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再入山,三足蟾-《搜山降魔,山海显圣》

  “这就是夜眼吗!”

  “好厉害!”

  小陆沉先前并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如今得了能力,心中惊喜异常!

  身为采药人,他自然清楚黑夜视物有多实用!

  深山老林天一黑,那就如同睁眼瞎子,压根看不清东西。

  加上山路崎岖,猛兽丛生,别说采药,囫囵走个十几里路趟都难如登天。

  更何况,越是林深,阳光日照就来的越少。

  很多时候还不等天黑,山林之中就已经无法视物。

  采药人在山里,很多时候都没办法深入老林。

  而自己有这夜眼的能耐,便是想去就能去,占了无穷便利。

  根本不用担心在密林之中,迷失方向,看不见身边的危险和宝物。

  这双夜眼,简直就是采药人的神技!

  夜晚也可以停留在山中,哪怕不去瘴气浓厚的地儿,想来也能捞到好货!

  况且,大多采药人都不敢半夜进山。

  如今有这双夜眼,小陆沉却可以孤身闯荡!

  “不错不错,没枉费那么多人参,眼亮如星,夜中视物。

  六子你成了!”

  沈爷抚掌笑道。

  他看向陆沉的眼神,宛若匠人对待自己最满意的作品。

  这双夜眼,并非舍得用人参就能养出来。

  若真是这般容易就能养出夜眼来,那这靠山的采药人,自是会有不少人能有这样的能耐。

  想要养出夜眼,不光是要以人参为主材的药汁,更是与一个人自己的条件密不可分。

  但凡蒙眼三日,小陆沉有半点心浮气躁,火气一盛,便前功尽弃。

  寻常人耐不住性子,更难收束杂念。

  正是那心猿意马,眼睛看不见的时候,内心自然灼烧煎熬,最是难受。

  越是想要压下这些心猿意马,他们本身波动的就会来的越发厉害。

  沈爷见过不少走到这一步的人,但最后都是功亏一篑。

  “我还想着这小子年少,正是贪玩的时候,心思杂一些。”

  “第一次不成也是正常,大不了日后再来一次试试。”

  “倘若真真不行的话,那他也就没了夜眼的加持,未来成就自然有限。”

  “谁能想到,这小子倒是给了我一个惊喜,这般年岁就能有这般定力,比起那些大宅院里的少爷们,也要来的强多了。”

  沈爷心中暗赞,一时间对小陆沉也更多了几分期待。

  这法子,说是养眼,实则养心。

  养心之路,向来艰难。

  “多谢沈爷!”

  小陆沉恭恭敬敬的弯腰,朝着沈爷拱手一拜。

  他自己很清楚,自己能走到这一步,可全都托了沈爷的福。

  要不是没有沈爷给自己供来的这些个人参宝物,他想要有这么个夜眼的能耐,可就完全没有半点可能了。

  “客气什么。奇门的路千万条,你能成,那是你有本事,并非老夫教得好。”

  沈爷摆了摆手,洒脱道:

  “蒙眼三日不见光,静心养性不出门,听着容易,一百个里头,难有一个真正做得到。”

  小陆沉闻言,只觉得这些话是沈爷在鼓励自己,并未当真。

  在他看来,自己这点本事,换个人来,随便就都能做的到。

  真正困难的事情是,大门打开摆在那儿,可愿意领别人进门的“师傅”与“贵人”少之又少。

  机会难得!

  这种事情,说起来就是简简单单的两行字,可真等想要落到实处的时候,就是千难万难。

  不仅要珍惜!

  更要感念情分!

  这是爷爷自小就教给小陆沉的道理。

  沈爷顿了顿之后才笑着说道:

  “六子,你准备几日,下次入山,瞧瞧你的能耐,可否采到令老夫满意的好货。”

  小陆沉心头一动。

  立刻明白。

  这就是沈爷的“考验”。

  自己得了这样的手段,比起旁的采药人来说,已经强了不是一点半点。

  若是还没有办法能采到让沈爷满意的好货,那便是能耐不足。

  想要接过衣钵。

  不止得学好手段,还得用好本事!

