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军中雄狮猛虎,洛泰尔。-《领主:反派破灭后开始当战犯》

  帝国,剑之圣山。

  骑士团附近。

  这里驻扎着帝国的利剑。

  在另一处的盾之圣山,驻扎着强大的弓弩手,魔法师。

  而在剑之圣山,则驻扎着海量具装骑兵,双足龙骑兵,军团步兵。

  具状骑兵,人均准备重骑枪数量好几万。

  双足龙骑兵,数量过千。

  军团步兵,人均重甲配大盾,还有三根标枪放于身后。

  可谓,强悍无比。

  帝国的大皇子洛泰尔骑着马,带着他自己的佣兵团来到了此地,带着军令。

  这些佣兵团,更是豪华无比,虽然只有一千人,但一人两匹马!

  加上,他可不止那么点兵,十几年时间里,他便已经陆续控制起帝国军队了。

  同时还扩建了多个佣兵团分团。

  那些佣兵团可不是那些,人数只有几十人的杂鱼佣兵团。

  每一个佣兵团,都是好百人组成的精锐,在世界各地,南征北战,东讨西伐,立下了良好的口碑。

  每个人,必有甲,必有一张弓,一头马。

  加上,这些佣兵,都是大皇子一个个亲自招募来的,他们来自世界各地,打赢了无数胜仗。

  不过。

  现在的大多数人,是将装备全部放在马车上,自己则在两辆马车的包围中行走,排的并不算多整齐,可个个身体强壮,脸上写满了风轻云淡,而在最前面一百多位6阶以上的人,则是直接穿着盔甲,骑在自己的高阶魔兽马上,走在最前方,队形也不怎么整齐,但全部人都有意识的成两条直线。

  确实如同狮子老虎一般,走起路来病殃殃,实际上,凶猛无比。

  两条直线,没有一个人脱队,都在保持一个合适的距离,马车在中间行走,步兵也是两列队形,在在两条马车线里行军。

  全副武装的骑兵在最前面。

  如果遇到遭遇战,骑兵就可以直接向两侧冲锋,或者向前突围,进行迂回作战。

  步兵在两条马车队的中间,就可以防御骑兵冲杀他们,也可以借着马车躲避箭矢,拿上马车上的铠甲穿戴。

  至于说马儿受惊跑开,这个不存在的,在马车上控制员,也是士兵,会立刻砍下绳子,让马自己随便乱跑,马车留在原地当掩体。

  而在最前面的那些着甲骑士,则是全员板甲,身背200磅筋角复合弓和双手半身剑,手拿骑枪,就连马都是披上了具装马甲。

  在常规马中,马很娇贵。

  随便一头马,都要吃好喝好,休息好。

  一天没有照顾好,就掉膘给你看。

  受伤也不行,受伤之后很容易就死给你看。

  平时还不能骑它。

  因为人骑马上是夹着马,半蹲,扎马步的姿势。

  这会让马被挤压,导致耐力不足。

  即使是魔兽马,续航也会降低。

  所以必须要马拉着马车才行,战马更是一点都不能拉东西,要保持良好的生活,才能在作战时展示最大威力。

  可大皇子前面的这一百多号人,却是着甲骑行而来,就足以体现,马儿有多好,人有多强了。

  人高马大的洛泰尔,自幼习武,斗气自然是极好的。

  他穿着一身俊美的黑色盔甲,骑着两米多高的优秀俊马,身高1米九,一身健硕肌肉,可以用人形猛兽来形容。

  久经风霜,大口吃肉,撕咬坚硬无比的帝国棍面包,或者吃北境的砖头黑面包,亦或是西境的圆拼型黑面包,让其脸型逐渐粗狂起来,逐渐成为了一张威严无比的国字脸。

  不过,如果结合上建美强壮的身躯,以及精心养护出来,那宛如雄狮般的美鬓,让人忍不住联想到了此地草原上的霸主,狮子!。

  故而称为,白雄狮王子。

  他是三位皇子中,唯一一位继承母亲白发的皇子。

  与纸醉金迷,温文尔雅,但又难以亲近的路易以及高冷威严,一身王气,擅长制衡以及不扩展势力,仅依靠手头资源,也能完成政事的优菲不同。

  洛泰尔,不像位皇子,更不像位嫡长子,也不像贵族。

  反而如同一位亲民亲兵的英雄。

  刚刚来到剑之圣山,面见当地骑士团长,他便飞身下马,热情的张开双手,给了骑士团长一个熊抱:“哈哈哈!”

  “好久不见,我亲爱的埃德蒙团长!哈哈哈!”

  “大皇子,好久不见,好久不见,上一次,围剿邪教徒后,已经6年没见了吧?”埃德蒙团长也不是什么弱鸡,同样也是一位阳刚的硬汉子,没有被抱成肉泥,反而是同样有力的回了一个抱:“我已经备了酒菜,来来来。”

  大皇子显然就是位性情中人,当即来了一句:“好!”

  二人便一共走进军帐中埃德蒙伸出手掌,比了一个请的动作,指向早已经准备好的食物,烤全羊,硬邦邦的帝国木棍面包,蘑菇胡萝卜奶油汤,一只烤鸡,铁制的餐具,木盘,木碗:“这里食物,不比宫庭,大皇子...”

  大皇子看见之后,丝毫没有生气,反倒是凭借自己190的身高,拍在175的团长肩膀上:“我从十岁开始,就没怎么在皇宫里吃过东西了,而是一有空,就去猎杀魔兽,14岁进了学院,一有空就带着学生组建佣兵团,围剿土匪。”

  “18岁毕业后,就去其他国家当雇佣兵,这些啤酒,才合我胃口啊,解渴全靠它!哈哈哈!”

  言罢,大皇子直接坐在了主位上:“我已经向父皇申请了,担任剑之圣山,各驻扎地骑士团的军团长了。”

  “我就不跟你客气什么了。”

  “那是那是。”埃德蒙坐在了一旁的副位上,拿出一瓶酒:“大皇子,最近一年,最好的葡萄酒产地,因为战争,产量大幅度减少,这瓶,是珍藏了很久的酒,1382年份,82年的葡萄酒。”

  “哎,我喝不惯,不必了,我看,那堆啤酒就不错!”大皇子摆了摆手,拒绝葡萄酒,指向了摆放在一旁的麦酒:“或者说,还有更差的白酒,我也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