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5章 情况不容乐观-《1976步步生莲》

  按照港岛法律,“侵害人身罪”分三个量刑标准。

  第一档是无预谋,未使用武器的普通伤害,刑期在三到五年区间。

  第二档是有前科,手段特别残忍和致人重伤,刑期在五到七年。

  第三档是严重暴力和致命重伤,刑期七到十年,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港岛于66年废除了死刑,终身监禁是最高刑罚……

  京士柏医院开出的诊疗医案显示,伤者颅脑震荡,左侧锁骨骨裂,两根肋骨骨折一根骨裂。右侧小腿骨折错位,脚踝多处韧带撕裂伤。

  前三项问题不大,后两项很可能会留下终身残疾。

  从这点看,三到五年已经没跑了,搞不好就是五年以上……

  夏佳理律师申请了会见,又想办法搞到了部分关键问询副本。过后经过仔细研判,表示情况有些不利,但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最不利的是,警方调查显示,伤者在滚落过程中,右脚别到了楼梯扶手栏杆空档,导致右小腿和脚踝伤情严重。

  一旦留下终身残疾,就够上“致人重伤”这一加重量刑的标准了。

  机会是,无预谋、未使用武器,没有前科,也谈不上手段残忍,整体看只能算是意外致人受伤。

  而且,过程中存在误会。

  误会的点在于,肇事人中场小憩,休息的时间超出了预估。他以为只睡了十几二十分钟,实际上睡了一个来小时。

  而且,双方语言存在一定障碍。

  肇事人被唤醒后,受害人提醒他到时间了,询问行程是否继续。但肇事人忽略,或没听懂“到钟”和“加钟”这两个专业词汇意味着什么。且环境昏暗,没有特别关注时间。

  直到行程结束后,受害人开窗换气时,才猛然发现天色已晚,情急之下着急离开。

  因为太过着急,并没有向受害人解释因由,导致受害人以为他要逃单,遂纠缠讨要额外费用。

  见肇事者试图通过步梯逃离,情急之下才挡住去路。而肇事人,情急之下没有及时预判可能的风险,大力推搡受害人,导致伤害事件的发生。

  现在的问题是,一旦对簿公堂,如何让法官和陪审团相信肇事人不是逃单,以及致人受伤前是否心存恶念。

  毕竟,受害人是女性,是弱者。

  所有目击者都表示,受害人全程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只是苦苦哀求。

  而且,肇事人熟睡时,曾试图唤醒过。只不过肇事人睡的很熟,并没有被唤醒,还踹了受害人一脚。

  这一点,肇事人的口供中也有所体现。

  所以,受害人不存在故意拖延时间,以谋求额外费用的可能。所讨要一千元补充费用,就行业标准而言是偏低的。

  足可见全程没有任何恶意,只是想讨要自己的劳动所得而已。

  这点很容易博得法官与陪审团的同情,与之对应的是,肇事人的恶劣行径就会越发突显。

  另外,肇事人被“热心市民”堵住禁止他逃离时,出言狂放,多有威胁。甚至还威胁过接警后赶赴现场的警员。

  如此做派,会越发激起法官与陪审团之怒火。

  就港岛的法律框架而言,被法官和陪审团恶念对待,下场恐怕不会很好。

  所以,夏佳理律师建议,尽快联系受害人及其亲属,澄清误会并积极赔偿,争取拿到谅解不走司法流程。

  就受害人的种种表现而言,并不是胡搅蛮缠之人。误会澄清后应该不难沟通……

  对方心存顾忌,拒绝直接接触怎么办?

  只能夏佳理律师辛苦一些,先与对方律师沟通,澄清误会表达善意,和愿意积极赔偿的意愿呗……

  夏佳理律师行动起来时,刘家老四的父亲和三叔风尘仆仆的赶到港岛。

  抵达大社后了解完情况,气蒙了,也麻爪了。

  要是在内陆,有很多办法可以想。但这里是港岛,两眼一抹黑的,只能指望在本地工作的同志帮着想办法。

  不止!

  小曲同志很有影响力呀!

  赶紧联系……

  人呢?

