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见过地藏身边不少人,可眼前这张脸,他从未见过。
偏偏这人还自称是地藏的人——这话,得好好掂量。
要知道,地藏若真要让人经手那批白货生意,必定是交给贴身心腹去办。
像眼前这个平日里几乎不见踪影的家伙,突然冒出来自称是地藏手下……
沈华心里清楚得很——这种核心利益链条,怎么可能轮得到外围人物插手?所以当这人跟着王建军一伙出现,并声称自己代表地藏时,沈华虽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起了疑。
他知道地藏确实在做这门生意,但港岛上靠这路子吃饭的人不少,他不可能认得每一个所谓的“地藏兄弟”。
真正能碰到底层生意的,一定是地藏身边信得过的人。
就像他自己,若有要紧事,只会交给王建军几个老弟兄去办。
那些场面上跑腿的小角色,连交易环节都不会让他们沾边,更别提独立操盘了。
这是规矩,也是自保之道。
因此,沈华一眼就看出,这事背后有猫腻。
这人嘴上说是地藏的人,可到底几分真、几分假,还得查个明白。
“大哥吩咐下来的事,咱们当小弟的照做就是了,哪有资格问东问西?”那人看着沈华,语气看似恭敬,实则带着一丝倨傲。
他确实是常在地藏左右走动的角色,但说到底也只是听命行事,提不了什么关键建议。
地藏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从不多问,也从不越界。
这样的买卖,地藏当然乐意做——来钱快、风险高,偏偏利润惊人。
换谁都不想错过。
可他们这些底层出身的人,没资源、没人脉,根本撑不起这么大摊子。
要是真有那个本事,谁还甘心替别人扛枪?早自己单干去了。
正因如此,他才格外珍惜这次机会,哪怕只是搭上一点边,也要狠狠捞一笔。
所以他面对沈华时,话里藏着刺:“我们大哥安排的事,自然有人全力配合。
你沈华管好自己的人就行,别挡了别人的活路。”
沈华听完,脸上反而露出笑意:“王建军,带这位兄弟下去好好歇着,回头我见了地藏,少不得夸他几句,说他办事得力,值得重用。”
这话听着客气,实则是下了套。
所谓“好好招待”,不过是让王建军把人控制住,寸步不离地盯着。
要是人跑了,王建军也就不用回来复命了。
王建军一听便懂,二话不说就要带人离开。
可谁也没想到,沈华接下来的话,才真正掀了底牌——
这人根本不是地藏的人。
他手里确实有些面粉渠道,靠着私下打通的关系弄了些货,在港岛悄悄铺开销路。
这种生意一旦打开市场,买家蜂拥而至,利润翻倍,冒险也值。
他自以为找对了路子,摸到了一块无人涉足的空白地带。
殊不知,他选的这块地盘,恰恰是沈华的地界。
而在沈华的地盘上,严禁任何形式的毒品交易——这是铁律。
正因为此,那人进来后发现没人竞争,还以为捡了便宜,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明目张胆地做起生意来。
沈华并非毫无察觉,只是平时靠手下巡查,自己并不事必躬亲。
直到今日察觉异常,才派王建军等人彻查,这才撞破了这一出冒名顶替的好戏。
受邻居家那个小姑娘的影响,沈华心里才渐渐冒出这个念头,随即就动身去查探一番。
不查还好,一查才发现自己地盘上竟真有漏网之鱼。
嘴上说得再漂亮,说什么效忠地藏,恐怕也不过是投靠了地藏后才捞到这点营生罢了。
眼下沈华打算和地藏见上一面,先看看对方的态度如何。
倘若地藏真把这人当亲信护着,那他倒也不是不能给个面子——但送人回去的过程里,免不了要闹出些让人记一辈子的事。
当然,前提是看地藏怎么回应。
不过眼下,沈华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在去找地藏之前,他得先跟刘建明碰个头。
毕竟两人才是真正的搭档。
只有两人把接下来的布局彻底敲定,沈华才能安心去会会地藏。
“你放心,这人交给我,我一定让他在这儿待得舒舒服服,连家都不想回。”
王建军领了话便去安排那个在沈华场子里兜售面粉的小角色。
沈华特意交代下来的人,哪能让他轻易脱身?
