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狩猎人》玩家社区的构想,如同一剂高效的解毒剂,迅速中和了团队内部因山寨事件引发的愤怒与焦虑。王浩和李立像是被赋予了神圣使命的骑士,立刻投入到社区建设的“伟大事业”中。赵昊利用他跑灯具店积累的人脉,很快搞定了物美价廉的虚拟主机和域名注册,一个名为“山海阁”的简易论坛,在短短几天内就搭建了起来。
王浩负责内容填充和版块规划,他凭着对《山海狩猎人》设定的熟悉和林见鹿提供的一些原始设定稿,开始撰写背景故事、怪物图鉴和狩猎技巧。李立则负责论坛的日常维护和界面美化,虽然技术稚嫩,但他那股子认真劲儿,让论坛至少看起来像模像样。赵昊甚至还动用了一点“私房钱”,在几个流量尚可的游戏论坛发了宣传帖,试图为“山海阁”引流。
然而,就在“山海阁”刚刚挂上网络,迎来第一批零星访客的同时,赵昊那边通过渠道了解到的新情况,让刚刚平复的湖面再起波澜。
“老林,默子,情况有点不对劲!”赵昊这天上午从外面回来,脸色比上次发现山寨光盘时更加凝重,手里还拿着几张新买的光盘和打印出来的资料。
“怎么了?那个飞鹰软件又出什么幺蛾子了?”王浩正在论坛上回复一个关于“蜚兽弱点”的提问,头也不抬地问道。
“不只是飞鹰软件!”赵昊把光盘和资料往桌上一拍,语气带着愤懑,“我托朋友在几个不同的电脑城和地下渠道都看了,除了《山海奇侠传》,又冒出来两个山寨货!一个叫《洪荒猎妖记》,一个叫《上古伏魔录》!封面一个比一个夸张,内容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换皮玩意!而且,”他加重了语气,“我听说,那个飞鹰软件,看《山海奇侠传》卖得不错,已经在准备搞什么‘资料片’了!妈的,这是要把山寨进行到底啊!”
这个消息让刚刚轻松起来的气氛再次紧绷。如果只是个把山寨者小打小闹,或许可以像林见鹿分析的那样,将其视为市场潜力的证明和疥癣之疾。但如果形成跟风浪潮,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就可能显现,尤其会对尚未正式面世的官方改编游戏造成潜在的品牌混淆和口碑伤害。
“树欲静而风不止。”陈默放下手中的内核代码,眉头紧锁,“看来,光靠建设社区被动防御,还不够。”
李立也停下了手中的活,担忧地说:“他们这样肆无忌惮,会不会让人觉得我们好欺负,以后谁都敢来踩一脚?”
王浩更是气得差点砸键盘:“没完没了!真当我们是软柿子啊!”
众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林见鹿身上。他依旧是那副沉静如水的模样,拿起赵昊带回来的新山寨光盘和资料,仔细翻看着。与之前的《山海奇侠传》相比,这两款新作的山寨手法更加娴熟,虽然本质仍是粗制滥造,但在UI模仿和宣传用语上,更加贴近原作,混淆性更强。
“昊子,你之前咨询的那个法律顾问,水平如何?主要擅长哪方面?”林见鹿放下资料,突然问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问题。
赵昊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张律师?是我爸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水平应该不错,主要处理商业合同和一般经济纠纷。老林,你的意思是……?”
