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庄思维”,本质上是一套聚焦博弈规则、追求风险转嫁与资源掌控的生存逻辑,其核心是在存量竞争中通过主动构建或参与规则,掌握主动权。
一、做庄思维的核心逻辑:规则掌控与风险转嫁
“做庄”与“坐庄”的区分,是存量竞争中的关键——静态的“坐庄”是依附他人规则的被动优势,而动态的“做庄”是主动调整博弈策略的掌控力。这种思维的底层逻辑,藏着三个核心动作:
1. 规则认知先行:所谓“人赚不到认知以外的钱”,本质是说不理解他人制定的规则,就只能沦为规则里的“被动参与者”。就像实体店创业者面对商场招商,对方掌握流量数据、租户竞争情况等核心信息,用“稀缺铺位”制造焦虑,本质是利用信息差构建了自己的“庄”;而创业者因不懂规则、缺乏资源,只能被动接受不平等条约,这正是“不在自己庄里”的弱势处境。
2. 风险转嫁优先:做庄思维的关键,是通过规则设计将成本与风险转嫁给他人。房东签订“不退押金、额外索赔”的合同,是把“商铺空置风险”转嫁给创业者;招商部门挑起租户竞争,是把“招商压力”转嫁给求租者。这种“降低自身风险、提高他人成本”的操作,正是做庄者追求“最优投入产出比”的体现。
3. 从小庄积累势能:“开局做小庄积蓄能量”,其实是承认资源有限时的务实策略——不盲目挑战他人的成熟规则,而是在小范围内构建自己的“可控场域”。比如没有资本开连锁的创业者,先从社区小店做起,通过积累熟客资源、掌握周边消费数据,在小范围内掌握定价、服务的主动权,这便是“小庄思维”的落地:不贪大,先在可控范围内掌握规则。
二、做庄思维的现实局限:偏离创造价值的底层逻辑
这套思维若走向极端,很容易陷入“唯博弈论”的陷阱,忽略了商业与社会运转的根本逻辑:
1. 混淆了“财富转移”与“财富创造”的主次:“财富自由最快的方式是财富转移”,但现实是,所有可持续的“财富转移”,都建立在“财富创造”的基础上。商场能通过招商做庄,前提是商场本身提供了“流量聚集”的价值;房东能通过租房合同掌控主动权,前提是房产提供了“经营场地”的价值。若脱离“创造价值”只谈“转移财富”,所谓的“庄”不过是空中楼阁——比如没有实际服务的传销骗局,看似是“做庄割韭菜”,实则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径,终会被规则反噬。
2. 过度强调“博弈”,忽略“合作”的长期价值:做庄思维的本质是“零和博弈”,即认为资源总量固定,他人的损失就是自己的收益。但商业世界的主流逻辑早已从“零和”转向“共赢”:优秀的商场不会通过“不平等条约”压榨租户,反而会通过统一运营、活动引流帮租户赚钱——租户盈利才能长期续租,商场才能稳定收租,这是“共同做庄”的共赢逻辑;而那些靠“算计租户”获利的商场,最终只会因租户流失而空置,反而失去自己的“庄”。
3. 误读“孙子兵法”的核心:“不败”不是“不干”,而是“精准干”:有人认为“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是在说“不是我做庄的事不干”,这其实窄化了兵法的内涵。孙子强调“不战”,并非逃避所有低胜率事,而是“不打无准备之仗”——若将“做庄”等同于“高胜率”,就会忽略“创造新价值”带来的增量机会。比如互联网时代的创业者,没有在传统商场的“庄”里挣扎,而是通过线上平台构建新的“流量庄”,这不是“在他人庄里翻盘”,而是通过创造新场景、新需求,开辟了自己的“新庄”,其本质是“创造价值”带来的规则重构,而非单纯的博弈算计。
三、理性看待做庄思维:规则意识可学,底线不能突破
客观来说,做庄思维里的“规则认知”“风险控制”“从小积累”,确实是值得借鉴的生存智慧,但关键要守住两个底线:
1. 合法合规是前提:“做庄是合法的抢和骗”,这种说法存在危险倾向——“抢”与“骗”本质是违法行径,而合法的规则博弈,核心是“在规则内争取优势”,而非“利用规则漏洞算计他人”。比如企业通过优化供应链降低成本,是合法的“效率做庄”;但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就是违法的“欺诈做局”,两者有本质区别。
2. 创造价值是根基:无论做什么“庄”,能长期存续的关键,是为他人提供不可替代的价值。就像社区里的小超市,能成为周边居民的“生活庄”,不是靠算计顾客,而是靠“便利的位置、齐全的商品、贴心的服务”创造价值;职场里的核心员工,能成为团队的“能力庄”,不是靠掌控资源压榨同事,而是靠“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动团队的实力”创造价值。脱离价值创造的“庄”,终会因失去他人的信任而崩塌。
结语:比做庄更重要的,是“能创庄也能守庄”
在竞争激烈的现实里,拥有“规则意识”“风险思维”很重要——看懂他人的规则,避免沦为被动的“韭菜”;积累自己的资源,在可控范围内掌握主动权。但更重要的是明白:真正的“大庄”,从来不是靠“转移财富”或“算计他人”建成的,而是靠“创造价值”赢得他人的主动追随。
就像优秀的企业家、靠谱的合作者,他们看似是“做庄者”,实则是“价值提供者”——他们构建的规则,既能让自己获利,也能让参与者受益。这种“共赢式做庄”,才是既符合法律底线,又能长期存续的健康逻辑。毕竟,能靠算计赢一时,却难靠算计赢一世;能被规则掌控的人,终会被更有价值的规则替代。
