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低声凑到老者跟前,小声提醒了句,“咱们已经找到了村子,慢慢来。”
“哦……哦。”
老者这才恍然惊醒,苦笑着摇了摇头,“是我着急了,吓到这位小同志了吧?”
“还有,以后不可以再喊首长,我现在只是一名普通人。”
回过神后的老者,周身都充斥着沉凝如山的气度。
司机立即笔挺站直,“是!”
沈宴礼看傻了眼。
他好歹在供销社上过几年班,是见过世面的。
眼前这俩人腰杆笔直,眼神带着杀气,怎么看上去像是摸枪杆子出来的军人?
这年月,凡是带红色的,都惹不起!
沈宴礼这会儿站都站不直了,紧张地咽了下口水,连连摆手,“老爷爷,我今年22岁,家里还有个哥哥跟双胞胎的弟弟妹妹,都是亲生的。”
“我妈老实本分了一辈子,没听说她捡过娃娃啊。”
“22岁?那、那不是。”
老者眼里的光瞬间熄灭了,松开了攥住沈宴礼的手。
然后看着远处破落的村庄,长长叹了口气,“22岁,我那孩子还不到三岁……”
“没事,小同志,刚才是我失态吓到了你,别害怕,忙你的去吧。”
“哦,哦。”
沈宴礼头也不回的朝辣椒地走去,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他不是傻子,知道对方来历不凡,生怕惹祸上身。
再加上他的伤腿刚好。
心里那股子胆怯还没彻底退下去。
走向辣椒地时,一瘸一拐的,看着狼狈极了。
老者盯视着沈宴礼远去的背影,再次叹了口气。
山风卷过,吹起他灰白的鬓角,让他脸上再度隆起一层迷茫。
他那丢失了整整二十四年的孩子,到底在哪儿?
“首长,不,老爷。”
司机恭敬走过来,“既然咱们找到了青山村,肯定能打探到失踪的大少爷的下落。”
“你在车里等我,我先去村里仔细问问。”
“不。”
老者摆摆手,眼神不容置疑,“当年是我失职,没顾得上她们母子俩,等知道他失踪,一切都晚了。”
“这辈子找不回他,我……死也不能瞑目……”
司机的眼睛有些发红,动容哽咽,“老爷,你是为国奋战,无愧于任何人。”
“不,林诚,我霍征骁这辈子,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对得起党和人民,唯一对不起的,就是我那可怜的发妻和长子。”
老者眼中泪花闪烁,“我……当年我不该抛下刚怀孕的妻子毅然投军,更不该在知道家乡遭了洪灾后迟迟不归啊!”
“但凡我能赶回来,说不定还有机会见到他们母子!”
“而不是在十年后才收到那封辗转送到我手上的血书!才知道淑芬她硬是咬牙从那场浩劫里活了下来,还养大了我的骨血!”
“我!我不仁不义!不配当人夫,更不配当人父!我、我对不起他们啊…咳咳咳……”
霍征骁越说情绪越激动,咳嗽的停不下来。
刚才还笔挺的身形,瞬间佝偻。
司机林诚连忙去扶,“老爷,你先别激动,来,先跟我坐车里。”
“当年那事怪不了任何人,都是命啊!要怪,就怪万恶的旧社会,逼得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正以为有你们的付出和牺牲,打完了三代人要打的仗,现在的年轻人才能活得这么有底气,有奔头。”
“你看,咱们找了十年,终于找对了地方,老天爷肯定会保佑大少爷,他很快就会跟你团聚的。”
林城一边说,一边将霍征骁搀扶到车里。
然后手忙脚乱的,去找治疗哮喘的喷剂。
霍征骁摆摆手,“咳!不用、不用找了!咳咳咳……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当年那场爆炸,我断了四根肋骨,戳伤了肺叶子落下来的老毛病了,一时半时啊,咳咳,还死不了……”
“就是可怜了你,当年你爹要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变成孤儿……”
提起这事,霍征骁眼神黯然下来,似乎又回到了那个烽火连天的战场。
再往前……是他还没从军前……
曾经的他家里富庶,是有着千亩良田的大少爷。
留过洋,见过世面。
三十岁那年才终于肯安定下来,也对时局彻底灰心,返乡后娶了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叶淑芬。
那年叶淑芬才二十岁,爹是出了名的儒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她嫩的跟朵花似得,两人郎才女貌,一时间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大半个河山都沦陷了,他们仍能在乡下过着自给自足的安稳日子。
可谁能想到,那些伪军的爪牙,还是伸到了乡下!
