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到一个池塘边,月亮的倒影在水里荡漾着。周围传来一阵阵的蛙鸣。月色如水,但池塘的周围却是朦朦胧胧的一片。我依稀能看得见池塘的周围是桑树地,临池塘的是几株高大的柳树。柳树的底下似乎是一个黑乎乎的空洞。我像是有些想去黑洞探个究竟的心思,但很犹豫,似乎很怕将会看到我不想看到的东西。但是,水中的月亮似乎又在勾引着我,让我朝柳树的底下探出头去。柳树的底下果然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瞪着我,黑暗中我不能看清底下藏有什么东西,但亮晶晶的眼睛给了我一种阴森森的感觉。我感到头皮一阵发麻,想赶紧直起腰来,却不行,我的身子像是被黑洞中的一股什么东西吸住了……
梦中的那个池塘,我很清楚地记得,是故乡小镇北侧的那个蔬菜大队东侧的那个池塘。但不是我大弟曾经钓起一条大鲤鱼的那个池塘,而是那个池塘西侧的那条路西,更小的那个池塘。这个池塘的水十分清澈,池塘的北侧住着一户人家,茅草房,房子倒是显得很高大。我也曾去这个池塘里钓过鱼,大概是水太清了的缘故。“水至清则无鱼”,这个池塘里的鱼,只有那种被称为“玉鲥”的鱼。鱼很小,仅人的食指长短,看起来很肥硕。但毕竟太小了,吊不起我的兴致。
池塘边的柳树下,倒有许多的虾。听故乡的人说,水中的虾是柳树的花凋落在水中变的。柳树的根须在池塘边的水中荡漾,虾便在一蓬一蓬黑色的柳树根须上消遣。举着螯,两根细细的触须在水中飘摇,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我曾尝试着钓虾,用钓鰟鮍鱼的那种小钓钩,装上墙脚边挖出来的红色小蚯蚓。但池塘里的虾比小镇河埠边的虾更精明,它会用螯夹住钓钩,将钓钩送到嘴前,横看竖看半天也不肯张嘴去咬。也不知是它生长于池塘,从未见过小蚯蚓,不敢贸然下口;还是因为是柳花变的身子,小蚯蚓并不对它的胃口?我曾试图在它用螯夹住钓钩时将它钓起来,起竿慢一些,它倒是慢慢随钓钩浮上了水面。但到了水面,它感觉到了不对劲,便会立即松螯,身子又四平八稳地降在了那蓬柳根须上。起竿快一些,它干脆就立即松开双螯,让我奈何不得。
水清有水清的妙处,能让我看到水中虾的一举一动,它似乎很得意地逗着我玩,近在咫尺,却让我望虾兴叹!
我一直很奇怪,在这个季节,外面怎么会传来青蛙的叫声,每到夜深人静时,“咕咕咕”地叫个不停。那天半夜我起夜,值班的那位垂着头在打瞌睡,听见我下笼板,慌忙将头抬起来。我朝他摇了摇头,提醒他值班是不能打瞌睡的,被在上面巡视的警官看到了,还真不知道会被怎么处罚呢!耳畔又传来了蛙鸣,这一回我听清了,蛙鸣声居然就在笼子内!我询问地看着值班的,他朝睡在笼板那头的一个人点了点头。我轻手轻脚地走去那人的头侧,仔细地听了一下,原来是他的磨牙声!
磨牙居然磨出了蛙叫的声音,这世界之大,还真无奇不有哦。这是一个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抓的人,是在小城东侧的那个乡镇犯的案。邻省人,身子很壮实,也很实在的样子,似乎跟我印象中的那些凶神恶煞一样的打手沾不上边哦,已是人到中年,怎么会犯了这种事呢?
他初来时,我便让他负责管生产这一块。很负责的样子,与我指定的管生活那一块的人配合得很好。在让我管笼子时,警官跟我说要让我配合警方挖掘被关押的这些人身上的犯罪线索。我知道,他所说的配合是怎么一回事,无非是利用先关押进来的那些人的手,对每一位新进的人采取体罚、殴打的方式,迫使新进的人讲清自己的事情,交代出他的同伙。警官又转而提醒我说:
“你可不要动手打人哦!”
“我才不会呢!”我笑笑,心里却在嘀咕着,“用这种方式拷问出来的所谓线索有用吗?我才不会去参与这种事呢!”
我将笼子内的工作分成了两大块,落实了两个人负责管理,只要笼子里保持平静,不再出现打打闹闹的事情就行了。我宁愿去想我的心事,任我的思绪海阔天空地驰骋,也不愿意眼前的这些琐碎的杂事乱了我的心智。我最期望的结果是,在笼子里什么也不需要我管,但照样能完成警官交下来的各项任务;笼子里谁也不要来管我,我想心事,就让我呆呆地坐在那儿想心事;我看书,就让我低着头在那儿看书;我写字,就让我俯首在塑料筐上写字。我的心境需要平和,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搅我。
帮警官管理笼子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凡事都不需要我动手,至少面对我的都是讨好的笑脸。尽管我已领略了这些笑脸的变幻,也知道笑脸背后的这些人的人性卑劣,但是这一切似乎也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去教导他们怎么做人。他们一直在闯荡着社会,尽管他们的年龄比我小得多,也许社会的历练还远胜于我呢。他们所接触的社会可能远比我复杂,接触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可能也比我多的多。社会已经历练了他们,在他们的思想中,已经形成了他们自己的思维定势,这一切又岂是我在短短的时间内能改变得了的!
在笼子里一起呆的时间,也许才只几个月,这几个月哪怕我天天说教,能撼动他们已经形成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吗?再说,就算我费尽了口舌,撬动了他们的思想,不长的时间之后,他们又回到了社会,又面对着先前的环境,一准自然又会恢复到从前。我何必去费尽这种口舌呢!刚去东邻的那个看守所时的那种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以为利用这一段时间,自己可以好好地去做一个殉道者,利用自己的说教去改变他们,改变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实,他们有着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今后会不会再去危害社会,跟我更是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这个社会本来就已经够丑陋了,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危害增加多少丑陋,也不会因为他们的不危害减轻多少丑陋!他们的这种危害是直截了当的,直截了当的危害没什么可怕的,是有能力去制止的。最可怕的那种危害是杀人于无形!
