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此诉非彼诉-《开局被网暴,反手圈粉百万》

  没几分钟,黑皮衣们就像退潮一般,迅速地消失的无影无踪。

  “理事长!”

  “你们没有事吧?”

  一众助理、保镖、经纪人们赶紧跑上去,搀起了惨状让人不忍直视的李民载和李民硕。

  “噗!”

  李民载吐了一口血沫、也顾不得正在不住流血的鼻子,看向助理。

  “协议……”

  “协议还在不在?”

  助理捂着手里的公文包连连点头。

  “在的!”

  “他们没有拿走任何东西!”

  呼——

  李民载和李民硕同时长长呼出一口气。

  “理事长,我现在马上打电话报警、叫救护车!”助理掏出电话道。

  “不,不要报警!”李民载叫住对方。

  看到众人不解的眼神,李民载补充道。

  “这件事我自有打算。”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打算。

  在他看来,这事儿很明显就是林彦干的。

  林彦没有抢走协议,只是打了他一顿,说明林彦还是打算要撤诉的。

  只不过想借此来立个威或者出口气而已。

  现在报警的话,他和李民硕就要配合调查多留在梁洲好几天。

  现在已经临近年底,公司那边还有包括筹备山松集团年终大赏等一大堆事儿。

  他们不可能再在外面耽误下去。

  而且,这里是林彦的地盘。

  李民载以自己的那套逻辑考虑,林彦敢这么干肯定有恃无恐,就算报了警恐怕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根本影响不到林彦。

  而且万一耽误了林彦撤诉,那麻烦就大了。

  所以,他只能接着忍。

  等将来林彦到了韩洲,他再把这一切加倍奉还。

  ……

  收到丁雪短消息的时候,林彦和张毅已经在返回凯旋的车上了。

  虽然黑皮衣们并不是林彦带来的人,不过归根结底,李民载也没有冤枉林彦。

  李民载来梁洲,来到这家酒店的行程,都是林彦告诉丁雪的。

  林彦知道这次李民载抄袭《奔跑吧》,丁雪被气得不轻。

  毕竟这档节目也是紫韵的宝贝。

  所以无论作为朋友还是合作伙伴,林彦都觉得,有必要让丁雪趁这个机会出一口气。

  这下李氏兄弟不仅在生意上出了血,身体上也得出点血了。

  当然,两兄弟在生意上出的血,可不止白白给了林彦好几个艺人这么简单。

  他们心里打的什么主意,林彦心中明镜一样。

  林彦会按照协议上约定好的,去申请撤诉。

  然而,此诉非彼诉。

  就在三天前。

  在韩洲的《飞奔吧小子》还没被李民载下架的时候。

  林彦委托凯旋的法务向梁洲锦城市东锦区第一人民审判庭提起了一条新的诉讼。

  “《飞奔吧小子》节目中‘撕名牌’中的名牌道具与《奔跑吧》中几乎一致,涉及侵权抄袭。”

  在之前第一次的诉讼里,主要起诉的是节目流程、游戏设置以及内容抄袭等等。

  而这一次,只是一个单独的“道具抄袭”诉讼请求。

  林彦在做这档节目策划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把包括“撕名牌”在内的所有游戏环节以及相关独家道具,全都注册了版权。

  所以,关于道具抄袭的起诉,也是会被审判庭受理的。

  而在审判庭对于本次起诉回执可以受理之后,林彦开始了和李民载的协商。

  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之下,他准备的和解协议书上,那条“甲方立即撤销本次对于乙方《飞奔吧小子》抄袭侵权《奔跑吧》的诉讼”的协议中,“本次”两个字就成了陷阱。

  或许在对方的法务看来,这两个字没什么问题。

  但是。

  在林彦这里,完全可以解释成:“本次”单独指代的是林彦第二次关于道具抄袭的诉讼请求。

  至于为什么审判庭已经对林彦的第二次诉讼已经受理,但是李民载方却没有收到诉状副本,这其中,林彦还耍了一个小花招。

  在梁洲的相关法规中,规定了原告在递交诉讼请求时候,需要缴纳一笔诉讼费用。

  而对于这种诉讼费有两种缴纳方式,一是和诉状一起预缴。

  二是审判庭先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然后再向原告下达缴纳相关诉讼费用的通知书。

  收到费用之后,才会正式受理,然后通知被告当事人。

  缴费的期限是七天。

  林彦选的第二种。

  但是没交钱……

  一直到他今天和李民载开始协商,那边的诉讼费才派人去缴纳,变成了正式受理诉讼。

  在和李民载“友好协商”之后,他便派人把一式三份的《撤诉和解协议书》其中一份,递交到审判庭,撤销了(本次)诉讼。

  这其中从受理到撤诉只有半天时间,审判庭还没来得及对李民载发出通知。

  于是,李民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协议里说的诉讼就是发到韩洲的那份,然后签了协议。

  其实李民载不是没有机会发现。

  他的法务助理提了建议,要开会好好研究一下。

  林彦紧跟着来了个以退为进,说自己不着急。

  但是李民载急了。

  他自己着急往坑里跳,别人拦都拦不住。

  如此作风,就和当初他在加洲的赌场里已经输了几千万,别人劝他收手,但他还是要加码想要翻盘如出一辙。

  反观林彦这边。

  从头到尾,所有操作全都合规合法。

  就算知道李民载并不是真心想和自己签和解协议。

  林彦还是履行了协议上关于“撤诉”那一条的约定。

  虽然撤的并不是李民载想要的那个“诉”。

  但是在法理上,林彦没有任何纰漏。

  他不仅要白拿李民载的艺人。

  还要让李民载该承担的侵权责任,一分都不会少!

  就算李民载有财阀庇荫,一旦终审判决下来,也逃不掉。

  这种由梁洲和韩洲双方最高司法署共同下达的判决执行,其效力要远高于私下里签订的《撤诉和解协议书》。

  协议书李民载可以扯皮。

  但是终审判决,不行。

  倒不是说韩洲的最高司法署有多么公正。

  而是一旦他敢公然无视韩洲最高司法署的判决,必然会引起其他财阀家族的攻讦。

  “你们李家想干什么,啊?”

  “想破坏我们大韩洲的和谐秩序吗?”

  “想让我们大韩洲的最高司法署颜面扫地吗?”

  “你们带头这么干,把公信力搞没了,以后我们还怎么通过这个部门去压榨……啊不是,去维护大韩洲普通民众的权益?”

  ……

  两天后,回到韩洲、带着乌眼青、头上缠着绷带的李民载忍不住给林彦打了电话。

  “林彦先生,请问您什么时候撤销诉讼请求?”

  林彦:“我已经撤诉了。”

  李民载:“是吗?那为什么我这边查询到的消息,案件还在最高司法署的审理中?”

  林彦:“我是按照咱们约定,撤的道具侵权的起诉。”

  李民载:“什么意思?”

  林彦用手机给李民载发了一张图片。

  图片上,显示着林彦对李民载发起了两条诉讼。

  其中一条正在审理。

  另外一条已经撤销。

  李民载盯着图片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明白林彦的意思。

  “啊!西!巴!”

  “林彦!”

  “你这个无耻小人!”

  “我要杀了你!”

  嘟嘟嘟……

  无论李民载如何抓狂,回应他的,只有听筒里传来电话被挂断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