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潜入-《且隋》

  在西北边的休塔泽野鸭沟,专门有一个扔死人的大沙坑。

  那里面,既有抢掠来的后折磨死的马牧隋人,也有碰运气的商贾。

  至于高越原方向,那基本上是人畜禁地。

  那里是一望无际的荒漠和沙海,荒凉无比,最多的就是骆驼刺和芨芨草。

  就连自家的骆驼,也都不愿意进入那个地方。

  那,到底是什么呢?

  在这视线不佳的时刻,加上一直平静不下来的土狗子,檀石连子就有点烦躁。

  “仆固巴图,放开巴彦和牛头它们,我们看不见,就让它们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壮实的仆固巴图,是他们这个巡逻队的狗管头,专门来管理和饲养这些猎犬。

  巴彦,就是那只黑色的头狗。

  牛头,则是黄狗中最凶猛的一只,算是狗队中的副队长。

  狗群一放开,它们反而不叫了。

  只见五只黄狗,绕着巴彦转了一圈,嗅了嗅屁股。

  然后,牛头打头,巴彦紧随其后。

  其他狗子,自动地跟在了已经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的两个正副队长后边。

  不叫的狗,聪明的狗,咬人的狗,渐渐消失在暮色之中……

  过了好久,檀石连子似乎听见狗子一声低微的鸣叫。

  可是再仔细听,除了嘶嘶的晚风,啥也没听见。

  “仆固巴图,你有没有听见什么?”

  檀石连子握紧手中的短弓,站在骆驼背上向远处眺望。

  可是,半天却没听见仆骨巴图的声音。

  “仆固巴图?仆固巴图?……”

  “当于儿?费连连子?破六韩——”

  声音戛然而止。

  心里已经开始发毛的檀石连子,脖子突然感觉一麻,便一头栽倒,跌落于骆驼的背上……

  “这些高大的狗子,这么聪明,竟然围攻着咬起人来,还一声都不叫!”

  灰六,在灰二十四的帮助下,正费力的脱下厚重结实的牛皮伪装服。

  并低声对旁边的阿布说。

  “人家是草原獒,比藏獒……呃,是比草原巨狼都聪明凶猛的狗子!”

  草原巨狼,后世也叫蒙古巨狼,是世界上最大的狼种。

  据说,肩高可达七十厘米,体长接近两米,有一百二十斤之重!

  攻击力、咬合力、聪明度,可比人类。

  “看看,这么几层厚的牛皮,都被咬透了!“

  灰六摸索着那两只特别厚重的袖子,叹道。

  要不是里面有铁板条,估计自己的胳膊都保不住。

  “把他们绑在骆驼上带着,说不定还能烤狗肉吃!”

  正蹲下身子看着六只大狗的阿布,低声吩咐道。

  这六条咬人的猎犬,被阿布他们设下的圈套吸引后,便被突然从沙堆中出现的“沙人”给全部捂住了嘴。

  几乎在同一时间,狗子们都被钢丝锯勒断了脖子。

  现在看来,它们外表毫无血迹,全都像睡过去一般。

  只是狗头,丢来晃去,很是怪异。

  “头,问清楚了。留下了一个叫仆固巴图的,其他的全部处理干净了!”

  灰二十七快步过来,用细微的向灰六报告道,并将速记的审讯记录交给他。

  灰六拿着这张带着血迹的纸,和二十七一起,跟着阿布钻进一个蒙得严实的三角帐篷里。

  里面,有一支点亮的小蜡烛……

  须卜儿居次,是生活在猪野泽旁边休屠各人里最漂亮的女人。

  她是头人胡子的老婆,有一个儿子叫初六儿。

  初六儿,也叫梁初六,因为是初六所生而故名。

  其实,部落里的人都知道,须卜儿居次只是头人胡子名义上的老婆,初六儿也不是胡子的儿子。

  梁赞的女人,在部族里很多,也包括那些关在猪野泽排屋中的隋人女子。

  自然,亲儿女也不少!

  头人,可不就是这部族里的天?

