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里依旧是那片与世隔绝的洞天福地。灵泉汩汩,土地肥沃。
那株八十年的何首乌被种下后,像是找到了天堂,藤蔓舒展,叶片油绿,充满了生命力。
【何首乌:好舒服……这水……比山里最好的露水还好喝一万倍……】
它的意念懒洋洋地传来,带着满足的喟叹。
沈空青没理会这个“新房客”,她走到泉眼边,蹲下身。
林清衍的病,她只用了稀释了上百倍的灵泉水做药引,就已经起到了奇效。但这不够,她要的不是“奇效”,而是“神迹”。
她要让那个叫林振华的男人,以及他背后整个林家,都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价值。这份价值,将是她递给京城林家的一份“投名状”。
她伸出手,指尖拂过几株刚刚催生出来的、外界早已绝迹的珍稀草药。
一株是“龙血竭”,通体赤红,能活血化瘀,生肌止痛;另一株是“九死还魂草”,学名卷柏,有止血续骨之奇效。
这几样东西,加上灵泉水做引,足以将林清衍那被真菌蛀得千疮百孔的肺,重新修复得完好如初。
这不仅仅是救一个人。
这是她递向沈家的第一份履历,一份足以证明她拥有“国之瑰宝”潜力的履历。她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找回来的,不是一个需要怜悯和施舍的乡下孤女,而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
【跑跑:宿主,你这算计人心的本事,比你那S级异能还厉害。我严重怀疑,末世那八年,你是不是偷偷进修了《演员的自我修养》。】跑跑的机械音带着一丝揶揄。
沈空青的意识体勾了勾唇角,那笑容里带着一丝冷意和不容置疑的野心。“在这世上,要想活得好,要么手里有枪,要么脑子里有剧本。我两样都有。”
一个安稳的家,一个能让她将一身本领发挥到极致的平台,一个让她再也不用为一口饱饭而卑躬屈膝的身份。这些,才是她想要的。
她要的,从来不是一时的安稳,而是可以肆意人生的底气。
……
她小心翼翼地从泉眼里直接取了一小捧未经稀释的灵泉水,又走到田边,采摘了几株在灵泉滋养下,药性已经远超凡品的草药。
做完这一切,她才退出空间,躺在自己那张硬邦邦的小土炕上,听着窗外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缓缓闭上了眼睛。
鱼饵已经撒下,鱼也已经咬钩,接下来,就看京城那边的风,什么时候能吹到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了。
……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京城,沈家大院。
夜已经深了,但主楼的客厅里,灯火通明,这座见证了共和国风雨的小楼,今夜注定无眠。
沈凌霄挂断电话,那只握着听筒的手还在微微颤抖,他戎马一生,枪林弹雨里都未曾有过如此失态的时刻。
“爸……”周白芷扶着沙发扶手,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嘴唇哆嗦着,一遍遍地念着,“星星……我的星星……她还活着……”
十四年了,整整十四年。午夜梦回,她总能看到女儿小小的、模糊的脸,听到她稚嫩的哭声。这份思念和愧疚,像一把钝刀,日日夜夜地凌迟着她的心。
“哭什么!”沈凌霄猛地回头,说了一声,眼眶却是通红,“人还没见到,你就先倒下了?”
沈家的主母,刘佩兰快步走了下来。她刚准备休息,就听到了楼下的动静。她看着丈夫和儿媳的神情,心里咯噔一下,一种混杂着巨大惊喜和不安的预感攫住了她。
“凌霄,怎么了?是……是星星有消息了?”她的声音也带上了颤音。
不等沈凌霄回答,另一个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那是沈家的男主人,沈远志师长。他刚刚结束一个紧急的军务会议,一进门就感受到了这不同寻常的气氛。
“爸,妈,白芷,出什么事了?”
周白芷抬起泪眼婆娑的脸,看着自己的丈夫,哽咽着说:“远志……振华来电话……说……说可能找到星星了……”
“什么?!”沈远志那张总是带着几分儒雅笑意的脸,瞬间凝固,他一个箭步冲到妻子面前,抓住她的肩膀,声音都变了调:“在哪?孩子怎么样?!”
“晋省,红旗大队……振华说,那孩子叫沈空青,十四岁,眉眼……眉眼像我……还戴着……戴着那块凤凰玉佩……”
凤凰玉佩!
这四个字,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沈远志尘封的记忆,那是女儿满月时,母亲亲手给戴上的,说是沈家的传家宝,能保孩子一生平安,可这平安,却只保了一个月。
“爸!”沈远志猛地转向沈凌霄,他那双总是深邃莫测的桃花眼里,此刻翻涌着惊涛骇浪,“我马上去!我现在就带人去!”