“聘请他,或者通过他找一个更擅长知识产权,尤其是着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律师。”林见鹿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断,“我们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评估这些山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我们该如何维权。”
“维权?打官司?”赵昊眼睛一亮,但随即又有些犹豫,“老林,打官司可是又耗时间又烧钱啊!咱们现在这情况……”
“不是一定要立刻对簿公堂。”林见鹿打断他,“但我们必须亮出法律武器,展现我们维权的决心和能力。这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威慑。而且,我们需要通过专业人士,明确我们的权利边界,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多纠纷做好准备。”
他站起身,走到白板前,将之前写的“玩家社区”暂时擦掉,写下了“**法律维权行动**”几个字。
“我们的目标有三个层次。”林见鹿边写边说,“**第一,震慑与遏止。** 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警告现有的山寨者,表明我们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坚定态度,遏制跟风浪潮的扩大。**第二,澄清与正名。** 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山海狩猎人》的原创地位,打击山寨品的混淆行为,保护我们的IP价值。**第三,确立规则。** 借此机会,为我们未来所有的创意产出,树立起知识产权的保护壁垒,让潜在模仿者知道,抄袭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他的分析条理清晰,目标明确,将一场可能旷日持久、耗费精力的法律斗争,转化为了一个有清晰步骤和预期结果的战略行动。
“我同意。”陈默第一个表态,他向来注重规则和逻辑,“知识产权是核心技术价值的保障。如果连自己原创的东西都保护不了,何谈更大的发展?”
赵昊也被林见鹿说服了,摩拳擦掌道:“好!那就干!我马上联系张律师,约时间见面!妈的,也该让那帮孙子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王浩和李立虽然对法律层面的事情不太懂,但看到林见鹿和赵昊都如此坚决,也感到一阵振奋。用法律武器反击,这听起来就比生闷气或者私下小动作要解气得多,也正大光明得多。
几天后,在赵昊父亲的引荐下,林见鹿、赵昊和陈默在一间颇为气派的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里,见到了张律师以及他特意请来的、一位专精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伙人律师,姓韩。
韩律师四十多岁年纪,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言谈举止严谨而专业。在仔细聆听了林见鹿关于《山海狩猎人》创作过程、山寨作品情况以及团队诉求的介绍,并审阅了赵昊带来的相关证据(包括原始策划稿、与之前游戏公司的授权合同复印件、以及购买的山寨光盘和宣传资料)后,他给出了初步的法律意见。
“从着作权法的角度分析,”韩律师的声音平稳而清晰,“游戏玩法本身作为一种思想,通常不受着作权法保护。但是,”他话锋一转,用笔点了点带来的资料,“游戏的具体表达,包括其文字说明、美术资源、角色设定、剧情脉络、特定的UI设计和图标等,如果具有独创性,则受到法律保护。”
他拿起《山海奇侠传》的光盘:“根据你们提供的证据,尤其是这些山寨作品在文字描述、怪物名称、技能设定甚至部分UI布局上与《山海狩猎人》的高度相似性,我们有较充分的理由认为,它们存在侵犯着作权的嫌疑。特别是这种几乎照搬核心设定和表达方式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借鉴的范畴,构成了实质性相似。”
“那我们可以怎么做?”赵昊迫不及待地问。
“目前来看,发送律师函是第一步,也是成本相对较低、见效较快的方式。”韩律师解释道,“我们可以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飞鹰软件等侵权方发出正式律师函,明确指出其行为的侵权性质,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停止生产、销售、传播侵权产品,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警告信号。”
“如果他们不理睬呢?”陈默问道。
“如果对方拒不理会,或者阳奉阴违,我们可以进一步采取诉讼手段。”韩律师推了推眼镜,“包括申请证据保全、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当然,诉讼周期较长,成本也更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林见鹿一直在安静地聆听,此时才开口问道:“韩律师,以您专业的判断,发送律师函,能起到多大的震慑效果?对方服软的可能性有多大?”
韩律师沉吟片刻,回答道:“这取决于侵权方的规模和态度。像飞鹰软件这类规模不大、可能抱着捞一笔就走心态的公司,在收到正式、专业的律师函后,考虑到潜在的诉讼风险和赔偿压力,选择息事宁人、停止侵权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为对他们来说,继续侵权的成本可能会远超其收益。当然,也不排除有头铁的存在。”
他顿了顿,补充道:“而且,发送律师函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在向市场释放一个明确的信号——原创者拥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和专业的法律后盾,这对于遏制其他潜在跟风者,效果甚至可能比直接告倒一两家公司更好。”
林见鹿点了点头,这与他的判断基本一致。法律武器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威慑和规则的建立。
“另外,”韩律师提醒道,“我注意到你们还没有对‘山海狩猎人’这个名称进行商标注册。我强烈建议你们尽快办理,不仅在游戏类别,最好覆盖相关的文化娱乐产品类别。商标是品牌保护最有力的武器之一。”
赵昊连忙记下:“明白明白,商标注册我们已经在弄了,加快进度!”
