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脑子都是没有经过验证的标准答案,是注定要吃亏的。
林洛对柴景玉的嫉妒,就源自于自己走了无数弯路才想明白的道理,回头一看,柴景玉这个泥腿子出身的人,居然从小就懂。
或许豺狼也不懂,可鬼使神差的,却在一堆错误选项中,很幸运地选对了。
这个东西,大概就叫“吃鸡定律”——就是在一场“吃鸡”游戏里,无论你技术多好,都不能保证取得最后的胜利,但这场游戏,最后一定会有一个胜利者。
也叫幸存者偏差。
林洛承认这个世界有幸运儿,但不喜欢的是,为什么幸运儿不是自己。
就像豺狼也嫉妒林洛,因为这世界也是有特权的,而他不是特权的既得利益者。
于是,林洛暗自咒骂了柴景玉一声,只是到嘴的话却是:“弟弟,豺狼不招我待见的原因就是,他这种最该守规矩的人,却不守规矩。”
到了二楼,不少房间都打扫好了,甚至拉来了很多二手办公桌椅。
林洛随手抽了把椅子坐下,还能在桌子里找到不少文件,一看,竟然都是法院的。想想也对,12月19日新法院就要建好了,到时候省高院还会来指导工作。貌似,严世宽未来的老丈人,就是这时候开始有了起势的苗头。
“命好啊~”
坐下后,他把文杰抱到桌子上。
屋里的人也都陆续进来,林洛没着急招呼人坐,而是继续跟自己弟弟说些有的没的。
“按理说,柴景玉该是那种‘大家长极端愚昧教育’下的产物——一家人都以‘懂道理、守规矩’自居,天天琢磨鱼头该冲谁;别人只要夸他懂事,比吃什么都高兴。一辈子温文尔雅、知书达理,脸皮薄又好面子,家里却没半点资源能提供。”
人生如戏,身为小孩,却得当老大,所以他的喜好不能和屋里的人明说,只能通过言行透露出去。得让下面的人,明白,自己和豺狼不和。不论俩人之间看上去多融洽,实际是两路人。
这就是发展的基调。
人家是黑社会,干的是打打杀杀,咱不是黑社会,不能搞那一套。
见到人来齐了,林洛提高了嗓门。
“可这姓柴的就不。他早就明白,底层所谓的‘道理’‘规矩’,不过是既得利益者给底层套上的精神枷锁。人家自小就不上当,甚至把李庆新骗的一愣一愣的,让人家那大少爷当出头凿子了。果然,这没家教的人,才适合出人头地啊!!!!”
想明白柴景玉这人,林洛正经用了很长时间呢。
还是因为多年以后,他接触到互联网,看到那些小姐、小窑子、混子赚得盆满钵满,才明白:当自己越讨厌什么,什么就越出头的时候,错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就比如,没家教的人很讨厌,但没家教的人却更容易吃互联网这碗饭。因为在流量为王的年代,恨比爱更长久。
他这种三观极其不正的话,停在文杰的耳朵里,是想不通:“啊?有家教不好吗?”
这孩子是老师和领导家庭出身的孩子,家里虽说穷点,可接受的依旧是正统教育,哪里听过这类歪门邪道。
儒家文化几千年了,改革开放才几年?
林洛说的这些话,不只是为了教育文杰,更是为门口站着那群不敢进、又不敢坐的家伙说的。
“傻弟弟,咱们这样的人家,有家教是伪装,是为了博得好感,但绝对不能把‘有家教’当成目标。为了真正的目标,该卸下伪装的时候就得毫不犹豫——这才是你该有的品质。”
“啊?我妈说,那样不是好孩子。”小孩瞅了瞅哥哥,小声嘀咕了一句。
“我不是让你学豺狼那样破坏规矩。咱们这样的人家,是规矩的受益者,所以,要做的是理解规矩、遵守规矩,利用规矩。”
“那怎么做啊?”
见弟弟提问,林洛扒拉了下桌上的文件,都是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
他指了指桌子。“你看,这就是规矩,只要你好好学习,将来考个政法相关的专业,慢慢就懂了。人要想要不违法,就得先懂法;哪怕真要做什么越界的事了,也得知道怎么把代价降到最小,明白了吗?”
这些话说是给文杰说的,不如说是给门口这群家伙说的——法盲是永远成不了事的。
自己下面的人要是仗着自己,干一些出格的事,自己早晚受牵连的。
说完,林洛低头抬眼地看着沈默等几人:“几位哥哥姐姐明白了吗?”
