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签名-《精灵娱乐圈打工日记》

  在这支广告片里,滑板就是道具而已。

  就像他们对沈笛最开始的要求,不过是个能做好装饰的花瓶就可以了。

  但惊喜就是来的这么猝不及防。

  沈笛运动能力非常好,得益于平时锻炼不辍,一些简单的动作比如推动、刹车和转弯,几乎上板适应了一会儿就能做的很流畅。

  趁着背景调试和打光的功夫,他还专门和旁边老师请教了一些技巧,在导演宣布可以开拍的时候,已经能做到ollie(滑板跳跃基础动作)、nual(后轮滑行)和站立收板。

  如果不是拍摄进度催着,时间充足的话,他还愿意学习更多。

  导演可太喜欢这种艺人了!

  见状立刻改变拍摄计划中的分镜画面。

  将动作难度提高,不止画面更丰富灵动,也给了沈笛更多展示的空间。

  沈笛一身oversize黑色卫衣 破洞牛仔裤 高帮帆布鞋的搭配,自由的青春感扑面而来,胸口荧光绿色字母印花对应春天主题,在涂鸦墙前速滑通过的时候,像一只从镜头中飞掠而过的雨燕,轻盈优雅且迅速。

  有了这些经验做铺垫,后面两幕场景拍摄的非常顺利。

  学院风灰蓝色连帽卫衣 卡其色针织马甲是第三套造型,偏向温暖的校园风格。

  沈笛坐在图书馆背景中,认真翻阅着手中的书籍,暖暖的光束从窗口照在他半边身体和书上,修长手指翻动书页,修剪圆润的指甲反射着润泽的光。

  场景特写温暖治愈,像是漫画照进现实。

  第四套则偏向居家感,慵懒风奶白色毛圈布卫衣领口略大,露出线条漂亮的锁骨,灰色运动裤宽松但版型很好,裤脚在脚踝处收束利落,露出精致的脚腕骨,简单的拼色板鞋被他穿的像国际大牌。

  天知道那只是一双普普通通的帆布鞋而已……

  造型师小姐姐看着自己采购报告单上的99块,一次性的道具穿到这么漂亮的脚上,深觉这双鞋这辈子值了。

  在搭设成奶油原木风的客厅里,他抱着抱枕躺在懒人沙发上,手里还握着游戏机手柄,像是打游戏入了迷,地毯上还散落着拼到一半的乐高。

  画面温暖慵懒。

  但其实游戏机也只是个道具,沈笛也不怎么会打游戏,全凭演技~

  所有场景拍摄一遍后,沈笛又配合摄影师拍摄了几个品牌logo的特写,整个行程终于宣告白结束,比预计时间提前两个多小时完成,大家收工的时候都觉着今天真是幸运日。

  凭空多出好几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哪个打工人会不喜欢呢?

  沈笛换完衣服刚走出化妆间,就被几个提前收工的摄影组女生围住,她们都带着纸笔,“那个,能给我们签个名么?”

  签名?

  沈笛怔了下,终于有种自己是艺人的真实感。接过本子,礼貌道谢,翻开空白页准备落笔,“好的,谢谢你们的喜欢,签在这里可以么?”

  “可以的可以的。”

  第一个送上本子的女生连连点头,那根由工作组集体采购、价值两块钱的黑色水笔被他握在手里,立刻显得贵了很多。

  特别是笔尖在纸上流利滑动、本子上出现一个漂亮的花体字签名时,更是体现出了它笔生绝对价值。

  以前怎么没看出来,这支笔写字这么流畅好看的?

  手里几个本子签完,又应他们要求拍了一张合影后,沈笛礼貌告辞,和等在旁边的李策汇合,朝休息室方向走去。

  “受欢迎的感觉怎么样?”

  李策也看见刚才他被包围的一幕,说实话,他对沈笛能熟练应对这场面的样子还挺惊讶的,毕竟他平时看起来是对社交很不擅长的样子。

  不过转念想想,长着这张脸,从小到大应该不知道见过多少次了,习惯才对。

  沈笛的回答却和他想的不同。

  “挺受宠若惊的吧,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就能被人喜欢,好像也没有能回报的地方。”

  李策更满意了,几个艺人能有这觉悟?

  恨不得出道就迷死万千少女,出门就豪车,代言就大牌,不看自身条件好高骛远的多了去的,有条件却清醒的却不多,就是不知道这份清醒能维持多久。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情,当下还是把手边的工作搞好。

  他举了举手里的纸袋子,道:“你自己又不选,我就随手挑了一套给你拿着,等让人洗干净熨好之后,直播那天让造型师带过去。”

  “好的。”

  这个直播是早就定好的行程,已经和节目组打过招呼,目的是为了那首哄睡曲全平台上线宣传,也是为沈笛积累人气、打开独特宣传通道的意思。

  其实不只是他,在节目热度渐渐起来,几大门户app讨论区出现相关话题越来越多的时候,有机会分一杯羹的娱乐公司就已经在做准备。

  但凡签了约的,早晚都会有行动。

  “对了,这个给你,导演给的。”

  李策从袋子里抓了个东西出来递给沈笛,居然是刚才拍广告的那把伞。

  “这个?”

  沈笛确实很喜欢,但这明显和他以前用了好多年的那把十几块雨伞的质感不同,看起来就蛮贵的,无功不受禄,这能随便拿么?

  李策看他犹豫,笑道:“给你你就拿着,都过了我的手你还担心啥?”

  他明显不像沈笛这么小心翼翼,很了解规则的道:“这是品牌送来样品,一次有效的露出展示就完成价值,如果想要二次出镜,还得和导演或节目组再谈,你就是不拿这东西,也是堆在仓库里落灰,别有负担,安心拿着。”

  他这么一说,沈笛也懂了,默认规则嘛。

  不过也是沈笛今天表现让导演很满意,才让他做了个顺水人情,算是两好加一好,给出了以后愿意再次合作的小小信号。

  得到了意外的小礼物,沈笛心情很好,看向窗外时,刚好瞥见沉沉天幕。

  好像要下雨了。

  据说人类喜欢雨天是由于从远古时期就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下雨代表着安全,即便是天敌同处一个洞穴,也会很有默契的等雨停后再弱肉强食,这是自然界生存的默认法则。

  沈笛就很喜欢下雨天,特别是他还从没在船上见过下雨。

  脚下是水,天上是水。

  只有他撑着伞站在它们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