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相思不会被时间冲淡-《一生走到老》

  回到宿舍,王红梅把新买的洗漱用品往衣柜里归置,塑料盆磕在柜角发出“咚”的轻响。她转头往魏丹利的床那边看了眼,姑娘正蜷在被窝里翻杂志,齐耳短发被压得有点翘,像只刚睡醒的猫。“丹利,”王红梅把毛巾往晾衣绳上搭,“出去吃点东西不?我请你。”

  魏丹利从杂志里抬起头,眼睛眨了眨,指尖还夹着页没翻过去的纸:“不了王姐,我中午吃得多,现在还不饿呢。”她往床头摸了摸,拎起个苹果抛了抛,“我啃个苹果就行,你们去吧。”

  王红梅应了声,转身跟邢成义往外走。楼道里的声控灯随着脚步亮起来,暖黄的光把两人的影子投在墙上,像被拉长的橡皮筋。“刚到这儿,总不能让你啃苹果当晚饭。”邢成义的声音在楼道里有点空,“楼下那家‘老马家菜馆’,我以前常去,老板的小炒肉炒得香,给的肉片子比别家厚。”

  菜馆就在小区门口,门脸不大,玻璃上蒙着层薄薄的油烟,里头亮着盏昏黄的灯,把几张木桌照得暖烘烘的。老板正蹲在门口择菜,见他们进来,直起身抹了把围裙:“成义?好些日子没来了。”他往王红梅身后瞅了瞅,笑着往里头让,“快坐,还是老位置?”

  “就那桌。”邢成义拉着王红梅往靠窗的桌子走,木椅在水泥地上蹭出“吱呀”声。桌上的玻璃板底下压着泛黄的菜单,边角卷着,印着“鱼香肉丝22元”“西红柿鸡蛋汤8元”的字样,旁边还粘着滴干了的酱油渍。

  “想吃啥?”邢成义把菜单往王红梅跟前推,“别客气,就当给你接风。”

  王红梅的指尖在菜单上划了划,眼睛在“醋溜土豆丝”那行停了停:“就来个这个吧,再要个……”她抬头看了眼邢成义,“你爱吃的小炒肉?”

  “再加个紫菜蛋花汤。”邢成义朝老板喊了声,“多打个鸡蛋!”

  老板在灶台后应着,“滋啦”一声,像是把油倒进了锅。王红梅往窗外看,路灯刚亮起来,昏黄的光把路边的梧桐叶照得透亮,有片叶子打着旋儿往下落,像只折了翅膀的蝴蝶。“刚才丹利跟我说,后厨的莫厨最疼新人,上个月有个小姑娘切菜切到手,他背着人往药箱里塞了瓶进口药膏,说‘别让栾经理看见,不然又说我惯着你们’。”

  邢成义正用筷子扒拉着桌上的醋瓶,闻言笑了:“他就那样,嘴上厉害,心比谁都软。以前我在后厨,切坏了块牛里脊,吓得直哆嗦,他瞪着眼睛骂我‘败家子’,转头却把那块肉剁成馅,给我包了碗馄饨。”

  说话间,菜就端上来了。醋溜土豆丝盛在粗瓷盘里,金黄的土豆丝裹着红亮的醋汁,上头撒着翠绿的葱花,热气一冒,酸香先钻到鼻子里;小炒肉用的是五花肉,肥瘦相间,炒得油光锃亮,配着青红辣椒,看着就下饭;紫菜蛋花汤装在白瓷碗里,蛋花飘在上面,像撕碎的云,撒了把虾皮,鲜气直往嗓子眼钻。

  王红梅拿起筷子,夹了根土豆丝,酸溜溜的味道在嘴里炸开,她忍不住眯起眼睛:“真好吃,比家里炒的酸。”

