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警察的藏青色制服,如同投入浑浊水面的一股清流,开始在京畿大地显现其威力。街面宵小敛迹,市井秩序初定,百姓们夜间行路,心头那份紧攥的恐惧,似乎也松动了些许。然而,江辰深知,这仅仅是治标。抓人、维稳,只是维护秩序的第一步。人抓之后,如何审判?依据何法?由谁裁决?这才是关乎公平正义、帝国根基的更深层次问题。
旧的司法体系,积弊之深,尤甚于治安。州县衙门,知府县令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司法裁判,升堂问案,往往凭一己好恶,或受师爷、胥吏乃至地方豪强摆布。所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诉讼成了权钱博弈的战场,律法条文不过是堂皇的装饰。刑讯逼供是常态,屈打成招屡见不鲜,积压的卷宗堆满尘封的库房,无数冤屈沉埋其中。
这一日,一份来自直隶某县的奏报,成了压垮旧司法体系的最后一根稻草。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一富商与一佃户争一亩水田的田契。富商手握盖有官印的“红契”,佃户只有一张泛黄的民间“白契”。县令收了富商厚礼,不顾田契新旧、实际耕种情况,当堂判定田产归富商所有。佃户不服,当堂喊冤,被县令以“咆哮公堂”之罪打了二十大板,拖入大牢。佃户的老母悲愤交加,一头撞死在县衙前的石狮子上,血溅五步。
此事若在以往,或许会被压下,或轻描淡写处理。但如今,新成立的警察系统在调查一起关联案件时,意外牵扯出了这起冤案。警察总署署长不敢怠慢,直接将案情捅到了御前。
养心殿内,江辰看着案头那份沾着无形血泪的报告,沉默了许久。殿内侍立的官员们屏息凝神,都能感受到皇帝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冰冷彻骨的怒意。
“传朕旨意。”江辰的声音平静,却带着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涉事县令,革职拿问,交都察院严审。涉案富商,侵夺田产,贿赂官吏,一并下狱。死者家属,厚加抚恤。”
处置不可谓不严厉,但江辰知道,这远远不够。罢免一个贪官,惩处一个劣绅,易如反掌。但若不从根本上改变滋生这种冤狱的土壤,今日死一个佃户,明日就可能死十个、百个无辜百姓。
几日后,大朝会。金銮殿上气氛凝重。
江辰没有先议其他朝政,而是直接让内侍将直隶佃户案的概要,当众宣读。那平直的语调念出的字句,却像一把把刀子,剐在不少官员的心上,尤其是那些掌管刑名、司法的官员,更是面色发白。
“众卿都听到了?”江辰目光如电,扫过满朝文武,“一亩水田,两条人命。我大明朝的律法,我大明官员的堂威,何时成了豪强敛财、草菅人命的工具?!”
他霍然起身,步下御阶,声音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州县父母官,集行政、司法于一身,事务繁杂,难免顾此失彼。胥吏舞文弄墨,上下其手,律例成了他们谋私的利器!诉讼无门,冤屈难伸,长此以往,民怨沸腾,国将不国!”
“陛下息怒!”众臣慌忙跪倒。
“息怒?”江辰冷笑,“朕如何息怒?今日是直隶,明日或许是江南,后日便是这天子脚下!朕欲开创盛世,若连子民最基本的公平正义都无法保障,这盛世,不过是建立在流沙之上的楼阁!”
他停顿片刻,斩钉截铁地宣布:“旧司法体系,臃肿腐败,已不堪重任!朕决意,仿效古今,设立帝国最高法院,为天下司法之终审所在!并以此为核心,重构帝国司法体系!”
