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7章 老子想低调!你们要闹哪样?-《边军:从退役弓兵开始》

  方儒赶忙去扶住有些站立不稳的沈庸。

  “沈公子,莫慌!而且他们虽然亲了,但尚未圆房!那人定没有六千两银子,花魁图雅姑娘还是您的。”

  这番话在所有人听来都有种“哥们儿,你快点,还能趁热”的意思。

  大家对方儒的人品更是嗤之以鼻。

  封建时代,人家都一吻定情了,你还怂恿别人,你这人品得多恶劣?

  虽然林欢现在对这里的事情还没完全捋顺,但对二楼那个方儒已经恨得牙根儿痒痒。

  他也不抬头,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用力拍在桌上。

  不用看,六千两银票,肯定只多不少。

  “你们不是说我没银子吗?”

  边说,他边按照上次指的方向扬起手臂。

  “你!!!给我滚下来履行承诺!”

  他的话音刚落,下面那些本来就支持他的文人看到银票,当时就来了精神。

  董御和于飞二人更是如同打了鸡血,跳着脚对楼上喊道:“快下来!别说话跟放屁一样!”

  “对!赶紧下来!我家是开书肆的。信不信我现在就回去让工人雕版,把你们这些龌龊事儿给出书宣扬出去?”

  被众人骂得狗血淋头,方儒苦着脸看向沈庸。

  “沈公子,我可都是为了你啊。你要给我……”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在方儒脸上响起。

  方儒白白净净的脸上多了一个红色巴掌印。

  “刚才你打赌是我逼你的?”

  方儒捂着脸摇头,“不,不是!”

  “啪”

  方儒另一边脸也肿了。

  沈庸甩了甩用力过猛的手,冷哼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这人最讨厌说了不算的人。你要是不拜师,我特么现在就弄死你!”

  语落,他让侍从拎着方儒就从楼梯下来。

  众人刚才口嗨很起劲儿,可一看到人家下来,当即全都闭了嘴。

  颇有种键盘侠被现实的感觉。

  来到林欢面前,沈庸肥胖的脸上横肉颤动,朝手下使了个眼色。

  两名粗壮的侍从将方儒重重按在林欢桌前。

  周围的嘈杂声瞬间低了下去,只剩方儒粗重而不甘的喘息和林欢斗笠下看不清表情的沉默。

  “跪!磕头!叫老师!”

  沈庸的声音如同鞭子抽在方儒脸上。

  方儒牙齿咬得咯咯响,在数百道目光的注视下,巨大的羞耻感几乎将他吞噬。

  他挣扎着想挺直脊背,却被侍从狠狠压住肩膀,膝盖重重砸在地板上。

  “……师……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带着浓重的屈辱和哭腔,他额头猛地触地,发出沉闷的响声,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

  不是敬畏,纯粹是恐惧、愤怒和彻底颜面扫地的崩溃。

  斗笠微微动了动,黑纱遮住了林欢的双眼,旁人无从得知他的情绪。

  可他对方儒拜师却没有半点高兴。

  别说收徒弟,就算收个干儿子对他而言也没用。

  还不如银子来得实惠。

  “银子呢?”

  方儒从怀里取出几张银票,正在数银票之时,沈庸的大手一把将所有银票都抢走,拍在桌子上。

  “真磨叽!”

  方儒的心都快碎了。

  这一趟不但没赚到钱,还倒赔了不少。

  这些都还是小事,关键现在成了他人生最大的污点,估计以后这名声都臭了。

  他心里不甘,将来一定要报复。

  突然,他想起到现在还没看过斗笠下面的脸,这还如何报仇?

  “学生可否一睹老师的真容?”

  此言甫出,众人心中暗自欢喜。

  大家早就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能写出如此佳作。

  林欢嘴角一抽。

  草!

  都是千年的狐狸,玩儿什么聊斋。

  不就是想以后报复我吗?

  他默默地将方儒的银票揣进怀中,语气淡然道:

  “钱财乃身外之物!你若是能用心看待一切,便不会在意区区皮囊,今日之事也不会发生。你的学问更不会停滞于哗众取宠之流。”

  刚才还想着一睹林欢风采的众人突然感觉这句话好有道理,马上有人用小本本记录下来。

  怪不得人家文采斐然,皆因心无旁骛,一心向学。

  仔细想想,刚才那般绝世美人投怀送吻,人家还不是淡定如初,坐怀不乱?