  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跑蛇口关心南投半岛路网和区域功能规划的梅宣宁到底是没躲掉,被大领导一个电话拎到大社……

  “人不在。二号就走了,跟戴英两家公司的代表,去马来谈商业合作了。”

  “他还谈合作!?简直胡闹!”刘家三叔低吼咆哮。

  “……”

  场面瞬时间陷入安静,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刘家三叔脸上。

  刘家三叔被看的心里发慌,虚声虚气的嘟囔:“这…有有,有正事需要他的时候,跑出去谈合作……故意的吧。”

  “……”

  场面依旧安静,刘家三叔更慌了,缩了缩脖子,没敢再吱声。

  “宣宁,帮帮忙,想办法联系一下。”刘老三的爹还算冷静。

  不冷静不行呀,事关他家小子。回去怎么收拾都好说,真要在港岛蹲了大狱,不完了个屁的嘛。

  “……”

  梅宣宁铁青着脸沉默了几秒,眼神阴沉的看了刘家三叔一眼,起身抄起电话拨号……

  他也联系不上,得拜托能联系上的人帮忙。

  谁?

  潘世生呗。

  把事情说了一遍后,潘世生倒是挺痛快,说是马上想办法……

  等待的时间里,夏佳理律师回来了……神情凝重,表示情况有点不容乐观。

  对方代理律师的态度有些过于强硬了,可以说油盐不进。

  正常来讲,律师接案子,核心目的就是赚钱。

  不论是打赢官司,还是通过庭外和解,替代理人争取到足够多的利益,都不影响他赚代理费。

  而且,夏佳理律师已经说的非常清楚了,整件事都是误会和意外所造成的,肇事者家属愿意积极赔偿。

  这种情况下,对方代理律师理应促成庭外和解,并从中赚到一笔可观的代理费就完事了。

  然而,对方却依旧没有松口的意思,甚至连代为向受害人解释都不愿意,这是有违常理的!

  要么,那位律师对内陆人有特别的恨意,或是存在某种功利心。执着的想将施暴人送进监狱,或是通过赢得官司来证明自己不畏强权,打响名气。

  要么……有理由怀疑,恐怕是得到了某些人的授意,故意从中作梗!

  从得知伤者被安排进英国佬驻军保障医院,大社领导就怀疑过,英国佬很可能暗戳戳的出手了。

  现在看,已经不是可能那么简单了,明显是想借着事件做文章。

  究其原因,还是刘老四个草包废物点心,进了警署什么都往外秃噜。不胡乱揭自家的底细,就不至于被英国佬盯上。

  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宁可刘老四在港岛被判刑,大社,或者说官方层面,也绝对不能出面与暗处搅动风浪的人沟通。

  那样的话,只会让对方认为手中的筹码有分量,继而生出得寸进尺的心思。

  所以,两件事。

  其一,赶紧联系曲某人,让他以私人关系与对方沟通,想办法把事情平了。

  其二,赶紧把人保释出来,省的继续乱讲话。

  现在人还在骆克道警署。一旦落到港警政治部,甚至是6的手里,连唬带吓的,不定问出些什么来呢。

  再答应点什么,或是签个什么什么什么书的,得被人拿捏一辈子,连带着家里都得大受影响。

  就在急着联系曲某人时,潘世生回电话了。说老板和英国佬在马来工业部和沙巴洲府官员的陪同下,去北部沿海区域勘察合适的建厂地址了。

  那边交通不便通讯落后,而且老板这次是低调前往,明面上只是一名普通随行人员,暂时联系不上……

  潘世生在电话里一本正经的说胡话时,曲某人作为一名随行法务,已经跟随英国佬团队,在阿三工业部门官员的热情陪同下,飞抵克拉拉邦首府特里凡得琅。

  特里凡得琅机场距离市区很近。

  一行人与当地接待人员打过照面,分乘几辆车去往市中心的酒店落脚时,路边一片低矮建筑中鹤立鸡群的,应该有些历史,造型虽然奇特,但几乎可以用辉煌来形容的多层建筑,出现在曲某人的视野中……