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信与回信-《和狼女孩一起开卡车冒险吧!》

  第四百四十四章:信与回信

  这镀银的金属小骑士摆件制作十分精良。

  从整体造型来看,小骑士身姿挺拔,呈一个站立姿势。

  小骑士的头部戴着一个银色的头盔。

  头盔的设计十分巧妙,它并非简单一体成型,居然可以打开。

  星明伸出三根手指,捏住头盔的边缘,轻轻往上一提。

  本以为打开头盔后会看到小骑士雕刻得栩栩如生的脸颊,却什么都没看到。

  头盔里面仍然是一块光滑的面甲。

  而小骑士的腰部,则是配着一把带剑鞘的剑。

  这精致的小剑是能从小骑士的腰间抽出来的。

  星明把玩着这摆件,啧啧道:

  “亏这把剑被我偷回来的时候还在,如果剑丢了,我可能就没有勇气把它还给失主了。”

  从车玻璃向外望去,餐厅就在视线能及的地方。

  晃了晃头,星明被酒精糊住的脑袋清醒些,他推开车门。

  “我去归还失物。”

  拉斐蕾尔向他挥挥手:“辛苦。”

  他带着小骑士摆件走向街角的餐厅,推门进入。

  没过多久。

  他又推开餐厅门重新爬回到魔能马车上,手里仍旧攥着小骑士摆件。

  拉斐蕾尔为这小骑士的重新出现而困惑:“他们该不会把它作为八杯葡萄酒的赠品送给你了?”

  星明无奈摇头:“他们说这不是餐厅的东西,队长,你有没有什么头绪?这该不会是你买来送给我的小礼物吧?”

  “我从未觉得星明你喜欢这种摆件。”

  答完,拉斐蕾尔又回忆道:“其实你还在扑进收银台前,还提起了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有可能是那孩子的玩具。”

  星明扶着额道:“救命,我的酒品原来这么差。”

  拉斐蕾尔补充道:“在你走出餐厅后,还栽进了巷子里的一堆家具里,这也可能是谁不要的东西。”

  星明低下头嗅了嗅自己,又嗅了嗅了摆件。

  拉斐蕾尔扬了一下沾湿的手帕道:“放心,你的脸我擦过了,它也一样。”

  星明长舒一口气,发动魔能马车。

  “我现在已经对自己的酒量有了明确的认知,以后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他将这摆件放在柜子上:

  “这就是负责监督我的骑士。”

  拉斐蕾尔安慰道:“没事星明,我并未觉得栽进收银台的你很丢脸。”

  “我们是为了黄金乡。”

  “话说星明,你还记得戴厄斯庄园的葡萄酒是什么味道吗?”

  这份包容让星明感到愧疚:“忘了,到下个城市我们再喝一顿。”

  ........

  最近星明和拉斐蕾尔一直很有目的性地往北走,没绕什么弯路。

  直到现在,北莫拉拉大陆也走到了中部区域。

  相较于在洛恩区域的旅行速度,他们在北莫拉拉大陆的移动显得要快些。

  其中最大的原因无疑是星明学会了飞着拿星星。

  等到晚些时候,星明取得了这一等级的最后一颗十字星,晋升到第七等级获得了新能力。

  忽觉大腿膝盖一凉,他很快便发觉新能力来自白羊的胸甲形态。

  每一次获得升级后,白羊的体型好像都会变大一些。

  而这次多出来的部分就变成了他新的力量。

  星明撸起裤腿,发现他从大腿到小腿上接连蔓延出银色的鳞片构成的软甲。

  白羊给他发裤子穿了。

  有胸甲有护腿,勉强算是凑够一套,星明现在可以称这能力为星甲。

  一套星甲并没能给星明提供什么套装效果。

  大致尝试了一下,星甲护腿给他增加了防御力。

  星明又尝试飞行,这护腿还使得他的飞行更加随心所欲起来。

  这种提升就好像给一柄好剑换上一个更舒适的握柄,使用剑技更加得心应手一样。

  星明以一个仿佛踩在空气砖的动作,在拉斐蕾尔面前表演了一个360度漫步,得到拉斐蕾尔的一阵掌声。

  这天的末尾,他在新的等级里取到两颗十字星。

  然后睡觉。

  .......

