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仗义每从屠狗辈-《重生1976:老婆孩子热炕头》

  夜色如墨,能见度已经不足十米。

  周青拖着沉重的猎物刚到院外十米处。

  就被那道跪在地上的纤细身影揪紧了心。

  林婉儿闭着眼睛,额头抵在冰冷的地面上,双手合十。

  每一次叩拜嘴里都念念有词,每一个磕头都带着十足的力道。

  沉闷的“咚咚”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周青急忙丢下藤蔓,大步冲了过去,一把扶住林婉儿的胳膊:

  “婉儿,你……这是在干什么?”

  林婉儿浑身一僵,猛地睁开眼。

  当看清眼前熟悉的身影时,积攒了半天的恐慌瞬间决堤。

  泪水汹涌而出。

  她顾不上女儿家的矜持,一头扑进周青怀里,紧紧抱住他的腰,放声大哭:

  “周青,你终于回来了!呜呜……我还以为……还以为你……”

  她的声音哽咽,身体止不住地发抖。

  殊不知短短两日相处,她对周青的依赖已经根深蒂固。

  眼见着天色渐黑,周青却迟迟未归。

  她从担忧到恐慌,从恐慌到无助。

  最后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的神佛身上。

  一遍遍磕头祈祷,额头磕得红肿一片,却浑然不觉疼痛。

  “傻瓜,有你在家等我,我怎么舍得不回来?”

  周青心疼地收紧双臂,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柔声道:

  “就是今天打的猎物有点多,耽误了些时间。”

  顿了顿,周青扶着林婉儿的双肩,心疼道:

  “以后可不能再做这些傻事了。神佛不渡苦命人,我若苦命,拜佛何用?我若好命,要佛何用?”

  “呸呸呸!”

  林婉儿急忙捂住周青的嘴,小脸满是焦急。

  继而转身对着四周恭恭敬敬地弯腰,嘴里小声念叨着,在替周青向神佛告罪。

  看着她虔诚又认真的模样,周青心里又是一阵酸楚。

  若有他法谁修仙?只因无路才跪天。

  这小妮子是经历了怎样的绝望,才会对虚无缥缈的神佛还寄以希望。

  不过也不怪她。

  她一个女孩子,家里遭逢变故,无依无靠。

  神佛或许就是她绝望时,唯一还能支撑着她坚强的微弱的光。

  “好了,咱先回家。”

  周青拉起林婉儿的手,身后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林婉儿急忙挣脱周青的手。

  周青寻声望去,几道手电筒的光,朝着他们这边跑来。

  “我靠,周哥!你居然回来了?我还以为你……”

  为首的是马大山。

  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明显很着急。

  身后跟着几个平日里和他混得比较好的二流子,还有队长马保国。

  “你小子这是盼着我死在山里啊!”

  周青白了他一眼,心里却泛起一丝暖意。

  马保国走上前,脸上带着后怕和责备道:

  “周青啊!你没事就好!你说你刚来,对山上的情况又不了解,逞什么能去打猎?”

  马保国的担心是真心的。

  周青现在可是九笼寨的功臣。

  上午才发明的脱粒机立了大功。

  大队里下午还开会,商量着如何嘉奖周青呢!

  这会周青要是出事儿了,他良心不安。

  “嘿嘿,队长,我就是在山脚下转转,有分寸的。”

  周青讪笑着解释,然后奇怪问道:

  “你们怎么知道我没回来?你们这是准备山上去找我?”

  林婉儿在一旁解释道:

  “是这样的,刚刚马大哥来找你,我说你中午就进山了,他就急着回去叫人,说要上山找你。”

  自从马大山为周青挡了一石头之后。

  林婉儿对他便没了偏见。

  现在是一口一个“马大哥”,叫得格外亲切。

  其实马大山是为了手摇脱粒机的事情来找周青的。

  现在的马大山也算是站起来了。

  八个大队都缠着他要做脱粒机。

  这订单在手,能为他老爹创收不少。

  因此他也是难得的得到了他老爹的夸奖。

  只是马大山家里虽然是木匠出身,制作水桶的木头是有的。

  可铁钉子却不够。

  因此马大山想着来找周青,明天一起去一趟镇上备货。

  听到林婉儿说周青进山还没回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晚上的山有多危险。

  因此他二话不说就要找人一起进山寻找周青。

  “仗义每从屠狗辈,无情多是读书人啊!”

  看着马大山,周青心里暗暗感慨。

  这小子虽然混了点,倒是个重义气的。

  马保国摆了摆手:

  “好了,既然你没事,那我就先回去了。我还一大堆事儿呢!”

  本来马保国还想再提醒一下周青的。

  可他也知道,周青绝对不是那种轻易听劝的主儿。

  “别啊!队长,山子,你们既然来了,就搭把手!”

  周青笑着招手:

  “我今天狩猎收获有点多,一个人搞不定,回头你们都带点肉回去。”

  马大山一脸嫌弃地看着周青:

  “得了吧!山脚下能打到什么好东西?我现在可是有钱人了,不差你那点肉!我得回去了,我是偷跑出来的,回头被我爹发现,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

  马大山真感觉自己站起来了。

  虽然那一百块的赔偿没被老娘没收了。

  可老娘说明天买烧鸡吃。

  一般的野味,他还真没看在眼里。

  最重要的是,他真要赶紧回去了。

  之前回家拿手电筒时,他爹知道他要进山死活不同意。

  还是他跳窗偷跑出来的。

  再不回去,被老爹知道非得弄得全寨子都鸡飞狗跳不可。

  “那可真是可惜了。”

  周青故意叹了口气,看向马保国:

  “既然山子不缺肉,那马队长,一会你多带点野猪肉回去,给嫂子补补身子。”

  “什么?野猪肉?!”

  马大山刚跨出去的脚步猛地顿住。

  眼睛瞪得溜圆,一把抓住周青的胳膊:

  “周哥,你真打到野猪了?在哪呢?”

  现在的农村人,肚子里有油水的人可不多。

  相比于烧鸡,肥肥的猪肉的吸引力更大。

  他一边说着,一边四处张望。

  手电筒的光束朝周围不断地扫。

  当照到远处那两个庞大的身影时,顿时惊呼出声:

  “我的娘咧!这么大的野猪!还有……还有狼?!”

  那只狼王的尸体虽然被野猪挡住了大半。

  但露出的毛茸茸的脑袋和锋利的獠牙,还是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随行的几个“二流子”也一个个眼睛放光,满脸的不敢置信。

  马保国也吃了一惊,走上前仔细打量着,语气里满是震惊:

  “周青,这真的是你打的?这野猪怕是有一百多斤了吧!还有这狼,这么大?你真的是在山脚打到的?”

  就算是之前的马天元这样的资深猎户,打了半辈子的猎,也没猎到这么多好东西啊!

  周青笑了笑:

  “运气好罢了。好了,别愣着了,搭把手,把它们抬进院子里,回头给你们分肉!”

  马大山第一个响应,撸起袖子,兴奋道:

  “好嘞!周哥,您就交给我,我保证给你收拾得明明白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