,贴在肌肤上一定很舒服。还有那条黑色的针织长裙,垂坠感极强,侧开衩的设计既不失优雅,又多了几分灵动。

  她把这三件衣服平铺在床上,又从鞋柜里找出一双裸色的缎面高跟鞋。鞋跟是细而尖的款式,高度恰到好处,既能衬得腿型修长,又不会太过累脚。最后,她想起了放在抽屉里的那条同色系羊绒围巾和那只黑色的小号铂金包——这是她为数不多的“奢侈品”,是工作三年后,用自己的积蓄买的,平时舍不得用,此刻却觉得,正好配这套衣服。

  确定了穿搭,她才松了口气。这时,困意终于汹涌而来,她简单收拾了一下床上的衣服,便躺进了被窝。窗外的雪似乎下得更大了,雪花落在窗户上,发出轻微的声响。她闭上眼睛,脑海里却依旧在想象着明天见面的场景:沈策看到她时,会是什么表情?他会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