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招待所的晚餐,简单却丰盛。四菜一汤,有鱼有肉,白米饭管够。
方俊坐在餐厅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扒拉着碗里的饭。这是他几个月来,吃得最安稳、最丰盛的一顿饭。可那些香喷喷的饭菜,在他嘴里,却像是在嚼蜡,尝不出半点滋味。
他的对面,坐着几个同样来军区办事的基层军官,正一边喝酒,一边高声谈笑着。他们聊着各自部队的趣闻,聊着对未来的规划,聊着家里的老婆孩子。
那一张张鲜活生动的、属于和平年代的脸,那一声声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喧闹,都让方俊感觉,自己与他们之间,隔着一堵看不见的、厚厚的墙。
墙的这边,是他的孤寂、沉默,和还未散尽的硝烟。
墙的那边,是他们的热闹、憧憬,和一个远离战争的、正常的世界。
他草草地吃完饭,逃也似的离开了餐厅。
回到那个干净得有些过分的、单人单间的301房间,一种巨大的、无边无际的空虚,像潮水一样,将他瞬间淹没。
他不想待在这里。这个安静得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地方,只会让他的脑子,不受控制地去想那些他拼命想要忘记的人和事。
“出去走走吧。”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换下了那身让他感觉浑身不自在的旧军装,穿上了一套在包底压了很久的、参军时带来但从没有机会穿过的那一套蓝色“的确凉”便装。他照了照镜子,镜子里那个人,留着一个小平头,皮肤黝黑,眼神里带着一股子与周围世界格格不入的冷冽。
他走出了招待所,拦下了一辆叮叮当当驶过的108路公交车。
“同志,去五一广场。”
他用了五分钱,找车上售票员买了一张车票,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将他从那个纪律森严、秩序井然的红墙大院,带向了一个充满了人间烟火的、喧嚣的凡尘俗世。
当方俊在五一广场站下车,真正站在这座城市的心脏地带时,他还是被眼前那幅壮丽而又陌生的景象,给深深地震撼了。
夜幕下的广场,辽阔,庄严。北面观礼台上,一尊伟人的巨型雕像高高耸立,他老人家不知疲倦地高举着右手,似乎在指引着这座城市,奔向一个光明的未来。
广场四周,几幢在当时看来如同鹤立鸡群般的高楼大厦,楼体的轮廓,被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勾勒出来,一闪一闪,像巨人眨动的眼睛,将斑斓的光影,投射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上。
宽阔的街道上,车水马龙。“永久”、“凤凰”牌的自行车,汇成了叮叮当当的洪流;偶尔驶过的“上海”牌小轿车,则会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
广场四周,几根巨大的水泥柱子上,高悬着的喇叭,正不知疲倦地播放着那首脍炙人口、充满了胜利喜悦的歌曲——
“美酒飘香啊歌声飞,朋友啊请你干一杯,请你干一杯……”
“胜利的时刻永难忘,杯中撒满幸福泪……”
歌声激昂,豪迈,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
可这歌声,听在方俊的耳朵里,却显得那么的刺耳,那么的……不合时宜。
幸福泪?他只有流不完的、苦涩的英雄泪。
他像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孤魂,漫无目的地随着人潮,在广场上游荡。
他看到,公园的长椅上、昏暗的树影下,一对对年轻的男女,正依偎在一起,旁若无人地说着悄悄话。穿着喇叭裤、花衬衫的男青年,故作成熟地抽着烟;带着蛤蟆镜、穿着连衣裙的女青年,则不时发出银铃般的、娇羞的笑声。
这是他曾经梦寐以求的、和平世界里最普通、也最动人的画面。
可现在,这画面,却像一把把小刀子,一下一下地,扎在他的心上。
他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两张截然不同的女人的脸。
一张,是李秀莲的。
那张被高原日光晒成古铜色、却永远充满了生命力的脸。他想起,就在他们村东头那片红高粱地里,也是在这样一个洒满月光的夜晚,他曾经拉着她那双粗糙却温暖的手,信誓旦旦地对她,也对王卫国许下承诺——
“……我王二狗,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打断你的腿!”
“二狗,你放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把腿打断!”
可结果呢?