而沈华自己,则抽身赶赴另一场更重要的会面——与刘建明商议如何彻底铲除地藏。
要知道,地藏如今可是港岛面粉生意里头最大的一股势力。
刚才抓到的那个小喽啰,不过是个跑腿打杂的角色,手里货也不多。
被沈华他们一锅端后,剩下的东西全都被没收。
现在,沈华带着这批货,直奔刘建明而去,目的很明确:希望对方能在系统内推动更严的管控,让这类毒品在港岛无处藏身。
不是说之前帮刘建明干掉了几个大毒枭,这事就算完了。
那些零星作案的小角色,同样不能放过。
沈华的意思很清楚——大的要连根拔起,小的也不能漏网。
他要刘建明两手都抓,而且都要抓牢。
否则,合作免谈。
沈华清楚,刘建明是个正派人。
之所以涉足这一行,是因为早年家人就毁在面粉上。
他从一开始的目标就很纯粹:让整个港岛不再有毒品交易。
虽然在沈华的帮助下,他已经扳倒了两个头目,但离理想还差得远。
理想很美好,现实却残酷。
若真能做到全港无毒,那简直堪称传奇。
可现实是,若没有沈华带路,刘建明连毒枭长什么样、在哪交易都摸不着边。
正因如此,当初两人联手时,刘建明才会如此信任沈华。
这次也一样,他早早来到山顶,等着和沈华一起晨练。
“你还真没迟到,倒是让我意外。
本来以为你又得拖到上次那么晚,这次我学乖了,直接把羽绒服裹上了。”
见到沈华出现,刘建明忍不住叹了一句。
早知他来这么早,自己何必穿得像个粽子,现在身上都出汗了。
其实他也怪不了谁,上回约好见面,他本以为沈华会很快现身,结果等到半夜才忙完赶来。
那天夜里,他一个人孤零零站在山顶,冷风刮得骨头发麻,差点冻成冰棍。
这一回,他总算吸取教训,提前套上厚衣服,在寒风中静静等候。
偏偏今天天气比往常暖和,加上沈华来得又比上次早了些,反倒让他穿多了——热得说不出话来,连正事都快顾不上聊了。
刘建明此刻心里头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劲儿,明明自己是冲着动一动出出汗去的,可这天却热得让人喘不上气。
他现在根本没动弹,额头上就已经一层层地往外冒汗珠子。
比起上回那次,这次显得格外滑稽。
上次好歹是从山顶一口气跑下来的,身上那点汗也算是运动出来的,至少不至于冷得打哆嗦。
可这回呢?坐在那儿不动都快蒸出水来了。
“你倒是学会提前准备了,可你就不能先看看外头啥天气?”沈华看着他一身羽绒服裹得严严实实,实在忍不住开口,“我不是说非得让你背得出天气预报,但起码也该有点感觉吧?这种温度你还穿这个?”
“再说了,衣服带是能带,可你非得套在身上吗?塞包里不行?揣手里不也一样?”
沈华真搞不懂刘建明这脑回路。
眼下这身打扮,整个人像从寒冬腊月里刚钻出来——鼓鼓囊囊的羽绒大衣,拉链拉到顶,帽子都扣上了。
而他自己,不过是一件薄秋衫,袖子还挽到了手肘。
虽说早晚确实有些凉意,春天秋天交接的时候总归有点反复,可今天太阳一出来就晒得人发烫,压根不是穿厚衣服的节奏。
刘建明就这么坐着,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活像个蒸笼里的包子。
这说明什么?明摆着今天的气温根本不容你拿冬天当借口。
一件春秋外套足矣,哪用得着把自己包成这样?可刘建明偏偏就没这意识。
沈华盯着他看了两眼,心里头突然冒出个念头:我是不是找错人了?要是真有脑子的人,怎么可能在这种日子把羽绒服往身上套?
