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芦苇荡里的焦尸-《都说了是演戏,怎么都当真了》

  林默感觉自己不是瘫在床上,而是躺在了一口名为“知识”的棺材里,那堆书就是压在他身上的棺材板,又厚又重,还带着油墨的尸香味。

  他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在脑海里用尽毕生的怨念呼唤系统。

  “系统,我申请一键火化。把我跟这本《法医牙科学》一起烧了,骨灰扬在刑科中心门口,也算我为我国法医事业贡献了一抔热土。”

  【经检测,宿主产生严重消极怠工情绪。】系统那毫无波动的电子音在他脑中响起,【建议宿主兑换技能‘语言精通(法医英语限定版)’,有效时长:15天。】

  林默眼前一亮,垂死病中惊坐起:“多少声望值?快说!”

  【本次兑换无需声望值。】

  “还有这好事?”林-默大喜,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兑换条件:连续两周,每日三餐只能摄入流食或单一素食,且不能与肉类、内脏、带馅食物共处一室。】

  林默脸上的笑容,一秒凝固。

  他缓缓扭头,看了一眼桌上那本英文巨着,又想了想食堂里李强盛赞的红烧狮子头。

  这哪里是兑换技能?

  这分明是系统联合秦天,给他量身定做的“厌食症巩固治疗”套餐!

  “成交!”林默咬着牙,从牙缝里迸出两个字。

  不就是吃草吗?为了活命,别说吃草,他连土都敢啃!

  接下来的两周,刑侦技术中心的所有人都认识了一个怪人。

  一个长得像天仙下凡,气质却像苦行僧的年轻人。

  每天清晨,当别人在食堂为抢最后一只肉包子而奋斗时,他端着一碗白得发光的粥,默默地坐在离所有肉食最远的角落,眼神空洞,食不知味。

  中午,当红烧肉的香气飘满整个食堂时,他面无表情地啃着一根黄瓜,仿佛那不是黄瓜,而是他身为一个演员最后的尊严。

  晚上,他更是直接消失,没人知道他吃了什么,只有宿管大爷偶尔看见他抱着一摞书,像个幽魂一样飘回宿舍。

  “这小伙子,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食堂打饭的阿姨看着林默那日渐消瘦的脸颊,心疼地对李强说,“我看他瘦得都快脱相了,要不给他碗里偷偷塞块肉?”

  李强想起上次林默看到狮子头时那副见了鬼的模样,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别,会出人命的。”

  而王队,则是在一种更为匪夷所思的场景里,加深了对林默的“认识”。

  那天他去资料室查个旧案,刚推开门,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流利到堪比新闻联播的英文。

  “……根据古斯塔夫森法,通过观察牙根透明度、牙骨质增生及牙根吸收情况,可以对成年人骨骼的年龄进行相对精确的估算。尤其是在处理无法获取耻骨联合面的高度腐败或碎裂遗骸时,牙齿是判断个体年龄最可靠的生物学指标之一……”

  王队循声望去,只见林默坐在角落,面前摊着那本砖头厚的《法医牙科学》,正对着空气,旁若无人地进行着一场全英文的学术报告。

  那神态,那发音,那专业术语的熟练程度,让王队这个过了英语六级的老刑警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默默地退了出去,关上门,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

  一个被“巨人观”吓到吐胆汁,见了肉粥就跑路的演员,如今却能抱着一本全英文的法医专着,研究得比谁都起劲?

  这小子……到底是个什么构造?

  从那天起,王队看林默的眼神,从“防贼”,逐渐变成了“看大熊猫”。

  怀疑还在,但更多的是一种见了鬼的好奇。

  转眼两周过去。

  林默成功地用两周的“草料”换来了“语言精通”技能,不仅啃完了那本《法医牙科学》,甚至还在秦天的“加餐”下,把另外几本也翻了个七七八八。

  他现在已经能面不改色地看着《法医病理学彩色图谱》里那些高清无码的创口照片,一边喝着白粥,一边还能在脑子里分析创口形态和致伤工具。

  他觉得,自己离成仙不远了。

  这天下午,林默正在实验室里帮李强整理一份微量物证的分析报告。

  如今的他,在秦天的魔鬼训练和系统的知识灌输下,已经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门外汉。

  虽然还不能独立操作那些昂贵的仪器,但看懂报告,提出一些基础的见解,已经不成问题。

  “林默,你看这个,”李强指着显微镜下的图像,“从受害人指甲缝里提取的纤维,和嫌疑人外套的纤维,在颜色和直径上都高度吻合,但材质的光谱分析结果,有一点微小的差异。”

  林默凑过去看了一眼,脑中“江川”的知识库自动弹出相关信息。

  “是不是因为洗涤剂残留?”他下意识地开口,“嫌疑人的衣服可能用过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洗涤剂,导致了光谱偏移。可以尝试用紫外光谱法再做一次对比验证。”

  李强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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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立刻转身去操作,看向林默的眼神里,已经带上了一丝发自内心的佩服。

  而这一幕,恰好被路过实验室门口的王队尽收眼底。

  王队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走开了。

  他现在基本可以确定,林默这小子,要么真是个深藏不露的绝世天才。

  要么……就是他背后,有一个比天才还恐怖的“老师”。

  但无论如何,他对警队来说,似乎……是块宝。

  就在林默以为今天又将是一个在学习和饥饿中平淡度过的下午时,走廊尽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一名年轻警员冲到实验室门口,气喘吁吁地对正在看报告的秦天喊道:“秦教授!西郊芦苇荡发现一具焦尸,王队请您立刻出现场!”