他没有做陈世美,他甚至为了那个承诺,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可那个他发誓要守护的姑娘,却最终,嫁给了那个发誓要监督他的兄弟。
而那个兄弟……为了他,把命都丢了。
这算什么?
一笔永远也算不清的、纠缠着血与泪的烂账!
方俊的心,疼得像是要裂开了。
他又想起了另一张脸。
是杨岚的。
那张白皙、文静,笑起来像春风一样的脸。他想起,在军列开拔前的那个清晨,他站在喧嚣的站台上,看着她被火车带走时,写满了千言万语的眼睛。
她现在,又在哪里?过得还好吗?
一个是黄土地里长出来的红高粱,火辣辣的,能酿出最烈的酒,却也最伤人。
一个是军区大院里精心培育的白兰花,清雅芬芳,沁人心脾,却又遥不可及。
两份截然不同的情感,像两张巨大的网,将他牢牢地困在中间,动弹不得。
方俊走到广场观礼台最高一级的台阶上,颓然地坐了下来。
他就这样,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坐在冰冷的石阶上,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热闹世界,遥望着那片被城市灯火映照得看不见几颗星星的、藏青色的夜空。
他突然无比怀念起陕北的夜。那里的夜,黑得纯粹,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天上的星星,又大又亮,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来。
他努力地想穿透眼前这层被霓虹污染的夜幕,想把目光,投向那遥远的、记忆中的黄土地。
可他失败了。
他回不去了。
无论是物理上的距离,还是心理上的距离,他都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人生,将要在此重新规划。”
方俊看着自己那双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的拳头,在心里,对自己,也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发出了一个无声的、充满了迷茫和不甘的誓言。
不知在台阶上坐了多久,一阵晚风吹来,带着一丝凉意,让他打了个哆嗦。
他看了看广场一角那个巨大钟楼上的时间,已经快十点了。
该回去了。
回去那个临时的、毫无归属感的“家”。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他想起了小说《飘》中,郝思嘉那句着名的话。
可他的明天,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过去的,都死了。
而未来的,还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浓得化不开的迷雾。
方俊坐在餐厅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扒拉着碗里的饭。这是他几个月来,吃得最安稳、最丰盛的一顿饭。可那些香喷喷的饭菜,在他嘴里,却像是在嚼蜡,尝不出半点滋味。
他的对面,坐着几个同样来军区办事的基层军官,正一边喝酒,一边高声谈笑着。他们聊着各自部队的趣闻,聊着对未来的规划,聊着家里的老婆孩子。
那一张张鲜活生动的、属于和平年代的脸,那一声声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喧闹,都让方俊感觉,自己与他们之间,隔着一堵看不见的、厚厚的墙。
墙的这边,是他的孤寂、沉默,和还未散尽的硝烟。
墙的那边,是他们的热闹、憧憬,和一个远离战争的、正常的世界。
他草草地吃完饭,逃也似的离开了餐厅。
回到那个干净得有些过分的、单人单间的301房间,一种巨大的、无边无际的空虚,像潮水一样,将他瞬间淹没。
他不想待在这里。这个安静得能听见自己心跳的地方,只会让他的脑子,不受控制地去想那些他拼命想要忘记的人和事。
“出去走走吧。”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换下了那身让他感觉浑身不自在的旧军装,穿上了一套在包底压了很久的、参军时带来但从没有机会穿过的那一套蓝色“的确凉”便装。他照了照镜子,镜子里那个人,留着一个小平头,皮肤黝黑,眼神里带着一股子与周围世界格格不入的冷冽。
他走出了招待所,拦下了一辆叮叮当当驶过的108路公交车。
“同志,去五一广场。”
他用了五分钱,找车上售票员买了一张车票,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将他从那个纪律森严、秩序井然的红墙大院,带向了一个充满了人间烟火的、喧嚣的凡尘俗世。
当方俊在五一广场站下车,真正站在这座城市的心脏地带时,他还是被眼前那幅壮丽而又陌生的景象,给深深地震撼了。
夜幕下的广场,辽阔,庄严。北面观礼台上,一尊伟人的巨型雕像高高耸立,他老人家不知疲倦地高举着右手,似乎在指引着这座城市,奔向一个光明的未来。
