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叶淑点点头,重新坐回了位置,苏阙则是挪了挪屁股,将慕容叶淑刚刚指着的地方收入眼中,低声呢喃了一句:“普通人?能跟妖待在一块儿的,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普通人吧。”
妖族的性格特点通常是刚烈的,虽然其中也有一些秉性纯良的个体存在,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天性使得他们在面对挑战时往往表现得极为强硬。与人类相比,妖族天生就具有更强大的筋骨和皮肉,其强度远远超过人族,甚至可以说是千倍万倍之多。
此外,妖族还秉持着“强者为王”的理念,这意味着在妖族社会中,实力和地位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每个妖族成员都心高气傲,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并且渴望成为族群中的顶尖强者。
然而,人族并没有被妖族的优势所吓倒。人族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发展出了各种功法以及炼体锻身的法门,逐渐缩小了与妖族在身体素质上的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族中也涌现出了许多实力强大的个体,这些强者在与妖族的对抗中并不逊色。
在人族的众多强者中,不可避免地会与妖族发生冲突。当人族强者真正战胜妖族时,妖族往往会心悦诚服地接受人族的统治,并甘愿为人族驱使。而在这些人族强者之中,最为杰出的当属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道祖,以及他座下的那头青牛。
说不定,现在正在不远处的那位“普通人”来头不小。
而在不远处的草原之上,一位俊逸非凡的男子,以及身旁一位背着巨大行囊的童子,一前一后走在黑夜之中,童子身着粗布麻衣,虽说穿着不是很富贵不过胜在并不不定,看上去其实还不错,虽然个子不大,但是力气当真不小,因为再起身后背着一个有六个童子大小的行囊。
相比之下,身旁的那位俊逸男子就要显得非常轻松,男子面容清雅,身材修长,脸蛋生的极其好看,身着一件珍贵绸缎裁剪而成的白衫,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肩,尽显仙人之姿。
那位白衫男子脚步轻缓,至于麻衣小童则是一步一个脚印,跟在男子身后。
白衫男子抬头挺胸,缓缓走在草地上,不多时就在不远处看到了火光,白衫男子轻声道:“十岁,我们去那边跟别人打个招呼,借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麻衣小童抬起头眯眼看向不远处的火光,咧嘴一笑说道:“都听公子的。”
白衫男子微微颔首,便继续迈开步子前进,身后的童子则是拖了一下背后的行囊,便快步跟上白衫男子。
来到篝火处,那位白衫男子并没有立刻上前,而是站在火光的范围之外,但火光又正好可以照亮自己面孔的位置,那双好看的眼睛扫视了一下篝火旁的苏阙和慕容叶淑两人,随后白衫男子将目光放到苏阙身上,躬身作揖道:“黑夜赶路,我与书童实在疲惫不堪,不知公子是否能够让我们修整片刻。”白衫男子态度恭敬。
至于身旁的童子只是抬起头看着慕容叶淑咧嘴一笑,慕容叶淑顿时有些正襟危坐,有些戒备。童子似乎也知道慕容叶淑的戒备,自顾自挪了挪步子,走到白衫男子身后,躲了起来。
白衫男子侧身摸了摸自家书童的脑袋,笑道:“公子不必担心,这是我的书童,我们二人并无歹意,若是公子不愿意,我们二人也愿意离开。”
苏阙抬起头,这位气质温和但感觉又有些惫懒的儒雅男子还挺礼貌,苏阙心知肚明,这场狭路相逢,是福是祸躲不过,如果对方真有歹意,那自己点不点这个头都没有什么大不了,所以干脆笑道:“可以。”