  不过,这天上还有天,就是那个生活在姑臧城里安大。

  安大,就是休屠各人猪野泽部落里对安修仁的敬称。

  因为这部族里人们的吃穿、治病,大都得靠这位安大的接济。

  今天,须卜儿居次有点儿不开心。

  因为梁赞离开部落去姑臧城见死鬼的时候,并没有将自己的儿子初六儿带走。

  孩子都十四岁了,已经懂得找姑娘耍。

  可是,他还是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整天里到处混帐。

  须卜儿居次当初愿意让安修仁得手,并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就是希望安少爷将自己和孩子接出猪野泽,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哦,关于姑臧城里繁华的记忆,还是她做为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所拥有的。

  那时候,休屠各人和官府的关系,还说得过去。

  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就变得越来越差,甚至开始和前来的官军打过几回。

  也因此,包括她,初六儿,以及绝大部分的部落里的人,再就没有能踏出过石羊河河口三角障半步。

  三角障,据说那是汉朝人在高土堆上修建的,用来遮挡自己先人们南下的城鄣。

  现在,虽然残破不堪,但也成了自己这些匈奴后代们,难以逾越的高山!

  不仅部族里不让自己人出去,而且官府也不允许屠休个人进去。

  据说,没有户籍的屠休个人,只要跨过关卡,就会被捉去做牧奴,或者隋人的尿壶。

  哦,尿壶!

  这一切,都因为这里的人,没有一个拥有大隋户籍和过所。

  过所,过关卡、进姑臧城的时候,必须有的东西。

  须卜儿居次的家族地位,在休屠各人中一点儿也不低。

  她家,还是当年休屠王子的血脉之一,所以她的名字后面缀着居次二字。

  居次,早年间,专门是指单于的女儿。

  可是,现在呢?

  梁赞,这个休屠各人和隋人的杂种,成了休屠各人的头人,也是猪野泽休屠各人部族武装马匪的头子。

  当然,他也是自己那个挨千刀的野汉子手下,那把最锋利的刀!

  安修仁,一个低贱的粟特人!

  可是,为了能够走出这个与世隔绝、贫瘠不堪的地方,贵重如她还能有什么选择呢?

  再说,全族近万人,都还要靠安大贼来接济。

  否则,大家都得挨饿,甚至饿死!

  须卜儿居次,已经过够了猪野泽的生活,也再不想过这种常常忍饥挨饿的日子。

  就在部族正式和官府爆发冲突的那年,这里遭遇了有史以来的最大一次大饥荒。

  因为,官府几乎封锁了所有能出去卖粮的路。

  就连千里迢迢前往东突厥寻找粮食的人,大多都是空手而归。

  那时候的东突厥人,也正和隋朝人打着仗,也没有多余的粮食让匈奴人交易。

  再后来,高越原上爆发大战,部族举族前往沙漠深处逃难。

  那一次,原本有近两万人的部族,整整死去了一半还多。

  绝大部分人,都是活活饿死的饿死的。

  骆驼,最后也就仅仅剩下了五十头,这里面还包括多头吃奶的尕驼。

  那一次,贵为居次的须卜儿差点也饿死掉。

  阿爸仅剩的那头母骆驼生了崽儿,有了奶水,这才让她吃着驼奶勉强活了下来。

  可是,饥饿至死的那种恐惧,常常会将她从睡梦中惊醒!

  她发誓,一定要过上永远不挨饿的日子,安定的平日,城里人的日子。

  所以,当一身白衣、剪着头发的安修仁,风度翩翩地来到部族。

  并终于有一天,安大向她伸出了邪恶之手,她就咬着牙流着泪蛋蛋忍了……

  可是,可怜的初六儿,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户籍、没有过所、入不了城的女野胡!

  安修仁,虽然嘴上答应接自己娘儿俩出去,可是总是雷声响却不见什么行动。

  自己一个女人,还能怎么办?

  可苦了无辜的初六儿。

  生到这个世界上,没和自己的亲爸爸共同生活过几天,也没接受过什么好的教育,现在全成了部族里女孩儿们眼中的蜜糖或祸害……

  这,一点也不是她须卜儿居次,想要的生活!

  想到这儿,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里,会簌簌地流出眼泪,并顺着依然光洁的脸庞滑落了下去……

  初六儿哆嗦了好几下,然后是脑际的空茫袭来……

  好一会儿,他喘息着翻过身,仰躺在巨大的羊皮毯子上面。

  汗水,已经浸透了少年浓密蓬乱的长发。

  旁边的少女,正迷醉地闭着了眼睛,裸露高耸的胸脯起伏不定……

  猪野泽的夜晚,真的很美,也很狂野!

  初六,胡初六,梁初六,在休屠各人是个很特殊的存在。

  他的血液里,既流淌着匈奴贵族的血液,也混合着粟特人不羁狂野的因子。

  他,还是名义上聚居在猪野泽休屠各人头人的长子,算是部落未来的接班人。

  因为安修仁的关系,头人胡子很少管他,母亲须卜儿居次想管却管不住他,而生父却长期不在身边也管不着他……

  胡初六,总在野生状态之中,野蛮生长!

