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遇到偷猎者第一次杀人的陈飞平!-《刚重生,捡到流浪姐妹花》

  两个月后。

  老林子,大雪茫茫。

  十二月的大兴安岭,早已被冰雪覆盖,最低的时候能到零下二十多度。

  “汪!”

  “汪!”

  在这寒冷的山林里头,却传出了狗子欢快的叫声。

  一黄一黑两道身影,快如闪电,在雪地留下两串浅浅的脚印。

  今天村委会没什么事,陈飞平便带两条狗子进山溜溜。

  冰天雪地的,他穿着一件不算太厚的棉袄,却是半点都不觉得冷。

  他身怀纯阳圣体,还有内力,可抵御严寒,别说零下二十多度了,就零下四五十度都能在山林里随便活动,敏捷如虎豹,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两脚在雪上一点,就能窜出两丈开外,这手“轻功”,陈飞平已经炉火纯青了。

  这时,几乎清一色雪白的林子里,突然出现一道金黄色的庞大身影。

  却是只粗壮的东北虎!

  这是陈飞平第二次在山林里碰到大爪子。

  他却是夷然不惊。

  比起上次,他的实力已是不可同日而语。

  而且就算在自己还没这么强的时候,都能击杀那只大爪子,让它成了金豆福宝的营养餐,吸收之后,两条狗子便完成了终极进化。

  这只大爪子他无意狩猎,没有系统任务提示,大爪子送黑市卖的那点钱对他来说已经微不足道。

  不过,如果对方不识趣,硬要找死的话,陈飞平也不介意送它去见太奶!

  他甚至没从乾坤戒里把枪取出,就算赤手空拳,他也有把握干掉这大爪子,尽管它也挺粗壮,不过比起上次那只个头还有些差距,毕竟是系统认证的妖怪。

  东北虎目中闪过忌惮之色。

  它是山林之王,横行霸道。

  然而这只两脚兽身上有着同类的气息,而且是比自己更强大的气息!

  陈飞平融合了虎魄,人类感知不到,可是动物的第六感非常敏锐。

  “汪!”

  “汪!”

  金豆和福宝冲着大爪子狂吠起来,吠声竟然也隐隐有着十二缸发动机那味了。

  大爪子犹豫了下,掉头就逃走了。

  一山难容二虎,识时务者为俊杰!

  嘿,算你聪明!

  陈飞平也没强留它,东北虎已经很稀少了,没必要继续猎杀。

  “砰!”

  “砰!”

  “砰!”

  几记枪声打破了山林的平静,陈飞平微微一怔。

  这老林子里,还有其他人?

  难道有落雁湾的村民结伴跑到这里打猎了?

  枪声来自东北虎逃跑的方向,为了确定是不是落雁湾的村民,陈飞平带着两条狗子飞掠过去。

  很快来到现场,只见那只东北虎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其身旁则有三个带着猎枪的大汉。

  “嘿嘿,这大爪子的皮能卖几千块呢,哥们发财了啊!”

  “这次进山运气可真好,终于找到大爪子了!”

  “虎肉虎骨也值钱,等这大爪子卖了,咱每人都能分个三千!”

  “得亏上头出了个《野生动物保护法》,不然大爪子还卖不了这么多钱呢!”

  三个大汉很是兴奋地朝着没了气的大爪子走过去,然而他们却是突然停下脚步。

  因为前面出现了一位不速之客,是个带着两条猎狗的年轻人,不用说正是陈飞平。

  同行?

  “朋友,混哪的,先到先得啊!”

  一个光头彪形大汉目光警惕地环顾四周,看看陈飞平还有没有其他同伴。

  像他们这样的盗猎者,通常都不会独自行动,碰到大爪子、熊、狼群或者黑吃黑的,都得有拍档照应,不然很容易交待在深山老林里。

  其身旁的刀疤脸则发现了一件事,这个年轻人没带猎枪,甚至手无寸铁,只有两条长得特别大的狗子。

  冬天的山林光秃秃一片,空旷的山野方圆百米一览无遗,除了树木,几乎没有遮掩。

  “喂,小子,你一个人?”

