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请称我潇湘子-《霸总娘子和她的咸鱼赘婿》

  楚云裳怔怔地看着那首诗,那字体,整个人都沉浸了进去。

  她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

  这诗,这字,直击她内心深处那份被隐藏起来的骄傲与孤寂。

  她之美,竟被形容得如此超凡脱俗,如同仙界之人。

  “请…请公子提上落款。”

  楚云裳的声音,竟带上了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微颤。

  陆恒却摇了摇头,自嘲一笑:“我一赘婿,提了名款,怕污了姑娘的眼睛,也玷污了这幅字。”

  “就提个号吧。”

  说罢,他在诗旁空白处,以更小的行书写下三个字:“潇湘子”。

  写完,他将笔一搁,对着楚云裳拱了拱手:“银货两清,告辞。”

  说完,竟不再多看众人一眼,收拾好他的简易桌椅,揣着那五十两银票,扬长而去。

  那背影,竟有几分潇洒。

  张文斌反应过来,觉得脸上无光,尤其是看到楚云裳对着那首诗出神的样子,更是怒火中烧。

  他几步追上去,拦住陆恒:“站住!陆恒,你什么意思?”

  陆恒停下脚步,看着他,眼神平静无波:“怎么,张公子还有指教?”

  “你刚才说我出身不正,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说清楚!”张文斌色厉内荏地吼道。

  陆恒看着他,嘴角一勾,笑容中带着一丝怜悯,压低声音,只用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什么意思?你回去问问你娘,你名字里的‘文’字,是怎么来的?”

  “张家同辈皆‘清’字,独你一人是‘文’字,你不觉得奇怪吗?出身不正,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

  这话如同惊雷,炸响在张文斌耳边。

  他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指着陆恒,“你…你…”

  结巴了半天,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浑身都在发抖。

  陆恒的话,精准地戳中了他内心最不愿面对的秘密。

  陆恒不再理会他,绕过他,径直离去。这一次,再无人敢阻拦。

  回红袖坊的马车上,楚云裳依旧捧着那幅字,细细品味,眼神迷离。

  司琴看着自家小姐这般模样,忍不住打趣道:“小姐,不过是一首诗一幅字嘛,虽然…确实是极好的,但那陆恒,不过是个贪财的赘婿,人也无礼得很。”

  楚云裳轻轻摇头,目光没有离开那幅字,柔声道:“司琴,你不懂,此人绝非池中之物。”

  她纤细的手指拂过纸上墨迹,感受着那瘦硬笔锋下的骨力与不羁。

  “你看这字,锋芒内敛却又棱角分明,看似规矩却又暗藏反骨,没有数十年的苦功和极高的天赋,绝无可能写出这般字体,更遑论自成一格。”

  “而他,年不过十八。”

  “还有这诗…”

  楚云裳的声音愈发轻柔,话语中尽是惊叹与向往,“‘云想衣裳花想容’,这是何等瑰丽的想象,何等超凡的才情;他将女子之美,比作天上云霞,月中仙子,此等境界,方才那些所谓的才子,拍马难及。”

  她抬起眼,望向车窗外流动的街景,美眸中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贪财?或许吧!”

  “但他贪得坦荡,取之有道,比起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他要真实得多。”

  “赘婿的身份…”

  楚云裳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弧度,“恐怕困不住这条真龙,我有预感,这杭州城,怕是要因他而掀起风浪了。”

  司琴似懂非懂地看着自家小姐,她很少见小姐对一个人,尤其是男人,给出如此高的评价。

  她不禁也回头,望向马车后那早已消失的街角方向,心中对那个叫陆恒的赘婿,生出了浓浓的好奇。

  而此刻的陆恒,正掂量着怀里热乎乎的五十两银票,心情大好。

  “手头总算宽裕点了!瘦金体…不,陆体,果然是个装逼利器啊!”

  他哼着不成调的小曲,盘算着接下来是先去吃顿好的,还是再置办点像样的家当。

  人生的第一桶金,虽然来自“文抄公”,但感觉是真不赖。

  至于那些嘲讽和麻烦,陆恒撇撇嘴,“这才只是开始呢!”

  “咕”

  五脏庙开始叫了,他加快了脚步,朝着热闹的街市走去。

  街边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人群熙熙攘攘。

  陆恒在一家饭馆前停下,看着那冒着热气的招牌,肚子也适时地叫了起来。

  他大踏步走了进去,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几样店里的招牌菜,又要了一壶好酒。

  菜很快就上齐了,陆恒毫不客气地大快朵颐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他拍了拍肚子,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

  接下来,他打算再去集市上购置一些生活用品。

  在集市上,陆恒仔细挑选着各种物品,买了几套干净的衣物,又挑了一些笔墨纸砚。

  他抚摸着那些精美的纸张,心中想着以后还能继续用自己的才华赚取更多的钱财。

  逛着逛着,他看到一个卖玉佩的摊位。

  摊位上的玉佩琳琅满目,色泽温润,雕工精美。

  陆恒的目光被一块羊脂白玉佩吸引住了,那玉佩呈椭圆形,上面雕刻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凤凰,凤凰的羽毛根根分明,似乎随时都会振翅高飞。

  摊主看到陆恒的目光,连忙热情地介绍起来:“公子好眼光,这块玉佩可是我店里的宝贝,材质是上等的羊脂白玉,雕工也是出自名家之手,戴上它,不仅能彰显身份,还能保平安呢。”

  陆恒拿起玉佩,仔细端详着,不由有些心动起来。

  他看了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他想到自己现在手头也宽裕了,便咬咬牙买了下来。

  离开集市后,陆恒怀揣着新买的物品,慢悠悠地往家走去,心里想着明日去旧书店看看便宜三叔,苟富贵勿相忘。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他身上,给他的身影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

  他的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好像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当个闲情小财主也不错。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刚离开集市,一个魁梧的身影从暗处立马走了出来,腰间挂着一根特制的包铜短棍,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