  他,成了部落里最大的顽主。

  无法无天,胡天胡地!

  今天,初六儿又来到一个部落少女的帐篷里混帐!

  等欢愉过后,休屠各少女赤裸着趴在初六儿的胸膛上,喃喃地问:

  “六儿,什么时候能带我离开这个地方?”

  “蒲月奴,等我那个陌生人安大来了,我就一定带你去姑臧城……”

  “姑臧城里,什么样子啊?”

  “哦,应该很……很美吧,什么都有,好多没见过的吃的、喝的、穿得……”

  说着,说着,胡初六的声音便慢慢停止了。

  是啊,长这么大,他虽然是休屠各人的雄鹰,但从来没飞出过腾格里沙漠。

  他最熟悉的,就是族人、马背、骆驼背、猪野泽和休塔泽,然后是各种女人的身体……

  “怎么了?”

  见胸脯下面的少年不说话,少女不由抬起头看初六的脸。

  那脸上,分明是迷茫和泪痕。

  “初六哥,你怎么哭了?好啦,好啦,我再也不提你带我出去的事了!”

  少女看着心上人的样子,心疼得伸出手摩挲着少年的脸庞,还用嘴唇去吻去他脸上的泪水。

  “我们再来吧!”

  初六突然恶狠狠的说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会莫名其妙的生出怒火。

  很快,帐篷里又响起激烈的青春奏鸣……

  突然,牛毡帐篷的帘子被“撕拉”一声整个撕去。

  外边火把的光芒,一下子照射在两具忘情的灰白身子上面。

  少女尖叫一声,忙想找东西遮住身体。

  可是,身上压着粗壮如牛的初六儿,让她动弹不得。

  她只能徒劳地扭动,想收缩躲藏自己的身体。

  “孤涂,孤涂,你这个狗不吃的!”

  “一天到晚,就知道在这些下贱的库利肚皮上胡混,还要不要命了?”

  “滚出来,滚回家,快离开这个牛马呆的地方!”

  原来,是愤怒的须卜儿居次。

  她在家里,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归宿,心里又气又急。

  于是带着家奴和护卫,终于在一个部落贱人女儿的帐篷中,找到了正在胡天胡地的儿子。

  看着儿子还是那样不知羞耻地趴在那儿不动,须卜儿居次怒不可遏。

  她顾不得了。

  手里提着皮鞭,一把夺过家奴手中的火把,“腾”的一下就顺着撕开的帐篷裂口,就扔了进去。

  “腾!”

  火星四溅。

  “啊!”

  “啊!”

  ……

  一阵慌乱的尖叫声,陡然响起。

  初六儿跳着脚爬起身,胡乱地拿起自己的羊皮裤子,三下两下就蹬了进去。

  而少女蒲月奴,这时候才有机会爬起身来。

  她忍着飞溅到身上的滚烫牛油,哭叫着去找羊皮袄,遮挡身体。

  可是,发疯一般的须卜儿居次,已经冲了进来。

  手上的牛皮鞭子,划出了无数道残影。

  “不知羞耻的骚库利,蒲类贱人,我打死你!”

  “一肚子的脏心思,你以为,怀了种就能飞了?”

  “妄想!”

  “叫你这帮贱货,再勾引我的孤涂!”

  ……

  少女在地上滚来滚去,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这声音,在落夜的部落村落上空,格外刺耳。

  少女白皙的身体上,布满了一道道可怕的鞭痕!

  须卜儿居次,完全没有了休屠各人部族美人的一丝儿娇矜。

  现在的她,完全像一只被逼急的母牛!

  那个十五岁的少年呢?

  他,早已经光着上身,夺门而去。

  似乎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已经与他无关!

  蒲月奴,一个在猪野泽上渔户的女儿,她和她的父兄都被称之为蒲类库利。

  匈奴语中,蒲类是指湖上人,而库利则是奴隶的意思。

  虽然蒲月奴一家并不是库利,但湖上猎户往往是匈奴人——休屠各人中低阶层的存在。

  按照匈奴人的文化,只有骑在马背和骆驼背上的人,才配称为祁连之子。

  很快,被须卜儿居次的怒火惩罚得奄奄一息的蒲月奴,连带着她跪在草地上瑟瑟发抖的父母兄弟姐妹,都遭了殃。

  可怜的小姑娘蒲月奴,由族内负责刑法的呼衍显德,主持判为窃罪。

  按照古老的匈奴法规定,“有罪小者轧,大者死”,“坐盗者没入其家”。

  轧刑,由匈奴部族中司法小吏,对犯有罪责之人,实施碾轧脚手腕的一项古老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