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吃什么?-《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

  那个小哥虽然看起来很急,但是又急得有点游刃有余。

  一看就是那种,天天踩点上班,每天都在迟到线上蹦迪。

  但是,偏偏又能成功打卡,每月拿满全勤奖的人。

  当然,偶尔也会马有失蹄,一秒天堂,一秒地狱。

  你瞅他的反应,一看绿灯在闪了。

  那小哥没有立刻冲刺过马路,而是用镜片后的小眼睛,快速扫描了一下几个早餐摊点。

  分析出萧岚这里人最少,他立即冲了上来。

  距离两米开外,他就开始喊:

  “老板,我买四个肉包!”

  一边喊一边掏出手机对准付款码扫,真真做到了分秒必争。

  萧岚这种慢性子的人,都被他的紧迫感传染,取出包子的速度都变快了。

  “10块一个,一起40元。”

  “啊?”

  小哥脑内的cpu突然卡了一下。

  他的手都已经按下了数字8,准备指纹付款了。

  可是萧岚的这个报价,属实超出他的意料。

  根据他常年买早餐的经验,肉包2块一个,买四个就是8块钱。

  各个早餐摊点都是批发的包子。

  说不定进货的地方都是同一家,定价当然也一样。

  所以他问都不问,直接付款,哪里知道,萧岚一个包子就10元。

  这就打乱他的节奏了。

  不会是看他这么急,趁机讹他一笔吧?

  小哥很想停下来质疑定价。

  或者不要了,赶紧换一家买。

  可是他没时间了。

  他的时间安排一向是细化到每分每秒的,不买的话,今天上午就得饿肚子。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认认真真看了萧岚一眼。

  记住这张脸,以后再也不来这个摊主这里买。

  随后小哥立即做下决断。

  手指头飞快删去8,输入40,然后指纹支付。

  脑子里这般百转千回,其实思考时间也就在电光火石之间。

  “致富宝到……”

  语音播报都没喊完,小哥已经一把抢过萧岚手中的包子,撒丫子溜了。

  “……账40元。”

  语音报账完毕的时候,那个背着双肩包的小哥,也恰好过了马路。

  在他过后,人形绿灯闪了三下,陡然变红。

  时间掐得刚刚好。

  看似剩得不多,其实还有余地。

  就连萧岚和李阿四都忍不住望着他的背影感叹:

  “这一跑,得是多少年的功力啊……”

  “怕不是从幼儿园就开始练的童子功,才这么会踩点……”

  ……

  三十分钟后。

  秦高杰卡着最后15秒打上卡,成功坐到工位上。

  喘了一会儿粗气,他才将后背的双肩包放下来,里面装着他的电脑。

  还有他在黑心商贩那里买的四个肉包。

  所谓“黑心商贩”,指的就是萧岚。

  而秦高杰就是那位踩点王者·双肩包小哥·被迫花40买包子的冤大头。

  刚才他在地铁上,已经在心里辱骂了“黑心商贩”很久了。

  平时他的早餐预算只有8块,今天一下子翻了5倍不止。

  这摊主怎么敢的啊,包子卖10块一个。

  10块钱都能买两碗粉了。

  从他日常上下班背着电脑就知道,秦高杰的职业是程序员。

  即使在这个三线城市,程序员也是比较高薪的工作。

  他有钱,他的消费理念是,他可以买贵的,但不能买贵了。

  被人坑的感觉让他很难受,仿佛被人当成冤大头。

  所以掏出这4个被压扁的包子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骂骂咧咧。

  身旁的女同事小橙,看到他满头大汗那样,忍不住说:

  “你但凡每天早个五分钟,也不至于这么赶啊。”

  秦高杰:“你懂什么,我这叫与时间赛跑。”

  小橙都无语了:“大哥,小学那篇《与时间赛跑》的课文,是让你珍惜时间。”

  “不是让你有时间的时候使劲浪,浪到没时间快迟到了就玩命踩点。”

  秦高杰主打的就是一个叛逆不听劝:

  “你管我,反正我已经连续拿了半年全勤奖了,至于你,哼哼。”

  小橙被戳到痛处,气得跳起来踢他的膝盖。

  除此以外也拿他没办法。

  “赶紧吃早餐吧你就,天天上班时间吃早餐,别被组长抓包了。”

  秦高杰依然稳如老狗:

  “没事,组长不需要打卡,他每天都迟到半个小时以上,足够我吃完早餐又散去味道。”

  说着他慢悠悠解开塑料袋的结。

  一边打开邮箱看邮件,一边将包子塞进嘴里。

  按照他平常的习惯,吃4个包子,3分钟绰绰有余。

  可当他咬下第一口的那一刻,他感觉被啃的不是包子肉馅,而是他的脑子。

  很难形容他吃到的是什么味道,只觉得突然间大脑一片空白。

  或者说,灵台一片清明。

  他好像陷入某种很空灵专注的状态。

  感受不到周围的环境,听不到周围的声音。

  全身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口中的肉包上。

  这个包子,由于他的粗暴存放,已经被压扁了。

  可这竟然丝毫不影响它的美味。

  或许已经影响了,但是对他而言,依然是此生未尝过的美味。

  遭受挤压后的包子面皮,失去了一部分的弹力。

  但是正是因为挤扁了,使得牙齿可以无视面皮的阻挠,直接吃到中间的肉馅。

  那一口突如其来的鲜味,毫无缓冲的时间,简直要将他的魂都轰飞。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在吃什么?

  这味道……太太太太太鲜了……

  等等,为什么我会说鲜?什么是鲜味?

  从前秦高杰的脑子里,完全不会去思考跟食物有关的东西。

  有东西吃,吃就完事。

  他从小就是出了名的好养活,有时候酱油拌饭,也能凑合活一天。

  而手中的肉包,却突然将他拽入这种思考当中。

  甚至隐隐要上升哲学的高度。

  人们知道,山珍与海味之中鲜味最浓。

  却又难以准确形容,到底什么是鲜味。

  只知道,这是一种复杂、奇妙而丰富的味道。

  科学家试图把鲜味提取出来,最终也只是从海带里,搞出了一种名叫味精的东西……

  味精确实是伟大的发现。

  可此刻秦高杰非常确定,

  跟真正的鲜味相比,味精完全是片面的复刻,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没有任何调味品,可以复刻出这个肉包的鲜美!

  没!有!

  不服来辩!

  秦高杰一边吮吸着包子的肉汁,一边陷入哲学的思辨当中。

  这包子的味道太高级、太丰富了!

  他浅薄的人生里,从未出现过相似的模板!

  他也完全想象不到,世界上还有谁能复刻出这种味道!

  这是神之手创造出来的美食吧!

  这样的美食才卖10块钱一个,他之前居然嫌贵。

  简直是不识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