白衫男子微微一笑,便再次作揖感谢,而身旁的麻衣小童则是,一个屁股蹲儿坐在地上,将绑在自己身上的巨大行囊解下来,随后就开始忙碌起来,松开包紧行囊的绳索,不多时麻衣小童便从行囊中取出几个又榫卯的竹子,敲敲打打之后,这些竹子就变成了一个躺椅,而那位白衫男子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动作,只是眼角含笑看着众人,直到麻衣童子将躺椅放好,那位男子才缓缓挪动步子,缓缓躺在了躺椅上,闭目养神。
至于童子,则是再从行囊之中,取出一个水壶,在取出一个白碗,将水倒入白碗之中,双手捧着小心翼翼地递给白衫男子,白衫男子躺在躺椅上,伸出一只白皙的手臂,接过白碗,缓缓将水送入口中。
不多时碗中茶水就一饮而尽,白衫男子将白碗递给麻衣童子,麻衣童子双手接过,将碗放回竹箱,便安安静静走到躺椅旁边,为男子捶肩揉腿。
这场景倒是让苏阙和慕容叶淑看得有些微微愣神,谁家好人出来的时候,这家伙什儿带这么全乎的,不但有人服侍还这么舒服,和这位公子相比,苏阙和慕容叶淑这一路的风餐露宿实在是有些一言难尽了。
男子轻轻呼出一口气,双眼依旧闭目养神,不过依旧大大方方,开诚布公:“我的这个书童叫做李十岁,是个三尾的小狐狸精,之前就感知到了两尾的存在,也是为了保护我所以才展露了一些妖气,算是打过了招呼。以免之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我们并无恶意,”
苏阙看到慕容叶淑的戒备之心后,便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但事已至此,苏阙也想不了那么多,只是屏气凝神,时刻防备这两位的暴起杀人。
山上神仙也好,精魅妖怪也罢,好坏难测,一旦大敌当前,往往生死立判,苏阙对此并不陌生,当初在小镇上出的那一剑砍死盖瑜,之后跟嫁衣女鬼打一架,和幽州世子柴闫打一架,再到之后的郾城围杀,等等,都是如此,一系列风波,苏阙能够活到现在,心定二字,至关重要。
三尾狐妖,这可是相当罕见的存在啊!一般来说,狐妖若未得机缘,按部就班地修炼,要想修炼出一条尾巴,至少需要经历百年的磨砺。可如今,这麻衣小童竟然拥有了三尾,难道说他已经拥有了将近三百年的寿命不成?
妖族的性格特点通常是刚烈的,虽然其中也有一些秉性纯良的个体存在,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天性使得他们在面对挑战时往往表现得极为强硬。与人类相比,妖族天生就具有更强大的筋骨和皮肉,其强度远远超过人族,甚至可以说是千倍万倍之多。
此外,妖族还秉持着“强者为王”的理念,这意味着在妖族社会中,实力和地位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每个妖族成员都心高气傲,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并且渴望成为族群中的顶尖强者。
然而,人族并没有被妖族的优势所吓倒。人族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发展出了各种功法以及炼体锻身的法门,逐渐缩小了与妖族在身体素质上的差距。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族中也涌现出了许多实力强大的个体,这些强者在与妖族的对抗中并不逊色。
在人族的众多强者中,不可避免地会与妖族发生冲突。当人族强者真正战胜妖族时,妖族往往会心悦诚服地接受人族的统治,并甘愿为人族驱使。而在这些人族强者之中,最为杰出的当属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道祖,以及他座下的那头青牛。
说不定,现在正在不远处的那位“普通人”来头不小。
而在不远处的草原之上,一位俊逸非凡的男子,以及身旁一位背着巨大行囊的童子,一前一后走在黑夜之中,童子身着粗布麻衣,虽说穿着不是很富贵不过胜在并不不定,看上去其实还不错,虽然个子不大,但是力气当真不小,因为再起身后背着一个有六个童子大小的行囊。