一夜之间,霍家散尽家财,才换来一家老小的活路。
他当时警觉这样迟早国破家亡,毅然星夜前去投军。
北上,抗击倭寇!
临行前,他把霍家祖传的金锁给了叶淑芬,告诉她不杀尽那些畜生,绝不返乡!
却怎么没想到那是他们夫妻,最后一面。
几经奋战,三年浴血杀敌,他的战友换了一批又一批。
就连林诚的父亲,都为了保护他死无全尸。
英雄的鲜血染红了这片苦难的大地,才终于换来一九四五年倭寇的无条件投降。
那时的他已经伤病满身,送林诚父亲的遗物返乡时,才知道他的家乡遭了灾,十室九空。
他不敢相信,带着还不满十岁的林诚星夜兼程赶回家乡。
除了一片废墟,什么都没剩下。
家没了。
父母、发妻,都没了。
他轰然倒在那片废墟里。
后来……是林诚的哭声把他喊醒的。
这个可怜的孩子,没了父亲,母亲也病重身亡。
从那天起,他们就成了世界上最亲的人。
再后来……他带着林诚去了别的城市,继续为革命而奋斗。
其间救了快要饿死的一家三口,娶了那个苦命的女人,也接受了女人带着的两个孩子。
他又有新家。
晚上却总会想起苦命殒去的叶淑芬。
想她的温柔,想她还没绽放就凋零的青春。
转眼,又过了十年。
林诚二十岁这年,他收到一封带血的密信,上面只写了他曾经入伍的部队番号。
信封早被泛黄,据说流转了整整十年才送到他手里。
拆开信笺,熟悉的字迹令他当场喷出一口老血。
因为那上面,正是他发妻秀气的小楷!
信纸已经被岁月染成了黄色。
“哦……哦。”
老者这才恍然惊醒,苦笑着摇了摇头,“是我着急了,吓到这位小同志了吧?”
“还有,以后不可以再喊首长,我现在只是一名普通人。”
回过神后的老者,周身都充斥着沉凝如山的气度。
司机立即笔挺站直,“是!”
沈宴礼看傻了眼。
他好歹在供销社上过几年班,是见过世面的。
眼前这俩人腰杆笔直,眼神带着杀气,怎么看上去像是摸枪杆子出来的军人?
这年月,凡是带红色的,都惹不起!
沈宴礼这会儿站都站不直了,紧张地咽了下口水,连连摆手,“老爷爷,我今年22岁,家里还有个哥哥跟双胞胎的弟弟妹妹,都是亲生的。”
“我妈老实本分了一辈子,没听说她捡过娃娃啊。”
“22岁?那、那不是。”
老者眼里的光瞬间熄灭了,松开了攥住沈宴礼的手。
然后看着远处破落的村庄,长长叹了口气,“22岁,我那孩子还不到三岁……”
“没事,小同志,刚才是我失态吓到了你,别害怕,忙你的去吧。”
“哦,哦。”
沈宴礼头也不回的朝辣椒地走去,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他不是傻子,知道对方来历不凡,生怕惹祸上身。
再加上他的伤腿刚好。
心里那股子胆怯还没彻底退下去。
走向辣椒地时,一瘸一拐的,看着狼狈极了。
老者盯视着沈宴礼远去的背影,再次叹了口气。
山风卷过,吹起他灰白的鬓角,让他脸上再度隆起一层迷茫。
他那丢失了整整二十四年的孩子,到底在哪儿?
