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平等对话-《重生2004,系统助我人生开挂》

  与迪士尼CEO罗伯特·艾格那场开启合作大门的初步握手之后,真正的较量——或者说,真正体现双方智慧与格局的**平等对话**——才在紧锣密鼓的后续谈判中,徐徐展开。

  迪士尼方面派出了以其集团首席战略官为首,囊括了顶尖法务、版权专家、制片人以及主题乐园规划师的豪华谈判团。而“灵犀”这边,则由林见鹿亲自坐镇,周薇领衔商务与法务,并加入了“灵犀动漫”的核心主创团队。谈判地点选在了一个中立且私密性极佳的会议中心。

  谈判桌上的气氛,从一开始就与以往任何一次合作洽谈都截然不同。没有一方居高临下的审视,也没有另一方小心翼翼的逢迎。有的,是基于对等实力和共同利益的、针锋相对却又相互尊重的博弈。

  第一轮交锋,围绕**创意主导权**展开。

  迪士尼的首席制片人,一位名叫凯瑟琳·米勒,以制作《冰雪奇缘》等大片闻名的女士,率先抛出了她的构想:“我们认为,《山海狩猎人》的世界观极具潜力,但为了适应全球市场,尤其是北美观众的观影习惯,可以在主角的成长弧光和部分异兽的视觉设计上,融入更多我们被市场验证过的成功元素,比如……”

  她的话还没说完,“灵犀动漫”的总导演,一位名叫陆衍的年轻人,扶了扶他的黑框眼镜,不卑不亢地打断了她:“米勒女士,感谢您的建议。但我们认为,《山海狩猎人》的魅力,恰恰在于其独特的东方叙事逻辑和美学体系。主角的成长并非个人英雄主义,而是与团队、与自然博弈中的领悟与担当;异兽的设计也并非为了视觉奇观,它们承载着《山海经》古老的文化符号和哲学隐喻。这些,正是我们IP的灵魂,不能为了所谓的‘市场适应性’而妥协。”

  他的语气坚定,带着创作者特有的执着。会议室里瞬间安静下来,迪士尼团队的一些成员脸上露出了些许错愕,显然不太习惯在合作初期就遇到如此直接的反驳。

  林见鹿安静地坐在主位,没有插话,只是平静地看着陆衍,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他需要他的团队有这样的底气和自信。

  凯瑟琳·米勒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了一个职业化的笑容,但眼神锐利了些:“陆导,我理解您对作品的感情。但电影是面向全球的艺术,适当的调整是为了让更多观众理解和喜爱它。”

  “真正的理解和喜爱,源于对文化本身的尊重,而非削足适履。”林见鹿终于开口,声音平和,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米勒女士,迪士尼的成功,在于将世界各地优秀的文化(如北欧神话、阿拉伯传说)以自己擅长的方式讲述给世界。这一次,我们希望合作的,是**共同探索如何将东方的‘山海’世界,原汁原味又富有感染力地推向全球**。这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挑战和魅力的新课题,不是吗?”

  他没有直接否定凯瑟琳,而是将问题拔高到了文化传播与方法论探索的层面,既坚持了原则,又给了对方台阶。

  迪士尼的首席战略官,一位头发花白、眼神深邃的老者,微微颔首,示意凯瑟琳稍安勿躁。他看向林见鹿,语气沉稳:“林先生,我们认同文化尊重的重要性。那么,在具体操作上,我们如何确保这种‘原汁原味’能够在全球市场产生共鸣?创意团队如何构成?”

  第二轮交锋,转向了**合作机制**。

  周薇接过话头,展示了准备好的方案:“我们建议,成立一个**联合创意委员会**。由双方各自派出核心创作和决策人员组成。所有关于电影剧本、角色设定、视觉风格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委员会**一致通过**。这样既能保证我们的文化内核不被扭曲,也能吸收迪士尼宝贵的工业化制作和叙事经验。”

  “一致通过?”迪士尼的法务顾问皱起了眉头,“这可能会导致决策效率低下,甚至陷入僵局。”

  “对于真正重要的东西,效率应该让位于质量。”林见鹿淡然回应,“我们认为,对于《山海狩猎人》这样的IP,维护其独特性与完整性,是保证其长期价值的基石。短暂的讨论成本,远低于因妥协而带来的品牌损耗。”

  他的态度明确而坚定。迪士尼团队再次感受到了这位年轻中国企业家与以往合作伙伴的不同——他并非不懂商业,而是将文化价值和长期品牌置于短期商业利益之上。

  经过几轮激烈的讨论,迪士尼方面最终接受了“联合创意委员会”和“重大决策一致通过”的原则。这无疑是“灵犀”方在扞卫IP灵魂上取得的一次重要胜利。

  第三轮交锋,则围绕着**利益分配与衍生权利**。

  迪士尼凭借其强大的全球渠道,自然希望在衍生品收益分成上占据优势。而其主题乐园部门,也希望能获得较长年限的独家授权。

  这一次,轮到周薇和她的法务团队展现锋芒。她们拿出了详尽的全球IP价值评估报告和市场数据分析,据理力争:

  “根据我们的评估,《山海狩猎人》IP的核心价值增长潜力巨大,尤其是在亚太市场。我们同意迪士尼的渠道价值,但分成比例必须体现IP本身的贡献度。”

  “主题乐园的合作我们非常欢迎,但授权年限不宜过长,且应保留我们在特定区域(如大中华区)自建或与其他伙伴合作开发主题体验的权利。我们需要保持IP运营的灵活性。”

  谈判桌上,数字、条款、法律条文你来我往,空气中弥漫着无形的硝烟。双方都在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但又都保持着基本的商业礼仪和对合作前景的共同期待。

  林见鹿在整个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倾听和观察。他只在关键节点,用简洁而有力的话语定下基调,或者提出打破僵局的创造性方案。例如,当双方在电影票房分成的某个比例上僵持不下时,他提出:“或许我们可以设定一个阶梯分成模式?票房达到某个基准线前按A方案,超过后按B方案。这样既能保障双方前期的基本收益,也能共享IP成功带来的超额回报。”

  这个提议,立刻为陷入僵局的谈判打开了新的窗口。

  最终,经过长达数周、多达十几轮的艰苦谈判,一份厚达数百页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终于达成。

  协议明确:

  1. **IP所有权百分百归属“灵犀文创”**。

  2. 成立联合创意委员会,电影核心创意需一致通过。

  3. 迪士尼负责全球发行(除大中华区外)和主题乐园植入,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

  4. 衍生品授权非独家,但迪士尼享有优先权,分成比例体现了IP方的重要价值。

  5. 合作期限灵活,并设有清晰的退出和续约机制。

  当双方代表在协议上签下名字时,所有人都长舒了一口气。这不是一份一方完全主导的“不平等条约”,而是一份真正体现了**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平等伙伴契约。

  送走迪士尼团队后,周薇忍不住对林见鹿感叹:“这次谈判,感觉……很不一样。我们第一次,是真正挺直了腰板和迪士尼这样的巨头谈条件。”

  林见鹿站在窗边,看着窗外华灯初上的城市,轻轻说道:“平等,从来不是别人施舍的,而是靠自己争取的。我们有了他们想要的东西,有了不容忽视的生态和未来,才有了今天这张平等对话的桌子。”

  潜龙的身影,经过这次与全球娱乐霸主的正面交锋与平等合作,已然完成了从挑战者到规则参与制定者的关键蜕变。他的商业护城河,在文化领域,也终于浇筑起了足以与全球顶级玩家平起平坐的坚实基座。这声东方龙吟,已然清晰地在全球文化的殿堂中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