“胡闹!”沈凌霄一拍桌子,巨大的声响让所有人都冷静了几分。
他毕竟是身经百战的将帅,最初的激动过后,理智迅速回笼。
“我们对那个孩子一无所知,就这么大张旗鼓地去,万一吓到她怎么办?万一……万一弄错了,白芷受得了吗?”他看了一眼几乎要崩溃的儿媳,声音缓和了一些。
“而且,”沈远凌霄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振华说,那孩子医术高明,能治好县医院都束手无策的病,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孤女,这本身就不寻常,在事情没有彻底搞清楚之前,我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远志也冷静了下来。他明白父亲的顾虑。这件事,干系太大。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那属于“笑面狐狸”的缜密心思开始发挥作用:“爸说得对,我们不能去,但必须派人去,一个绝对可靠、而且不会打草惊蛇的人。”
他看向沈凌霄:“让陈叔去吧。他当年就负责过寻亲的事,心细如发,又是生面孔,最合适不过。”
陈叔,是沈凌霄身边最信任的手下之一,跟了沈司令几十年,为人沉稳机警,办事滴水不漏。
沈凌霄点了点头,这个安排正合他意。他拿起桌上的军线电话,直接拨通了一个号码,简洁地交代了任务。
“小陈,核实身份,确认玉佩,调查那孩子这十四年的所有经历,记住,只许暗中观察,绝不能惊动她!我要最详尽的报告!”
挂断电话,客厅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周白芷用手帕捂着脸,压抑着哭声。刘佩兰坐在她身边,轻轻拍着她的背,自己的眼泪也忍不住往下掉。她已经开始想象那个素未谋面的孙女是什么模样,过着什么样的苦日子。她从箱底翻出的那些崭新的花布料,终于能派上用场了吗?
沈远志站在窗边,看着外面沉沉的夜色,手指无意识地收紧。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是真的,如果真的是他的女儿……这十四年,她受了多少苦?那些欺负过她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这位铁血师长,此刻心里想的不是家国天下,而是如何将积攒了十四年的父爱,连本带利地补偿给那个失而复得的珍宝。
半小时后,一辆没有挂军牌的吉普车,悄无声息地驶出了军区大院,消失在京城的夜色中。
车上,一个面容普通、眼神却异常锐利的中年男人,正连夜奔赴晋省。
那株八十年的何首乌被种下后,像是找到了天堂,藤蔓舒展,叶片油绿,充满了生命力。
【何首乌:好舒服……这水……比山里最好的露水还好喝一万倍……】
它的意念懒洋洋地传来,带着满足的喟叹。
沈空青没理会这个“新房客”,她走到泉眼边,蹲下身。
林清衍的病,她只用了稀释了上百倍的灵泉水做药引,就已经起到了奇效。但这不够,她要的不是“奇效”,而是“神迹”。
她要让那个叫林振华的男人,以及他背后整个林家,都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价值。这份价值,将是她递给京城林家的一份“投名状”。
她伸出手,指尖拂过几株刚刚催生出来的、外界早已绝迹的珍稀草药。
一株是“龙血竭”,通体赤红,能活血化瘀,生肌止痛;另一株是“九死还魂草”,学名卷柏,有止血续骨之奇效。
这几样东西,加上灵泉水做引,足以将林清衍那被真菌蛀得千疮百孔的肺,重新修复得完好如初。
这不仅仅是救一个人。
这是她递向沈家的第一份履历,一份足以证明她拥有“国之瑰宝”潜力的履历。她要让他们知道,他们找回来的,不是一个需要怜悯和施舍的乡下孤女,而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
【跑跑:宿主,你这算计人心的本事,比你那S级异能还厉害。我严重怀疑,末世那八年,你是不是偷偷进修了《演员的自我修养》。】跑跑的机械音带着一丝揶揄。
沈空青的意识体勾了勾唇角,那笑容里带着一丝冷意和不容置疑的野心。“在这世上,要想活得好,要么手里有枪,要么脑子里有剧本。我两样都有。”
一个安稳的家,一个能让她将一身本领发挥到极致的平台,一个让她再也不用为一口饱饭而卑躬屈膝的身份。这些,才是她想要的。
她要的,从来不是一时的安稳,而是可以肆意人生的底气。
……
她小心翼翼地从泉眼里直接取了一小捧未经稀释的灵泉水,又走到田边,采摘了几株在灵泉滋养下,药性已经远超凡品的草药。
做完这一切,她才退出空间,躺在自己那张硬邦邦的小土炕上,听着窗外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缓缓闭上了眼睛。
鱼饵已经撒下,鱼也已经咬钩,接下来,就看京城那边的风,什么时候能吹到这个偏远的小山村了。
……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京城,沈家大院。
夜已经深了,但主楼的客厅里,灯火通明,这座见证了共和国风雨的小楼,今夜注定无眠。
沈凌霄挂断电话,那只握着听筒的手还在微微颤抖,他戎马一生,枪林弹雨里都未曾有过如此失态的时刻。
“爸……”周白芷扶着沙发扶手,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怎么也止不住,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嘴唇哆嗦着,一遍遍地念着,“星星……我的星星……她还活着……”
十四年了,整整十四年。午夜梦回,她总能看到女儿小小的、模糊的脸,听到她稚嫩的哭声。这份思念和愧疚,像一把钝刀,日日夜夜地凌迟着她的心。
“哭什么!”沈凌霄猛地回头,说了一声,眼眶却是通红,“人还没见到,你就先倒下了?”