社会的最大的危害,是官场中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为自己谋利益!在谋利益的过程中,可以颠倒黑白;可以混淆是非;可以指鹿为马;可以李代桃僵。这才是人性最丑陋的一面的尽情爆发!这是一种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的丑陋,谁有能力去改变这种丑陋?这种丑陋的可怕之处还在于,总是冠之以道貌岸然的面容,利用法律以售其奸!
这样的危害才是本质的危害,让人防不胜防;让人坠落其中而不自觉;让人深陷泥浊而沾沾自喜。这种已经深入到骨子里的危害,我能改变得了吗?如果我心存一丁点的想去改变的想法,与痴人说梦又有什么区别?
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中的主角,提着一柄生了锈的长矛,骑着一匹驽马要去跟巨大的风轮对抗,不是“螳臂当车”无疑么!这样的下场是可以预见的,是可笑的,也是让人无奈的!现在已是什么年代,难道我会不识时务地去做唐吉柯德?我的性格再执拗再天真,恐怕也得识时务了!
论人的秉性,我倒确实能算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的最大缺点便是事事追求完美。但是,在这个丑陋的社会里,去哪儿寻得完美呢?除了我在疲于应付中空怀理想外,我又能做什么?
在官场上的那几年,在我权限范围内的事,我还能实现自己意志的体现;到了商场,我却依旧循着原先的思路和方法,不被碰的头破血流才怪呢!看来,此番落难,实在是我的性格所致。萨特说得再正确不过:“性格决定命运!”我的性格导致了我的命运在此急转,这还真半点不由人哦!怪天道的不公?怪人心的险恶?怪世道的丑陋?莫如怪命运的乖蹇!莫如怪自身性格之缺陷!
那位磨牙像是青蛙鸣叫的人,一审判决终于下来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拿到判决书,他便直呼冤枉,满脸的委屈。他向我诉说了事情的整个过程。我问他:
“既然是一个这样的经过,你为什么不在法庭上跟法官详细地说清楚呢?”
他说:“他们又不让我说!他们让我对所说的话提供出证据来,我到哪里去找证据?当时的场面这么乱,也就是一轰隆的事情,然后就都跑散了!他们都找不到人了,我还去哪儿找人?”
按照他的说法,当时他们几个确实是被人从邻县雇了来的。雇他们的人自己并没有出现,他们只知道被他们砍死的那个人经常在雇他们的那个人所开设的浴室里闹事。他们受委托去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后来事情竟然闹得这么大。他们开了一辆面包车赶去小城东侧的那个乡镇上的一个浴室门口,从面包车里抽出大砍刀,正好那个目标从浴室里出来,他们便举着刀朝那个人扑过去了。那人一看情况不对,拔腿便逃,结果逃到边上的加油站那儿,被他们的人追上了,几刀便将他砍翻在地!他说:
“我虽然手里也拿着刀,但我一直站在车子边上,并没有追着他去!他身上的刀伤并不是我砍的!”
我向他要来了判决书,判决书上描述的事情经过,基本上与他说的一致,就是少了“他站在车旁没有追过去”这一节。
“那你后来为什么要逃?”我问。
“他们砍了人之后,见那人躺在地上不动弹了,便一哄而散。我拿了刀走去躺着的人身边看了看,眼见着他活不了了,便慌了神,我能不跑吗?”他说。
“你为什么不马上报警呢?”我问,“也许你报警了,整件事情你就撇清了不少呢!”
“我能报警吗!”他说,“逃掉的那些人,我们都是一起的,我报警的话,不是太不讲义气了嘛!”
“你不报警,难道就没有人报警了?”我说,“再说,就算是不报警的话,你也可以立即投案自首呀!既然不是你砍的,你跑什么!”
“我能不跑吗!当时的现场哪里容得我细细地去考虑!”他说,“既然大家都逃了,我也就跟着逃了!”
“后来你逃到了哪里去了呢?”我问。
“我能逃到哪里去!”他说,“我回老家了呗!来抓我的时候,我正在河里捕鱼,见到岸上突然出现了警察,我知道这下坏事了,只得上岸跟他们走了。”
“其他的人呢?”我问,“都抓到了没有?”
“哪里抓得到!”他说,“也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律师说,因为其他的人都没有抓到,所以把我当作主犯判了。你说冤不冤呢!我根本就没有砍人,却将我当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主犯判了!”
“律师在法庭上没有为你辩护吗?”我问,“这件事情的详细经过,你肯定已经跟律师讲得很清楚了,他没有在法庭上辩护吗?”
“辩护是辩护了,但是他根本没有说在点子上!”他说,“律师说,他不能去找旁证,证明他当时确实站在车子边。等到那人被砍翻在地后,才去看了看的。律师没用的,根本是在顺着公诉人的话在说,一点争辩的话也没有!”
这种中国律师在法庭上的独特风貌,是律师在司法系统的地位决定的,也是中国的案件审判方法决定的,谁有能力去改变这样的现状!说得彻底一些,这是大陆法系在审判环节上的一个明显的缺陷。这个缺陷,在中国法律体制下更加变本加厉而已!
“法官说,因为没有抓到主犯,所以只能把我当做主犯判了!”
他对他被当作主犯仍然耿耿于怀。不过,这样的判决也确实让人心生蹊跷哦!没有抓到主犯,只能把他当成主犯判了,这么说,法官是知道事情的真相的,是故意这样判的?这又是为了什么呢?如果抓到了主犯怎么办?那致命的这一刀是两个人同时砍的吗?
“那个雇你们的人有没有抓到?”我问。
“还没有呢!”他说,“他是本地人,肯定有的是办法!就算是抓到了也不会判得太重!他说过了的,他在法院有关系呢,他现在应该是正花钱在打点吧!”
