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法律的庄严审判-《偷来的亲情之我的亲妈是总裁》

  东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刑事审判庭内,庄严肃穆的气氛,如同实质般沉重。

  巨大的国徽,高悬于审判席正上方,在顶灯的照射下,闪烁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光芒。

  空气仿佛凝固了,凝重得如同铅块,每一次呼吸,都似乎需要耗费额外的力气,带着一种无形的、令人心悸的压力。

  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鸦雀无声。

  除了必要的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少数几家经过层层严格审核、被允许进入的权威媒体代表,架设着静音的设备外。

  更多的席位留给了神情肃穆、密切关注此案进展的各界学者,以及部分受害者家属代表。

  所有人的目光,如同被无形的磁石吸引,死死地聚焦在被告席上,那两个穿着统一囚服、形容枯槁、仿佛已经被抽走了所有灵魂的身影:

  杨建设和郑淑芬。

  杨建设佝偻着,他那曾经挺着啤酒肚、如今却干瘪下去的背,往日里那点可怜的嚣张气焰,早已被漫长的羁押和巨大的恐惧消磨得一干二净,只剩下一种死灰般的、近乎麻木的绝望和深入骨髓的恐惧。

  他眼神空洞地望向冰冷的地面,戴着冰冷手铐的双手,无力地放在膝盖上,却控制不住地发出细微却持续的颤抖。

  一旁的郑淑芬则更加不堪,她几乎完全蜷缩在宽大的囚椅里,头深深地埋到胸口,仿佛想要把自己藏起来,花白而凌乱的头发,遮住了她大半张脸,裸露出的皮肤。

  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蜡黄色,眼神涣散失焦,嘴唇无意识地、快速地哆嗦着,喉咙里偶尔发出极轻微的、意义不明的气音,仿佛一根绷紧到极限、随时都会断裂尖叫的弦。

  两名面无表情、身姿笔挺的法警,如同冰冷的钢铁雕塑,一动不动地站在他们身后,执行着看守职责。

  “咚!”

  审判长手中的法槌重重敲下,发出清脆而极具穿透力的声响,打破了法庭死寂的沉默。

  “东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建设、郑淑芬涉嫌拐骗儿童罪、故意杀人罪等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威严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席上,一位身着笔挺检察制服、肩章威严、神情冷峻严肃的中年检察官应声而起。

  他拿起面前那份厚厚一叠、承载着无数罪证与血泪的起诉书,目光如鹰隼般锐利地扫过被告席,声音洪亮、清晰、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却每一个字都如同重锤,响彻法庭的每一个角落:

  “东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杨建设,男,1958年X月X日出生,汉族,原籍东林镇......”

  “被告人:郑淑芬,女,1960年X月X日出生,汉族,原东林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本院经依法审查查明:”

  “第一,”

  检察官的声音,陡然加重,

  “1995年7月15日晚,被告人郑淑芬,利用其担任东林镇中心卫生院,妇产科护士长的职务便利,在被害人谢清瑶分娩后,趁其身体虚弱、意识不清之际,丧尽天良,将其所生健康男婴,与同病房产妇刘秀兰所生女婴进行调换!

  此后,为掩盖罪行,被告人郑淑芬伪造、销毁相关原始医疗记录,并编造谎言,向谢清瑶及其家属,谎称其所生女婴因早产夭折!

  其行为手段卑劣,性质极其恶劣,已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

  检察官的目光,如同冰锥刺向郑淑芬,

  “1995年8月,被告人郑淑芬,因担心其调换婴儿的罪行,被同事王丽察觉并可能败露,遂起杀心!

  其将王丽骗至镇外河边,趁其不备,残忍地将王丽推入河中致其溺亡!

  事后,更伙同被告人杨建设,共同伪造意外落水现场,企图掩盖杀人真相!

  其行为漠视生命,残忍至极,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

  检察官的声音愈发冰冷,

  “2024年,被告人郑淑芬、杨建设因担心当年调换婴儿的罪行,时隔多年后可能被揭露,在得知原卫生院护士林倩,可能成为关键知情证人后,为永绝后患,再次合谋,通过投放过量安眠药,并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残忍方式,非法剥夺林倩生命!

  其行为视人命如草芥,社会危害性极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被告人郑淑芬、杨建设为长期掩盖上述滔天罪行,伪造、变造、销毁各类书证、物证,严重妨碍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规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

  “第五,......”

  检察官继续条理清晰地,列举其他相关罪行。

  “以上犯罪事实,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大量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缜密的证据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

  检察官的声音,提高到极致,带着凛然的正气和无情的谴责,

  “被告人杨建设、郑淑芬二人,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巨大,骇人听闻!

  其行为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尊严,粗暴破坏基本社会伦理道德,彻底挑战人性底线,罪大恶极,罄竹难书,社会危害性极大!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扞卫法律神圣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从严惩处!”

  检察官的声音,如同最终审判的钟声,一字一句,如同冰冷沉重的铁锤,将杨建设和郑淑芬的累累罪行,彻底钉死在了法律的审判台上!

  每一条罪状的宣读,都像一把烧红的尖刀,狠狠地剜向被告席!

  当听到“故意杀人罪”这几个字时,郑淑芬的身体猛地剧烈一抽搐,发出一声压抑不住的、如同被扼住喉咙的、濒死般的呜咽,整个人彻底瘫软在囚椅上,如同被抽走了所有骨头。

  杨建设则浑身剧震,仿佛被无形的电流击中,脸色在刹那间惨白得如同刚从石灰水里捞出来,豆大的冷汗,从额头和鬓角疯狂滚落,嘴唇哆嗦得像秋风中的落叶,却连一个求饶的音节都发不出来。

  旁听席上,一片死寂,仿佛连空气都停止了流动。

  只有旁听者们,沉重的呼吸声和,记者们笔尖快速划过纸张记录的沙沙声。

  谢清瑶紧紧握着身边乔军冰凉的手,坐在前排受害者家属席上。

  她的手同样冰凉,甚至微微颤抖着,但她的脊背挺得笔直,眼神异常坚定,如同经过淬火的寒铁。

  她死死地盯着被告席上,那两滩烂泥般的仇人,眼中没有一丝一毫复仇的快意,只有一种深沉的、积累了二十八年、早已凝结成万年寒冰般的冰冷,和一种等待最终正义裁决的决绝。

  二十八年的血与泪,无数个日夜的煎熬与挣扎,终于在这一天,等来了法律的庄严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