他甚至开始琢磨,下次约见面,刘建明会不会不管季节轮转,一年四季都拎着这件大衣来?春天也好,夏天也罢,只要地点定在这山上,他就这么一身板正地出现?
就算你是怕重蹈上次被冻僵的覆辙,那也犯不着非穿不可啊。
带是带着,卷一卷塞袋子里,走的时候随手拎着,又不碍事。
何必把自己搞得像个过冬的北方人?
沈华越想越觉得两人搭伙这事得重新掂量掂量。
跟一个连天气都感知不到的人合作,靠谱吗?这种基本判断力都没有,以后办大事能稳得住?
可转念一想,这两次端毒窝、抓头目的行动,哪一次少了刘建明?人家从不耍花腔,也不抢功,每次都踩着泥水往前冲。
港岛这片地方,多少人做事只为升职、为露脸,真正肯埋头干活的有几个?
偏偏刘建明就是那个肯蹲在暗处布网、等信号一响就扑上去的人。
几次设局,他都能沉住气配合到底,现场从不掉链子。
这样的搭档,不好找。
沈华望着眼前这个热得满脸通红却又倔强穿着羽绒服的男人,终究还是压下了心头那股烦躁,打算好好聊聊。
“我说你这话就有点不讲理了。”刘建明终于开了口,语气里带着几分委屈,“你约我,也没告诉我几点准到啊。”
“上回我啥准备没有,等你等到手脚冰凉,回去直接发烧,灌了两大碗姜汤才缓过来。
要不是我底子还行,早就躺医院了。”
“我能不长记性吗?可我又不知道你今天啥时候来。
你要早说你现在才到,我干嘛大清早就巴巴地赶来这儿坐着?我也掐着点儿来不行?”
“结果你自己没个准时间,倒反过来怪我穿得多?”
偏偏这人还自称是地藏的人——这话,得好好掂量。
要知道,地藏若真要让人经手那批白货生意,必定是交给贴身心腹去办。
像眼前这个平日里几乎不见踪影的家伙,突然冒出来自称是地藏手下……
沈华心里清楚得很——这种核心利益链条,怎么可能轮得到外围人物插手?所以当这人跟着王建军一伙出现,并声称自己代表地藏时,沈华虽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起了疑。
他知道地藏确实在做这门生意,但港岛上靠这路子吃饭的人不少,他不可能认得每一个所谓的“地藏兄弟”。
真正能碰到底层生意的,一定是地藏身边信得过的人。
就像他自己,若有要紧事,只会交给王建军几个老弟兄去办。
那些场面上跑腿的小角色,连交易环节都不会让他们沾边,更别提独立操盘了。
这是规矩,也是自保之道。
因此,沈华一眼就看出,这事背后有猫腻。
这人嘴上说是地藏的人,可到底几分真、几分假,还得查个明白。
“大哥吩咐下来的事,咱们当小弟的照做就是了,哪有资格问东问西?”那人看着沈华,语气看似恭敬,实则带着一丝倨傲。
他确实是常在地藏左右走动的角色,但说到底也只是听命行事,提不了什么关键建议。
地藏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从不多问,也从不越界。
这样的买卖,地藏当然乐意做——来钱快、风险高,偏偏利润惊人。
换谁都不想错过。
可他们这些底层出身的人,没资源、没人脉,根本撑不起这么大摊子。
要是真有那个本事,谁还甘心替别人扛枪?早自己单干去了。
正因如此,他才格外珍惜这次机会,哪怕只是搭上一点边,也要狠狠捞一笔。
所以他面对沈华时,话里藏着刺:“我们大哥安排的事,自然有人全力配合。
你沈华管好自己的人就行,别挡了别人的活路。”
沈华听完,脸上反而露出笑意:“王建军,带这位兄弟下去好好歇着,回头我见了地藏,少不得夸他几句,说他办事得力,值得重用。”
这话听着客气,实则是下了套。
所谓“好好招待”,不过是让王建军把人控制住,寸步不离地盯着。
要是人跑了,王建军也就不用回来复命了。
王建军一听便懂,二话不说就要带人离开。
可谁也没想到,沈华接下来的话,才真正掀了底牌——
这人根本不是地藏的人。
他手里确实有些面粉渠道,靠着私下打通的关系弄了些货,在港岛悄悄铺开销路。
