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论方局-《命理探源【译注】》

  原文: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译文:

  方与局是不同的格局形态,形成方局时需保持纯粹,不可混杂其他格局。

  注解:

  "方"指地支三会成方(如寅卯辰东方木),"局"指地支三合成局(如亥卯未木局)。

  此句强调方局需保持独立性,混杂会破坏五行平衡。

  例如,寅卯辰三会木方若混入亥卯未木局,会导致木气过旺,形成"混局"。

  任铁樵在《滴天髓阐微》中指出,方局混杂未必全凶,若能通过岁运调和(如木方混局遇火运泄秀),仍可成格。

  原文:

  如寅卯辰,东方也。杂亥卯未则太过,岂不为混。

  译文:

  例如寅卯辰三会东方木局,若混杂亥卯未三合木局,则木气过旺,岂非破坏了方局的纯粹性?

  注解:

  此段以木方为例,说明混杂局的危害。

  寅卯辰为东方本气,亥卯未为木之长生、帝旺、墓库,二者叠加会导致木势失控。

  任铁樵认为,若局中需财星(未土为木之财)或印星(亥水为木之印)调和,适当混杂反有益,如某造寅卯辰全加未土,未土既能为财又能为木之根,反成身杀两停之贵格。

  原文:

  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译文:

  若方局同时出现,需确保天干五行顺序相生,不可相克冲突。

  注解:

  "干头无反复"指天干需顺其五行气势。

  例如,木方与木局齐来,天干应透甲乙木或丙丁火(木生火),忌见庚辛金(金克木)。

  任铁樵强调,若地支方局旺盛,天干需有火泄秀(食伤)或土转化(财星),否则易成"干头反复",如某造木方局齐来但天干透癸水克丁火,导致秀气受阻,终至贫乏无子。

  原文:

  如木局木方齐来,须要天干顺序、行运不悖。

  译文:

  例如木局与木方同时出现,需天干五行相生有序,且行运不违背格局气势。

  注解:

  此段进一步说明方局齐来时的要求。

  若地支寅卯辰(方)与亥卯未(局)全,天干需透甲乙木或丙丁火,行运喜东南木火之地,忌西北金水。

  任铁樵举例,某造木方局齐来且天干透丁火,行火土运时中乡榜、仕至州牧;若天干透癸水克火,则行运至金水之乡必遭凶祸。

  原文: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库地皆非福。

  译文:

  若三会成方且天干透出同一五行(如木方透甲乙木),再遇长生(亥)或墓库(未)之地,则未必有福。

  注解:

  "成方干透一元神"指专旺格,如木方透甲乙木。

  此时若逢亥(木之长生)或未(木之墓库),会加剧木势过旺。

  但任铁樵指出,若局中无财官克制,且天干透火泄秀(如某造寅卯辰全透甲乙木,时干丁火),则行火运可成贵格;若财官无气而行生库地,则反生刑耗。

  徐乐吾认为原文"皆非福"或为"皆为福"之误,因专旺格逢生库地若能顺势,反能助势。

  原文:

  如寅卯辰全,而又干透甲乙一元神,复又遇亥之生、未之库,决不发福。方不可混以局也。

  译文:

  例如寅卯辰三会木方,天干透甲乙木,再遇亥水(长生)、未土(墓库),则木气壅滞,必无福运。这说明方局不可混杂。

  注解:

  此段以木方为例,强调专旺格遇生库地的弊端。

  亥水生木、未土为木之余气,二者叠加会使木势过旺无制。

  但若局中无财官,且天干透火(如某造寅卯辰全透甲乙木,时干丁火),则行火运可泄秀成贵,反之行水运(生木)或金运(克木)则凶。

  原文: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边右边空碌碌。

  译文:

  若三合局成且天干透出官星,而地支左右混杂方局,则名利难成。

  注解:

  此段以木局为例,若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天干透庚辛金(木之官杀),地支再逢寅辰(木方),则木势强旺而官星虚弱,反成"官星虚脱"。

  任铁樵指出,此时需地支有申酉丑金(官杀之根)或天干透火(食伤制官),否则终为碌碌无为之人。

  原文:

  如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而又干透庚辛一官星,又见右寅左辰,则名利无成,局不可混以方也。

  译文:

  例如甲乙日生于亥卯未三合木局,天干透庚辛官星,地支又见寅辰(东方木方),则木势过旺而官星无根,必然名利无成。

  这说明局不可混杂方局。

  注解:

