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回忆-《娱乐圈:惊!曲神被歌王拿捏了》

  “阳宝别闹。”故阳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凌落无奈地抓住在自己身上四处游走的手,指尖温热,带着一股电流,从他掌心窜入四肢百骸。

  他清了清嗓子,强行转移话题:“好了,先敷眼睛,哭得跟兔子一样,都肿了。”

  故阳却不依不饶,反而凑得更近,鼻尖几乎要碰到他的下巴,温热的呼吸扑在他皮肤上:“那你心情好点了吗?”

  凌落眼神动了动,傅聪这个大嘴巴。

  他面上不动声色,笑了笑:“所以阳宝这是在牺牲色相,逗我开心?”

  故阳哼唧一声,仰起他那高傲的头颅,活像只被顺好毛的猫:“谁说的,你今天光欺负我了,我才不乐意逗你。”

  嘴上说着不乐意,那作乱的手指头却诚实地在他腰侧轻轻挠了一下。

  凌落身体一僵,咬着牙在故阳光洁的额头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去躺着,我给你拿冰敷眼罩。”

  “好嘞!”故阳见他神色缓和,立刻得逞一笑,整个人像只脱兔,瞬间就钻进了被子里,只露出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外面。

  凌落认命地叹了口气,转身打开行李箱。

  他有随身携带冰敷眼罩的习惯,长时间对着电脑屏幕,眼睛酸涩时便敷上一片,意识沉入记忆宫殿,休息学习两不误。

  这次出来得急,只随手塞了几片,刚好够用。

  他拆开包装,将冰凉的眼罩轻轻覆在故阳的眼上。

  “唔……”故阳舒服得发出一声轻叹。

  黑色的眼罩,微张的唇,还有那一声压抑的轻叹……

  凌落喉结滚动了一下,默默转过身,将故阳换下来的衣服一件件叠好,收进行李袋,决定回去再洗。

  做完这一切,他才半靠在床头,将故阳整个人捞进怀里。

  故阳熟门熟路地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脑袋靠在他的腰间,问道:“凌……”

  刚说一个字,就感到头顶投来一道不悦的视线。

  凌落低头看他,不爽地“嗯?”了一声,尾音微微上挑,压迫感十足。

  故阳撇了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改口,从牙缝里挤出来:“落哥,行了吧。”

  “勉强。”凌落惩罚似的捏了捏故阳手感极佳的脸颊,“想问什么?”

  “哼哼,”故阳翻了个身,一只手得寸进尺地搭上凌落的腰,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他紧实的腹肌,“这四年,你一定很辛苦吧。”

  故阳温热的身体紧贴着他,带着沐浴后的清爽茶香。

  辛苦吗?

  凌落的目光穿过房间,落在虚空的某一点,大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故阳的脸颊,思绪如潮水般袭来。

  四年前,他十六岁。

  高二开学的第一天,天光大好,他如常去学校报到。

  也正是这一天,唐恩民带着人找到了他,同行的还有那位在物理竞赛上见过几面的特邀顾问,周老。

  在那个昏暗无人的小巷里,前后都站着严肃的士兵,气氛郑重。

  唐恩民将一份文件递到他面前,声音铿锵有力:“凌落同学,我是国家研究所的后勤部长唐恩民。经过院内多位专家的联合举荐和审核,我们决定,破格录取你为研究所的预备研究员。”

  饶是凌落两世为人,心性远超同龄,在听到这句话时,心脏还是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他几乎是颤抖着手,接过了那份薄薄的文件,上面的每一个字都重如千斤。

  周老在一旁补充道:“凌落,未来的工作,可能会涉及较高等级的保密条例。我们可以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

  凌落闭上眼,再睁开时,眸中已是一片清明:“不用考虑,我接受。”

  他没有丝毫犹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那是他毕生的梦想,是他重活一世的执念,他没有理由,也不可能放弃。

  “给你半小时收拾东西,收拾好,我们立刻出发。”唐恩民看了一眼腕表,“车就在你家楼下等着。”

  “我……”凌落张了张嘴,他想说,他还没来得及和家人还有故阳告别。

  可脑中闪过前世说的研究人员的常态,“人间蒸发”四个字,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距离他当初拜托老道长救下的小人已经过去了六年。

  而他也曾为了等故阳,熬过了这六年孤寂的时光。

  那种滋味,没人比他更清楚。

  现在,却要让故阳也重蹈他的覆辙吗?

  何其残忍。

  “我没什么东西要收拾的。”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决然,“我们走吧。”

  他甚至不敢回头再看一眼只距离几百米的学校。

  他怕自己一回头,就再也迈不开腿。

  上了那辆密不透风的黑色专车,他才知道,这一次的物理竞赛为什么会特邀身为双星院士的周老担任顾问。

  这一切,不过是为了接下来的‘盘古计划’做准备。

  而他,很幸运的以冠军身份得到破格录取。

  他们没有去三零三研究所,反而被带到了一个地下深处的庞大基地。

  头顶是绚烂的穹顶,每日都在模拟着日出日落。

  这里隔绝一切信号,甚至连手机也需要上交,不能带入研究所。

  他经常给故阳写信。

  他写了很多,写他在这里一切都好,让他不要担心。写他很想念学校门口那家永远在排队的麻辣烫,想念和他一起在夕阳下打球的午后。

  可那些信,他一封都没有寄出去,每一封都被自己珍藏在书本里。

  寄出去做什么呢?

  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能忘记一件事,也能忘记一个人。

  这份注定没有结果秘密,终结在自己这里就好。

  他把自己完全投入到了研究中,享受着实验带来的快感,也麻痹着自己的情感。

  他用了一年时间,就从预备研究员转正,成了整个研究所里最年轻,也最出色的天才。

  所有人都说他前途无量。

  只有他自己知道,每到深夜,当穹顶的光芒模拟成璀璨星空时,他想得最多的,是阳光照下来的那一刻,就像故阳的眼睛一样,温暖。

  他偷偷地在草稿纸的角落,写下“故阳”两个字,然后又用更快的速度,将它彻底涂掉,仿佛这样就能抹去心底的痕迹。

  他甚至不敢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因为每一次都很疼。

  在这里,他见过太多悲剧。

  他见过一个研究员,在与世隔绝了五年后,接到了一份冰冷的病危通知书,匆忙赶去,却晚了一步。那个平日里能徒手拆解精密仪器的男人,在宿舍里哭得像个迷路的孩子。

  他也听唐部长说起过,他自己的儿子,二十多年没见过父亲,再见面时,已经生疏得连一声“爸”都叫不出口。

  等待,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的酷刑。

  他凭什么,要让那个从小在阳光和爱里长大的故阳,也来承受这一切?

  他凭什么,用自己那该死的,虚无缥缈的未来,去绑架故阳的人生?

  他没这个资格。

  所以,他彻底掐断了自己所有的念想。

  直到那场人为的实验意外,右手被宣判死刑,他躺在冰冷的病床上。

  回顾前世今生,他想要的,一件都抓不住,失败、无力、沮丧将他整个人淹没。

  可当他再次见到故阳时,当那个他以为早就把自己忘了的人,红着眼眶,用嘶哑的嗓音问他“你凭什么自杀”时,他才知道。

  他为自己筑起的坚硬堡垒,在见到那个人的第一眼,就溃不成军。

  他骗得了全世界,却骗不了自己的心。

  每一天都在默念:故阳,带我走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