  “城里的醋劲儿大。”邢成义给她盛了碗汤,“多喝点,暖和。”他自己夹了一大筷子小炒肉,肥瘦在嘴里抿出油气,香得他直咂嘴,“你看这肉,比素味斋的厚实多了,老板知道我爱吃带皮的,特意给我挑的。”

  两人没再多说啥,就着灯光慢慢吃。王红梅吃饭慢,小口小口地扒着米饭,土豆丝的醋汁滴在白米饭上,染出一小片黄;邢成义吃得快,筷子扒拉得飞快,偶尔停下来,给她碗里夹块瘦肉,说“这个不腻”。窗外的风呜呜地刮,菜馆里的抽油烟机“嗡嗡”响,隔壁桌的两个工人在聊工地上的事,声音糙得像砂纸,可这些声响混在一起,倒让人觉得踏实。

  吃到一半,王红梅忽然笑了,指着邢成义的嘴角:“沾上辣椒了。”她抽了张纸巾递过去,指尖不小心碰到他的手,两人都愣了下,又赶紧收回手,像小时候分糖吃时不小心碰到对方的手指头。

  邢成义擦了擦嘴,耳朵有点红:“你也吃点肉,别光吃土豆。”

  “够了。”王红梅夹了块肉,慢慢嚼着,“其实我在家的时候,娘总说我‘爱吃素,将来准是个当尼姑的命’。”

  “那可不行。”邢成义把最后一块肉夹给她,“我姐得吃肉,吃胖点,才有力气干活。”

  汤喝到见底,碗底沉着几粒虾皮,王红梅用勺子舀起来,慢慢吃了。邢成义结了账,三十块零五毛,老板抹了五毛零头,说“成义的姐,就是自家人”。走出门时,风里的烤红薯香更浓了,王红梅摸了摸肚子,觉得暖暖的,刚才在宿舍里的那点拘谨,好像都被这顿饭熨平了。

  “吃饱了?”邢成义问。

  “嗯。”王红梅点头,往宿舍的方向走,脚步比来时轻快,“比家里的饭香。”

  邢成义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红色的羽绒服在路灯下晃,忽然觉得,其实在哪儿吃饭不重要,重要的是身边有个人,能跟你一起,把简单的两个菜、一个汤,吃得有滋有味。

  暮色渐沉,街灯初上。红梅送成义至驿亭,将欲别也。成义所乘之公车,已候于道旁,轮蹄静默,似知离情。

  二人相对而立,晚风拂红梅之袂,红袄翩跹如蝶;成义衣上犹带菜馆之烟火气,襟袖间尚余小炒肉香。红梅执成义之手,指腹摩挲其掌心老茧——盖昔日在后厨揉面、切菜所留也,哽咽曰:“弟此去,善自珍重。素味斋事繁,勿过劳形。”

  成义亦握紧其手,见红梅眸中泪光莹然,如含露之星,乃强笑曰:“姐勿忧。吾每旬必来视汝,或携中关村店之糖糕,或带素味斋之酱肘,定不使姐念之。”言毕,伸臂揽红梅入怀。红梅头抵其胸,闻其心跳如鼓,似敲离绪;成义觉其肩微颤,知其泣也,遂轻抚其背,马尾辫之发绳擦过指端,微痒如昔。

  俄而公车鸣笛,声穿暮色,催人行色。成义释手,整红梅之衣领,曰:“宿舍楼高,夜寒,盖好被褥。若前厅事难,可问栾经理,或告之莫厨——彼虽面厉,实护短也。”红梅颔首,泪落沾襟,拭之曰:“弟亦当谨避刀砧之险,莫学向佳乐,为争菜刀而惊众人。”

  成义登车,回首望之。红梅立站台,红袄在昏灯中如一点暖炬,挥袖不止。车渐行,红梅之影渐小,终为街树所掩。成义倚窗而坐,掌间犹存红梅体温,衣上似留其发香,乃喟然曰:“聚时短,别时长,唯盼来日相见,再话厨下烟霞耳。”

