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三路出师,各司其职-《吾名曹彬,老大乃大汉宋王赵匡胤》

  腊月廿三,小年。

  汴京的晨雾还未散尽,街巷里已传来零星的爆竹声。孩童们提着纸糊的灯笼,在青石板路上追逐嬉闹,叫卖糖瓜的小贩嗓子喊得透亮,“糖瓜甜,送灶王,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哟 ——” 软糯的吆喝声穿过薄雾,弥漫在这座千年帝都的肌理之间。寻常百姓家的屋檐下,早已挂起了新剪的窗花,窗台上摆着刚蒸好的年糕,处处透着岁末的暖意与期盼。

  可这份小年的祥和,却丝毫未能浸润枢密院的青砖高墙。

  这座执掌大宋军政的中枢机构,此刻宛如一头蛰伏的巨兽,静谧之下藏着汹涌的暗流。朱红的大门紧紧闭着,门前的石狮子在晨雾中露出狰狞的轮廓,值守的卫兵身披重甲,手按腰间佩刀,目光锐利如鹰,连呼吸都刻意放轻,生怕惊扰了院内的议事。穿过幽深的回廊,正堂的门帘被两名力士高擎着,里面的热气裹挟着浓重的墨香、皮革的味道,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硝烟气息,直冲而出。

  正堂之内,炭火烧得正旺。那是一口巨大的紫铜炭盆,里面堆满了上好的银骨炭,火焰跳跃着,将堂内映照得暖意融融,却驱不散将领们眉宇间的凝重。他们大多身着玄色或绯色的朝服,甲胄被妥善地叠放在身侧的案几上,甲叶碰撞的细微声响,在寂静的堂内格外清晰。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风尘仆仆的痕迹,显然是接到急召后,连夜从各地军营赶赴汴京,连小年的家宴都来不及享用。

  堂中央,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北疆沙盘。这沙盘是曹彬特意让人赶制的,耗费了三名工匠整整半月的心血。沙盘以细沙混合糯米浆塑形,山川河流脉络清晰,太行山脉的险峻、晋州城的坚固、狼牙谷的狭窄、飞狐陉的隐蔽,皆栩栩如生。青、黑、红三色的玉石棋子,分别标记着大宋、契丹与北汉的驻军,密密麻麻地嵌在沙盘之上,一眼望去,便能让人感受到北疆战事的迫在眉睫。沙盘边缘,还散落着几支狼毫笔和一卷卷标注着军报的竹简,墨迹未干,显然是昨夜还在连夜推演。

  曹彬站在沙盘前,一身绯色锦袍,腰束玉带,玉带钩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龙纹,那是陛下亲赐的御用品。他身形挺拔,面容沉静,下颌的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唯有鬓角的几缕银丝,在火光的映照下格外醒目。连日来,他不眠不休地查阅军报、推演战术,眼中布满了淡淡的血丝,却丝毫不减那份运筹帷幄的沉稳。他手中握着三支朱漆令箭,箭杆笔直,箭羽是取自极北之地的白雕羽毛,泛着温润的光泽,箭镞鎏金,刻着 “枢密院” 三字,沉甸甸的,握在手中,便觉一股千钧重任压在肩头。

  他缓缓转过身,目光扫过堂下肃立的众将,那目光平静却极具穿透力,仿佛能洞穿人心。堂内瞬间鸦雀无声,连炭盆中木炭燃烧的噼啪声,都变得清晰可闻。

  “李汉琼。”

  曹彬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在空旷的正堂内回荡。

  “末将在!”

  一声洪亮的应答响起,紧接着,一名虎背熊腰的将领大步踏前一步。此人便是东路军统帅李汉琼,他身高八尺有余,肩宽背厚,脸上留着一圈浓密的虬髯,一双铜铃大眼炯炯有神,身上还带着未散尽的沙场气息。他早年跟随太祖皇帝征战,以勇猛善战着称,尤其擅长冲锋陷阵,更难得的是,他粗中有细,执行佯攻诱敌的计策,再合适不过。

  曹彬走到李汉琼面前,将手中的一支朱漆令箭递了过去。令箭递出的瞬间,他微微倾身,声音压低了几分,只有两人能听清:“命你率两万兵马,自潞州而出,佯攻晋州。记住,声势越大越好。”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沙盘上晋州的位置,“要让契丹人以为,你就是我大宋的主力,要让他们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死死钉在晋州城下。”

  李汉琼双手接过令箭,入手沉甸甸的。他低头看了一眼令箭上的鎏金纹路,咧嘴一笑,虬髯随之抖动,露出一口白牙:“枢密放心!末将别的不行,造势这事儿,拿手得很!” 他想起当年在淮南战场,也曾奉令佯攻,硬生生用几千兵马造出了十万大军的声势,吓得南唐守军龟缩不出。“此番出征,末将定让士兵们多立旌旗,多备灶具,再让兄弟们拖着树枝行军,扬起的尘土,保管能遮天蔽日!保管那契丹主帅耶律挞烈,眼睛只盯着晋州方向,连狼牙谷在哪都顾不上问!”