好有家教、又很礼貌的一句话,但怎么听着就这么让人不舒服。
几人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话,他们才反应过来,这是在怪自己呢。
毕竟,麻双明瘫在那儿,跟一团死肉似的,再明显不过了。
看来粗暴的手段,是林洛不喜欢的。
不过,手底下的人不说话,麻双明倒是有话说。
这会不用挨打了,他硬气了很多。:“小逼崽子,牛逼你弄死我!你姥爷不就是个检察官吗?我就不信没王法了,我告到……”
底下的人听明白林洛说什么了,麻双明也听明白了。只是他的理解是,林洛服了。到底是孩子,怕事。
眼看这孙子又猖狂了,林洛赶紧打断道。“哎哎哎,别乱说话。先别说我成年还是未成年了。又不是我打的你,你找我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啊?”
这人怎么还看不清形势呢?我林某人可一手指头都没碰你啊。
明显是推脱责任的话,弄得沈默有点紧张。
这人可是他弟弟打的。
不过也不用紧张,毕竟麻双明有点太不识时务了。
可能,人处于极端情绪的时候,肾上腺素总会让人失去冷静。
麻双明笃定林洛不敢弄死自己,依旧叫嚣:“你别和我说没用的,我都这样了,还怕你?”
就现在的伤势,多少他都得落下点残疾了。
林洛对这滚刀肉其实也发愁。
生而为人,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弄死另一个人,多少有点反社会人格,林洛显然不是这种人。
他用手搓了一把脸,又揉了揉眼睛,眼压这才舒服点。
没搭理麻双明的叫嚣,随手从桌子上那堆法院的案卷里,找出一张显眼的指了指:“来,文杰,哥哥教你,杀人之后整个案件的流程走向。”
这混账东西,竟然在教小孩这些!杀人这种事也能教吗?
无视了屋里人诧异的表情,林洛真的认真的讲起来了。
“别相信电视剧里演的警察破案。发现了血迹,就当案发现场了。要知道,警察的办案经费是相当匮乏的。所以,最严重的杀人案,有个极其重要的认定指标,那就是能不能找到尸体——有尸体叫杀人,没尸体叫失踪。哪怕满屋子是人血呢,也不是杀人。”
说着,他拍了拍那一沓文件:“你看,这失踪案多的我都数不过来。没找到尸体前,没人会对失踪案上心的。”
大多数人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安全,是因为没遇到过危险;而遇到过危险的人,没机会告诉你什么叫危险的。
林洛对柴景玉的嫉妒,就源自于自己走了无数弯路才想明白的道理,回头一看,柴景玉这个泥腿子出身的人,居然从小就懂。
或许豺狼也不懂,可鬼使神差的,却在一堆错误选项中,很幸运地选对了。
这个东西,大概就叫“吃鸡定律”——就是在一场“吃鸡”游戏里,无论你技术多好,都不能保证取得最后的胜利,但这场游戏,最后一定会有一个胜利者。
也叫幸存者偏差。
林洛承认这个世界有幸运儿,但不喜欢的是,为什么幸运儿不是自己。
就像豺狼也嫉妒林洛,因为这世界也是有特权的,而他不是特权的既得利益者。
于是,林洛暗自咒骂了柴景玉一声,只是到嘴的话却是:“弟弟,豺狼不招我待见的原因就是,他这种最该守规矩的人,却不守规矩。”
到了二楼,不少房间都打扫好了,甚至拉来了很多二手办公桌椅。
林洛随手抽了把椅子坐下,还能在桌子里找到不少文件,一看,竟然都是法院的。想想也对,12月19日新法院就要建好了,到时候省高院还会来指导工作。貌似,严世宽未来的老丈人,就是这时候开始有了起势的苗头。
“命好啊~”
坐下后,他把文杰抱到桌子上。
屋里的人也都陆续进来,林洛没着急招呼人坐,而是继续跟自己弟弟说些有的没的。
“按理说,柴景玉该是那种‘大家长极端愚昧教育’下的产物——一家人都以‘懂道理、守规矩’自居,天天琢磨鱼头该冲谁;别人只要夸他懂事,比吃什么都高兴。一辈子温文尔雅、知书达理,脸皮薄又好面子,家里却没半点资源能提供。”
人生如戏,身为小孩,却得当老大,所以他的喜好不能和屋里的人明说,只能通过言行透露出去。得让下面的人,明白,自己和豺狼不和。不论俩人之间看上去多融洽,实际是两路人。
这就是发展的基调。
人家是黑社会,干的是打打杀杀,咱不是黑社会,不能搞那一套。
见到人来齐了,林洛提高了嗓门。
“可这姓柴的就不。他早就明白,底层所谓的‘道理’‘规矩’,不过是既得利益者给底层套上的精神枷锁。人家自小就不上当,甚至把李庆新骗的一愣一愣的,让人家那大少爷当出头凿子了。果然,这没家教的人,才适合出人头地啊!!!!”