  焦尸!

  林默的心猛地一跳。

  解剖室里,秦天放下报告,脱下白大褂,拿起勘查箱,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当他走到门口时,脚步顿了顿,目光扫过林默。

  “你,”他言简意赅,“跟我来。”

  林默一愣,随即心脏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那感觉,一半是面对未知的紧张,另一半,竟然是一种诡异的、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的兴奋。

  他终于,要去真正的案发现场了!

  警车拉着警笛,在城市边缘呼啸而过。

  车里,秦天闭目养神,一言不发。

  林默坐在他旁边,双手放在膝盖上,身体绷得像一根拉满的弓弦。

  他不断在心里告诫自己:冷静!林默!你现在是见习法医,是专业的!

  你见识过“巨人观”,解剖过灌汤包,区区一具焦尸,小场面!

  可越是这么想,他的心跳就越快。

  车子驶离了柏油路,颠簸地开上了一条泥泞的土路。

  窗外,高楼大厦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枯黄的芦苇,在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无数人在低语。

  一种荒凉、肃杀的气氛,扑面而来。

  车停在警戒线外,王队正站在那里,神情凝重。

  看到秦天和跟在后面的林默,他只是略微惊讶了一下,便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秦老,你来了。”王队指了指芦苇荡深处,“现场有点……棘手。”

  秦天没说话,直接戴上手套和鞋套,提着勘查箱就往里走。

  林默有样学样,手忙脚乱地给自己套上装备,紧跟了上去。

  拨开半人高的芦苇,走了大概几十米,一股奇特的味道钻入鼻腔。

  那不是两周前那种能把人灵魂冲走的腐臭。

  而是一种……混合着蛋白质烧焦的腻味、草木灰的呛味,以及某种油脂燃烧后的、刺鼻的辛辣味的复杂气味。

  林默的胃,条件反射地抽搐了一下。

  他强行压下那股不适感,目光投向了前方。

  在一片被烧得焦黑的空地上,躺着一个黑乎乎的、蜷缩着的人形物体。

  它已经完全看不出本来的样貌,四肢呈现出一种诡异的拳击姿势,整个身体像一截被烧剩下的木炭,在灰烬中散发着最后的余温和不祥的气味。

  这就是……焦尸。

  比图片和文字带来的冲击力,要强烈一万倍。

  那是一种生命被烈火彻底抹除痕迹的、绝对的虚无感。

  林默感觉自己的喉咙发干,他强迫自己转开视线,学着秦天的样子,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焚烧的中心区域,地面是焦黑的,但边缘的灰烬却呈现出一种奇怪的、深浅不一的痕迹。几名技术人员正在小心翼翼地提取着土壤样本。

  王队走了过来,压低声音对秦天说:“初步判断,这里是第一现场。死者身份不明,烧得太彻底了,连牙都剩不下几颗。现场没有发现明显的挣扎痕迹,也没有找到助燃剂的容器,很奇怪。”

  秦天蹲下身,没有靠近尸体,而是用镊子夹起一点边缘的灰烬,放在鼻下闻了闻,眉头紧锁。

  林默也学着他的样子,蹲了下来。

  他不敢去看那具焦黑的尸体,只能强迫自己去观察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

  那股奇特的、混杂的味道,越来越清晰。

  汽油?不对,汽油的味道更冲,挥发性更强。

  柴油?也不像。

  这股味道里,除了那种油脂的焦糊味,似乎还夹杂着一丝……植物的清香和……麦芽的甜香?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林默自己都觉得荒谬。

  案发现场怎么会有麦芽的甜香?

  他努力地在脑中“江川”的知识库里搜索着。

  各种燃料,各种化学助燃剂……

  没有一种能和这个味道对上号。

  他的目光在焦黑的地面上缓缓移动,突然,他停住了。

  在焚烧区域的最外沿,一小片没有被完全烧毁的泥地上,他看到了一个极其不起眼的、半个巴掌大的深色印记。

  那似乎是被某种液体浸泡过,颜色比周围的湿泥更深,呈现出一种油亮的、暗褐色。

  他鬼使神差地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指,在那印记的边缘轻轻沾了一下,然后凑到鼻尖。

  就是这个味道!

  一股浓烈而醇厚的、混合着烟熏味、木桶味和麦芽发酵后的独特香味,瞬间冲入他的鼻腔!

  这个味道……他闻过!

  在他还没穷困潦倒,偶尔会和同学去酒吧装逼的时候,他闻过这个味道!

  林默的瞳孔骤然一缩,他猛地站起身,目光扫过周围的警察和法医,最后落在了同样眉头紧锁的秦天和王队身上。

  他深吸一口气,用一种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笃定的声音,打破了现场的沉寂。

  “不对,这不是普通的纵火案。”

  “助燃剂……不是汽油,也不是柴油。”

  他的声音不大,却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王队和秦天同时转过头,锐利的目光齐刷刷地盯在了他的脸上。

  林默迎着他们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说道:

  “是威士忌。用的是高浓度的单一麦芽威士忌,而且,很可能是艾雷岛产区的,带有极重的泥煤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