沈家的主母,刘佩兰快步走了下来。她刚准备休息,就听到了楼下的动静。她看着丈夫和儿媳的神情,心里咯噔一下,一种混杂着巨大惊喜和不安的预感攫住了她。
“凌霄,怎么了?是……是星星有消息了?”她的声音也带上了颤音。
不等沈凌霄回答,另一个身影从外面走了进来,那是沈家的男主人,沈远志师长。他刚刚结束一个紧急的军务会议,一进门就感受到了这不同寻常的气氛。
“爸,妈,白芷,出什么事了?”
周白芷抬起泪眼婆娑的脸,看着自己的丈夫,哽咽着说:“远志……振华来电话……说……说可能找到星星了……”
“什么?!”沈远志那张总是带着几分儒雅笑意的脸,瞬间凝固,他一个箭步冲到妻子面前,抓住她的肩膀,声音都变了调:“在哪?孩子怎么样?!”
“晋省,红旗大队……振华说,那孩子叫沈空青,十四岁,眉眼……眉眼像我……还戴着……戴着那块凤凰玉佩……”
凤凰玉佩!
这四个字,像一把钥匙,瞬间打开了沈远志尘封的记忆,那是女儿满月时,母亲亲手给戴上的,说是沈家的传家宝,能保孩子一生平安,可这平安,却只保了一个月。
“爸!”沈远志猛地转向沈凌霄,他那双总是深邃莫测的桃花眼里,此刻翻涌着惊涛骇浪,“我马上去!我现在就带人去!”
“胡闹!”沈凌霄一拍桌子,巨大的声响让所有人都冷静了几分。
他毕竟是身经百战的将帅,最初的激动过后,理智迅速回笼。
“我们对那个孩子一无所知,就这么大张旗鼓地去,万一吓到她怎么办?万一……万一弄错了,白芷受得了吗?”他看了一眼几乎要崩溃的儿媳,声音缓和了一些。
“而且,”沈远凌霄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振华说,那孩子医术高明,能治好县医院都束手无策的病,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孤女,这本身就不寻常,在事情没有彻底搞清楚之前,我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远志也冷静了下来。他明白父亲的顾虑。这件事,干系太大。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那属于“笑面狐狸”的缜密心思开始发挥作用:“爸说得对,我们不能去,但必须派人去,一个绝对可靠、而且不会打草惊蛇的人。”
他看向沈凌霄:“让陈叔去吧。他当年就负责过寻亲的事,心细如发,又是生面孔,最合适不过。”
陈叔,是沈凌霄身边最信任的手下之一,跟了沈司令几十年,为人沉稳机警,办事滴水不漏。
沈凌霄点了点头,这个安排正合他意。他拿起桌上的军线电话,直接拨通了一个号码,简洁地交代了任务。
“小陈,核实身份,确认玉佩,调查那孩子这十四年的所有经历,记住,只许暗中观察,绝不能惊动她!我要最详尽的报告!”
挂断电话,客厅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周白芷用手帕捂着脸,压抑着哭声。刘佩兰坐在她身边,轻轻拍着她的背,自己的眼泪也忍不住往下掉。她已经开始想象那个素未谋面的孙女是什么模样,过着什么样的苦日子。她从箱底翻出的那些崭新的花布料,终于能派上用场了吗?
沈远志站在窗边,看着外面沉沉的夜色,手指无意识地收紧。
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是真的,如果真的是他的女儿……这十四年,她受了多少苦?那些欺负过她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这位铁血师长,此刻心里想的不是家国天下,而是如何将积攒了十四年的父爱,连本带利地补偿给那个失而复得的珍宝。
半小时后,一辆没有挂军牌的吉普车,悄无声息地驶出了军区大院,消失在京城的夜色中。
车上,一个面容普通、眼神却异常锐利的中年男人,正连夜奔赴晋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