哦,都是一样的套路!这是这个丑陋的社会教给他们的智慧,还是他们的这一份智慧助长了这个社会的丑陋?也许是两者互为因果,也许是两者相互依存?还真不太说的清楚!他央我帮他写一份上诉书。
“上诉?”我一愣,“上诉状应该是律师帮你起草才是,怎么让我帮你写?”
“律师没用的!”他再一次强调说,“律师如果有用的话,第一审怎么会判得我这么重!”
这似乎并不是律师有没有用的问题,而是现行的审判体制带给律师的制约,造成了律师在法庭上的弱势,这些道理我当然不会当着他的面说。跟他说,他也不一定能听懂,跟他说他听不懂的话,有什么意义呢?
“上诉恐怕也不一定会有用!”我说,“一般像这种有疑点的案件,初审法院在判决之前必定已跟上级法院通了气了,也就是说,判决书不仅体现了一审法院的意志,同样也已体现了二审法院的意志。这种情形下的上诉,无异于上诉人的自作多情,寻求一些心理上的平衡而已。”
我拗不过他的再三相求,只得勉为其难地帮他起草了上诉状。对这样的上诉我可是一丁点的信心也没有。后来也落了警官的埋怨。警官说:
“你又何必帮他起草上诉书呢!没用的,这样的事情多了,你管得过来吗?我们每天都会碰到这种被冤枉的事,也麻木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知道,警官对我这么说也是好意,但无疑也是在提醒我。看来我的被冤也是铁板上钉钉了!我不知道外面的情形,警官总会了解一些,警官的话实在让我沮丧!但是,拿到上诉书的他却显得兴高采烈。我问他,我写的东西是不是事情的详细经过,他说:
“是的,是的,当时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副千恩万谢的样子。我不想给他泼冷水,让他心存一线希望也是好事!溺水之人,明知抓住飘在水面上的稻草没有用,也会死死抓住稻草不松手,这是人的本能。二审判决很快便下来了,维持原判,甚至连开庭审理的这一节也免了,一切如我所料。他的沮丧是难免的,此刻的他除了沮丧,还能如何呢?我甚至没有再去安慰他。此刻的他,任何的安慰都会让他忧心如焚,不如让他自己去咀嚼这一颗苦果!
看守所对笼子里的被关押人的个人物品,管理得异乎寻常的严格,隔一段时间便会组织武警来抄监。武警抄监也是仔细,角角落落都摸了一个遍,衣裤的每一个角都捏遍了,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家里送进来的衣裤、被褥哪一次不是被仔细翻检过,能藏得了什么东西吗?既然例行公事要检查,就让他们检查好了!
我们被驱赶进院子里,面朝墙壁挨个儿站着。我算是在帮助警官管笼子,自然给了我一些协助搜查的权力,我看他们将塑料箱里的衣裤悉数倒了出来,一件一条挨个儿捏过,又将笼板的食品、副食品一一掏了出来,一包一包的仔细检查。真空包装的那一些,只差拆开包装袋了!那些自己打磨的骨头耳掏、塑料胡子夹之类都被一一没收。
我只能很无奈地看着这一切。不过这些被关押的人藏东西确实很有一套,他们会将东西藏在晾在院子里的衣裤口袋里,或者放在那一大摞叠起来的塑料脸盆或塑料矮凳中,总不会将一个一个脸盆掀起来检查吧,总不会将塑料矮凳一个一个脱开来检查吧!所以,再仔细的检查也必然有漏网之鱼。这似乎是一场微妙的博弈,胜负倒在其次,斗智却是主要的。
那天搜查完毕后,每个人都在整理着自己的物品。虽然在笼子里的人,个人的物品少得可怜,但是敝帚自珍。被拆开的沙琪玛有干燥剂掉落在地上。干燥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显然这些人并不知道这干燥剂为何物,撕开一看,像是面粉一样的东西,便你撒我、我撒你的玩开了。我猝不及防,被一个小青年将干燥剂弄了一头一脸。
“好了,别撒了,这是生石灰呢!落在眼睛里要惹麻烦的!”我喝道。
他们倒是不再玩闹了,那个撒了我一头一脸的青年自己也被人撒了一身,赶紧跑去厕所那儿洗澡,却给上面的警官瞧了个正着。问我怎么了,头上脸上都是白的,我说:
“没事,闹着玩呢,我这就去洗!”
谁知顷刻间,警官就拉开了笼门,满脸含霜地走了进来:“刚才谁在撒干燥剂?”
那位小青年正光着身子,一盆水刚从头上浇了下来。警官进门却仍在洗澡,这可真是犯了大忌。再加笼子里的人都扭头朝洗澡的人看,似乎无言地回答了警官的问话。警官将光着身子的他叫到门外。铁门又重新落锁了。
这可真是让人难堪了。在笼子里面光着身子倒是无所谓,比如在都是清一色男人的澡堂里,谁都有这么些部件,不值得大惊小怪。光着身子走出了笼子,总是让人难堪的。他被警官指令光着屁股在看守所的网格状通道上裸奔。
在西方国家发生裸奔的事情并不稀奇,甚至可以看到男男女女光着屁股骑着自行车旁若无人地穿行在大街小巷的;甚至可以看到一户人家的男女老少在公园的草坪上不着寸缕地进行着烧烤;甚至可以看到无数的男女聚集在广场上,赤裸着身子享受着天人合一的;也甚至可以看到在足球场上因为赢了一粒球,心仪这个球队的观众从看台上飞跃而下,边跑边脱光了衣裤在偌大的足球场上狂奔一圈的。迎来的是观众席上万众一心的欢呼。这是一种兴奋的表达,也是一种激情的宣泄,无可厚非。
但是,在看守所网格状的走廊上裸奔又将是一道什么样的风景呢?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国度,在这样一个对性犹抱琵琶半遮脸的环境中。也许在警官的眼中这样的赤身裸体并不算什么;也许在警官眼中,关在笼子里的这一群并不是人,而只是一群畜生。不然,何以视人为草芥,置人的自尊于不顾?