“首长,不,老爷。”
司机恭敬走过来,“既然咱们找到了青山村,肯定能打探到失踪的大少爷的下落。”
“你在车里等我,我先去村里仔细问问。”
“不。”
老者摆摆手,眼神不容置疑,“当年是我失职,没顾得上她们母子俩,等知道他失踪,一切都晚了。”
“这辈子找不回他,我……死也不能瞑目……”
司机的眼睛有些发红,动容哽咽,“老爷,你是为国奋战,无愧于任何人。”
“不,林诚,我霍征骁这辈子,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对得起党和人民,唯一对不起的,就是我那可怜的发妻和长子。”
老者眼中泪花闪烁,“我……当年我不该抛下刚怀孕的妻子毅然投军,更不该在知道家乡遭了洪灾后迟迟不归啊!”
“但凡我能赶回来,说不定还有机会见到他们母子!”
“而不是在十年后才收到那封辗转送到我手上的血书!才知道淑芬她硬是咬牙从那场浩劫里活了下来,还养大了我的骨血!”
“我!我不仁不义!不配当人夫,更不配当人父!我、我对不起他们啊…咳咳咳……”
霍征骁越说情绪越激动,咳嗽的停不下来。
刚才还笔挺的身形,瞬间佝偻。
司机林诚连忙去扶,“老爷,你先别激动,来,先跟我坐车里。”
“当年那事怪不了任何人,都是命啊!要怪,就怪万恶的旧社会,逼得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正以为有你们的付出和牺牲,打完了三代人要打的仗,现在的年轻人才能活得这么有底气,有奔头。”
“你看,咱们找了十年,终于找对了地方,老天爷肯定会保佑大少爷,他很快就会跟你团聚的。”
林城一边说,一边将霍征骁搀扶到车里。
然后手忙脚乱的,去找治疗哮喘的喷剂。
霍征骁摆摆手,“咳!不用、不用找了!咳咳咳……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当年那场爆炸,我断了四根肋骨,戳伤了肺叶子落下来的老毛病了,一时半时啊,咳咳,还死不了……”
“就是可怜了你,当年你爹要不是为了救我,你也不会变成孤儿……”
提起这事,霍征骁眼神黯然下来,似乎又回到了那个烽火连天的战场。
再往前……是他还没从军前……
曾经的他家里富庶,是有着千亩良田的大少爷。
留过洋,见过世面。
三十岁那年才终于肯安定下来,也对时局彻底灰心,返乡后娶了十里八乡最漂亮的叶淑芬。
那年叶淑芬才二十岁,爹是出了名的儒生,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
她嫩的跟朵花似得,两人郎才女貌,一时间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大半个河山都沦陷了,他们仍能在乡下过着自给自足的安稳日子。
可谁能想到,那些伪军的爪牙,还是伸到了乡下!
一夜之间,霍家散尽家财,才换来一家老小的活路。
他当时警觉这样迟早国破家亡,毅然星夜前去投军。
北上,抗击倭寇!
临行前,他把霍家祖传的金锁给了叶淑芬,告诉她不杀尽那些畜生,绝不返乡!
却怎么没想到那是他们夫妻,最后一面。
几经奋战,三年浴血杀敌,他的战友换了一批又一批。
就连林诚的父亲,都为了保护他死无全尸。
英雄的鲜血染红了这片苦难的大地,才终于换来一九四五年倭寇的无条件投降。
那时的他已经伤病满身,送林诚父亲的遗物返乡时,才知道他的家乡遭了灾,十室九空。
他不敢相信,带着还不满十岁的林诚星夜兼程赶回家乡。
除了一片废墟,什么都没剩下。
家没了。
父母、发妻,都没了。
他轰然倒在那片废墟里。
后来……是林诚的哭声把他喊醒的。
这个可怜的孩子,没了父亲,母亲也病重身亡。
从那天起,他们就成了世界上最亲的人。
再后来……他带着林诚去了别的城市,继续为革命而奋斗。
其间救了快要饿死的一家三口,娶了那个苦命的女人,也接受了女人带着的两个孩子。
他又有新家。
晚上却总会想起苦命殒去的叶淑芬。
想她的温柔,想她还没绽放就凋零的青春。
转眼,又过了十年。
林诚二十岁这年,他收到一封带血的密信,上面只写了他曾经入伍的部队番号。
信封早被泛黄,据说流转了整整十年才送到他手里。
拆开信笺,熟悉的字迹令他当场喷出一口老血。
因为那上面,正是他发妻秀气的小楷!
信纸已经被岁月染成了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