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侵害英雄烈士墓-《敬畏法律》

  在历史的长河中,烈士墓是民族精神的丰碑,是后人缅怀先烈、汲取力量的圣地。然而,近年来,侵害烈士墓的事件屡见报端,从破坏墓碑到侵占土地,从污损雕像到网络侮辱,这些行为不仅亵渎了英烈的尊严,更撕裂了社会的情感纽带。

  2023年4月,浙江温州某烈士陵园内,一名男子故意踢踹烈士墓碑,并拍摄视频上传网络,配文“垃圾”。视频中,他脚踹墓碑底座,导致底座开裂,碎块飞溅。这一行为引发公愤,最终该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类似案件并非孤例:2022年12月,海南海口一男子在烈士陵园内拍摄视频,脚踩烈士墓碑底座,并发表侮辱性言论;2023年9月,陕西西安一男子在烈士陵园内抽烟、随地吐痰,甚至用脚踢烈士墓碑。这些行为不仅破坏公物,更触碰了社会道德的底线。

  在网络时代,侵害烈士墓的行为已从物理空间蔓延至虚拟空间。2021年3月,网民“辣笔小球”在微博发布诋毁戍边英雄烈士的言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23年5月,网民“罗某平”在微博发表侮辱抗美援朝志愿军英烈的言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些案例表明,网络侮辱英烈的行为同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第二百九十三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温州男子踢踹烈士墓碑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物,更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外,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在“辣笔小球”案中,检察机关不仅提起刑事公诉,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一案例明确了侵害英烈名誉行为的双重责任。

  侵害烈士墓的行为,本质上是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当个体为追求关注或宣泄情绪,不惜亵渎英烈尊严时,反映的是对历史、对英雄的漠视。这种漠视不仅伤害了烈士家属的情感,更破坏了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

  英烈是民族精神的象征,侵害烈士墓的行为,实质上是历史虚无主义的体现。当英烈的形象被污损,民族的历史记忆也随之模糊。这种断裂不仅影响当代人的价值观,更可能误导下一代对历史的认知。

  扩大保护范围?:将侵害烈士墓的行为纳入《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明确在公共场所或网络空间侮辱、诽谤英烈的法律责任。

  提高处罚力度?:对情节恶劣的侵害行为,从重处罚,形成法律威慑。例如,对多次实施侵害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刑罚。

  建立公益诉讼机制?:鼓励检察机关、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害者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将英烈事迹纳入中小学教材,通过主题班会、参观纪念馆等形式,培养青少年的历史责任感。

  发挥媒体作用?: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英烈故事,制作纪录片、短视频等,增强公众对英烈的认同感。

  鼓励公众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公众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英烈的氛围。

  建立数字化档案?:对烈士墓进行三维扫描,建立数字化档案,便于追踪破坏行为。

  应用AI监测技术?:在烈士陵园安装智能监控设备,通过AI识别技术,实时监测异常行为。

  开发网络监管工具?:利用大数据分析,监测网络空间中的侮辱英烈言论,及时封禁违规账号。

  侵害烈士墓的行为,是对历史的亵渎,是对民族精神的践踏。从法律到社会,从技术到教育,我们需要构建全方位的保护体系,让英魂安息,让精神永续。正如一位网友所言:“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而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这份和平,是无数英烈用生命换来的。守护英烈,就是守护我们的根与魂。

  行动呼吁?:从今天起,让我们共同成为英烈精神的守护者。在参观烈士陵园时,保持敬畏之心;在网络空间,抵制侮辱英烈的言论;在教育中,传承英烈的精神。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让英魂不朽,让精神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