在看守所这样的环境中,在这样的高压势态下,警官让他跑,他能不跑吗?谁都清楚,他如果不按照警官的指令做的话,他肯定会死得很难堪!有好事者,俯首去传递饭菜的小洞口去看,说他正在跑着。我无法猜测他奔跑时的那一副形象,更无法探知他内心饱含着怎样的屈辱。但是那身子晃来晃去的样子,足以让人哭笑不得。在网格上的通道里跑了一个遍之后,他又被带至警官办公室对面的墙壁前,面壁了许多时间。面壁倒还好一些,毕竟只留给人一个背影。
回到笼子里,他脸色发青,全身已成红紫色。也不知是因为裸奔让他憋屈,还是春寒料峭的季节,长时间的赤身裸体,给冷风吹的。他飞快地套上衣裤,闷坐在角落中一言不发,一直到了晚饭之后,他似乎才渐渐回过神来。
但是,他的厄运还没有完。警官又安排他值通宵班。白天的噩梦还没有完全醒呢,值通宵班确实够他受的。值到下半夜,他居然睡着了。警官在上面的窗口喊,我都已经被叫醒了,他却还是没有醒。我只得爬起来去推了推他,他才猛然跳了起来。警官让我去将浴缸里的水放满。我知道可怕的处罚来了。我放了半浴缸的水,就将水龙头关了。警官在上面喊:
“为什么只放了半缸?放满!放到齐浴缸边!”
我只得再将水龙头拧开。“哗哗”的放水声,早已将所有的人惊醒,但只有一两个人欠起身来朝我看了看。我知道他们都在装睡,在这种时候,谁还敢多一分好奇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这应该是他们所有人的想法。
水差不多只离沿口十公分了,我又将水龙头拧上。警官问:
“怎么又关上了?”
我说:“满了呀!”
我知道,浴缸里的水到了这个尺度,他一躺进去水仍然会溢出来。我悄悄地给他一个面子,让他知道我不能违反警官的指令,但是仍在想方设法地帮助他。果然不出我所料,警官在上面说:
“你不是喜欢打瞌睡吗,我让你彻底清醒清醒!真是见了鬼了,打瞌睡居然还叫都叫不醒!你给我躺进浴缸里去!不许脱衣服,你就在浴缸里睡吧!我不让你起来,你不许起来,听到没有!”
他只得慢吞吞地朝浴缸走去。我抬头朝警官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警官朝我笑笑,跟我做了一个二十分钟的手势。这是什么意思?让我二十分钟之后叫他爬出来?笼子里又没有钟,我怎么能卡得准时间?他已和衣躺进了浴缸,果然不出我所料,水哗的一声溢了出来。警官听到了溢水声,才满意地离去。他倒也老实,居然脸随着身子一起没入进了水中。大概此时,他已经连死的心思也有了。我将他拽了上来,让他头靠在缸沿上。我悄声说:
“不要怕,稍微等一下,我便让你起来。”
我不知道和衣泡在水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是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节,后半夜被泡在水里,肯定不是什么好滋味。我干脆坐在笼板前,默默地等时间。我还真有点担心他有意将自己沉入水中,去寻找极乐世界了。不要说浴缸里淹不死人,人如果想死,脸盆里都能淹死人,这似乎一点也不奇怪哦。
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如果没有到二十分钟的话,十分钟肯定已是有了。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我的心里已经老大不忍。这人这一天也真是够倒霉的了,先是光着身子在外面裸奔,后是穿着衣服在浴缸里洗澡。整个事儿都颠倒了!我走去浴缸边让他起来,他却在浴缸里呲牙咧嘴地不肯起来,显然是给冻的。要么他是在体验《泰坦尼克号》中的男主角莱昂纳多沉入冰海的那一份感觉?我轻轻跟他说:
“快起来吧!你再泡下去的话,你的身子要废了!如果警官待会儿骂你的话,你就说是我一定要你起来的好了!”
我趁机再卖了一个人情。这样的人情赚得毫不费力,不卖白不卖。警官怎么会来骂呢,是他自己说了让他泡二十分钟的嘛!笼子里没有钟,我怎么能算得准时间!
待他将全身湿衣裤剥去,擦干了身子重新换上了干衣裤后,我让他继续值他的班,他才坐在凳子上一会儿,警官的脚步声就由远而近了。他警觉地朝上面的窗户看,警官的脚步并没有在上面停留,又已渐渐地远去。显然,笼子里的情形警官已经尽收眼底,不吱声表示他已默认了。
他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朝我笑了笑。我回应着点了点头,才脱下衣服睡自己的觉。躺入被窝,我却觉得有些兴奋。也不知是不是被这事给闹的,或者是刚才的那一幕触动了我的什么神经?我的身子昂扬得有点痛,似乎是正处于青春期的身子。这让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此处略去88字)带给了我什么刺激?但是,我似乎并没有想啊,甚至连下意识也没有,为什么身体还会有这样的反应?难道身体也有这样的意识?这真是奇怪了!莫不是被关的时间长了,又长时期地与同性相处,我已经有了同性恋的倾向?这应该不太可能吧!我对同性的身体从来没有产生过好感!
在泰国看人妖表演之后,同行的人兴奋地要去跟人妖合影,我却躲得远远的。靠近人妖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他突出的喉结,便惊起了我一身汗毛,我哪里还敢靠着他,或者让他靠着我合影留念?这个念有什么好留的!一想起便一身的鸡皮疙瘩。一看到留念的照片,我岂不是鸡皮疙瘩要落满一地了?