  此段具体说明局混方的危害。

  亥卯未木局本气已旺,再逢寅辰方局,木势更强,庚辛官星虚浮无根,无法为用。

  任铁樵举例,某造亥卯未全透辛金,地支见寅辰,行运至酉金(官星得根)时反遭破局,终至落职;若局中透丁火制辛金,则可转凶为吉。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命理探源》中的“论方局”主要围绕地支三会局(方局)与三合局的理论展开,系统阐述了其形成条件、力量特征、对命理格局的影响及实际应用原则。

  以下是核心内容的总结:

  一、方局的定义与分类

  方局即三会局,指三个连续地支组成的方位之气聚合,包括:

  东方木局:寅卯辰

  南方火局:巳午未

  西方金局:申酉戌

  北方水局:亥子丑

  方局的本质是“一气专旺”,强调方位五行的纯粹性与连贯性,其力量通常大于三合局(如亥卯未木局)。

  二、方局的形成条件与力量特征

  1. 完整聚合:

  需三字齐全,缺一不可,且不要求顺序或紧贴。

  例如,寅卯辰全见即可成东方木局,无需相邻。

  2. 天干元神透出:

  方局成格需天干透出对应五行(如木局透甲乙木),否则力量分散。

  若天干混杂其他五行(如木局透金),则破坏格局纯粹性,称为“干头反复”,易导致运势波动。

  3. 力量对比:

  方局的力量强于三合局,因其地支连续且主气集中。

  例如,寅卯辰全见的木局力量远超亥卯未三合木局。

  但方局的稳定性较弱,易受刑冲克害影响而破局。

  三、方局的混杂与辩证应用

  1. 混杂的影响:

  传统观点认为方局需纯粹,忌混入其他地支。

  但袁树珊(及任铁樵)提出辩证看法:

  若混入生旺之神(如木方见亥水,水生木)或财星(如木方见未土,木克土为财),可能增强格局生机或稳固性,未必有害。

  例如,寅卯辰木局见未土,未为木之余气,可视为“木盘根之地”,反而有利。

  2. 局混用狭:

  三合局(局)因地支间生合关系,应用更灵活;方局(方)侧重一方之气,作用相对单一。

  论命时需避免强行附会方局,而应综合五行生克动态分析。

  四、方局的命理应用原则

  1. 日主与月令的配合:

  以戊日为例:寅月见寅卯辰,以七杀论;卯月见寅卯辰,以正官论;己日则相反。辰月需权衡寅卯力量,区分官杀。

  若方局与月令主气冲突,需结合全局五行平衡判断用神。

  2. 大运流年的影响:

  方局成格者,行运需顺其气势。

  例如,木方喜南方火运泄秀,忌西方金运克破。

  若方局混杂或天干反复,需通过大运调和。

  例如,木方干透甲木,再见亥水生助,需火运泄秀以平衡。

  3. 案例解析:

  寅卯辰全见,天干甲木透出:身杀两停,若地支有未土通根,可名利双收(如鼎甲出身)。

  若未土缺失,日主虚脱,需大运补足。

  方局齐来(如寅卯辰兼未):需天干无反复(如透火泄秀),否则易因五行过亢引发灾祸。

  五、方局与三合局的对比

  特征 方局(三会局) 三合局

  力量 更强,一气专旺 较弱,依赖生旺墓循环

  稳定性 弱,易受刑冲克害破局 较强,需紧贴冲支才破局

  应用范围 较狭,侧重一方之气 较广,可衍生多种命理作用

  天干要求 需透出元神,忌混杂 天干可辅助,允许一定灵活性

  六、袁树珊的核心观点

  1. 灵活辩证:

  反对机械套用“方局必纯”的规则,主张结合五行生克、地支藏干及大运动态分析混杂的影响。

  2. 全局平衡:

  方局的吉凶取决于是否与日主、月令及其他神煞(如印星、财官)配合,需综合判断用神与忌神。

  3. 实践导向:

  通过具体案例(如身杀两停、火土运助势)说明方局在命理中的实际应用,强调“贵中和”的核心思想。

  总结

  《命理探源》中的“论方局”以三会局为核心,系统阐述了其定义、力量、应用及与三合局的区别。

  袁树珊在继承传统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辩证灵活的观点,强调天干透出、五行平衡及大运调和的重要性。

  方局的分析需结合全局动态,而非孤立看待地支组合,这一思想体现了命理学“变易”与“不易”的统一。

  喜欢命理探源【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