一、做庄思维的核心逻辑:规则掌控与风险转嫁
“做庄”与“坐庄”的区分,是存量竞争中的关键——静态的“坐庄”是依附他人规则的被动优势,而动态的“做庄”是主动调整博弈策略的掌控力。这种思维的底层逻辑,藏着三个核心动作:
1. 规则认知先行:所谓“人赚不到认知以外的钱”,本质是说不理解他人制定的规则,就只能沦为规则里的“被动参与者”。就像实体店创业者面对商场招商,对方掌握流量数据、租户竞争情况等核心信息,用“稀缺铺位”制造焦虑,本质是利用信息差构建了自己的“庄”;而创业者因不懂规则、缺乏资源,只能被动接受不平等条约,这正是“不在自己庄里”的弱势处境。
2. 风险转嫁优先:做庄思维的关键,是通过规则设计将成本与风险转嫁给他人。房东签订“不退押金、额外索赔”的合同,是把“商铺空置风险”转嫁给创业者;招商部门挑起租户竞争,是把“招商压力”转嫁给求租者。这种“降低自身风险、提高他人成本”的操作,正是做庄者追求“最优投入产出比”的体现。
3. 从小庄积累势能:“开局做小庄积蓄能量”,其实是承认资源有限时的务实策略——不盲目挑战他人的成熟规则,而是在小范围内构建自己的“可控场域”。比如没有资本开连锁的创业者,先从社区小店做起,通过积累熟客资源、掌握周边消费数据,在小范围内掌握定价、服务的主动权,这便是“小庄思维”的落地:不贪大,先在可控范围内掌握规则。
二、做庄思维的现实局限:偏离创造价值的底层逻辑
这套思维若走向极端,很容易陷入“唯博弈论”的陷阱,忽略了商业与社会运转的根本逻辑:
1. 混淆了“财富转移”与“财富创造”的主次:“财富自由最快的方式是财富转移”,但现实是,所有可持续的“财富转移”,都建立在“财富创造”的基础上。商场能通过招商做庄,前提是商场本身提供了“流量聚集”的价值;房东能通过租房合同掌控主动权,前提是房产提供了“经营场地”的价值。若脱离“创造价值”只谈“转移财富”,所谓的“庄”不过是空中楼阁——比如没有实际服务的传销骗局,看似是“做庄割韭菜”,实则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径,终会被规则反噬。
2. 过度强调“博弈”,忽略“合作”的长期价值:做庄思维的本质是“零和博弈”,即认为资源总量固定,他人的损失就是自己的收益。但商业世界的主流逻辑早已从“零和”转向“共赢”:优秀的商场不会通过“不平等条约”压榨租户,反而会通过统一运营、活动引流帮租户赚钱——租户盈利才能长期续租,商场才能稳定收租,这是“共同做庄”的共赢逻辑;而那些靠“算计租户”获利的商场,最终只会因租户流失而空置,反而失去自己的“庄”。
3. 误读“孙子兵法”的核心:“不败”不是“不干”,而是“精准干”:有人认为“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是在说“不是我做庄的事不干”,这其实窄化了兵法的内涵。孙子强调“不战”,并非逃避所有低胜率事,而是“不打无准备之仗”——若将“做庄”等同于“高胜率”,就会忽略“创造新价值”带来的增量机会。比如互联网时代的创业者,没有在传统商场的“庄”里挣扎,而是通过线上平台构建新的“流量庄”,这不是“在他人庄里翻盘”,而是通过创造新场景、新需求,开辟了自己的“新庄”,其本质是“创造价值”带来的规则重构,而非单纯的博弈算计。
三、理性看待做庄思维:规则意识可学,底线不能突破
客观来说,做庄思维里的“规则认知”“风险控制”“从小积累”,确实是值得借鉴的生存智慧,但关键要守住两个底线:
1. 合法合规是前提:“做庄是合法的抢和骗”,这种说法存在危险倾向——“抢”与“骗”本质是违法行径,而合法的规则博弈,核心是“在规则内争取优势”,而非“利用规则漏洞算计他人”。比如企业通过优化供应链降低成本,是合法的“效率做庄”;但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就是违法的“欺诈做局”,两者有本质区别。
2. 创造价值是根基:无论做什么“庄”,能长期存续的关键,是为他人提供不可替代的价值。就像社区里的小超市,能成为周边居民的“生活庄”,不是靠算计顾客,而是靠“便利的位置、齐全的商品、贴心的服务”创造价值;职场里的核心员工,能成为团队的“能力庄”,不是靠掌控资源压榨同事,而是靠“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动团队的实力”创造价值。脱离价值创造的“庄”,终会因失去他人的信任而崩塌。
结语:比做庄更重要的,是“能创庄也能守庄”
在竞争激烈的现实里,拥有“规则意识”“风险思维”很重要——看懂他人的规则,避免沦为被动的“韭菜”;积累自己的资源,在可控范围内掌握主动权。但更重要的是明白:真正的“大庄”,从来不是靠“转移财富”或“算计他人”建成的,而是靠“创造价值”赢得他人的主动追随。
就像优秀的企业家、靠谱的合作者,他们看似是“做庄者”,实则是“价值提供者”——他们构建的规则,既能让自己获利,也能让参与者受益。这种“共赢式做庄”,才是既符合法律底线,又能长期存续的健康逻辑。毕竟,能靠算计赢一时,却难靠算计赢一世;能被规则掌控的人,终会被更有价值的规则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