想明白柴景玉这人,林洛正经用了很长时间呢。
还是因为多年以后,他接触到互联网,看到那些小姐、小窑子、混子赚得盆满钵满,才明白:当自己越讨厌什么,什么就越出头的时候,错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就比如,没家教的人很讨厌,但没家教的人却更容易吃互联网这碗饭。因为在流量为王的年代,恨比爱更长久。
他这种三观极其不正的话,停在文杰的耳朵里,是想不通:“啊?有家教不好吗?”
这孩子是老师和领导家庭出身的孩子,家里虽说穷点,可接受的依旧是正统教育,哪里听过这类歪门邪道。
儒家文化几千年了,改革开放才几年?
林洛说的这些话,不只是为了教育文杰,更是为门口站着那群不敢进、又不敢坐的家伙说的。
“傻弟弟,咱们这样的人家,有家教是伪装,是为了博得好感,但绝对不能把‘有家教’当成目标。为了真正的目标,该卸下伪装的时候就得毫不犹豫——这才是你该有的品质。”
“啊?我妈说,那样不是好孩子。”小孩瞅了瞅哥哥,小声嘀咕了一句。
“我不是让你学豺狼那样破坏规矩。咱们这样的人家,是规矩的受益者,所以,要做的是理解规矩、遵守规矩,利用规矩。”
“那怎么做啊?”
见弟弟提问,林洛扒拉了下桌上的文件,都是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
他指了指桌子。“你看,这就是规矩,只要你好好学习,将来考个政法相关的专业,慢慢就懂了。人要想要不违法,就得先懂法;哪怕真要做什么越界的事了,也得知道怎么把代价降到最小,明白了吗?”
这些话说是给文杰说的,不如说是给门口这群家伙说的——法盲是永远成不了事的。
自己下面的人要是仗着自己,干一些出格的事,自己早晚受牵连的。
说完,林洛低头抬眼地看着沈默等几人:“几位哥哥姐姐明白了吗?”
好有家教、又很礼貌的一句话,但怎么听着就这么让人不舒服。
几人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话,他们才反应过来,这是在怪自己呢。
毕竟,麻双明瘫在那儿,跟一团死肉似的,再明显不过了。
看来粗暴的手段,是林洛不喜欢的。
不过,手底下的人不说话,麻双明倒是有话说。
这会不用挨打了,他硬气了很多。:“小逼崽子,牛逼你弄死我!你姥爷不就是个检察官吗?我就不信没王法了,我告到……”
底下的人听明白林洛说什么了,麻双明也听明白了。只是他的理解是,林洛服了。到底是孩子,怕事。
眼看这孙子又猖狂了,林洛赶紧打断道。“哎哎哎,别乱说话。先别说我成年还是未成年了。又不是我打的你,你找我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啊?”
这人怎么还看不清形势呢?我林某人可一手指头都没碰你啊。
明显是推脱责任的话,弄得沈默有点紧张。
这人可是他弟弟打的。
不过也不用紧张,毕竟麻双明有点太不识时务了。
可能,人处于极端情绪的时候,肾上腺素总会让人失去冷静。
麻双明笃定林洛不敢弄死自己,依旧叫嚣:“你别和我说没用的,我都这样了,还怕你?”
就现在的伤势,多少他都得落下点残疾了。
林洛对这滚刀肉其实也发愁。
生而为人,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弄死另一个人,多少有点反社会人格,林洛显然不是这种人。
他用手搓了一把脸,又揉了揉眼睛,眼压这才舒服点。
没搭理麻双明的叫嚣,随手从桌子上那堆法院的案卷里,找出一张显眼的指了指:“来,文杰,哥哥教你,杀人之后整个案件的流程走向。”
这混账东西,竟然在教小孩这些!杀人这种事也能教吗?
无视了屋里人诧异的表情,林洛真的认真的讲起来了。
“别相信电视剧里演的警察破案。发现了血迹,就当案发现场了。要知道,警察的办案经费是相当匮乏的。所以,最严重的杀人案,有个极其重要的认定指标,那就是能不能找到尸体——有尸体叫杀人,没尸体叫失踪。哪怕满屋子是人血呢,也不是杀人。”
说着,他拍了拍那一沓文件:“你看,这失踪案多的我都数不过来。没找到尸体前,没人会对失踪案上心的。”
大多数人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安全,是因为没遇到过危险;而遇到过危险的人,没机会告诉你什么叫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