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几人以为,吕布在并州军中威望甚高。
且是丁原的义子,李龙只不过是最近两年才有追随丁原,哪里敢得罪吕布。
自己既然已经归顺了吕布,那李龙不看僧面看佛面,怎么着也不敢做的太过。
大不了使些银钱美女,还不信打发不了了。
况且吕布在并州,几乎快只手遮天。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并州的大小郡县各种事务,都有着吕布的影子。
因此,他断定李龙绝不敢薄了吕布的面子。
既然这样,自己就忍痛破个财,要么把自己抢的那几个美娇娘给舍了。
破财消灾,换自己等人一命也值了。
人吗总有所好的,要么是金钱,要么是美人。
两者皆不好,那么必会有其他什么不为人知的嗜好。
这个想法是没错滴,不过他的运气不好。
李龙绝对是个贪财好色的主,不过可惜李龙胃口太大,他满足不了。
李龙是爱财,但李龙不要小财。李龙要的是整个大汉,是整个天下。
李龙是好色,但李龙想要的可是整个汉末的顶级美女。如?泌、大小双乔、?氏、貂蝉等。
可不是些个庸脂俗粉,谁叫李龙是一惯奉行着节省子弹,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宗旨呢。
李龙认为,每个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既然这样,自己为什么要浪费自己这么优良的精力呢。
为什么不留着它们,以后在三国顶级美女身上释放呢。
所以嘛,只能说他们几个运气不好。要是换了其他人,在这么一阵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没准还就真就成了呢。
可惜,李龙不会因为区区的几个小钱,几个庸脂俗粉。
而失去一个收获民心,装逼的绝好机会。
就在他们以为,这事快成了时。李龙突然扭头,邪笑着看着一个傻小子问道。
“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毕竟这天下,就没有人能抵挡得住自己的,这金钱美女的攻势。
除非他是个太监,或者是有着龙阳之好的妙人。
不过据他们观察,李龙的取向应该是正常的。
除非自己给的价值不够多,不够让对方抛弃自己所谓的,那不值钱的良心。
“哥,俺叫狗蛋。”
李龙身后的那傻小子,傻里傻气地。发出憨憨地傻笑,嘟嘟囔囔地说道。
“想跟哥一起,天天吃肉喝酒骑大马吗?”
李龙凑近那傻子低声问道,嘴角的那种邪魅的笑容已经压制不住了。
“哥,我想跟着你。”
那傻小子,像小孩子一样扭捏着捏着李龙的衣角。
他的那一双大手,足足有蒲扇那么大。配合上他不下两米一零的身高,和他那壮硕的如同一头黑熊一般的身材。
显得是那么的突兀,那么的不伦不类。不过貌似两人丝毫没有感觉到。
李龙眼见,这傻子这番。便将手中骨朵递给了那傻子。
“杀了他们,给你娘报仇。从此以后跟着我,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的一口。
要么就在这里,不要出去。
乖乖的耕一辈子田,当一个人人羡慕的傻子。”
“哥!我”
那傻子揪着李龙的衣角,扭捏了一会。
突然那傻子,眼中精光一闪。
也许是傻子变精明了,又或许是这傻子的父母显灵,帮助这傻子做了决定。
不至于以后被活活饿死,让他追随李龙。
他握住了,李龙递过的骨朵。缓缓滴走向那几人。
“我叫你们害死我娘,我叫你们欺负我们。”
傻子嘴里都囊着,手上却没有停留。
举起手中的骨朵,一个金瓜击顶。为首的那土匪,首先尝到了什么叫做恶有恶报。
他的头如同西瓜一样,在一锤之下。红的白的倾泄一地,红色的血雾,如同爆竹绽放一般,明亮而艳丽。
接着其他几人的脑袋,如同过年点爆竹一般,接连响起。
“啪啪啪”
响亮清脆的声音。
伴随着血花的绽放,几人变成了无头的尸体。
如同死狗一般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好,狗蛋。
以后你和我一样,也姓李。
叫李建威,以后我吃什么你吃什么。
你就是我的亲弟弟,但是我让你杀谁,你就杀谁。
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李龙从建威手中接过骨朵,扔给静塞军。然后拉着建威在自己身旁说道。
建威本来握着手中骨朵,不肯还给李龙。
这是他生平的第一把武器,他很是不舍得。