经过一番深入的沟通,林见鹿心中有了决断。他代表团队,正式委托韩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处理针对《山海奇侠传》等山寨产品的维权事宜,首要步骤就是起草并发送律师函。
一周后,数封盖着律师事务所鲜红印章、措辞严谨、引据充分的律师函,分别寄往了飞鹰软件等几家 identified 的侵权公司。
律师函发出的效果,立竿见影。
首先是赵昊在渠道的朋友反馈,市面上《山海奇侠传》和新出的几款山寨光盘的铺货速度明显放缓,一些摊主开始变得谨慎。紧接着,大约在律师函发出后的第十天,赵昊接到了飞鹰软件一个自称是经理的人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对方的语气早已没了山寨时的嚣张,反而带着几分讨好和辩解,声称他们的游戏是“独立开发”,只是“借鉴”了流行元素,并未侵权,但同时又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暗示可以支付一笔“不多的费用”寻求和解。
赵昊按捺住骂人的冲动,按照和林见鹿、韩律师事先商定的口径,强硬地回应:“独立开发?律师函里列举的实质性相似点需要我再给您念一遍吗?协商可以,前提是立刻停止一切侵权行为,下架所有侵权产品,公开道歉,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否则,法庭上见!”
挂断电话,赵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胸中多日来的憋闷一扫而空,他兴奋地对工作室众人说:“妈的,爽!那孙子怂了!还是老林这招高明!法律武器,果然好使!”
林见鹿的脸上也露出了些许轻松的神色。他知道,这只是第一场小小的胜利,远未到高枕无忧的时候。但这次成功的维权行动,无疑向团队内部和外部市场,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息——这个名为“灵犀”的年轻团队,不仅拥有超越时代的眼光和创造力,更具备保护自身成果的强硬手腕和智慧。
潜龙的身姿,在初露锋芒之后,第一次亮出了他守护领地的利爪与獠牙。这不仅仅是为了应对一次山寨危机,更是为了在这片充满机遇与荆棘的荒野中,确立起不容侵犯的规则与边界。
王浩负责内容填充和版块规划,他凭着对《山海狩猎人》设定的熟悉和林见鹿提供的一些原始设定稿,开始撰写背景故事、怪物图鉴和狩猎技巧。李立则负责论坛的日常维护和界面美化,虽然技术稚嫩,但他那股子认真劲儿,让论坛至少看起来像模像样。赵昊甚至还动用了一点“私房钱”,在几个流量尚可的游戏论坛发了宣传帖,试图为“山海阁”引流。
然而,就在“山海阁”刚刚挂上网络,迎来第一批零星访客的同时,赵昊那边通过渠道了解到的新情况,让刚刚平复的湖面再起波澜。
“老林,默子,情况有点不对劲!”赵昊这天上午从外面回来,脸色比上次发现山寨光盘时更加凝重,手里还拿着几张新买的光盘和打印出来的资料。
“怎么了?那个飞鹰软件又出什么幺蛾子了?”王浩正在论坛上回复一个关于“蜚兽弱点”的提问,头也不抬地问道。
“不只是飞鹰软件!”赵昊把光盘和资料往桌上一拍,语气带着愤懑,“我托朋友在几个不同的电脑城和地下渠道都看了,除了《山海奇侠传》,又冒出来两个山寨货!一个叫《洪荒猎妖记》,一个叫《上古伏魔录》!封面一个比一个夸张,内容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换皮玩意!而且,”他加重了语气,“我听说,那个飞鹰软件,看《山海奇侠传》卖得不错,已经在准备搞什么‘资料片’了!妈的,这是要把山寨进行到底啊!”
