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明遥投资-《恶女觉醒,错把重生黑莲花当乖狗》

  “真的吗?”

  沈明落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当然是真的。”

  林雾笑着说,“交朋友嘛,就像是去商场买东西,我想买的如果是一条毛巾,好看的颜色会让我更喜欢这条毛巾,缺损处也不会让我放弃它,即使旁边的毯子又厚又大,我想要的也只是一条毛巾而已。”

  沈明落怔住。

  她跟着爸爸来京城那年,年纪还小。

  她虽然住着大房子,有了小时候梦寐以求的公主房,家里有好多佣人呵护她照顾她,她想吃什么都能吃到,想要什么都能买到。

  过了那阵新鲜感,她依旧孤零零一个人。

  妈妈早逝,爸爸没有再娶,可他常年在外忙碌,每次都是应酬后很晚回家。

  孤独感是一种很可怕,无法形容的感觉。

  于是她鼓起勇气,交了很多很多朋友。

  那些朋友表面上跟她关系很好的样子,背地里却有一个没有她的群,暗地里嘲讽她。

  沈明落对她们越是慷慨大方,出的钱越多,就被骂得越惨。

  说她果然是个暴发户的女儿,花钱大手大脚。

  得知这件事情后,她委屈地抱着兔子玩偶哭。

  那只兔子玩偶破破烂烂,做工粗糙,因为时间久了,布料柔柔软软,耳朵都耷拉下来,和沈明落玩偶收藏间那些昂贵的娃娃没法比。

  但是沈明落最喜欢的就是这一只。

  这是爸爸沈军尚未发达起来,给她从镇上的超市里面花了三百块买的。

  可能和她现在拥有的那些好几千好几万,甚至几十万几百万的娃娃没法比。

  但是在当时,在那个破旧的小镇上,在那个狭小的超市里。

  三百块已经是最好最贵的娃娃了。

  沈军大手抚摸着沈明落的脑袋,说,“兔子每天都会陪着你,就像是天上的妈妈一样。”

  年幼的沈明落抱着兔子玩偶,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在漫长的时光里,兔子玩偶已经不单单是一个玩偶了。

  它的陪伴和倾听,已经超越过了本身的价值,成为了沈明落心里不可动摇的小港湾。

  她忍着眼泪,看着面前的林雾。

  她有一头很柔顺很有光泽的长发,一双眼睛乌黑透亮,像是会说话一样,比橱窗里的那些芭比娃娃都要更漂亮。

  妈妈,我终于交到了一个好朋友。

  沈明落吸吸鼻子,“谢谢你,林雾。”

  林雾隐隐觉得这话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到过。

  她没有细想,揽住沈明落的肩膀出了电梯,“不用道谢,让我搭个顺风车就行。”

  -

  林雾回到家后,换了鞋,瞥见客厅里四个人一时间有点惊奇,“干什么呢?”

  李妈说:“我和夫人今天逛了一天的商场,给你们买了衣服,小姐你的衣服都放在衣帽间了。”

  林雾点点头,她洗了个手,看着沙发上排排坐着的两个人。

  一人膝盖上放着一个纸袋。

  “吃的什么?”

  “炒板栗。”林肆说,“你的那包在厨房里。”

  “哦。”

  林雾往林肆旁边一坐,大爷似得吩咐,“你去给我拿。”

  邹寻右边眼皮跳了一下。

  下一秒,林肆扭过头看着他,“去拿吧。”

  邹寻:“……”

  明知道答案,他还是忍不住问:“凭什么?”

  林肆十分有耐心地回答:“因为你最小。”

  邹寻悲愤地去了一趟厨房。

  江繁星和李妈总算是分完了衣服。

  江繁星是个低精力的人,疲惫地坐在单人沙发上。

  李妈是个典型的高精力,又撸起袖子做饭去了。

  林肆满意地抱着自己那堆衣服上了楼,颜色普遍都是黑白灰,偶尔有几件深蓝和深绿。

  邹寻盯着林肆怀里的衣服,又看了看自己的那堆衣服。

  粉色,黄色,浅蓝,浅绿……

  他欲言又止,怎么都没明白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江繁星察觉到他的表情,连忙问:“怎么了?不喜欢吗?”

  邹寻抿了一下唇,“喜,喜欢。”

  江繁星没多想:“喜欢就好。”

  小绿毛难过地抱起衣服上了楼。

  客厅里一时间只剩江繁星和林雾母女俩在。

  江繁星坐在林雾旁边,从纸袋里摸出一个板栗。

  林雾以为她要吃,把纸袋撕开了一点,方便两个人拿。

  结果江繁星剥完壳后,把光滑的栗子往她手里一塞。

  林雾一怔。

  她低头看着江繁星掌心的栗子,眨了一下睫毛,“给我的吗?”

  “嗯。”江繁星垂眸望着她。

  江繁星以前就盼着生一个女儿。

  她在脑海里多次设想过,要怎么对她好。

  但是无论怎么想,都不敢想设想她的女儿会生得这么漂亮。

  江繁星是个淡颜系长相,比起她的脸,大多数人都会先注意到她娴静的气质。

  林川穹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浓颜帅哥,骨相皮相俱佳,尤其是眉眼轮廓,堪称人体黄金比例。

  林雾五官长得更像林川穹一点,却又糅合了江繁星轮廓的细腻流畅。

  再加上她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培养出来的气质,她的漂亮程度很难用一两句话来形容。

  之前去逛街就遇到不少了星探。

  只是大小姐对进娱乐圈没兴趣。

  “谢谢妈妈。”

  林雾接过了她掌心的栗子。

  江繁星沉默几秒,又问:“今天晚上是和薄杉一起出去吃饭了吗?”

  江繁星这个人,关心从不在表面上。

  这么多年,她对林雾的性子很了解,也包括交朋友上。

  林雾以前脾气比较大,周围那些小姐妹虽然都顺着她,全然看在林家的面子上。

  也就只有薄杉这么一个知心朋友。

  “不是她。”林雾吃着栗子,含糊着说,“是我新交的好朋友,她叫沈明落,很可爱。”

  “沈?”江繁星想了想,“是明遥投资那个沈吗?”

  明遥投资是沈军旗下产业。

  “是是是。”林雾有点意外,“妈我还以为你两耳不闻窗外事呢,没想到这都知道。”

  “她爸名号太响亮了。”江繁星叹了一口气,“也是可惜。”

  林雾不解,“可惜什么?”

  江繁星缓声道:“之前听别人提过,明遥是沈先生过世夫人的名字。”

  林雾怔住,完全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