相比之下,身旁的那位俊逸男子就要显得非常轻松,男子面容清雅,身材修长,脸蛋生的极其好看,身着一件珍贵绸缎裁剪而成的白衫,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肩,尽显仙人之姿。
那位白衫男子脚步轻缓,至于麻衣小童则是一步一个脚印,跟在男子身后。
白衫男子抬头挺胸,缓缓走在草地上,不多时就在不远处看到了火光,白衫男子轻声道:“十岁,我们去那边跟别人打个招呼,借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麻衣小童抬起头眯眼看向不远处的火光,咧嘴一笑说道:“都听公子的。”
白衫男子微微颔首,便继续迈开步子前进,身后的童子则是拖了一下背后的行囊,便快步跟上白衫男子。
来到篝火处,那位白衫男子并没有立刻上前,而是站在火光的范围之外,但火光又正好可以照亮自己面孔的位置,那双好看的眼睛扫视了一下篝火旁的苏阙和慕容叶淑两人,随后白衫男子将目光放到苏阙身上,躬身作揖道:“黑夜赶路,我与书童实在疲惫不堪,不知公子是否能够让我们修整片刻。”白衫男子态度恭敬。
至于身旁的童子只是抬起头看着慕容叶淑咧嘴一笑,慕容叶淑顿时有些正襟危坐,有些戒备。童子似乎也知道慕容叶淑的戒备,自顾自挪了挪步子,走到白衫男子身后,躲了起来。
白衫男子侧身摸了摸自家书童的脑袋,笑道:“公子不必担心,这是我的书童,我们二人并无歹意,若是公子不愿意,我们二人也愿意离开。”
苏阙抬起头,这位气质温和但感觉又有些惫懒的儒雅男子还挺礼貌,苏阙心知肚明,这场狭路相逢,是福是祸躲不过,如果对方真有歹意,那自己点不点这个头都没有什么大不了,所以干脆笑道:“可以。”
白衫男子微微一笑,便再次作揖感谢,而身旁的麻衣小童则是,一个屁股蹲儿坐在地上,将绑在自己身上的巨大行囊解下来,随后就开始忙碌起来,松开包紧行囊的绳索,不多时麻衣小童便从行囊中取出几个又榫卯的竹子,敲敲打打之后,这些竹子就变成了一个躺椅,而那位白衫男子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动作,只是眼角含笑看着众人,直到麻衣童子将躺椅放好,那位男子才缓缓挪动步子,缓缓躺在了躺椅上,闭目养神。
至于童子,则是再从行囊之中,取出一个水壶,在取出一个白碗,将水倒入白碗之中,双手捧着小心翼翼地递给白衫男子,白衫男子躺在躺椅上,伸出一只白皙的手臂,接过白碗,缓缓将水送入口中。
不多时碗中茶水就一饮而尽,白衫男子将白碗递给麻衣童子,麻衣童子双手接过,将碗放回竹箱,便安安静静走到躺椅旁边,为男子捶肩揉腿。
这场景倒是让苏阙和慕容叶淑看得有些微微愣神,谁家好人出来的时候,这家伙什儿带这么全乎的,不但有人服侍还这么舒服,和这位公子相比,苏阙和慕容叶淑这一路的风餐露宿实在是有些一言难尽了。
男子轻轻呼出一口气,双眼依旧闭目养神,不过依旧大大方方,开诚布公:“我的这个书童叫做李十岁,是个三尾的小狐狸精,之前就感知到了两尾的存在,也是为了保护我所以才展露了一些妖气,算是打过了招呼。以免之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冲突,我们并无恶意,”
苏阙看到慕容叶淑的戒备之心后,便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但事已至此,苏阙也想不了那么多,只是屏气凝神,时刻防备这两位的暴起杀人。
山上神仙也好,精魅妖怪也罢,好坏难测,一旦大敌当前,往往生死立判,苏阙对此并不陌生,当初在小镇上出的那一剑砍死盖瑜,之后跟嫁衣女鬼打一架,和幽州世子柴闫打一架,再到之后的郾城围杀,等等,都是如此,一系列风波,苏阙能够活到现在,心定二字,至关重要。
三尾狐妖,这可是相当罕见的存在啊!一般来说,狐妖若未得机缘,按部就班地修炼,要想修炼出一条尾巴,至少需要经历百年的磨砺。可如今,这麻衣小童竟然拥有了三尾,难道说他已经拥有了将近三百年的寿命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