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0章 老娘也要陪葬-《边军:从退役弓兵开始》

  下了轿子,林欢将轿夫遣散。

  “大买卖就分给你五两银子?你知不知道他说的买卖是要死人的?”

  他直接把话给挑明。

  刹那间,孙贵倒吸一口凉气,眼中出现震惊之色。

  见状,林欢继续道:“他想要带你去抓鞑子的盐铁交易。就算你当时没死,你觉得他会让你这个不是他心腹的人活命?”

  孙贵全身不住地颤抖,目光变得无比怨毒。

  身为捕快,他自然知道这种通敌的交易并不是他们捕快的职责。

  按理说,应该直接报给边军,由军方处理。

  现在明摆着就是周兴要黑吃黑。

  这种交易,岂是那么好抓的?

  说是脑袋别在裤带上也差不多。

  “周兴!我入你娘!”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眼睛里的血丝已经密布。

  他这个捕快当了一年,也是足足屈辱了一年。

  “锵”

  腰刀出鞘。

  孙贵脸上是一副要吃人的骇人之色。

  林欢单手支撑下颚,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也不说话。

  旋即,孙贵周身上下的戾气又如同泄了气的皮球。

  林欢调侃道:“怎么,被人家当猴子耍,就这么忍了?看来你的命还真贱。”

  话音刚落,面前这个糙汉子竟然哭了,而且哽咽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童。

  “我……我早就想杀了他,但……”

  人在最绝望和无助的时候,往往都希望能找个人倾诉。

  听了泣不成声的话,林欢也大致明白了。

  身为家中独子,李成退伍后回家务农,家里只有老母亲和一个妹妹。

  通过中间人介绍,他攒了五两银子,去找周兴,希望能在县衙谋个差事。

  周兴收了银子,但两个月都没回信儿。

  有一日,正巧遇见周兴经过家门口,他就拉着周兴在家里吃饭。

  二人一直喝酒到半夜。

  他不胜酒力便醉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早上才知道,妹妹被周兴给糟蹋了。

  他拿柴刀就要找周兴算账。

  但妹妹却拦住他,说周兴承诺,三日内就会给他谋个差事。

  老母亲以死相逼,要他别冲动,还说他是李家唯一的根,不能做糊涂事。

  周兴虽然已经有了正妻,但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他进了县衙刑房做了捕快,妹妹也被周兴接走,到周家算是个妾室。

  原本觉得只要妹妹能生活如意,他也就不计较了。

  可没想到周兴根本不拿他妹妹当人,每天非打则骂,连饭都吃不饱。

  他为这事找周兴理论,但周兴和另外那些捕快联合起来对付他,把他打得遍体鳞伤。

  不仅如此,周兴还因为他的反抗,对他妹妹更加恶劣,每天都是皮鞭伺候。

  甚至还恐吓他,如果他再敢反抗,就弄死他妹妹。

  最终,他屈服了,求周兴,只要不伤害他妹妹,他就愿意当牛做马。

  从那以后,所有的脏活累活就都让他一个人做,还要忍受周兴和另外那些捕快的白眼和欺辱。

  “欢哥,可能你觉得我太没血性。但为了妹妹,我真是没办法。前几天,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周兴的正妻告诉我,妹妹得了重病,连夜送去郡城治疗了。”

  “我去找周兴,想要请假几日,去郡城看妹妹。可周兴说最近太忙,让我等几天,否则他就不出银子给我妹妹治病。昨天又告诉我,只要这次买卖成了,就给我放假。”

  林欢嘴角一抽。

  这孙贵还真是个死脑筋。

  送去郡城治病这种事都能信?

  他妹妹受宠也就算了,在家里就是个被当成牛马,连奴仆都不如的妾室,周兴怎么可能花那么多银子送去郡城?

  估计他妹妹不是被打死了,就是被卖了。

  “你觉得这么忍下去,你妹妹就能有好日子过?”

  孙贵不假思索地摇头。

  “我也不知道,但没有办法。”

  林欢叹了口气。

  很多人不是看不出前路,而是不敢看,更不敢去想。

  他们害怕看清或者想明白之后,心里更难以接受。

  于是,他们宁愿骗自己,想象着将来一切都会变好。

  “杀过人吗?”

  林欢冷声问道。

  孙贵先是一惊,而后用力点头。

  “战场上杀过二十多个。”

  林欢默默点了下头。

  战场敢杀人,现在却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不得不承认,这个封建时代的统治的确已经将底层人的思想禁锢了。

  也只有这些底层人会循规蹈矩地遵循律法和道德约束。

  “你附耳上来!”

  孙贵不明所以地将耳朵凑过去,听了几句之后,他的眼睛瞪得滚圆。

  “欢哥,此话当真?”

  林欢不屑地“哼”了一声,道:“是真是假,你按照我说的做便知道。何须多问?”

  孙贵攥着拳头,骨节已经泛白。

  “好!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定要……”

  林欢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别瞎说!如果想保家人,便按照我说的做就行。如果你意气用事,就连你老娘也要陪葬。”

  孙贵“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抱拳道:“谢欢哥指点!”

  林欢摆了摆手,“赶紧去吧。”

  孙贵快步如飞跑出巷子。

  林欢迈着小步,晃晃悠悠来到飘香院大门口。

  两名书生模样的年轻人笑容满面地结伴走出。

  “只要作一首诗就给一两银子,今天这个郡城来的胖子还真是个冤大头。”

  “你可别瞎说!听说那可是郡守大人家的公子。”

  “什么?那不就是县令夫人的兄弟?”

  “嗯嗯,他叫沈庸,是县令夫人的胞弟,咱们昌平郡有名的纨绔子弟。这次专门来这里就是为了成为鞑靼美女花魁图雅的入幕之宾,已经豪掷万两了,却始终没能如愿。”

  林欢笑着上前拱手道:“二位仁兄,真的写诗就给银子?”

  二人警惕地看了看林欢,看他带着显眼的斗笠,一身脏兮兮的粗布长衫,不用问也是田间耕作的村夫。

  “是又如何?你难不成还会写诗?”

  虽然对方态度不佳,但林欢也不恼,毕竟自己这身打扮确实会让人这般想。

  “呵呵,在下虽比不得二位这般文采斐然,但也算略懂一二。”

  听林欢说话挺中听,另一位书生突然来了兴趣。

  “这位兄台衣着朴素,想必是那种清新脱俗的雅士。下一轮就要开始了,我们在里面有张桌子,你随我们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