据说,同性的男人之间也会有性行为。在笼子里也时常有将屁眼洗得干净一些的玩笑。我并不能否认在被子底下可能也有这种行为的存在,但是对我来说,这样的行为是可怕的,也是不可思议的。我对同性的排斥是彻头彻尾的,所以,对异性的接纳也是彻头彻尾的,这似乎也不值得回避,或者羞于自己的性取向。
被迫在看守所网格状的通道上裸奔的那一位,后来终于以不起诉的原因而被放出了笼子。我不知道,出了笼子的他,对自己在看守所的那一番经历作如何感想?那一份耻辱是不是会从此在他的心灵上蒙上难以消失的阴影?会不会从此影响他今后的人生?他正年轻,今后的路也正长。
梦中的那个池塘,我很清楚地记得,是故乡小镇北侧的那个蔬菜大队东侧的那个池塘。但不是我大弟曾经钓起一条大鲤鱼的那个池塘,而是那个池塘西侧的那条路西,更小的那个池塘。这个池塘的水十分清澈,池塘的北侧住着一户人家,茅草房,房子倒是显得很高大。我也曾去这个池塘里钓过鱼,大概是水太清了的缘故。“水至清则无鱼”,这个池塘里的鱼,只有那种被称为“玉鲥”的鱼。鱼很小,仅人的食指长短,看起来很肥硕。但毕竟太小了,吊不起我的兴致。
池塘边的柳树下,倒有许多的虾。听故乡的人说,水中的虾是柳树的花凋落在水中变的。柳树的根须在池塘边的水中荡漾,虾便在一蓬一蓬黑色的柳树根须上消遣。举着螯,两根细细的触须在水中飘摇,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我曾尝试着钓虾,用钓鰟鮍鱼的那种小钓钩,装上墙脚边挖出来的红色小蚯蚓。但池塘里的虾比小镇河埠边的虾更精明,它会用螯夹住钓钩,将钓钩送到嘴前,横看竖看半天也不肯张嘴去咬。也不知是它生长于池塘,从未见过小蚯蚓,不敢贸然下口;还是因为是柳花变的身子,小蚯蚓并不对它的胃口?我曾试图在它用螯夹住钓钩时将它钓起来,起竿慢一些,它倒是慢慢随钓钩浮上了水面。但到了水面,它感觉到了不对劲,便会立即松螯,身子又四平八稳地降在了那蓬柳根须上。起竿快一些,它干脆就立即松开双螯,让我奈何不得。
水清有水清的妙处,能让我看到水中虾的一举一动,它似乎很得意地逗着我玩,近在咫尺,却让我望虾兴叹!
我一直很奇怪,在这个季节,外面怎么会传来青蛙的叫声,每到夜深人静时,“咕咕咕”地叫个不停。那天半夜我起夜,值班的那位垂着头在打瞌睡,听见我下笼板,慌忙将头抬起来。我朝他摇了摇头,提醒他值班是不能打瞌睡的,被在上面巡视的警官看到了,还真不知道会被怎么处罚呢!耳畔又传来了蛙鸣,这一回我听清了,蛙鸣声居然就在笼子内!我询问地看着值班的,他朝睡在笼板那头的一个人点了点头。我轻手轻脚地走去那人的头侧,仔细地听了一下,原来是他的磨牙声!
磨牙居然磨出了蛙叫的声音,这世界之大,还真无奇不有哦。这是一个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抓的人,是在小城东侧的那个乡镇犯的案。邻省人,身子很壮实,也很实在的样子,似乎跟我印象中的那些凶神恶煞一样的打手沾不上边哦,已是人到中年,怎么会犯了这种事呢?
他初来时,我便让他负责管生产这一块。很负责的样子,与我指定的管生活那一块的人配合得很好。在让我管笼子时,警官跟我说要让我配合警方挖掘被关押的这些人身上的犯罪线索。我知道,他所说的配合是怎么一回事,无非是利用先关押进来的那些人的手,对每一位新进的人采取体罚、殴打的方式,迫使新进的人讲清自己的事情,交代出他的同伙。警官又转而提醒我说:
“你可不要动手打人哦!”
“我才不会呢!”我笑笑,心里却在嘀咕着,“用这种方式拷问出来的所谓线索有用吗?我才不会去参与这种事呢!”
我将笼子内的工作分成了两大块,落实了两个人负责管理,只要笼子里保持平静,不再出现打打闹闹的事情就行了。我宁愿去想我的心事,任我的思绪海阔天空地驰骋,也不愿意眼前的这些琐碎的杂事乱了我的心智。我最期望的结果是,在笼子里什么也不需要我管,但照样能完成警官交下来的各项任务;笼子里谁也不要来管我,我想心事,就让我呆呆地坐在那儿想心事;我看书,就让我低着头在那儿看书;我写字,就让我俯首在塑料筐上写字。我的心境需要平和,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搅我。
帮警官管理笼子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凡事都不需要我动手,至少面对我的都是讨好的笑脸。尽管我已领略了这些笑脸的变幻,也知道笑脸背后的这些人的人性卑劣,但是这一切似乎也与我无关。我没有义务去教导他们怎么做人。他们一直在闯荡着社会,尽管他们的年龄比我小得多,也许社会的历练还远胜于我呢。他们所接触的社会可能远比我复杂,接触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可能也比我多的多。社会已经历练了他们,在他们的思想中,已经形成了他们自己的思维定势,这一切又岂是我在短短的时间内能改变得了的!
在笼子里一起呆的时间,也许才只几个月,这几个月哪怕我天天说教,能撼动他们已经形成的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吗?再说,就算我费尽了口舌,撬动了他们的思想,不长的时间之后,他们又回到了社会,又面对着先前的环境,一准自然又会恢复到从前。我何必去费尽这种口舌呢!刚去东邻的那个看守所时的那种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以为利用这一段时间,自己可以好好地去做一个殉道者,利用自己的说教去改变他们,改变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实,他们有着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今后会不会再去危害社会,跟我更是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这个社会本来就已经够丑陋了,并不会因为他们的危害增加多少丑陋,也不会因为他们的不危害减轻多少丑陋!他们的这种危害是直截了当的,直截了当的危害没什么可怕的,是有能力去制止的。最可怕的那种危害是杀人于无形!