  刀疤脸目光阴险,问道。

  “我附近村里的!”

  陈飞平淡淡回应,似是没看到对方的歹意。

  这话一出,三个大汉身上对看一眼,脸上闪过杀机。

  “不是同行,又看到了我们的脸,小子,那就别怪我们了!”

  刀疤脸狞笑。

  郭嘉出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管得不严,可是他们不介意让这个年轻人用最好的方式替自己保守秘密。

  死人,永远是最保密的!

  在当偷猎者之前,他们也是穷凶恶极之辈,甚至还杀过其他有收获的同行。

  在深山老林里杀个人,对于他们来说压根不算事。

  三人里的瘦高个子舔了舔嘴唇:“两条狗也别放过,好久没吃过狗肉了!”

  嘿,打主意打到我和我的狗子身上了,找死!

  三个偷猎者正待举起猎枪,陈飞平一脚踢在雪地之上,大篷冰雪瞬间扬起一片雪幕,挡住了视线,密密麻麻的细小冰粒犹如子弹般激射而至,将他们笼罩其中,三人连眼睛都没法睁开,被冰雪打到的头脸和双手都隐隐生疼。

  “别让这小子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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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疤脸还以为陈飞平此举是想跑路呢,可惜他猜错了。

  “哒哒哒……”

  尖锐而持续的爆裂声撕破空气,响彻山林。

  雪幕消失之后,三个盗猎者难以置信地看着前方。

  他们每人的身上多了一堆血洞,而那个原本手无寸铁的年轻人,手里却多了一杆枪。

  并非普通的猎枪——AK47!

  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突击步枪,这玩意通常是用于战争的,猎枪和它没法比。

  “我不怪你们,但是你们也别怪我,是你们先打算动手的!”

  陈飞平吹了吹枪口上的青烟。

  遭遇大爪子后,他后来从黑市上买了几杆枪放在乾坤戒里,就算打猎用不上,不代表其他情况用不上。

  比如现在。

  “噗通!”

  三具尸首倒地,六目大睁,至死也不明白陈飞平这杆大枪是从哪掏出来的。

  “就这点本事,还想杀我,吃我的狗子!”

  陈飞平一脸轻蔑。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然而不像很多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胃中翻腾,想要呕吐。

  不知道是那些小说作者描写得太矫情,还是身为猎人杀过无数的野生动物,习惯了血腥味和杀戮,陈飞平内心毫无波澜,杀伐果断得很,他拿出AK扫视的时候可谓毫不犹豫。

  这种人就该死,没必要手下留情!

  真放虎归山的话,反倒会留下大患。

  就算陈飞平不怕他们,也得担心姐妹花会受害。

  至于犯法嘛?

  不存在的,自卫还击而已。

  陈飞平可没笨到等对方先开枪,先下手为强才是正道。

  更何况,这几个人都不是本地口音,应该来自外地。

  在这深山老林里凭空消失了,有谁会知道?

  十二月的老林子,除了偷猎者,不会有其他人来了。

  对了,除了人类之外,还有一群冬日很难找到食物,饥肠辘辘的野兽!

  这三个偷猎者的尸体,很快就会成为野兽腹中餐!

  但是大爪子的尸体可不能浪费,死都死了,陈飞平也就收入了乾坤戒中。

  心中一动,他以意念感知到臣服自己的那只狼王。

  这货现在还活着呢。

  那群狼,离此地有两座山左右。

  凭空发出意念,狼王马上感知到,带着狼群朝着这边狂奔而来。

  而陈飞平留下标记点,便带着金豆福宝悄然离开。

  没意外的话,一个小时之后,那三人就会只剩下一堆白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