  方儒心中暗骂林欢狡猾,这明显是怕报复。

  于是他马上改口。

  “徒儿还不知老师名讳。”

  众人目光再次变得灼热。

  即便不看容貌,最起码也要知道叫什么吧?

  于是大家纷纷附和,请求林欢留下名字。

  林欢一琢磨,这次是真没什么可推脱的了。

  于是,他眼珠一转,看了看自己的斗笠。

  他便将自己的声线略微调整,带出一丝沙哑和苍老。

  听起来有点像四五十岁的人。

  “为师的俗名早已淡忘,只记得时常有人称我为‘笠诗仙’。”

  说完之后,林欢给自己点了个赞。

  有了这个名号,看谁以后还让他摘斗笠!

  终于知道能写出此等惊世绝艳佳作之人的名号,所有人都激动了。

  “果然连名号都这么清新脱俗!”

  “对啊!一听就是闲云野鹤般的隐士高人。”

  “嘶……我记得小的时候,爷爷曾经跟我说过‘笠诗仙’的古诗呢。”

  “哦?真的?诶呀,我好像小时候也听说过。”

  斗笠下的林欢嘴角猛抽。

  看来哪个时代都一样,大家都巴不得跟名人扯上点关系。

  甚至就连听说过都是一种荣耀。

  还没等他吐槽完,那些以前压根儿没听过“笠诗仙”这三个字的人也都纷纷表示“有印象”,以前肯定听说过。

  甚至有人说自己家里的长辈好像还请“笠诗仙”吃过饭。

  就在林欢觉得很无语之时,“噗通”一声巨响,地面都颤了颤。

  林欢赶紧扶了一下桌子,生怕是地震了。

  可仔细一看。

  卧槽!

  这胖子跪得这么突然吗?

  众人又被惊住。

  郡守家的公子居然一脸虔诚地跪倒在地。

  “岳父,呃,不不不,义父大人在上,请受孩儿沈庸一拜!”

  死寂!

  除了一脸兴奋的沈庸之外,所有人都看懵了。

  周芷韵捂着小嘴,差点叫出声来。

  图雅更是俏脸憋得通红。

  跟其他人相比,林欢倒是显得很沉稳,依旧一副泰山崩于前,我自岿然不动之姿。

  众人心悦诚服。

  果然是高人。

  我等仰望的郡守公子在人家眼里不过尔尔。

  众人心中的钦佩达到顶峰。

  只是他们不知道林欢心中涌起的惊涛骇浪。

  草!草!草啊!

  刚才来个哗众取宠的瘪三拜师也就算了。

  你一个郡守家的公子至于吗?

  我又没让你履约,你特么这不是把我给架在火上烤吗?

  低调!

  我要的是低调!

  你老子要是知道这事儿,还不得气死?

  到时候他派人四处找我怎么办?

  要是被郡守知道自己儿子跪拜一个退伍残疾兵当干爹,应该会杀人灭口吧?

  事已至此,林欢只能尽量保持高深莫测的人设,走一步看一步。

  “行吧!我就收你为螟蛉义子。日后有缘再见!”

  说罢,林欢不急不缓地起身便往大门方向走去。

  别喊我!

  谁特么也别喊我!

  就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离开!

  他心中不停地嘟囔着。

  周围那些人还真就没人敢去拦着。

  可沈庸却有些着急。

  他还想想着能带“笠诗仙”回家里,让整天骂自己的老爹看看,自己认了一个如此牛逼的义父。

  就算带不回郡城,起码也要拉去县衙,在姐姐面前显摆一下。

  如此一来,姐姐也不能说他整天不学无术了。

  可虽这般想,却真不敢去喊人家。

  毕竟听说高人的脾气都很怪。

  一旦惹恼了人家,跟自己断绝父子关系怎么办?

  就在林欢心中庆幸没人拦着,想要加快脚步之时,周芷韵和图雅几乎同时发声。

  “先生请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