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出资证明-《京色缠春》

  盛霆舟语气淡淡。

  眸中阴寒一闪而过。

  袁悦欣没想到对方会突然抛出这样的反问,顿时脱口而出。

  “圈里像她这样的背景,谁不是一心往上爬?这种女人,最会耍心机,表面上装得清高,背地里不知道做了多少手脚。”

  “那你这种在背后说人坏话的,又算哪一类?”

  盛霆舟唇角微扬,看似带着笑意。

  可那双眼睛却像冰刃一般锋利。

  “是不是没礼貌、没规矩,还见不得别人好的那种多嘴婆?”

  他一字一句,说得极轻。

  却字字如针,直刺人心。

  袁悦欣心头猛地一沉,急忙开口想解释。

  “霆舟,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话音未落,就被盛霆舟抬手毫不客气地打断。

  他眉峰微挑,语气冷硬得不带一丝温度。

  “袁小姐,我们之间应该还没熟到可以直呼名字的程度,请你注意分寸。”

  说完,他连一眼都没再多看她,转身离开。

  ……

  转眼间,一周过去了。

  天气愈发寒冷,街道上积雪未化。

  行人裹紧外套匆匆穿行。

  宋芷薇下午刚给当事人打完电话。

  确认好所有细节后,才合上文件夹。

  拎起包准备动身去法院开庭。

  窗外灰蒙蒙的,雪还在断断续续地下。

  玻璃上结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宋律师,我刚好经过你们公司楼下,要不我顺路接你一起过去?”

  电话那头,陈启民语气客气。

  宋芷薇本想推掉,可对方紧接着补充道。

  “路上还能再聊一下案情,有些细节我还有点不太放心,面对面说也清楚些。”

  考虑到沟通确实更方便,她便没有再坚持拒绝。

  没过多久,陈启民的车就到了。

  一辆深灰色的SUV缓缓停在写字楼门口。

  车窗降下,露出他略显紧张的脸。

  一路上,雪花不停地拍打着挡风玻璃。

  雨刷有节奏地来回摆动。

  车内暖气开得很足,却依旧压不住陈启民内心的焦灼。

  他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反复问道。

  “宋律师,你觉得这案子有几成把握?能赢吗?我真的挺担心的,对方那边请的律师也不简单。”

  宋芷薇微微一笑,语气温稳而沉着。

  “陈先生您别担心,根据您之前提供的材料,我已经做了完整的证据梳理和应对策略,庭上可能遇到的情况也都预演过。按理说,只要对方没有突发新证据,问题不大。”

  “那就好,那就好,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陈启民连忙点头,语气诚恳而谦卑。

  因为下雪,路面结冰。

  再加上目的地远,车子足足开了快两个小时才到法院。

  两人下车,宋芷薇抱着文件夹走进大厅,通过安检。

  随后低头整理了一下文件,确认每一页都完好无损,才继续向法庭方向走去。

  庭审开始,原告陈启民当庭宣读《民事起诉状》,陈述自己的诉求。

  他坐在原告席上,双手紧握起诉状的边缘,指节微微发白。

  声音起初有些颤抖,但在法官的注视下,渐渐平稳下来。

  他逐条说明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以及公司股权的分配方案。

  语速不快,但每一句话都经过斟酌。

  他的诉求明确:

  离婚,孩子归他抚养,公司股权按七比三分配,他占七成。

  条理清楚,逻辑严谨。

  旁听席上有人低声点头,似乎认可他的说辞。

  只有宋知晚知道,这些内容是她反复修改、精心打磨的结果。

  从接案那天起,她便开始查阅大量判例。

  整整三天,她都在办公室加班到深夜。

  一遍遍推敲措辞,确保没有漏洞。

  接下来轮到被告发言。

  蒋玉蓉站起身来,神情平静,但眼神中透着一丝冷意。

  她声音清晰,不疾不徐,逐条回应陈启民的指控。

  每反驳一点,便翻动一页纸,动作利落,毫无犹豫。

  尤其是其中一条:

  公司股权要按七比三分配。

  “关于公司股权分配问题,我方坚决反对原告提出的七比三比例。”

  她抬起头,直视法官。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

  “法官,当初创办公司时,我把我母亲留给我的房子卖了,全部房款都投进了公司运营。原告现在提的这个要求,完全站不住脚。”

  “那套房子位于市中心,是母亲唯一的遗产。我于2018年5月将其出售,所得三百二十八万元,全部转入公司对公账户,用于租赁办公场地、购买设备及前期人员开支。”

  她说完,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复印件递交给书记员。

  宋芷薇一听这话,心头猛地一沉。

  她迅速翻看手中的案卷。

  却发现陈启民提供的资金证明中,完全没有提及这笔款项的来源。

  他一直坚称,公司所有的启动资金都是他一个人出的。

  他甚至拍着胸脯保证。

  “宋律师,这事我绝不会骗你,所有钱都是我出的,一分都没动过她。”

  当时宋芷薇信了。

  因此在诉状中也明确写明“公司为原告个人出资设立”。

  如今看来,这句承诺,不过是谎言。

  进入举证环节。

  双方开始提交证据。

  书记员逐一登记、编号,法警协助传递材料。

  法庭内气氛骤然紧张,连呼吸声都仿佛变得清晰。

  陈启民拿出一堆转账记录,作为他出资的证明。

  他试图证明自己在公司成立前后,累计出资超过两百万元。

  占公司初期资金的绝大部分。

  而蒋玉蓉这边,也提交了卖房款投入公司的银行流水。

  除此之外,还有两样东西。

  一份亲子鉴定报告,和一叠照片。

  她的代理律师将三份证据呈上:

  第一份是银行转账凭证。

  显示三百二十八万元从蒋玉蓉个人账户转入公司对公账户;

  第二份是一份由权威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

  显示陈启民与一名女性所生男孩存在亲生父子关系;

  第三份是一叠打印的照片。

  清晰拍下了陈启民与那名女子在不同场合的亲密互动。

  “法官,我要补充一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陈启民与另一名女性育有一子,并多次向该女性转账,总金额超过百万。”

  蒋玉蓉的声音冷而清晰,不带一丝波澜。

  却如冰刃般刺入每个人的耳中。

  她缓缓坐下,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陈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