“这武器太轻了,不适合你。
哥以后给你打造个更好的。”
李龙这么说完之后,建威才不舍滴交出了手中的骨朵。
谁能想到在这里,遇到这么一位猛人呢。好好培养下,绝对是堪比超一流猛将的存在,李龙心中喜道。
小老儿的老伴,儿媳早已置办好了酒菜。
端了上来,上来时一看几个无头尸体。
顿时吓得惊慌失措,差点将置办好的酒菜撒了出去。
在听说是平日里,无恶不作的土匪之后。立马恢复如常,更加殷切地奉上酒菜。
李龙等人自是,喝酒吃肉去饱餐一顿。手下士卒也是各有村民,奉上好酒好肉。
第二日早,李龙谢过小老儿一家,留下两贯五铢钱。
让王虎将从土匪寨中所得的粮草,金银全部还给了村民。
带着队伍缓缓离去,经过了三十多日,李龙等人终于到了洛阳。
自是先去见了丁原,丁原此时那是意气风发。
不用想这几日战事很顺利,不过他也高兴不了多久了。
过几天就是他的好儿子,吕布砍他头的日子了。
不过在此之前,李龙可是得多多表现,这可是让自己扬名天下的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啊。
趁机在把丁原的剩余价值在压榨一番,丁原的嫡系部队可是有个五六万呢。
要是把这五六万搞到手,那么就算丁原死了。
并州不能姓董,也不会姓吕,有了这五六万人吗。
加上李龙本身的一万精锐,李龙是完全有信心保住并州,扩大自己地盘的。
虽然这五六万军马,不及李龙的军马那般精锐。但是这可是出自并州的子弟啊。
并州本就地处边陲,民风彪悍。能骑善射者多如牛毛,善使刀枪者无数。
比之关内的士卒,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刺史大人,末将李龙奉命前来讨贼。
董卓倒行逆施,废立少帝,祸害忠良。名为汉臣,实为汉贼。人人得而诛之,某愿为前部先锋,为我大汉除此国贼。”
李龙进了,丁原的大帐。里面各路兵马早已到齐。
开玩笑,如果跟随丁原,真的除此国贼。
那么丁原就成了大汉的霍光,自己不就成了立下不世之功。
在边陲之地,戍了一辈子边。最多也就能混个一方刺史。
而今天只要自己等人成功了,那就可以直接位列三公了。
这是寒门几辈子,也不敢做的位列三公的美梦。如此好的机遇,真是百年难遇。
且是丁原的义子,李龙只不过是最近两年才有追随丁原,哪里敢得罪吕布。
自己既然已经归顺了吕布,那李龙不看僧面看佛面,怎么着也不敢做的太过。
大不了使些银钱美女,还不信打发不了了。
况且吕布在并州,几乎快只手遮天。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并州的大小郡县各种事务,都有着吕布的影子。
因此,他断定李龙绝不敢薄了吕布的面子。
既然这样,自己就忍痛破个财,要么把自己抢的那几个美娇娘给舍了。
破财消灾,换自己等人一命也值了。
人吗总有所好的,要么是金钱,要么是美人。
两者皆不好,那么必会有其他什么不为人知的嗜好。
这个想法是没错滴,不过他的运气不好。
李龙绝对是个贪财好色的主,不过可惜李龙胃口太大,他满足不了。
李龙是爱财,但李龙不要小财。李龙要的是整个大汉,是整个天下。
李龙是好色,但李龙想要的可是整个汉末的顶级美女。如?泌、大小双乔、?氏、貂蝉等。
可不是些个庸脂俗粉,谁叫李龙是一惯奉行着节省子弹,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宗旨呢。
李龙认为,每个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既然这样,自己为什么要浪费自己这么优良的精力呢。
为什么不留着它们,以后在三国顶级美女身上释放呢。
所以嘛,只能说他们几个运气不好。要是换了其他人,在这么一阵糖衣炮弹的攻击下,没准还就真就成了呢。
可惜,李龙不会因为区区的几个小钱,几个庸脂俗粉。
而失去一个收获民心,装逼的绝好机会。
就在他们以为,这事快成了时。李龙突然扭头,邪笑着看着一个傻小子问道。
“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毕竟这天下,就没有人能抵挡得住自己的,这金钱美女的攻势。
除非他是个太监,或者是有着龙阳之好的妙人。
不过据他们观察,李龙的取向应该是正常的。
除非自己给的价值不够多,不够让对方抛弃自己所谓的,那不值钱的良心。
“哥,俺叫狗蛋。”
李龙身后的那傻小子,傻里傻气地。发出憨憨地傻笑,嘟嘟囔囔地说道。
“想跟哥一起,天天吃肉喝酒骑大马吗?”
