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交朋友-《科举不顺,从寒门到帝师》

  王富贵抽抽噎噎地停了哭,从老太太怀里抬起头,气鼓鼓地说:

  “我才不哭呢!我今天还背会书了!夫子没留我!我还交了个好朋友,叫陈耀祖,他可厉害了,夫子都夸他!”

  王金山眼里闪过一丝欣慰,嘴角也忍不住翘了翘:“哦?交了好朋友?那好啊。你想吃什么?明日我让阿福给你送过来。”

  “我要吃红烧肉、糖醋鱼、翡翠虾仁,还要喝冰糖雪梨汤!”

  王富贵立刻报出一串菜名,刚才的委屈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王金山笑着点头:“都给你做,都给你做。”又跟老太太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牵着王富贵下了马车。

  王富贵看着那辆装饰讲究的马车驶远,心中虽然充满不舍,可到底也知道,家人都是在为他好。

  更别提,他的心态本来就不错,虽然要跟这么多人挤在一个屋子里,但也是一番新奇的体验。

  陈耀祖摸了摸怀里温热的糖饼,转身往后院走。

  跟家人刚分别的王富贵,此刻走在陈耀祖的旁边,也格外的沉默。

  院子里还有几个家长在跟孩子说话,有个扎羊角辫的孩童正给她娘背今日夫子交给他们的千字文篇章。

  她娘一边夸一边偷偷抹泪;还有个虎头虎脑的男孩,正把自己攒的弹珠塞给爹,让他带回家给弟弟玩。

  这些平日里皮实得像小泥猴的娃娃,此刻都黏在家人身边,话格外多,眼神也格外亮。

  陈耀祖忽然想起昨晚,学舍里好几个人蒙着被子偷偷哭,抽泣声此起彼伏。

  王富贵的哭声最大,吵得他半夜没睡着,现在想来,倒也不觉得烦了。

  走到伙房时,晚饭已经开始了。

  主食是杂粮馒头,黄澄澄的,掺了玉米面和小米面,闻着有股粮食的清香;

  菜是萝卜干炒腊肉和清炒菠菜,腊肉丁油亮亮的,勾得人直咽口水。

  这可是好菜,听刘大婶说他们每隔5天才能吃上一顿肉。

  这次吃完之后,下次想要再吃就要等5天之后了。

  陈耀祖拿了两个馒头,笑着让刘婶子舀了一勺萝卜干炒腊肉,又盛了半碗菠菜,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杂粮馒头嚼起来有点糙,却越嚼越香,腊肉丁咸香入味,配着馒头吃正好。

  虽然萝卜炒腊肉大部分都是萝卜,但运气好还是能找到一两个腊肉丁。

  他吃得津津有味,心里盘算着,等晚上把娘给的糖饼分一半给王富贵——那小子今天分了他红烧肉,礼尚往来才好。

  日子就在这般不疾不徐的流淌中悄然滑过,恍惚间,竟已过了大半月有余。

  这大半月里,陈耀祖的家人来了两趟,每一次都像一股暖流淌过他在书院的日子。

  最让他意外的是那次,爹竟把爷奶也一同带进了城。

  两位老人颤巍巍地牵着他的手,眼神里满是疼惜,阿爷摩挲着他的头,一遍遍念叨着“瘦了没”“吃的惯不惯”。

  奶奶则从布包里掏出一把把炒得喷香的瓜子、花生,塞得他怀里满满当当。

  看着两位老人鬓角的白发在阳光下泛着银光,陈耀祖心里又暖又酸,忙不迭地应着“都好都好”。

  把在书院学到的新鲜事儿讲给他们听,逗得老两口笑得合不拢嘴。

  还有一回是爹带着娘和几个姐姐来的。

  大姐姐手里拎着个食盒,掀开盖子,里面是热气腾腾的肉包子,那手艺一看就是自家大姐的拿手本事。

  就那一份肉包子,别提他吃的头抬不起来,王富贵那吃惯了好玩意的少爷,也是赞不绝口。

  三姐姐塞给他一件浆洗得干干净净的夹袄,说入秋了早晚凉,得添件衣裳;