  然后再很普通地赶上一天的路。

  跨越一整天的时间,以及又获得四颗十字星,达到新等级的六颗。

  时间跳转到新一天的傍晚。

  从黄宝城出发跨越总计三天的路程,星明和拉斐蕾尔最终抵达了橙石城。

  这是莫拉拉大陆以宝石命名的最后一座城,再往北的港口和城市名字都是以桑拉拉人的祝福命名。

  在橙石城,他们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去打听戴厄斯庄园的具体位置。

  要补充一下缺失的物资。

  安抚一下空下来的肚子。

  买个礼物给庄园主。

  这其中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

  “队长,我们去喝一杯,我再品品这葡萄酒是什么味的。”

  星明指着一家酒馆道。

  拉斐蕾尔把他推离这家酒馆:

  “星明你上午的时候说了,我们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做。”

  星明不解:“什么事,我忘了。”

  拉斐蕾尔解释道:“你说贸然拜访果然还是太冒昧,我们不如到橙石城后给庄园主写封信,信里写上我们是想在书里介绍你的葡萄酒的旅行指南创作者,然后在橙石城等一个回信。”

  回忆起这件事来,星明一拍巴掌:“那我们先去写信。”

  于是,他们便先在橙石城里寻找起邮务驿站。

  抵达后,星明要了纸和笔开始措辞。

  因为担心被拒绝会面,他提笔的时候还是很慎重的。

  连称呼都思考了很久。

  “伟大的?出色的?杰出的?酿酒师?”

  他的思考实在是太多,下笔实在是太小心翼翼,最终被要下班的邮差扔了出去。

  让他们明天写好信,塞进邮局外的信箱。

  被扔出去后星明又想起一件新的要做的事。

  那就住进一个收信地址。

  星明和拉斐蕾尔去了一家旅店,并顺便拜托了一下老板:

  “最近如果收到来自戴厄斯庄园的信请把信交给我们,星明的信。”

  这一步骤交代的有些早,实际上他们的信还没有写完。

  两人在房间里又研究了一会信,怎么写怎么有些蹩脚。

  时间还早,明天才要交这封信,不会写,两人也没打算硬憋。

  今天还有很多能做的事。

  而这些事有很多能在酒馆办好。

  填满瘪掉的肚子。

  打听戴厄斯葡萄园所在的山坡地在哪。

  以及再一次品尝戴厄斯庄园的红酒。

  星明和拉斐蕾尔走进小酒馆。

  在吧台要了一些烹调起来很简单的食物,并点名要了:“给我们两杯戴厄斯的红酒。”

  酒保是一位很健谈的褐发帅哥,笑着打趣道:“煎蛋配红酒的组合我也很喜欢。”

  很快,两人的煎蛋和红酒都上了桌。

  在享用煎蛋前,星明还是像昨天那样认真观察起他的红酒。

  红酒装在玻璃高脚杯中,因此能清晰看到它的颜色。

  星明依稀记得昨天看到的酒液,所呈现的红色是一种透亮的宝石红。

  而今日看到的酒液呈现一种石榴红,更深邃些。

  星明嗅了一下味道,依然是果香。

  他果断喝了一口,让酒液在唇齿间流连了一会,他皱着眉头,吃了口煎蛋。

  拉斐蕾尔同样细细品了一口,同样也皱起眉:

  “这是戴厄斯的红酒吗?”

  酒保在调酒的时候顺便解答道:“当然,如假包换。”

  星明思索道:“感觉今天的红酒,果味没那么浓郁,没那么酸,还多了点怪味,但口感好像更好了。”

  酒保将调好的酒递出去,接着坐在他们面前解释起来:

  “听你们的描述,你们应该是喝了一瓶存放了三年内的戴厄斯红酒。”

  ”戴厄斯的酒在这时果香最鲜活,口感虽有些紧涩,但很适合平日里饮用。”

  “我刚给你们倒的那杯是存放了五年的戴厄斯红酒,味道当然和三年的不一样。”

  星明和拉斐蕾尔闻言面面相觑,光想着拍戴厄斯红酒的马屁,差点忘了红酒这玩意有一个随时间会变化味道的属性。

  这一属性真是大大提升了拍马屁的难度和深度。

  星明诚恳地问道:“帅哥,能给我讲讲这杯五年的酒吗?”

  酒保撑着吧台问:“有关于这杯酒你想知道什么?”