这种生意一旦打开市场,买家蜂拥而至,利润翻倍,冒险也值。
他自以为找对了路子,摸到了一块无人涉足的空白地带。
殊不知,他选的这块地盘,恰恰是沈华的地界。
而在沈华的地盘上,严禁任何形式的毒品交易——这是铁律。
正因为此,那人进来后发现没人竞争,还以为捡了便宜,于是胆子越来越大,明目张胆地做起生意来。
沈华并非毫无察觉,只是平时靠手下巡查,自己并不事必躬亲。
直到今日察觉异常,才派王建军等人彻查,这才撞破了这一出冒名顶替的好戏。
受邻居家那个小姑娘的影响,沈华心里才渐渐冒出这个念头,随即就动身去查探一番。
不查还好,一查才发现自己地盘上竟真有漏网之鱼。
嘴上说得再漂亮,说什么效忠地藏,恐怕也不过是投靠了地藏后才捞到这点营生罢了。
眼下沈华打算和地藏见上一面,先看看对方的态度如何。
倘若地藏真把这人当亲信护着,那他倒也不是不能给个面子——但送人回去的过程里,免不了要闹出些让人记一辈子的事。
当然,前提是看地藏怎么回应。
不过眼下,沈华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在去找地藏之前,他得先跟刘建明碰个头。
毕竟两人才是真正的搭档。
只有两人把接下来的布局彻底敲定,沈华才能安心去会会地藏。
“你放心,这人交给我,我一定让他在这儿待得舒舒服服,连家都不想回。”
王建军领了话便去安排那个在沈华场子里兜售面粉的小角色。
沈华特意交代下来的人,哪能让他轻易脱身?
而沈华自己,则抽身赶赴另一场更重要的会面——与刘建明商议如何彻底铲除地藏。
要知道,地藏如今可是港岛面粉生意里头最大的一股势力。
刚才抓到的那个小喽啰,不过是个跑腿打杂的角色,手里货也不多。
被沈华他们一锅端后,剩下的东西全都被没收。
现在,沈华带着这批货,直奔刘建明而去,目的很明确:希望对方能在系统内推动更严的管控,让这类毒品在港岛无处藏身。
不是说之前帮刘建明干掉了几个大毒枭,这事就算完了。
那些零星作案的小角色,同样不能放过。
沈华的意思很清楚——大的要连根拔起,小的也不能漏网。
他要刘建明两手都抓,而且都要抓牢。
否则,合作免谈。
沈华清楚,刘建明是个正派人。
之所以涉足这一行,是因为早年家人就毁在面粉上。
他从一开始的目标就很纯粹:让整个港岛不再有毒品交易。
虽然在沈华的帮助下,他已经扳倒了两个头目,但离理想还差得远。
理想很美好,现实却残酷。
若真能做到全港无毒,那简直堪称传奇。
可现实是,若没有沈华带路,刘建明连毒枭长什么样、在哪交易都摸不着边。
正因如此,当初两人联手时,刘建明才会如此信任沈华。
这次也一样,他早早来到山顶,等着和沈华一起晨练。
“你还真没迟到,倒是让我意外。
本来以为你又得拖到上次那么晚,这次我学乖了,直接把羽绒服裹上了。”
见到沈华出现,刘建明忍不住叹了一句。
早知他来这么早,自己何必穿得像个粽子,现在身上都出汗了。
其实他也怪不了谁,上回约好见面,他本以为沈华会很快现身,结果等到半夜才忙完赶来。
那天夜里,他一个人孤零零站在山顶,冷风刮得骨头发麻,差点冻成冰棍。
这一回,他总算吸取教训,提前套上厚衣服,在寒风中静静等候。
偏偏今天天气比往常暖和,加上沈华来得又比上次早了些,反倒让他穿多了——热得说不出话来,连正事都快顾不上聊了。
刘建明此刻心里头有种说不出的别扭劲儿,明明自己是冲着动一动出出汗去的,可这天却热得让人喘不上气。
他现在根本没动弹,额头上就已经一层层地往外冒汗珠子。
比起上回那次,这次显得格外滑稽。
上次好歹是从山顶一口气跑下来的,身上那点汗也算是运动出来的,至少不至于冷得打哆嗦。
可这回呢?坐在那儿不动都快蒸出水来了。
“你倒是学会提前准备了,可你就不能先看看外头啥天气?”沈华看着他一身羽绒服裹得严严实实,实在忍不住开口,“我不是说非得让你背得出天气预报,但起码也该有点感觉吧?这种温度你还穿这个?”