  四姐姐年纪小,拿出吃了快一半的糖葫芦递给他,也是十分大方。”。

  陈耀祖看着她们围着自己忙前忙后,嘴里说着“真的不缺啥”,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眼角微微发烫。

  娘临走前还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嘱咐他别省着钱,要跟同窗处好关系,那眼神里的牵挂,沉甸甸的,让他怎么也忘不掉。

  这半月里,陈耀祖也没闲着。

  那本《千字文》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甚至能倒背如流。

  可班上的进度摆在那儿,他想往前多学些内容,也只能耐着性子等。

  可他哪是个能闲得住的性子?便把心思放在了别的地方——练字。

  说起来,这练字可真是陈耀祖的一块心病。

  上辈子他临过不少帖,一手钢笔字写得风骨俊朗,怎么到了这辈子,这手就跟不是自己的似的?

  握着毛笔,手腕总也稳不住,笔尖在纸上歪歪扭扭,好好一个字,写着写着就没了形。

  笔画要么糊成一团,要么细得像根线,到最后,活脱脱一条丑兮兮的毛毛虫爬在纸上。

  他还记得第一次把字拿给徐夫子看时,夫子那表情,复杂得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眉头皱着,眼神里带着几分惋惜,又有几分不解,仿佛在说:

  “这么个读书的好苗子,怎么字写得这般潦草?”

  陈耀祖当时脸就红透了,低着头不敢看夫子。

  徐夫子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耀祖啊,字是读书人的脸面。就算你学问再好,到了科举场上,考官见了这字,怕是连细看内容的心思都没了。

  这段时日,你别的先放放,务必把字练好,不求风骨天成,起码要工整顺眼,让人看着舒心。”

  这话像块石头压在陈耀祖心上,他这辈子还没在读书上栽过跟头,偏这手字成了短板。

  明明徐夫子教的控笔要领、笔触轻重他都记在心里,可一落笔,手就不听使唤,仿佛有了自己的主意。

  他急得抓耳挠腮,试过用更大力气握笔,结果字更歪了;

  试过慢慢写,却又把笔画写得僵硬死板。

  挫败感像潮水似的涌来,有时练着练着,他都想把毛笔扔了。

  这一切,都被王富贵看在眼里。

  王富贵算是陈耀祖在书院里最好的朋友了。

  陈耀祖的性格,还不错,在班里人缘也可以。

  更别提自己在学习上面表现的天赋,不少人都愿意跟他做朋友。

  可其他人陈耀祖都觉得不是那么对味,所以只是淡淡之交。

  而能跟王富贵玩到一起,是陈耀祖都没有想到的。

  毕竟他与对方家境上面就是天差地别,本以为两人的习性,也是南辕北辙。

  一开始,陈耀祖的好心发作,帮衬了对方几次?

  却不想也是被对方给赖上了。

  而在与王富贵相处之后才知道对方虽然有一身的少爷脾气,可除了自理能力差一些。

  脾气大了一点,但心思却格外细腻。

  性格更是坦坦荡荡,没有什么歪心思。

  有时候,说话还是做事都唯恐伤害到他这个穷人自尊心。

  不过陈耀祖可没有这种东西。

  所以说王富贵心思细腻,人虽然看起来憨憨的,但心里看事格外清楚。

  一般,陈耀祖觉得自己占了对方便宜之后,王富贵总是能从他身上找回一些便宜回去。

  让陈耀祖的心里舒服不少,所以,人只有在相处当中才知道,到底值不值得交往?

  而王富贵,也是个奇人,毕竟他的身份和家世背景摆在那里。

  捧他的人也不少,想要跟他做朋友的更是不在少数。

  可这家伙对其他人总是淡淡的,唯独对陈耀祖亲厚的紧。

  让有些同窗私下里没少念叨,陈耀祖这个穷小子竟然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搭上了人家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