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导,不好了,刘慕和白姵蓉爆热搜了!”正在监看热搜版的执行导演,把手机屏幕快速递到总导演面前。
“大清早,刘慕和白姵蓉突然在直播镜头下,这么一顿晨吻,爆热搜不是很正常吗?能爆热搜,不是太好了吗?!”总导演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根本没去看执行导演递来的手机,而是依旧监看着监控器上103的直播情况。
执行导演发现总导演似乎只听到自己说的“爆热搜”这三个字,却根本没听到自己说的“不好了”这三个字:“……总导,刘慕和白姵蓉刚刚爆的热搜,不是今早晨吻的热搜,而是网上刚爆出刘慕在发布准备加入我们《心驰神往之》直播录制预告微博的当天,刘慕还曾同时签署过一份在直播录制期间,假装和白姵蓉谈恋爱的恋爱合约。”
“假装和白姵蓉谈恋爱的恋爱合约?!”总导演连忙拿过执行导演递上的手机,逐字逐句看起热搜上刘慕被爆出的恋爱合约内容:
甲方(委托方): 华国曦光序章娱乐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合作艺人):刘慕
甲方为乙方之独家经纪公司,全权负责乙方之演艺事业。
乙方已受邀作为嘉宾,参与恋爱综艺节目《心驰神往之》(以下简称“该节目”)的全程录制。
为提升乙方在该节目中的故事线吸引力、话题度及个人商业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在该节目录制期间,乙方与节目女嘉宾:白姵蓉,(以下简称“合作女方”)建立“荧幕情侣”合作关系。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 本合约项下乙方与合作女方的关系,仅为基于节目效果及商业宣传目的的限定性、契约化合作,不构成任何“事实上”的恋爱关系。
1.2 双方确认,本合作关系的存续期间严格限定为:自该节目首次直播录制日起,至该节目最后一期直播正片收官之日(以下简称“合作截止日”)止。
第二条:乙方核心义务(合作期间内)
2.1 形象塑造义务: 乙方须在节目录制镜头前及所有可被公众感知的场合,展现出对合作女方的充分好感和关心,行为举止需符合“深情”、“专一”、“浪漫”的男友人设。
2.2 互动配合义务: 乙方除了须积极配合节目组脚本安排外,还需要在直播录制期间与合作女方完成类“真实情侣”之间的“真实互动”,包括且不限于:深情对视、贴心照顾、浪漫约会、适当范围内的肢体接触(如牵手、拥抱、接吻)等华国直播间审核规范下的互动,以营造甜蜜氛围。
2.3 社交媒体管理义务: 乙方须按照规定,在该节目直播录制期间,严格管理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与合作女方相关的内容。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合照、进行评论互动、发布带有暗示性的文案等。所有发布内容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大清早,刘慕和白姵蓉突然在直播镜头下,这么一顿晨吻,爆热搜不是很正常吗?能爆热搜,不是太好了吗?!”总导演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根本没去看执行导演递来的手机,而是依旧监看着监控器上103的直播情况。
执行导演发现总导演似乎只听到自己说的“爆热搜”这三个字,却根本没听到自己说的“不好了”这三个字:“……总导,刘慕和白姵蓉刚刚爆的热搜,不是今早晨吻的热搜,而是网上刚爆出刘慕在发布准备加入我们《心驰神往之》直播录制预告微博的当天,刘慕还曾同时签署过一份在直播录制期间,假装和白姵蓉谈恋爱的恋爱合约。”
“假装和白姵蓉谈恋爱的恋爱合约?!”总导演连忙拿过执行导演递上的手机,逐字逐句看起热搜上刘慕被爆出的恋爱合约内容:
甲方(委托方): 华国曦光序章娱乐经纪有限公司
乙方(合作艺人):刘慕
甲方为乙方之独家经纪公司,全权负责乙方之演艺事业。
乙方已受邀作为嘉宾,参与恋爱综艺节目《心驰神往之》(以下简称“该节目”)的全程录制。
为提升乙方在该节目中的故事线吸引力、话题度及个人商业价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在该节目录制期间,乙方与节目女嘉宾:白姵蓉,(以下简称“合作女方”)建立“荧幕情侣”合作关系。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 本合约项下乙方与合作女方的关系,仅为基于节目效果及商业宣传目的的限定性、契约化合作,不构成任何“事实上”的恋爱关系。
1.2 双方确认,本合作关系的存续期间严格限定为:自该节目首次直播录制日起,至该节目最后一期直播正片收官之日(以下简称“合作截止日”)止。
第二条:乙方核心义务(合作期间内)
2.1 形象塑造义务: 乙方须在节目录制镜头前及所有可被公众感知的场合,展现出对合作女方的充分好感和关心,行为举止需符合“深情”、“专一”、“浪漫”的男友人设。
2.2 互动配合义务: 乙方除了须积极配合节目组脚本安排外,还需要在直播录制期间与合作女方完成类“真实情侣”之间的“真实互动”,包括且不限于:深情对视、贴心照顾、浪漫约会、适当范围内的肢体接触(如牵手、拥抱、接吻)等华国直播间审核规范下的互动,以营造甜蜜氛围。
2.3 社交媒体管理义务: 乙方须按照规定,在该节目直播录制期间,严格管理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与合作女方相关的内容。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合照、进行评论互动、发布带有暗示性的文案等。所有发布内容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