社会的最大的危害,是官场中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为自己谋利益!在谋利益的过程中,可以颠倒黑白;可以混淆是非;可以指鹿为马;可以李代桃僵。这才是人性最丑陋的一面的尽情爆发!这是一种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的丑陋,谁有能力去改变这种丑陋?这种丑陋的可怕之处还在于,总是冠之以道貌岸然的面容,利用法律以售其奸!
这样的危害才是本质的危害,让人防不胜防;让人坠落其中而不自觉;让人深陷泥浊而沾沾自喜。这种已经深入到骨子里的危害,我能改变得了吗?如果我心存一丁点的想去改变的想法,与痴人说梦又有什么区别?
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中的主角,提着一柄生了锈的长矛,骑着一匹驽马要去跟巨大的风轮对抗,不是“螳臂当车”无疑么!这样的下场是可以预见的,是可笑的,也是让人无奈的!现在已是什么年代,难道我会不识时务地去做唐吉柯德?我的性格再执拗再天真,恐怕也得识时务了!
论人的秉性,我倒确实能算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的最大缺点便是事事追求完美。但是,在这个丑陋的社会里,去哪儿寻得完美呢?除了我在疲于应付中空怀理想外,我又能做什么?
在官场上的那几年,在我权限范围内的事,我还能实现自己意志的体现;到了商场,我却依旧循着原先的思路和方法,不被碰的头破血流才怪呢!看来,此番落难,实在是我的性格所致。萨特说得再正确不过:“性格决定命运!”我的性格导致了我的命运在此急转,这还真半点不由人哦!怪天道的不公?怪人心的险恶?怪世道的丑陋?莫如怪命运的乖蹇!莫如怪自身性格之缺陷!
那位磨牙像是青蛙鸣叫的人,一审判决终于下来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拿到判决书,他便直呼冤枉,满脸的委屈。他向我诉说了事情的整个过程。我问他:
“既然是一个这样的经过,你为什么不在法庭上跟法官详细地说清楚呢?”
他说:“他们又不让我说!他们让我对所说的话提供出证据来,我到哪里去找证据?当时的场面这么乱,也就是一轰隆的事情,然后就都跑散了!他们都找不到人了,我还去哪儿找人?”
按照他的说法,当时他们几个确实是被人从邻县雇了来的。雇他们的人自己并没有出现,他们只知道被他们砍死的那个人经常在雇他们的那个人所开设的浴室里闹事。他们受委托去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后来事情竟然闹得这么大。他们开了一辆面包车赶去小城东侧的那个乡镇上的一个浴室门口,从面包车里抽出大砍刀,正好那个目标从浴室里出来,他们便举着刀朝那个人扑过去了。那人一看情况不对,拔腿便逃,结果逃到边上的加油站那儿,被他们的人追上了,几刀便将他砍翻在地!他说:
“我虽然手里也拿着刀,但我一直站在车子边上,并没有追着他去!他身上的刀伤并不是我砍的!”
我向他要来了判决书,判决书上描述的事情经过,基本上与他说的一致,就是少了“他站在车旁没有追过去”这一节。
“那你后来为什么要逃?”我问。
“他们砍了人之后,见那人躺在地上不动弹了,便一哄而散。我拿了刀走去躺着的人身边看了看,眼见着他活不了了,便慌了神,我能不跑吗?”他说。
“你为什么不马上报警呢?”我问,“也许你报警了,整件事情你就撇清了不少呢!”
“我能报警吗!”他说,“逃掉的那些人,我们都是一起的,我报警的话,不是太不讲义气了嘛!”
“你不报警,难道就没有人报警了?”我说,“再说,就算是不报警的话,你也可以立即投案自首呀!既然不是你砍的,你跑什么!”
“我能不跑吗!当时的现场哪里容得我细细地去考虑!”他说,“既然大家都逃了,我也就跟着逃了!”
“后来你逃到了哪里去了呢?”我问。
“我能逃到哪里去!”他说,“我回老家了呗!来抓我的时候,我正在河里捕鱼,见到岸上突然出现了警察,我知道这下坏事了,只得上岸跟他们走了。”
“其他的人呢?”我问,“都抓到了没有?”
“哪里抓得到!”他说,“也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律师说,因为其他的人都没有抓到,所以把我当作主犯判了。你说冤不冤呢!我根本就没有砍人,却将我当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主犯判了!”
“律师在法庭上没有为你辩护吗?”我问,“这件事情的详细经过,你肯定已经跟律师讲得很清楚了,他没有在法庭上辩护吗?”
“辩护是辩护了,但是他根本没有说在点子上!”他说,“律师说,他不能去找旁证,证明他当时确实站在车子边。等到那人被砍翻在地后,才去看了看的。律师没用的,根本是在顺着公诉人的话在说,一点争辩的话也没有!”
这种中国律师在法庭上的独特风貌,是律师在司法系统的地位决定的,也是中国的案件审判方法决定的,谁有能力去改变这样的现状!说得彻底一些,这是大陆法系在审判环节上的一个明显的缺陷。这个缺陷,在中国法律体制下更加变本加厉而已!
“法官说,因为没有抓到主犯,所以只能把我当做主犯判了!”
他对他被当作主犯仍然耿耿于怀。不过,这样的判决也确实让人心生蹊跷哦!没有抓到主犯,只能把他当成主犯判了,这么说,法官是知道事情的真相的,是故意这样判的?这又是为了什么呢?如果抓到了主犯怎么办?那致命的这一刀是两个人同时砍的吗?
“那个雇你们的人有没有抓到?”我问。
“还没有呢!”他说,“他是本地人,肯定有的是办法!就算是抓到了也不会判得太重!他说过了的,他在法院有关系呢,他现在应该是正花钱在打点吧!”
哦,都是一样的套路!这是这个丑陋的社会教给他们的智慧,还是他们的这一份智慧助长了这个社会的丑陋?也许是两者互为因果,也许是两者相互依存?还真不太说的清楚!他央我帮他写一份上诉书。
“上诉?”我一愣,“上诉状应该是律师帮你起草才是,怎么让我帮你写?”