“最高法院”四字,如同惊雷,再次震撼朝堂。这比设立警察更为深邃,直接触及了统治权力的核心架构。
江辰显然早有腹案,不容置疑地阐述了他的构想:
一、司法独立(相对)。 最高法院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直接对皇帝负责。其法官(暂称大法官)由皇帝亲自任命顶尖律法人才担任,非经弹劾和法定程序,不得罢免,以此保证其能依据律法独立审判,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权力和不法势力的干预。当然,这种独立是相对的,最终司法权威源于皇权,重大案件仍需报皇帝御裁(朱笔勾决制度保留),但日常审判,大法官有独立裁决权。
二、审级改革。 建立县(初级法院)、府(上诉法院)、省(高等法院)、中央(最高法院)四级审判制度。民刑案件逐级上诉,重大案件可直达最高法院。打破地方官一手遮天的局面。
三、专业法官。 法官必须通晓律法,通过严格考核选拔,不得由行政官员兼任。设立“帝国政法学院”,专门培养法官、检察官(计划设立)和律法人才。审判依据是成文的《大明律》及后续颁布的各种律例,强调证据链,严格限制刑讯逼供。
四、检察职能雏形。 初步设立“监察御史”介入重大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职能,改变以往完全由苦主自诉或官府纠问的模式,向国家公诉制度过渡。
五、律法编纂与解释。 最高法院拥有对律法的最终解释权,并负责整理、编纂判例,逐步统一全国的法律适用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
这一系列构想,无异于一场司法领域的惊天革命。它直接剥夺了地方行政长官的司法权,触动了无数官僚的切身利益,也挑战了千年来的“父母官”传统。
朝堂之上,反对之声如潮水般涌来。
“陛下!州县官临民治事,司法乃其应有之义,骤然分离,恐致地方政务瘫痪啊!”
“律例艰深,专职法官岂是旦夕可成?若所用非人,恐更添混乱!”
“司法独立于行政,古未之有!长此以往,君权何以体现?政令如何畅通?”
面对汹涌的反对声浪,江辰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硬。他深知,司法改革比警察制度改革更为敏感和艰难,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权力分配。
“政务瘫痪?”江辰盯着那位出声的户部侍郎,“是因为少了贪墨讼银的机会,才会瘫痪吗?”
“法官难成?”他又看向礼部尚书,“难道让那些只知八股、不通世情的进士去断案,就比专业法官更可靠?”
“至于君权……”江辰的声音陡然提升,带着无上的威严,“朕的君权,体现在制定律法,体现在任命法官,体现在最终裁决!而不是体现在让那些蠹虫,打着朕的旗号去枉法徇私!司法公正,百姓拥戴,才是君权最稳固的基石!若连案子都判不明白,何谈政令畅通?!”
他力排众议,以绝大的魄力推动此事。任命以清廉刚直、精通律法着称的致仕老臣、前刑部尚书陆明远,出任最高法院首任首席大法官。又从翰林院、地方刑名老吏中选拔了一批素有清名、熟知律例的人才,充任首批大法官。
最高法院的衙署,设在了距离皇城不远的一处经过改造的庞大宅院,刻意与传统的六部衙门保持距离,彰显其独立性。衙门前,不再摆放象征威权的石狮,而是立起了一尊巨大的青铜“獬豸”雕像——这种传说中的神兽,能辨曲直,识忠奸,成为了最高法院的象征。
开院第一日,陆明远率领众大法官,在獬豸像前宣誓:“秉公执法,唯律是从;不徇私情,不畏权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正义,守护黎民!”
