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所以你得活着回来!-《满级大佬随军,高冷军官是妻管严》

  吃饱喝足,唐苏靠在床边,陈裕川没扎针的那只手紧紧握着她的手。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说着说着,陈裕川想起这次任务中牺牲的战友。

  这次的任务很艰险,军区安排了两支小队出去。

  任务圆满完成,但损失也不小。

  陈裕川带领的这支小队无人牺牲,但所有人都受伤了,其中陈裕川受伤最重。

  另一支小队有一位战友牺牲了,还有一位战友被迫截肢。

  “这次任务,有一位战友牺牲了。”

  话落,气氛都有些沉重。

  “如果我没了,你会怎样?”话说出口,他就后悔了。

  他有预感,唐苏说的话他肯定是他不想听的。

  “再找一个。”

  果然!

  陈裕川的眼圈都变红了,这女人真狠心!

  “所以你得活着回来!”

  “死人没有资格管活人的事。”

  唐苏握紧了他的手,“你得活着回来,你才有资格管我找不找别的男人!”

  陈裕川握紧了他的手,眼神坚定,“我一定活着回来!”

  她这辈子只能有他陈裕川一个男人!

  然后两人又黏黏糊糊的。

  两口子就在一旁你侬我侬的,隔壁床的冯昌海扭过头,他感觉自己亮得很!

  晚上,临近饭点的时候,唐苏出去了。

  唐苏出去没多久,赵永强就来了,他脸上是难掩的疲惫。

  “你媳妇儿来了没?”

  他今天都没有回家属院,不知道唐苏有没有来。

  陈裕川:“来了,去食堂了。”

  “她还好吧,心情咋样?”

  有一些军嫂见这些战士受这么重的伤,都有些崩溃。

  话落,病床上的人有些沉默,“她很镇定。”

  唐苏回来的时候,赵永强已经走了。

  唐苏给陈裕川吃的依然是粥,但这份粥,唐苏加大了灵泉水的剂量。

  陈裕川看一眼就知道这不是医院食堂的粥。

  医院食堂的粥哪有这么香。

  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唐苏说道:“出去借了个厨房做的。”

  饭后,护士过来换药。

  唐苏就在一旁看着,掀开纱布,她看到了纱布下面骇人的伤口,一时间有点沉默。

  胸口上面的木仓伤就在心脏附近。

  从上到下,陈裕川身上得有五处木仓伤。

  伤口处传来的疼痛让陈裕川冷汗直冒。

  护士换好药,叮嘱唐苏一些注意事项。

  期间,她不断地打量唐苏,一副脸色怪异、欲言又止的模样。

  唐苏肯定不认识这位护士,那么这位护士跟陈裕川多多少少有点关系。

  那位护士出了病房,回到护士站,几名护士就凑过来。

  “我们说的是不是真的!”

  那护士没说话,神色复杂。

  她想知道唐苏看上陈裕川什么了。

  这位护士当初跟陈裕川相过亲。

  当时她特地抹了点口脂,陈裕川竟然说:“你这嘴咋跟刚喝完血似的,赶紧擦擦。”

  相亲地点在国营饭店,陈裕川声音不小,好些人都听见了,都往她这看!

  她觉得自己当时的脸色比调色盘还精彩!

  她还是第一次见这么不会说话的人。

  同事跟她说陈裕川娶了个漂亮的媳妇儿,她当时还不相信。

  就陈裕川这个嘴,他能找到媳妇儿?

  本来不是她给陈裕川换药的,但她实在好奇,她就跟同事说了一声,接过了同事的活。

  就是想看看陈裕川的媳妇儿。

  *

  王俊洲给唐苏弄来了一张行军床、两床被褥。

  正值秋天,阳春市晚上还是有点凉的,还得盖薄被。

  陈裕川看不过去。

  “媳妇儿,你去住招待所吧。”

  唐苏:“等过两天,你好一点了我再去。”

  见唐苏打定了主意,陈裕川也没再说什么。

  过了几天,在灵泉水和药物的作用下,陈裕川的情况好了很多。

  今天,大夫说陈裕川可以吃一些半流质的食物。

  唐苏就把之前煮的肉末粥拿出来了。

  闻着隔壁床隐隐传来的肉香味。

  冯昌海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明明陈副团受的伤比他还重,怎么恢复比他还快!

  陈裕川这边自在着呢,但陈家却不是很愉快。

  前进大队

  继陈建党当工人后,陈建军参军、陈建业又当上了拖拉机手。

  基本上,陈家每个孩子都有出息。

  可以说,陈家现在的条件是前进大队独一份的,而陈家现在只有陈建军和陈香云没有婚嫁。

  陈建军已经去参军了,就剩陈香云了。

  彼时的陈香云就是个香饽饽。

  即使陈香云才16岁,但是这不妨碍他们盯上陈香云。

  队里很多青年和婶子仿佛饿虎扑食,纷纷向陈香云献殷勤,还有些婶子跟陈金花表达了结亲的想法。

  献殷勤的人太多了,陈香云应付不过来,干脆就不出门了。

  陈建军参军后,陈建军那间屋子就空出来了。

  陈裕川那边就只剩陈老和陈香云了,一个老人,一个姑娘,单独住那边太不安全了。

  两人就搬回陈家了。

  陈金花可不想现在就把女儿嫁出去,拒绝了很多人。

  但不是所有人都善解人意。

  有些人酸溜溜说道:“不就是几个孩子有出息了,眼睛就往脑袋上长!”

  “你这也忒挑了。”

  陈金花:“挑啥挑,你要是我,你能把眼睛放后脑勺上。”

  她还不了解这些人,但凡家里有点好东西,恨不得吆喝得整个大队的人都知道。

  她还没炫耀呢!咋就挑了?

  她闺女才多大!她还能干,干啥着急嫁闺女。

  林晓语现在已经下地干活了。

  往年这个时候,小学已经开学了,受文阁影响,小学已经不上课了。

  此时,前进大队已经开始秋收了。

  她今天的任务是掰玉米。

  微微有些干枯的玉米叶滑过她的脸颊,叶子上沾着各种粉尘,让她脸上泛红发痒。

  她的手在衣服上搓了搓,然后在痒的地方挠了挠,但作用不大,还越挠越痒。

  背篓里面的玉米不多,还不到一半,但她还是觉得很沉。

  她将背篓里面不多的玉米背出去,然后又转身走进玉米地。

  太阳晒在身上,汗水浸湿了衣服。

  此时的太阳已经没有夏天的时候那么烤人,但对于林晓语来说,依旧热得实在让人难熬。

  休息时分,她坐在树下,迎面吹来的风缓解了一些炎热。

  但她一想到如今申城的变化,又觉得,这样的日子虽然苦一点,但好歹能过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