这个消息让刚刚轻松起来的气氛再次紧绷。如果只是个把山寨者小打小闹,或许可以像林见鹿分析的那样,将其视为市场潜力的证明和疥癣之疾。但如果形成跟风浪潮,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就可能显现,尤其会对尚未正式面世的官方改编游戏造成潜在的品牌混淆和口碑伤害。
“树欲静而风不止。”陈默放下手中的内核代码,眉头紧锁,“看来,光靠建设社区被动防御,还不够。”
李立也停下了手中的活,担忧地说:“他们这样肆无忌惮,会不会让人觉得我们好欺负,以后谁都敢来踩一脚?”
王浩更是气得差点砸键盘:“没完没了!真当我们是软柿子啊!”
众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林见鹿身上。他依旧是那副沉静如水的模样,拿起赵昊带回来的新山寨光盘和资料,仔细翻看着。与之前的《山海奇侠传》相比,这两款新作的山寨手法更加娴熟,虽然本质仍是粗制滥造,但在UI模仿和宣传用语上,更加贴近原作,混淆性更强。
“昊子,你之前咨询的那个法律顾问,水平如何?主要擅长哪方面?”林见鹿放下资料,突然问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问题。
赵昊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张律师?是我爸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水平应该不错,主要处理商业合同和一般经济纠纷。老林,你的意思是……?”
“聘请他,或者通过他找一个更擅长知识产权,尤其是着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律师。”林见鹿的语气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断,“我们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评估这些山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我们该如何维权。”
“维权?打官司?”赵昊眼睛一亮,但随即又有些犹豫,“老林,打官司可是又耗时间又烧钱啊!咱们现在这情况……”
“不是一定要立刻对簿公堂。”林见鹿打断他,“但我们必须亮出法律武器,展现我们维权的决心和能力。这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威慑。而且,我们需要通过专业人士,明确我们的权利边界,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多纠纷做好准备。”
他站起身,走到白板前,将之前写的“玩家社区”暂时擦掉,写下了“**法律维权行动**”几个字。
“我们的目标有三个层次。”林见鹿边写边说,“**第一,震慑与遏止。** 通过发送律师函等方式,警告现有的山寨者,表明我们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坚定态度,遏制跟风浪潮的扩大。**第二,澄清与正名。** 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山海狩猎人》的原创地位,打击山寨品的混淆行为,保护我们的IP价值。**第三,确立规则。** 借此机会,为我们未来所有的创意产出,树立起知识产权的保护壁垒,让潜在模仿者知道,抄袭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他的分析条理清晰,目标明确,将一场可能旷日持久、耗费精力的法律斗争,转化为了一个有清晰步骤和预期结果的战略行动。
“我同意。”陈默第一个表态,他向来注重规则和逻辑,“知识产权是核心技术价值的保障。如果连自己原创的东西都保护不了,何谈更大的发展?”
赵昊也被林见鹿说服了,摩拳擦掌道:“好!那就干!我马上联系张律师,约时间见面!妈的,也该让那帮孙子知道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
王浩和李立虽然对法律层面的事情不太懂,但看到林见鹿和赵昊都如此坚决,也感到一阵振奋。用法律武器反击,这听起来就比生闷气或者私下小动作要解气得多,也正大光明得多。
几天后,在赵昊父亲的引荐下,林见鹿、赵昊和陈默在一间颇为气派的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里,见到了张律师以及他特意请来的、一位专精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伙人律师,姓韩。
韩律师四十多岁年纪,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言谈举止严谨而专业。在仔细聆听了林见鹿关于《山海狩猎人》创作过程、山寨作品情况以及团队诉求的介绍,并审阅了赵昊带来的相关证据(包括原始策划稿、与之前游戏公司的授权合同复印件、以及购买的山寨光盘和宣传资料)后,他给出了初步的法律意见。
“从着作权法的角度分析,”韩律师的声音平稳而清晰,“游戏玩法本身作为一种思想,通常不受着作权法保护。但是,”他话锋一转,用笔点了点带来的资料,“游戏的具体表达,包括其文字说明、美术资源、角色设定、剧情脉络、特定的UI设计和图标等,如果具有独创性,则受到法律保护。”
他拿起《山海奇侠传》的光盘:“根据你们提供的证据,尤其是这些山寨作品在文字描述、怪物名称、技能设定甚至部分UI布局上与《山海狩猎人》的高度相似性,我们有较充分的理由认为,它们存在侵犯着作权的嫌疑。特别是这种几乎照搬核心设定和表达方式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借鉴的范畴,构成了实质性相似。”
“那我们可以怎么做?”赵昊迫不及待地问。
“目前来看,发送律师函是第一步,也是成本相对较低、见效较快的方式。”韩律师解释道,“我们可以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飞鹰软件等侵权方发出正式律师函,明确指出其行为的侵权性质,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停止生产、销售、传播侵权产品,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这本身就是一个强烈的警告信号。”
“如果他们不理睬呢?”陈默问道。
“如果对方拒不理会,或者阳奉阴违,我们可以进一步采取诉讼手段。”韩律师推了推眼镜,“包括申请证据保全、向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当然,诉讼周期较长,成本也更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林见鹿一直在安静地聆听,此时才开口问道:“韩律师,以您专业的判断,发送律师函,能起到多大的震慑效果?对方服软的可能性有多大?”