  否则的话,岂不是白费功夫?

  这几日里,日日承蒙沈爷照顾,小陆沉心中早就已经有了想要报恩的想法。

  即便上山采药对于沈爷而言,也算不上什么,但至少,自己表现的好一些,也能让沈爷觉得他先前的那一分苦功,并没有白瞎。

  小陆沉一念至此,当即重重点头:

  “绝不让沈爷您失望!”

  ……

  回到雨师巷,小陆沉心中做着计较。

  “我到底要采什么样的好货,才能让沈爷满意?”

  “那九层黑莲想必是可以的,但我如今这身板,去到那地方遇到猛兽依旧是找死。”

  “只能去找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段,采一些年份足够的药材最好。”

  他苦思冥想半晌,心中也没啥头绪。

  恰好此时,听见黄征在屋外叫喊。

  小陆沉出了门去,打从与黄征相识,这个板桥乡的背尸人就经常寻自己一同吃饭。

  小陆沉脑袋里又莫名跳出一个古怪生词。

  饭搭子?

  仔细想想,倒是莫名的感觉合适。

  “走走走!西街张屠户刚买了一头摔死的黄牛,趁着新鲜,咱们尝尝滋味!”

  黄征见小陆沉走了出来,遂即大咧咧道。

  他先前背尸赚到十两银子,就想立刻花销出去。

  倒也不是什么讲究,只是这些年来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做事。

  身为背尸人,每一次进山都是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

  赚到了钱,那自然是要将其花个干净痛快再说。

  要不然,留着这么多盈余,死了又带不走,岂不是白白给人做了嫁衣裳?

  就这些日子大吃大喝,黄征已经快要把寻常人家数月用度的十两银子花得差不多。

  “黄大叔,你可晓得龙脊岭最近有啥稀罕物冒头?”

  黄征在西街张屠户手里买了上好的牛肋排,并着一条牛腿,送去了相熟的酒馆后厨。

  等到各式菜肴都一一端到面前,黄征便满满的倒上了两杯‘剑南烧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按着他的说法,既然都已经有了这般上好的肉食享用,又岂能没有好酒?

  不过小陆沉并没大快朵颐,只浅尝了两口,剩下的都留给黄征享用。

  他现在心中更多关心的,还是沈爷交给自己的事情。

  “稀罕物?”

  黄征逮着炖煮酥烂的牛腿狠狠的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想着。

  过了片刻,他吞咽了牛肉,也像是想到了什么东西。

  于是开口说道:

  “恶虎溪那边吧,有‘三足蟾’,这玩意儿毒性重,好多猎户都栽了跟头。”

  “回春堂正出高价收呢,一根蟾足就值八十两银子!”

  “不过你小子要是想要去捉这东西的话,可得好好掂量掂量。”

  黄征放下牛腿,如今也正色起来。

  “料想你小子应该不是为了自己赚钱,这东西该是拿给沈爷去过目的,才会让你小子这般愁苦。”

  “但这三足蟾虽好,捉起来可谓十足的麻烦,这才几日而已,我也不知道你在沈爷身上学了多少东西出来。”

  “要是没有十足的把握,不如换个旁的东西出来,反正龙脊岭上的好东西多着呢,也不一定就非要盯着这个三足蟾去干活。”

  小陆沉看了眼自己的这个饭搭子。

  对于黄征的说法,他不置可否。

  但如今黄征既然都已经能这么准确的猜到他当下的境况。

  想来自己和沈爷的关系,不用多久就能传遍安宁县。

  到时候,他除外做的事情,代表的可就不只是他自己一个人,背后可还站着沈爷。

  不论如何,自己做的事情,都不能给沈爷丢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