“律师没用的!”他再一次强调说,“律师如果有用的话,第一审怎么会判得我这么重!”
这似乎并不是律师有没有用的问题,而是现行的审判体制带给律师的制约,造成了律师在法庭上的弱势,这些道理我当然不会当着他的面说。跟他说,他也不一定能听懂,跟他说他听不懂的话,有什么意义呢?
“上诉恐怕也不一定会有用!”我说,“一般像这种有疑点的案件,初审法院在判决之前必定已跟上级法院通了气了,也就是说,判决书不仅体现了一审法院的意志,同样也已体现了二审法院的意志。这种情形下的上诉,无异于上诉人的自作多情,寻求一些心理上的平衡而已。”
我拗不过他的再三相求,只得勉为其难地帮他起草了上诉状。对这样的上诉我可是一丁点的信心也没有。后来也落了警官的埋怨。警官说:
“你又何必帮他起草上诉书呢!没用的,这样的事情多了,你管得过来吗?我们每天都会碰到这种被冤枉的事,也麻木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知道,警官对我这么说也是好意,但无疑也是在提醒我。看来我的被冤也是铁板上钉钉了!我不知道外面的情形,警官总会了解一些,警官的话实在让我沮丧!但是,拿到上诉书的他却显得兴高采烈。我问他,我写的东西是不是事情的详细经过,他说:
“是的,是的,当时就是这个样子的!”
一副千恩万谢的样子。我不想给他泼冷水,让他心存一线希望也是好事!溺水之人,明知抓住飘在水面上的稻草没有用,也会死死抓住稻草不松手,这是人的本能。二审判决很快便下来了,维持原判,甚至连开庭审理的这一节也免了,一切如我所料。他的沮丧是难免的,此刻的他除了沮丧,还能如何呢?我甚至没有再去安慰他。此刻的他,任何的安慰都会让他忧心如焚,不如让他自己去咀嚼这一颗苦果!
看守所对笼子里的被关押人的个人物品,管理得异乎寻常的严格,隔一段时间便会组织武警来抄监。武警抄监也是仔细,角角落落都摸了一个遍,衣裤的每一个角都捏遍了,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家里送进来的衣裤、被褥哪一次不是被仔细翻检过,能藏得了什么东西吗?既然例行公事要检查,就让他们检查好了!
我们被驱赶进院子里,面朝墙壁挨个儿站着。我算是在帮助警官管笼子,自然给了我一些协助搜查的权力,我看他们将塑料箱里的衣裤悉数倒了出来,一件一条挨个儿捏过,又将笼板的食品、副食品一一掏了出来,一包一包的仔细检查。真空包装的那一些,只差拆开包装袋了!那些自己打磨的骨头耳掏、塑料胡子夹之类都被一一没收。
我只能很无奈地看着这一切。不过这些被关押的人藏东西确实很有一套,他们会将东西藏在晾在院子里的衣裤口袋里,或者放在那一大摞叠起来的塑料脸盆或塑料矮凳中,总不会将一个一个脸盆掀起来检查吧,总不会将塑料矮凳一个一个脱开来检查吧!所以,再仔细的检查也必然有漏网之鱼。这似乎是一场微妙的博弈,胜负倒在其次,斗智却是主要的。
那天搜查完毕后,每个人都在整理着自己的物品。虽然在笼子里的人,个人的物品少得可怜,但是敝帚自珍。被拆开的沙琪玛有干燥剂掉落在地上。干燥剂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显然这些人并不知道这干燥剂为何物,撕开一看,像是面粉一样的东西,便你撒我、我撒你的玩开了。我猝不及防,被一个小青年将干燥剂弄了一头一脸。
“好了,别撒了,这是生石灰呢!落在眼睛里要惹麻烦的!”我喝道。
他们倒是不再玩闹了,那个撒了我一头一脸的青年自己也被人撒了一身,赶紧跑去厕所那儿洗澡,却给上面的警官瞧了个正着。问我怎么了,头上脸上都是白的,我说:
“没事,闹着玩呢,我这就去洗!”
谁知顷刻间,警官就拉开了笼门,满脸含霜地走了进来:“刚才谁在撒干燥剂?”
那位小青年正光着身子,一盆水刚从头上浇了下来。警官进门却仍在洗澡,这可真是犯了大忌。再加笼子里的人都扭头朝洗澡的人看,似乎无言地回答了警官的问话。警官将光着身子的他叫到门外。铁门又重新落锁了。
这可真是让人难堪了。在笼子里面光着身子倒是无所谓,比如在都是清一色男人的澡堂里,谁都有这么些部件,不值得大惊小怪。光着身子走出了笼子,总是让人难堪的。他被警官指令光着屁股在看守所的网格状通道上裸奔。
在西方国家发生裸奔的事情并不稀奇,甚至可以看到男男女女光着屁股骑着自行车旁若无人地穿行在大街小巷的;甚至可以看到一户人家的男女老少在公园的草坪上不着寸缕地进行着烧烤;甚至可以看到无数的男女聚集在广场上,赤裸着身子享受着天人合一的;也甚至可以看到在足球场上因为赢了一粒球,心仪这个球队的观众从看台上飞跃而下,边跑边脱光了衣裤在偌大的足球场上狂奔一圈的。迎来的是观众席上万众一心的欢呼。这是一种兴奋的表达,也是一种激情的宣泄,无可厚非。
但是,在看守所网格状的走廊上裸奔又将是一道什么样的风景呢?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国度,在这样一个对性犹抱琵琶半遮脸的环境中。也许在警官的眼中这样的赤身裸体并不算什么;也许在警官眼中,关在笼子里的这一群并不是人,而只是一群畜生。不然,何以视人为草芥,置人的自尊于不顾?