  曹彬看着他胸有成竹的模样,微微颔首。李汉琼的勇猛和执行力,他向来是信得过的。“切记,只许佯攻,不可恋战。” 曹彬不忘叮嘱,“你的任务是诱敌,不是攻城,保存实力,待大军合围时,还有用得上你的地方。”

  “末将明白!” 李汉琼收起笑容,郑重地抱了抱拳,将令箭紧紧攥在手中,退回了队列之中。

  曹彬转过身,目光投向队列另一侧,沉声唤道:“崔翰。”

  “末将在。”

  一道沉稳的应答声响起,一名中年将领缓步出列。崔翰比李汉琼年长几岁,身形略显瘦削,但脊背挺得笔直,脸上线条刚毅,眼神沉稳如山。他不像李汉琼那般外放,常年镇守边关,养成了不苟言笑的性子,最擅长的便是阵地战和伏击战,心思缜密,行事稳妥。中路军是此次北伐的核心,狼牙谷伏击战更是成败关键,曹彬思来想去,唯有崔翰能担此重任。

  曹彬没有立刻递出令箭,而是亲手扶了扶崔翰的臂膀,带着他走到沙盘前,手指指向狼牙谷的位置。那处山谷形如鹰嘴,谷口狭窄,谷内两侧皆是陡峭的悬崖,正是天然的伏击之地。“中路军三万精锐,皆是禁军之中的翘楚,你要带着他们,秘密开赴狼牙谷。” 曹彬的声音带着一丝托付,“此战成败,系于你一身。契丹铁骑凶悍,号称天下无敌,但他们最大的弱点,便是不擅山地作战。狼牙谷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只要你部署得当,那里,便是契丹铁骑的葬身之地。”

  崔翰顺着曹彬的手指望去,目光在沙盘上狼牙谷的每一处细节上停留。他深知这一战的分量,三万精锐,承载的是整个大宋的希望。他深吸一口气,胸腔微微起伏,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郑重地伸出双手,接过曹彬递来的第二支朱漆令箭。“末将定不辱命。”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千钧,“三日之内,末将必率中路军悄然进驻狼牙谷,布下天罗地网,静候契丹人自投罗网。若让一骑契丹兵逃脱,末将提头来见!”

  曹彬看着他坚定的眼神,心中稍安。他拍了拍崔翰的肩膀,语气缓和了些许:“我信你。只是……” 他话锋一转,目光中多了几分复杂,“此行路途艰险,不仅要防着契丹的斥候,更要小心朝中的暗流。你的一举一动,都有人在暗中盯着。万事谨慎,切记军令如山,不可有半分差池。”

  崔翰心中一凛,他自然明白曹彬的深意。此番北伐,朝堂之上暗流涌动,有人盼着他们凯旋,也有人盼着他们失利。他重重地点了点头:“末将省得,定当谨言慎行,严守军纪,绝不给旁人可乘之机。” 说完,他捧着令箭,躬身退到一旁,依旧是那副沉稳如山的模样。

  “郭守文。”

  曹彬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带着几分对后辈的期许。

  “末将在!”

  一名年轻将领应声出列。郭守文不过三十出头,是众将中最年轻的一位。他身形挺拔,面容俊朗,一双眼睛锐利如鹰,透着一股年轻人特有的锐气与果敢。他出身将门,自幼熟读兵书,又在沙场历练多年,年纪轻轻便立下了不少战功,是曹彬颇为器重的后起之秀。西路军任务艰巨,需长途迂回,穿越太行山小道,不仅路途艰险,还要绝对隐蔽,稍有不慎,便会满盘皆输,曹彬选择郭守文,正是看中了他的胆识与应变能力。

  “你部一万五千人,轻装简从,舍弃重型军械,只带干粮和必备的武器。” 曹彬走到沙盘西侧,指着太行山脉中一条几乎看不见的细痕,“从这里绕行太行山小道,这条路崎岖难行,甚至有些地方需要攀援而过,但胜在隐蔽,契丹人绝不会想到,我们的兵马会从这里出现。” 他的手指一路延伸,最终落在飞狐陉的位置,“你的目标,就是飞狐陉。那里是契丹人的粮草大营,囤积了他们北伐的所有粮草辎重。你要做的,就是悄无声息地抵达,焚其粮草,断其归路。”

  郭守文的眼睛亮了起来,眼中满是跃跃欲试的光芒。这种长途奔袭、出奇制胜的任务,正是他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