“再说了,衣服带是能带,可你非得套在身上吗?塞包里不行?揣手里不也一样?”
沈华真搞不懂刘建明这脑回路。
眼下这身打扮,整个人像从寒冬腊月里刚钻出来——鼓鼓囊囊的羽绒大衣,拉链拉到顶,帽子都扣上了。
而他自己,不过是一件薄秋衫,袖子还挽到了手肘。
虽说早晚确实有些凉意,春天秋天交接的时候总归有点反复,可今天太阳一出来就晒得人发烫,压根不是穿厚衣服的节奏。
刘建明就这么坐着,汗顺着鬓角往下淌,活像个蒸笼里的包子。
这说明什么?明摆着今天的气温根本不容你拿冬天当借口。
一件春秋外套足矣,哪用得着把自己包成这样?可刘建明偏偏就没这意识。
沈华盯着他看了两眼,心里头突然冒出个念头:我是不是找错人了?要是真有脑子的人,怎么可能在这种日子把羽绒服往身上套?
他甚至开始琢磨,下次约见面,刘建明会不会不管季节轮转,一年四季都拎着这件大衣来?春天也好,夏天也罢,只要地点定在这山上,他就这么一身板正地出现?
就算你是怕重蹈上次被冻僵的覆辙,那也犯不着非穿不可啊。
带是带着,卷一卷塞袋子里,走的时候随手拎着,又不碍事。
何必把自己搞得像个过冬的北方人?
沈华越想越觉得两人搭伙这事得重新掂量掂量。
跟一个连天气都感知不到的人合作,靠谱吗?这种基本判断力都没有,以后办大事能稳得住?
可转念一想,这两次端毒窝、抓头目的行动,哪一次少了刘建明?人家从不耍花腔,也不抢功,每次都踩着泥水往前冲。
港岛这片地方,多少人做事只为升职、为露脸,真正肯埋头干活的有几个?
偏偏刘建明就是那个肯蹲在暗处布网、等信号一响就扑上去的人。
几次设局,他都能沉住气配合到底,现场从不掉链子。
这样的搭档,不好找。
沈华望着眼前这个热得满脸通红却又倔强穿着羽绒服的男人,终究还是压下了心头那股烦躁,打算好好聊聊。
“我说你这话就有点不讲理了。”刘建明终于开了口,语气里带着几分委屈,“你约我,也没告诉我几点准到啊。”
“上回我啥准备没有,等你等到手脚冰凉,回去直接发烧,灌了两大碗姜汤才缓过来。
要不是我底子还行,早就躺医院了。”
“我能不长记性吗?可我又不知道你今天啥时候来。
你要早说你现在才到,我干嘛大清早就巴巴地赶来这儿坐着?我也掐着点儿来不行?”
“结果你自己没个准时间,倒反过来怪我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