李龙凑近那傻子低声问道,嘴角的那种邪魅的笑容已经压制不住了。
“哥,我想跟着你。”
那傻小子,像小孩子一样扭捏着捏着李龙的衣角。
他的那一双大手,足足有蒲扇那么大。配合上他不下两米一零的身高,和他那壮硕的如同一头黑熊一般的身材。
显得是那么的突兀,那么的不伦不类。不过貌似两人丝毫没有感觉到。
李龙眼见,这傻子这番。便将手中骨朵递给了那傻子。
“杀了他们,给你娘报仇。从此以后跟着我,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的一口。
要么就在这里,不要出去。
乖乖的耕一辈子田,当一个人人羡慕的傻子。”
“哥!我”
那傻子揪着李龙的衣角,扭捏了一会。
突然那傻子,眼中精光一闪。
也许是傻子变精明了,又或许是这傻子的父母显灵,帮助这傻子做了决定。
不至于以后被活活饿死,让他追随李龙。
他握住了,李龙递过的骨朵。缓缓滴走向那几人。
“我叫你们害死我娘,我叫你们欺负我们。”
傻子嘴里都囊着,手上却没有停留。
举起手中的骨朵,一个金瓜击顶。为首的那土匪,首先尝到了什么叫做恶有恶报。
他的头如同西瓜一样,在一锤之下。红的白的倾泄一地,红色的血雾,如同爆竹绽放一般,明亮而艳丽。
接着其他几人的脑袋,如同过年点爆竹一般,接连响起。
“啪啪啪”
响亮清脆的声音。
伴随着血花的绽放,几人变成了无头的尸体。
如同死狗一般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好,狗蛋。
以后你和我一样,也姓李。
叫李建威,以后我吃什么你吃什么。
你就是我的亲弟弟,但是我让你杀谁,你就杀谁。
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李龙从建威手中接过骨朵,扔给静塞军。然后拉着建威在自己身旁说道。
建威本来握着手中骨朵,不肯还给李龙。
这是他生平的第一把武器,他很是不舍得。
“这武器太轻了,不适合你。
哥以后给你打造个更好的。”
李龙这么说完之后,建威才不舍滴交出了手中的骨朵。
谁能想到在这里,遇到这么一位猛人呢。好好培养下,绝对是堪比超一流猛将的存在,李龙心中喜道。
小老儿的老伴,儿媳早已置办好了酒菜。
端了上来,上来时一看几个无头尸体。
顿时吓得惊慌失措,差点将置办好的酒菜撒了出去。
在听说是平日里,无恶不作的土匪之后。立马恢复如常,更加殷切地奉上酒菜。
李龙等人自是,喝酒吃肉去饱餐一顿。手下士卒也是各有村民,奉上好酒好肉。
第二日早,李龙谢过小老儿一家,留下两贯五铢钱。
让王虎将从土匪寨中所得的粮草,金银全部还给了村民。
带着队伍缓缓离去,经过了三十多日,李龙等人终于到了洛阳。
自是先去见了丁原,丁原此时那是意气风发。
不用想这几日战事很顺利,不过他也高兴不了多久了。
过几天就是他的好儿子,吕布砍他头的日子了。
不过在此之前,李龙可是得多多表现,这可是让自己扬名天下的好机会,怎么能错过啊。
趁机在把丁原的剩余价值在压榨一番,丁原的嫡系部队可是有个五六万呢。
要是把这五六万搞到手,那么就算丁原死了。
并州不能姓董,也不会姓吕,有了这五六万人吗。
加上李龙本身的一万精锐,李龙是完全有信心保住并州,扩大自己地盘的。
虽然这五六万军马,不及李龙的军马那般精锐。但是这可是出自并州的子弟啊。
并州本就地处边陲,民风彪悍。能骑善射者多如牛毛,善使刀枪者无数。
比之关内的士卒,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刺史大人,末将李龙奉命前来讨贼。
董卓倒行逆施,废立少帝,祸害忠良。名为汉臣,实为汉贼。人人得而诛之,某愿为前部先锋,为我大汉除此国贼。”
李龙进了,丁原的大帐。里面各路兵马早已到齐。
开玩笑,如果跟随丁原,真的除此国贼。
那么丁原就成了大汉的霍光,自己不就成了立下不世之功。
在边陲之地,戍了一辈子边。最多也就能混个一方刺史。
而今天只要自己等人成功了,那就可以直接位列三公了。
这是寒门几辈子,也不敢做的位列三公的美梦。如此好的机遇,真是百年难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