  车窗外,风摇灯影,一路皆离情也。

  车轱辘碾过青石板路,发出“轧轧”之声,如泣如诉。成义凭窗远眺,见那站台灯火渐远,红梅之身影已渺,唯余晚风卷着街边烤红薯之香,丝丝缕缕,入窗而来,竟与方才菜馆之味相混,惹起人无限怅然。

  忽忆日间种种:初至店门,张亮迎之甚殷;康龙娟、李紫琪殷殷嘱之;向佳乐、盛安拌嘴逗趣;莫厨外厉内慈,栾经理干练温和,邓总言简意重。更有姐弟共挑被褥、同逛超市、分食橘子、共餐小馆之事,桩桩件件,如在目前。成义抚袖,觉袖中那一千五百钱,沉甸甸压在心头,非独为钱重,乃为那份全然之信赖,比金石更坚。

  车过十字街口,霓虹闪烁,映在成义眸中,忽明忽暗。他默念:“姐初至异乡,虽有众人照拂,然乍离桑梓,必多不适。吾当速归素味斋,勤于职事,早积余资,若姐有需,可随时相助。”又念,“旬日之期,虽暂,然可慰相思。下次相见,当携她至那超市,买那茉莉香皂,再添个暖水袋,免她夜寒。”

  正思忖间,车又停,上来二三乘客,喧哗之声稍扰。成义敛神,复望向窗外,夜色愈浓,街树如墨,唯有远处高楼灯火,如星子坠于人间。他知,红梅此刻或已归宿舍,与魏丹利闲话,或正整理行囊,摩挲那木梳、漱口杯。念及此,唇边不禁漾起一丝浅笑,方才离别之戚,稍减几分。

  车继续前行,载着满车归人,亦载着成义一份牵挂,往素味斋方向而去。前路漫漫,然心中有念,便觉夜色不寒,风尘不累。只盼时光速逝,旬日之后,再赴中关村,见那抹红衣身影,听她唤一声“成义”,便足矣。

  王红梅推开宿舍门时,魏丹利已经睡下了,呼吸轻轻的,像落在枕头上的羽毛。窗外的路灯透过玻璃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片淡淡的光。她没开灯,借着那点光慢慢收拾东西。

  把新买的木梳放进床头柜抽屉时,指尖碰到了口袋里剩下的橘子,是下午没吃完的,还带着点温乎气。她剥开一个,橘瓣的甜香在安静的宿舍里散开,让她想起邢成义上车前的样子——他说“旬日必来”,眼睛亮得像老家灶台上的火苗。

  衣柜门“咔哒”一声合上,里面挂着她带来的几件衣裳,最上面是那件红色羽绒服。她摸了摸衣角,想起白天在店里,康龙娟说“王姐穿红衣裳真精神”,李紫琪笑着接话“比咱包间的牡丹绢花还艳”。那时候心里的拘谨,早被这些热乎话烘得烟消云散了。

  收拾完坐在床沿,月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被子上描出条银亮的线。她想起邓总说的“好好干,不会亏待你”,想起栾经理握着她的手说“有难处随时开口”,想起向佳乐拍着胸脯说“谁敢欺负你,我一围裙抽他”。这些话像种子,落在心里,正悄悄发着芽。

  窗外的风还在吹,可王红梅觉得不冷了。她把橘子核扔进垃圾桶,躺下来盖好被子,鼻尖还萦绕着橘瓣的甜香。明天一早,她就要去前厅学摆台了,骨碟要离桌边两指宽,筷子尖不能对着客人——这些规矩,她要记牢。

  黑暗里,她忍不住弯了弯嘴角。以后在这里,有弟弟,有这么多热热闹闹的人,日子一定会像刚出锅的馒头,热气腾腾,带着股子往上冒的劲儿。她闭上眼睛,仿佛已经看见自己穿着制服,笑着给客人续茶水的样子,心里头,是满满当当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