广场四周,几幢在当时看来如同鹤立鸡群般的高楼大厦,楼体的轮廓,被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勾勒出来,一闪一闪,像巨人眨动的眼睛,将斑斓的光影,投射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上。
宽阔的街道上,车水马龙。“永久”、“凤凰”牌的自行车,汇成了叮叮当当的洪流;偶尔驶过的“上海”牌小轿车,则会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
广场四周,几根巨大的水泥柱子上,高悬着的喇叭,正不知疲倦地播放着那首脍炙人口、充满了胜利喜悦的歌曲——
“美酒飘香啊歌声飞,朋友啊请你干一杯,请你干一杯……”
“胜利的时刻永难忘,杯中撒满幸福泪……”
歌声激昂,豪迈,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无限憧憬。
可这歌声,听在方俊的耳朵里,却显得那么的刺耳,那么的……不合时宜。
幸福泪?他只有流不完的、苦涩的英雄泪。
他像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孤魂,漫无目的地随着人潮,在广场上游荡。
他看到,公园的长椅上、昏暗的树影下,一对对年轻的男女,正依偎在一起,旁若无人地说着悄悄话。穿着喇叭裤、花衬衫的男青年,故作成熟地抽着烟;带着蛤蟆镜、穿着连衣裙的女青年,则不时发出银铃般的、娇羞的笑声。
这是他曾经梦寐以求的、和平世界里最普通、也最动人的画面。
可现在,这画面,却像一把把小刀子,一下一下地,扎在他的心上。
他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两张截然不同的女人的脸。
一张,是李秀莲的。
那张被高原日光晒成古铜色、却永远充满了生命力的脸。他想起,就在他们村东头那片红高粱地里,也是在这样一个洒满月光的夜晚,他曾经拉着她那双粗糙却温暖的手,信誓旦旦地对她,也对王卫国许下承诺——
“……我王二狗,就是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打断你的腿!”
“二狗,你放心。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把腿打断!”
可结果呢?
他没有做陈世美,他甚至为了那个承诺,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可那个他发誓要守护的姑娘,却最终,嫁给了那个发誓要监督他的兄弟。
而那个兄弟……为了他,把命都丢了。
这算什么?
一笔永远也算不清的、纠缠着血与泪的烂账!
方俊的心,疼得像是要裂开了。
他又想起了另一张脸。
是杨岚的。
那张白皙、文静,笑起来像春风一样的脸。他想起,在军列开拔前的那个清晨,他站在喧嚣的站台上,看着她被火车带走时,写满了千言万语的眼睛。
她现在,又在哪里?过得还好吗?
一个是黄土地里长出来的红高粱,火辣辣的,能酿出最烈的酒,却也最伤人。
一个是军区大院里精心培育的白兰花,清雅芬芳,沁人心脾,却又遥不可及。
两份截然不同的情感,像两张巨大的网,将他牢牢地困在中间,动弹不得。
方俊走到广场观礼台最高一级的台阶上,颓然地坐了下来。
他就这样,像一个迷路的孩子,坐在冰冷的石阶上,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与他格格不入的热闹世界,遥望着那片被城市灯火映照得看不见几颗星星的、藏青色的夜空。
他突然无比怀念起陕北的夜。那里的夜,黑得纯粹,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天上的星星,又大又亮,仿佛一伸手,就能摘下来。
他努力地想穿透眼前这层被霓虹污染的夜幕,想把目光,投向那遥远的、记忆中的黄土地。
可他失败了。
他回不去了。
无论是物理上的距离,还是心理上的距离,他都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人生,将要在此重新规划。”
方俊看着自己那双因为用力而攥得发白的拳头,在心里,对自己,也对这个陌生的世界,发出了一个无声的、充满了迷茫和不甘的誓言。
不知在台阶上坐了多久,一阵晚风吹来,带着一丝凉意,让他打了个哆嗦。
他看了看广场一角那个巨大钟楼上的时间,已经快十点了。
该回去了。
回去那个临时的、毫无归属感的“家”。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他想起了小说《飘》中,郝思嘉那句着名的话。
可他的明天,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过去的,都死了。
而未来的,还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浓得化不开的迷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