  星明道:“我想要它的全部。”

  酒保笑笑,在无事的时间就给他们讲了讲:

  “戴厄斯的红酒的风味变化与存放时间很紧密。”

  “五年的戴厄斯红酒,果香逐渐转向煮熟的草莓干、玫瑰的味道,并浮现出泥土、松露的复杂气息。”

  “酒液也变得更加柔滑。”

  星明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的确如他说的那样。

  记下戴厄斯红酒从没有年份到五年的改变。

  星明有了新的疑问:“我们这有年份更久的戴厄斯红酒吗?”

  酒保的脸颊随着擦杯子的动作轻轻摇晃:

  “店里没有年份更久的红酒,戴厄斯的红酒十年内品尝最佳,五年的戴厄斯红酒已经很好了。”

  星明接着追问道:“戴厄斯红酒没有那种藏了二三十年的老酒吗?”

  酒保先是肯定道:“有,但能存放20年以上的酒极少。”

  “你要知道不是什么酒存的时间越长就越好的。”

  “像是一般的啤酒,一段时间后就酸了,像是你们刚喝的戴厄斯红酒,十年后味道就会变差。”

  星明摇晃着酒杯。

  “所以戴厄斯庄园的葡萄酒不能喝十年以上的。”

  酒保点头道:“大部分情况是这样,不过也有特殊的戴厄斯红酒,名叫银帝。”

  “那可是顶级的酒液。”

  “需要精心挑选葡萄,选择贮藏地,以及不可或缺的优秀工艺,据说在二十年后会发展出奇妙的菌菇和矿物感,陈年皮革的深邃风味。”

  “而普通的戴厄斯红酒存了二十年只会剩下难以下咽的药草味,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老爸有一瓶存了好久的酒被我偷喝了。”

  星明听明白了很多,认真道了谢。

  听得出对方是真正的爱酒之人,他请了对方一杯,又聊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星明把这些东西记了下来,顺便还打听了戴厄斯庄园的山坡地在什么位置。

  最后在微醺的状态下,他又拿出那没写完的信出来鼓捣。

  在这乱哄哄的环境里,意外地还能写出来东西。

  拉斐蕾尔看完觉得很满意:

  “可能这封信的语气和主题就是活泼的,所以才能写的这么顺利。”

  在酒馆待了一晚上,完成了不少事。

  老老实实回去睡觉。

  .......

  第二天一早,星明老老实实将他的信投给邮差送信。

  而他则老老实实在旅店等候回信。

  人是那种忙就想要休息,一休息就想找点什么事做的生物。

  他的老实只持续了半天,下午的时候,拉斐蕾尔提议说要去城外打野鹌鹑。

  星明很乐意陪拉斐蕾尔去城外玩。

  这是一个阳光充足的下午,两人准备好弓箭和其他必要的装备,徒步踏上出城的道路。

  鹌鹑是一种喜温的候鸟,但飞行能力不算优秀,其身体无法支撑起跨海的旅行。

  冬季的鹌鹑会从南莫拉拉大陆飞回北莫拉拉大陆。

  在这样晴朗的天气,运气好能碰到。

  他们今天的运气很显然不差。

  拉斐蕾尔带星明到城外的农田边缘,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一群鹌鹑。

  他们拉弓搭箭。

  至于为什么星明的星剑在狩猎鸟儿时很好用,还要用上弓箭。

  这就像那些已经很强并且已经攒够足以度过余生的积蓄,还要带着弓箭去狩猎是一个道理。

  绷紧的弓弦将箭矢推出。

  两人盯着箭矢的轨迹,和那群被惊飞的鹌鹑。

  星明快步走过去发现,成功打到了三只鹌鹑。

  至于为什么两箭射了三只?

  星明的箭落空,拉斐蕾尔一箭射了三只。

  在今天的狩猎里,星明还是用星剑,活捉了三只鹌鹑放在笼子里。

  最后,星明和拉斐蕾尔带着他们的战利品,满意地踏上了归途。

  射死的鹌鹑给了酒保做成晚餐,活的鹌鹑被养在了旅店里。

  有关于当天寄出去的信,晚上收到回信肯定是不可能的。

  星明希望能收到信就好。

  结果在第三天的傍晚,星明就收到了来自戴厄斯庄园的回信。

  对方邀请他参加周末的晚宴。

  而且用词非常客气,也非常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