声音苍老而坚定,在空气中回荡。
与此同时,直隶佃户案被最高法院提审重判。经过仔细核查田契真伪、走访乡邻、质证证据,最终判定田产归佃户所有(由其子继承),原县令与富商依法严惩。判决文书贴出,百姓围观,议论纷纷,虽大多不懂深奥律法,但“青天大老爷”、“皇上圣明”的呼声,却是由衷而发。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最高法院的设立,如同在帝国僵化的躯体中,植入了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心”。前路必然漫长,会遇到来自旧势力的顽固抵抗,会有新制度运行中的磕绊,法官队伍的建设也非一日之功。但毕竟,方向已经指明,机器已经开动。
江辰站在宫城高处,遥望着最高法院的方向。他知道,真正的长治久安,不仅需要强大的军队、高效的行政、繁荣的经济,更需要深植于人心的、对规则和公平的信仰。这最高法院,就是他播下的另一颗至关重要的种子。它或许生长缓慢,但终将长成支撑帝国未来的参天大树。
帝国的肌体,正在一场又一场刮骨疗毒般的改革中,经历着痛苦的蜕变,向着一个未知但充满希望的新生,艰难而坚定地前行。
旧的司法体系,积弊之深,尤甚于治安。州县衙门,知府县令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司法裁判,升堂问案,往往凭一己好恶,或受师爷、胥吏乃至地方豪强摆布。所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诉讼成了权钱博弈的战场,律法条文不过是堂皇的装饰。刑讯逼供是常态,屈打成招屡见不鲜,积压的卷宗堆满尘封的库房,无数冤屈沉埋其中。
这一日,一份来自直隶某县的奏报,成了压垮旧司法体系的最后一根稻草。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一富商与一佃户争一亩水田的田契。富商手握盖有官印的“红契”,佃户只有一张泛黄的民间“白契”。县令收了富商厚礼,不顾田契新旧、实际耕种情况,当堂判定田产归富商所有。佃户不服,当堂喊冤,被县令以“咆哮公堂”之罪打了二十大板,拖入大牢。佃户的老母悲愤交加,一头撞死在县衙前的石狮子上,血溅五步。
此事若在以往,或许会被压下,或轻描淡写处理。但如今,新成立的警察系统在调查一起关联案件时,意外牵扯出了这起冤案。警察总署署长不敢怠慢,直接将案情捅到了御前。
养心殿内,江辰看着案头那份沾着无形血泪的报告,沉默了许久。殿内侍立的官员们屏息凝神,都能感受到皇帝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冰冷彻骨的怒意。
“传朕旨意。”江辰的声音平静,却带着山雨欲来的压迫感,“涉事县令,革职拿问,交都察院严审。涉案富商,侵夺田产,贿赂官吏,一并下狱。死者家属,厚加抚恤。”
处置不可谓不严厉,但江辰知道,这远远不够。罢免一个贪官,惩处一个劣绅,易如反掌。但若不从根本上改变滋生这种冤狱的土壤,今日死一个佃户,明日就可能死十个、百个无辜百姓。
几日后,大朝会。金銮殿上气氛凝重。
江辰没有先议其他朝政,而是直接让内侍将直隶佃户案的概要,当众宣读。那平直的语调念出的字句,却像一把把刀子,剐在不少官员的心上,尤其是那些掌管刑名、司法的官员,更是面色发白。
“众卿都听到了?”江辰目光如电,扫过满朝文武,“一亩水田,两条人命。我大明朝的律法,我大明官员的堂威,何时成了豪强敛财、草菅人命的工具?!”
他霍然起身,步下御阶,声音在空旷的大殿中回荡:“州县父母官,集行政、司法于一身,事务繁杂,难免顾此失彼。胥吏舞文弄墨,上下其手,律例成了他们谋私的利器!诉讼无门,冤屈难伸,长此以往,民怨沸腾,国将不国!”
“陛下息怒!”众臣慌忙跪倒。
“息怒?”江辰冷笑,“朕如何息怒?今日是直隶,明日或许是江南,后日便是这天子脚下!朕欲开创盛世,若连子民最基本的公平正义都无法保障,这盛世,不过是建立在流沙之上的楼阁!”
他停顿片刻,斩钉截铁地宣布:“旧司法体系,臃肿腐败,已不堪重任!朕决意,仿效古今,设立帝国最高法院,为天下司法之终审所在!并以此为核心,重构帝国司法体系!”