在看守所这样的环境中,在这样的高压势态下,警官让他跑,他能不跑吗?谁都清楚,他如果不按照警官的指令做的话,他肯定会死得很难堪!有好事者,俯首去传递饭菜的小洞口去看,说他正在跑着。我无法猜测他奔跑时的那一副形象,更无法探知他内心饱含着怎样的屈辱。但是那身子晃来晃去的样子,足以让人哭笑不得。在网格上的通道里跑了一个遍之后,他又被带至警官办公室对面的墙壁前,面壁了许多时间。面壁倒还好一些,毕竟只留给人一个背影。
回到笼子里,他脸色发青,全身已成红紫色。也不知是因为裸奔让他憋屈,还是春寒料峭的季节,长时间的赤身裸体,给冷风吹的。他飞快地套上衣裤,闷坐在角落中一言不发,一直到了晚饭之后,他似乎才渐渐回过神来。
但是,他的厄运还没有完。警官又安排他值通宵班。白天的噩梦还没有完全醒呢,值通宵班确实够他受的。值到下半夜,他居然睡着了。警官在上面的窗口喊,我都已经被叫醒了,他却还是没有醒。我只得爬起来去推了推他,他才猛然跳了起来。警官让我去将浴缸里的水放满。我知道可怕的处罚来了。我放了半浴缸的水,就将水龙头关了。警官在上面喊:
“为什么只放了半缸?放满!放到齐浴缸边!”
我只得再将水龙头拧开。“哗哗”的放水声,早已将所有的人惊醒,但只有一两个人欠起身来朝我看了看。我知道他们都在装睡,在这种时候,谁还敢多一分好奇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这应该是他们所有人的想法。
水差不多只离沿口十公分了,我又将水龙头拧上。警官问:
“怎么又关上了?”
我说:“满了呀!”
我知道,浴缸里的水到了这个尺度,他一躺进去水仍然会溢出来。我悄悄地给他一个面子,让他知道我不能违反警官的指令,但是仍在想方设法地帮助他。果然不出我所料,警官在上面说:
“你不是喜欢打瞌睡吗,我让你彻底清醒清醒!真是见了鬼了,打瞌睡居然还叫都叫不醒!你给我躺进浴缸里去!不许脱衣服,你就在浴缸里睡吧!我不让你起来,你不许起来,听到没有!”
他只得慢吞吞地朝浴缸走去。我抬头朝警官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警官朝我笑笑,跟我做了一个二十分钟的手势。这是什么意思?让我二十分钟之后叫他爬出来?笼子里又没有钟,我怎么能卡得准时间?他已和衣躺进了浴缸,果然不出我所料,水哗的一声溢了出来。警官听到了溢水声,才满意地离去。他倒也老实,居然脸随着身子一起没入进了水中。大概此时,他已经连死的心思也有了。我将他拽了上来,让他头靠在缸沿上。我悄声说:
“不要怕,稍微等一下,我便让你起来。”
我不知道和衣泡在水中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是在这个乍暖还寒的时节,后半夜被泡在水里,肯定不是什么好滋味。我干脆坐在笼板前,默默地等时间。我还真有点担心他有意将自己沉入水中,去寻找极乐世界了。不要说浴缸里淹不死人,人如果想死,脸盆里都能淹死人,这似乎一点也不奇怪哦。
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如果没有到二十分钟的话,十分钟肯定已是有了。我也顾不了这么多了,我的心里已经老大不忍。这人这一天也真是够倒霉的了,先是光着身子在外面裸奔,后是穿着衣服在浴缸里洗澡。整个事儿都颠倒了!我走去浴缸边让他起来,他却在浴缸里呲牙咧嘴地不肯起来,显然是给冻的。要么他是在体验《泰坦尼克号》中的男主角莱昂纳多沉入冰海的那一份感觉?我轻轻跟他说:
“快起来吧!你再泡下去的话,你的身子要废了!如果警官待会儿骂你的话,你就说是我一定要你起来的好了!”
我趁机再卖了一个人情。这样的人情赚得毫不费力,不卖白不卖。警官怎么会来骂呢,是他自己说了让他泡二十分钟的嘛!笼子里没有钟,我怎么能算得准时间!
待他将全身湿衣裤剥去,擦干了身子重新换上了干衣裤后,我让他继续值他的班,他才坐在凳子上一会儿,警官的脚步声就由远而近了。他警觉地朝上面的窗户看,警官的脚步并没有在上面停留,又已渐渐地远去。显然,笼子里的情形警官已经尽收眼底,不吱声表示他已默认了。
他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朝我笑了笑。我回应着点了点头,才脱下衣服睡自己的觉。躺入被窝,我却觉得有些兴奋。也不知是不是被这事给闹的,或者是刚才的那一幕触动了我的什么神经?我的身子昂扬得有点痛,似乎是正处于青春期的身子。这让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此处略去88字)带给了我什么刺激?但是,我似乎并没有想啊,甚至连下意识也没有,为什么身体还会有这样的反应?难道身体也有这样的意识?这真是奇怪了!莫不是被关的时间长了,又长时期地与同性相处,我已经有了同性恋的倾向?这应该不太可能吧!我对同性的身体从来没有产生过好感!
在泰国看人妖表演之后,同行的人兴奋地要去跟人妖合影,我却躲得远远的。靠近人妖的一瞬间,我看到了他突出的喉结,便惊起了我一身汗毛,我哪里还敢靠着他,或者让他靠着我合影留念?这个念有什么好留的!一想起便一身的鸡皮疙瘩。一看到留念的照片,我岂不是鸡皮疙瘩要落满一地了?
据说,同性的男人之间也会有性行为。在笼子里也时常有将屁眼洗得干净一些的玩笑。我并不能否认在被子底下可能也有这种行为的存在,但是对我来说,这样的行为是可怕的,也是不可思议的。我对同性的排斥是彻头彻尾的,所以,对异性的接纳也是彻头彻尾的,这似乎也不值得回避,或者羞于自己的性取向。
被迫在看守所网格状的通道上裸奔的那一位,后来终于以不起诉的原因而被放出了笼子。我不知道,出了笼子的他,对自己在看守所的那一番经历作如何感想?那一份耻辱是不是会从此在他的心灵上蒙上难以消失的阴影?会不会从此影响他今后的人生?他正年轻,今后的路也正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