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 秦良玉统兵-《领主:开局一石斧,爆肝建帝国》

  “子爵大人……小、小人真的不会杀人!

  我活了这么大,连鸡都没宰过几回,求您高抬贵手,换、换个差事吧!”

  他的声音因恐惧而扭曲,额头的汗水顺着眉骨滴到匕首柄上,在幽暗的烛光里闪出细碎的亮痕。

  酒肆里一时静得可怕,只剩校尉粗重的呼吸和老板牙关打颤的轻响,仿佛空气都凝固成冰。

  酒肆里灯火摇晃,却静得能听见灯芯“噼啪”的爆裂声。

  银河子爵不发一言,只用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锁住老板。

  没有呵斥,没有催促,却像有两把冰锥悬在对方头顶,随时会刺穿那层可怜的意志外壳。

  老板浑身抖若筛糠,喉咙里挤出哽咽般的哀求:

  “银河子爵……我真的不会杀人呀!

  求您——求您大发慈悲!”

  他的声音嘶哑,带着哭腔,眼泪混着冷汗滚落,在下巴汇聚成颤抖的水滴。

  子爵依旧沉默,眉梢微挑,似在欣赏一场无趣却必要的戏。

  下一瞬,他猛地伸手,“锵”的一声抽出司马腰间的长剑。

  寒光一闪,冰凉的剑刃已贴上老板的脖颈,皮肤被压出一道白痕,稍一用力便能割开血脉。

  “我数到三。”

  银河子爵的声音低而冷,像冬夜穿过门缝的风,

  “一——”

  老板瞳孔骤缩,呼吸几乎停滞。

  “二——”

  剑锋微微前倾,尖锐的刺痛瞬间传来,一缕鲜血顺着刃口滑下,烫得他浑身战栗。

  死亡的阴影骤然笼罩,老板发出一声近乎绝望的呜咽。

  双膝一软,扑倒在校尉身侧。

  他死死咬住牙关,因极度恐惧而扭曲的面孔上,眼泪鼻涕糊成一团。

  颤抖的手握紧匕首柄,指节泛白,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才将那锋利的尖刃对准校尉胸口。

  “三!”

  子爵的嗓音陡然拔高,如惊雷炸响。

  老板闭眼,发出撕心裂肺的低吼,猛地将匕首狠狠刺下——

  “噗!”

  刃口破开皮肉的闷响短促而压抑,温热的鲜血喷溅在他脸上,像滚烫的油汁灼得皮肤生疼。

  校尉醉醺醺的身体骤然一挺,瞳孔睁大,却发不出声音,只有血泡从唇角涌出,随即软塌,气息断绝。

  老板僵在原地,双手仍死死握着匕首柄,指节因过度用力而发白。

  泪水冲刷着脸上的血迹,留下一道道猩红的沟壑。

  他像被抽去魂魄,瘫坐在血泊里,喉咙里发出低哑的、无意识的抽泣。

  银河子爵缓缓收剑,剑尖在地板上轻轻一磕,发出清脆的“叮”。

  他俯身,用染血的指尖拍了拍老板惨白的脸颊,声音低沉而满意:

  “从今往后,你手上也有命了,是真正的自己人。”

  灯火摇曳,血腥味与酒气混杂,弥漫在冰冷的夜风里。

  窗外,更鼓悠远,却再无法惊扰这座已被死亡烙印的酒肆。

  酒肆的门被推开,夜风卷着血腥与酒气灌入。

  银河子爵的独子拓跋垚大步踏入,铁靴踏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咚咚”声。

  甲叶随着步伐轻碰,像一阵急促的鼓点。

  他扫过地上尚未干透的血迹,眉头微皱,却并未多问,只朝父亲拱手,声音洪亮:

  “父亲,全镇七百名步骑、三百匹战马、弓弩两百张,已全部集结于校场,随时听令!”

  银河子爵缓缓转身,烛火映在他半张脸上,另一半沉入阴影。他点点头,嗓音低沉:

  “好,辛苦你了。”

  拓跋垚目光炯炯,压低声音再问:

  “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是驰援采菊城,还是……”

  话到嘴边,他瞥见父亲眼底翻涌的暗潮,生生把“按兵不动”咽了回去。

  子爵没有立刻回答。

  他抬眼望向门外,夜色像一口深井,星光被乌云吞噬,只剩远处更鼓空洞地回荡。

  此刻的他,仿佛站在悬崖边缘:

  往前一步,是背叛采菊城,押注燕赵;

  往后一步,是继续当采菊城的忠犬,但随时可能被踢出去喂狼。

  采菊城若胜,秋津、雁鸣两镇皆会受赏,而他这“平叛功臣”也许能分一杯羹;

  可若败了,拓跋一族便是第一个被碾碎的卒子。

  更可怕的是——李方清已经用血与火证明,燕赵的刀远比采菊城更利、更快。

  沉默像湿布一样裹住呼吸。

  良久,子爵牙关紧咬,腮帮鼓起一道棱,声音从齿缝挤出:

  “把兵……全部交给秦良玉将军。”

  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他抬手按住儿子的肩,指节因过度用力而发白,

  “告诉她,枫林谷伏兵,雁鸣镇愿为前锋。”

  拓跋垚一怔,随即挺胸应诺:

  “是!”

  子爵目送儿子大步离去,烛火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在墙上,像一头挣扎的狼。

  他忽然抬手,一拳砸在门框上,木屑纷飞,指背渗血,却感觉不到疼痛。

  望向远方的眼神,狠辣、阴鸷,又带着赌徒孤注一掷的疯狂——

  “李方清,你若赢,我便乘风而起;

  你若输,我便踩着你尸骨,取你而代之!”

  夜风卷旗,杀机暗涌。

  此局,他押上了全部身家,也押上了拓跋一族的未来。

  秋津镇,晨雾未散,霜叶铺地。

  林湛牵着传令校尉的金鞍骏马,缓步走在青石板主街上。

  校尉身披赤焰披风,腰悬金鹰符,脸上却带着连夜赶路的倦色。

  男爵一袭藏青便服,左手挽缰,右手随意指点街景,语气轻快得像在聊家常:

  “校尉且看,这段路面是上月新铺的碎石,踩上去坚实,不硌马蹄;

  再往前,那棵老枫——”

  他抬手一指,红叶似火,

  “百年树龄,秋来最艳,待会儿路过,我让人摘两枚给校尉带回去,夹在书里,也算秋津一番心意。”

  传令校尉被他说得眉眼舒展,连声笑道:

  “男爵有心了!待我回城,定在城主面前多替美言。”

  林湛朗声应和,顺手拍了拍马颈。

  掌心暗藏的一撮细盐落在鬃毛间,骏马舒服地打了个响鼻,步子愈发轻健。

  街旁早起的摊贩见男爵牵马,纷纷躬身问安.

  热气腾腾的蒸饼香、豆浆香飘过来,混着晨风,竟把一路风尘都吹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