韩律师沉吟片刻,回答道:“这取决于侵权方的规模和态度。像飞鹰软件这类规模不大、可能抱着捞一笔就走心态的公司,在收到正式、专业的律师函后,考虑到潜在的诉讼风险和赔偿压力,选择息事宁人、停止侵权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为对他们来说,继续侵权的成本可能会远超其收益。当然,也不排除有头铁的存在。”
他顿了顿,补充道:“而且,发送律师函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在向市场释放一个明确的信号——原创者拥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和专业的法律后盾,这对于遏制其他潜在跟风者,效果甚至可能比直接告倒一两家公司更好。”
林见鹿点了点头,这与他的判断基本一致。法律武器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威慑和规则的建立。
“另外,”韩律师提醒道,“我注意到你们还没有对‘山海狩猎人’这个名称进行商标注册。我强烈建议你们尽快办理,不仅在游戏类别,最好覆盖相关的文化娱乐产品类别。商标是品牌保护最有力的武器之一。”
赵昊连忙记下:“明白明白,商标注册我们已经在弄了,加快进度!”
经过一番深入的沟通,林见鹿心中有了决断。他代表团队,正式委托韩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处理针对《山海奇侠传》等山寨产品的维权事宜,首要步骤就是起草并发送律师函。
一周后,数封盖着律师事务所鲜红印章、措辞严谨、引据充分的律师函,分别寄往了飞鹰软件等几家 identified 的侵权公司。
律师函发出的效果,立竿见影。
首先是赵昊在渠道的朋友反馈,市面上《山海奇侠传》和新出的几款山寨光盘的铺货速度明显放缓,一些摊主开始变得谨慎。紧接着,大约在律师函发出后的第十天,赵昊接到了飞鹰软件一个自称是经理的人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对方的语气早已没了山寨时的嚣张,反而带着几分讨好和辩解,声称他们的游戏是“独立开发”,只是“借鉴”了流行元素,并未侵权,但同时又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暗示可以支付一笔“不多的费用”寻求和解。
赵昊按捺住骂人的冲动,按照和林见鹿、韩律师事先商定的口径,强硬地回应:“独立开发?律师函里列举的实质性相似点需要我再给您念一遍吗?协商可以,前提是立刻停止一切侵权行为,下架所有侵权产品,公开道歉,并赔偿我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否则,法庭上见!”
挂断电话,赵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觉胸中多日来的憋闷一扫而空,他兴奋地对工作室众人说:“妈的,爽!那孙子怂了!还是老林这招高明!法律武器,果然好使!”
林见鹿的脸上也露出了些许轻松的神色。他知道,这只是第一场小小的胜利,远未到高枕无忧的时候。但这次成功的维权行动,无疑向团队内部和外部市场,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息——这个名为“灵犀”的年轻团队,不仅拥有超越时代的眼光和创造力,更具备保护自身成果的强硬手腕和智慧。
潜龙的身姿,在初露锋芒之后,第一次亮出了他守护领地的利爪与獠牙。这不仅仅是为了应对一次山寨危机,更是为了在这片充满机遇与荆棘的荒野中,确立起不容侵犯的规则与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