“最高法院”四字,如同惊雷,再次震撼朝堂。这比设立警察更为深邃,直接触及了统治权力的核心架构。
江辰显然早有腹案,不容置疑地阐述了他的构想:
一、司法独立(相对)。 最高法院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直接对皇帝负责。其法官(暂称大法官)由皇帝亲自任命顶尖律法人才担任,非经弹劾和法定程序,不得罢免,以此保证其能依据律法独立审判,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权力和不法势力的干预。当然,这种独立是相对的,最终司法权威源于皇权,重大案件仍需报皇帝御裁(朱笔勾决制度保留),但日常审判,大法官有独立裁决权。
二、审级改革。 建立县(初级法院)、府(上诉法院)、省(高等法院)、中央(最高法院)四级审判制度。民刑案件逐级上诉,重大案件可直达最高法院。打破地方官一手遮天的局面。
三、专业法官。 法官必须通晓律法,通过严格考核选拔,不得由行政官员兼任。设立“帝国政法学院”,专门培养法官、检察官(计划设立)和律法人才。审判依据是成文的《大明律》及后续颁布的各种律例,强调证据链,严格限制刑讯逼供。
四、检察职能雏形。 初步设立“监察御史”介入重大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职能,改变以往完全由苦主自诉或官府纠问的模式,向国家公诉制度过渡。
五、律法编纂与解释。 最高法院拥有对律法的最终解释权,并负责整理、编纂判例,逐步统一全国的法律适用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
这一系列构想,无异于一场司法领域的惊天革命。它直接剥夺了地方行政长官的司法权,触动了无数官僚的切身利益,也挑战了千年来的“父母官”传统。
朝堂之上,反对之声如潮水般涌来。
“陛下!州县官临民治事,司法乃其应有之义,骤然分离,恐致地方政务瘫痪啊!”
“律例艰深,专职法官岂是旦夕可成?若所用非人,恐更添混乱!”
“司法独立于行政,古未之有!长此以往,君权何以体现?政令如何畅通?”
面对汹涌的反对声浪,江辰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硬。他深知,司法改革比警察制度改革更为敏感和艰难,因为这直接关系到权力分配。
“政务瘫痪?”江辰盯着那位出声的户部侍郎,“是因为少了贪墨讼银的机会,才会瘫痪吗?”
“法官难成?”他又看向礼部尚书,“难道让那些只知八股、不通世情的进士去断案,就比专业法官更可靠?”
“至于君权……”江辰的声音陡然提升,带着无上的威严,“朕的君权,体现在制定律法,体现在任命法官,体现在最终裁决!而不是体现在让那些蠹虫,打着朕的旗号去枉法徇私!司法公正,百姓拥戴,才是君权最稳固的基石!若连案子都判不明白,何谈政令畅通?!”
他力排众议,以绝大的魄力推动此事。任命以清廉刚直、精通律法着称的致仕老臣、前刑部尚书陆明远,出任最高法院首任首席大法官。又从翰林院、地方刑名老吏中选拔了一批素有清名、熟知律例的人才,充任首批大法官。
最高法院的衙署,设在了距离皇城不远的一处经过改造的庞大宅院,刻意与传统的六部衙门保持距离,彰显其独立性。衙门前,不再摆放象征威权的石狮,而是立起了一尊巨大的青铜“獬豸”雕像——这种传说中的神兽,能辨曲直,识忠奸,成为了最高法院的象征。
开院第一日,陆明远率领众大法官,在獬豸像前宣誓:“秉公执法,唯律是从;不徇私情,不畏权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正义,守护黎民!”
声音苍老而坚定,在空气中回荡。
与此同时,直隶佃户案被最高法院提审重判。经过仔细核查田契真伪、走访乡邻、质证证据,最终判定田产归佃户所有(由其子继承),原县令与富商依法严惩。判决文书贴出,百姓围观,议论纷纷,虽大多不懂深奥律法,但“青天大老爷”、“皇上圣明”的呼声,却是由衷而发。
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最高法院的设立,如同在帝国僵化的躯体中,植入了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心”。前路必然漫长,会遇到来自旧势力的顽固抵抗,会有新制度运行中的磕绊,法官队伍的建设也非一日之功。但毕竟,方向已经指明,机器已经开动。
江辰站在宫城高处,遥望着最高法院的方向。他知道,真正的长治久安,不仅需要强大的军队、高效的行政、繁荣的经济,更需要深植于人心的、对规则和公平的信仰。这最高法院,就是他播下的另一颗至关重要的种子。它或许生长缓慢,但终将长成支撑帝国未来的参天大树。
帝国的肌体,正在一场又一场刮骨疗毒般的改革中,经历着痛苦的蜕变,向着一个未知但充满希望的新生,艰难而坚定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